文献选辑
中共驻马店地委 驻马店地区行署
关于1998年扶贫工作的
意 见
(一九九八年三月六日)
今年是实现我区扶贫攻坚奋目标的关键一年。目前,全区尚有贫困人口25万人,今年要解决20万人的温饱问题(其中平舆县5.2万人,新蔡县4.4万人,泌阳县3.7万人,上蔡县2.5万人,确山县1.2万人,正阳县2.5万人,遂平县0.5万人)。为了实现这个奋斗目标,各贫困县、乡、村要把现有贫困乡、村、户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以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中心,统揽全局,精心部署,努力工作,狠抓落实。具体要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不移地把扶贫工作做到贫困村、贫困户,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扶贫攻坚主战场
今年,我区扶贫攻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贫困县、乡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把现有的171个贫困村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集中全力解决5.6万贫困户的温饱问题,切实做到:领导联系到村,干部帮扶到户,资金安排到户,项目覆盖到户,真正使贫困户受益。
要进一步加大对口扶贫工作力度,继续实行对口扶贫工作目标责任制。地、县对口扶贫单位要集中力量,发挥优势,合力攻坚,使171个贫困村都得到帮扶;要大力采取“小额贷款、扶持到户”的形式,全面推行“干部帮扶工程”,为贫困群众献爱心、送温暖、做贡献,办实事,使现有的贫困户都得到帮扶。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扶贫资金,使85%以上的扶贫资金用于现有的贫困村、贫困户。通过扶贫资金、项目的扶持,重点开发支柱产业,发展规模高效农业、畜牧养殖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加强对各对口扶贫单位的协调、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年终考核验收,对口扶贫单位所包扶的贫困村没有脱贫的,对口扶贫单位的一把手要离职蹲点扶贫,直到脱贫为止。
二、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改善生产条件
加强基础建设,是稳定解决温饱、巩固扶贫成果,减少因灾返贫的关键措施。为此,一要狠抓农田水利建设。以建设旱涝保收田为中心,着重抓好以打井配套为主的兴利工程建设,今年在有条件的地方,贫困户要选到人均0.7亩旱涝保收田。二要加速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生产效益。从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人手,加深耕层,调整种植结构,推广优良品种和技术;继续抓好“洼地三改”,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三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电力、交通、邮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农户通电率力争达到90%;贫困乡(镇)全部实现通油路,100%的贫困村委通公路;80%以上的贫困村通程控电话,并采取措施加快邮政信件的传递速度;四要继续把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贫困乡、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搞好农村合作医疗,提高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
三、集中力量抓好支柱产业建设,坚持走产业化扶贫开发的路子
通过十多年的扶贫开发,目前我区已初步形成了,粮油食品、畜牧养殖和畜产品生产加工、食用菌栽培、手工艺品加工、林果业、矿产建材、植桑养蚕、日光温棚等支柱产业。今年要继续加大投入,壮大龙头,扩大辐射面,增加科技含量,选好法人代表。促使支柱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增效益。目前,还没有建立起支柱产业的贫困乡村,要立足实际,选准项目,加大投入,达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奋斗目标。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对于扶贫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集中用于贫困乡、村、户,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准挤占挪用。对特困地方要给予重点倾斜。要大力推行“小额信贷”扶贫新模式,提高扶贫资金入户率。要继续搞好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立项水平和开发效益。项目选择必须以种植业、养植业、资源型加工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能带动千家万户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支柱产业为主,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要进一步做好到逾期扶贫资金的回收再贷工作和审计工作,对已审批的扶贫项目进行跟踪问效、检查、监督;对挤占、挪用、投放重点失当的,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切实管好用好省里对面上插花贫困乡的扶持资金,地区要做好对面上插花贫困乡扶持资金的协调工作,确保扶持资金尽快到位。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把各方面的扶贫资金按照扶贫攻坚的整体规划捆起来使用,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整体效益。
五、狠抓科技扶贫,加强培训工作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是消除贫困的根本性措施。今年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工作力度。一是要在贫困乡、村重点推广配方施肥、模式化栽培、精少量播种、农田保护地栽培,畜禽品种改良、秸杆氨化、青贮、化学除草、日光温栅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同时要加强适用于贫困地区的科学技术成果的研究、示范与开发。二是要制定科技扶贫规划。采取特殊的资金扶持办法和优惠政策,鼓励、吸引一批科研人员到扶贫攻坚第一线建功立业。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贫困乡、村干部和农民的培训工作。今年要对现有21个贫困乡、171个贫困村的有关领导干部轮训一遍,使现有5.6万个贫困户每户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四是要加强对扶贫经济实体和龙头企业、支柱产业厂长(经理)的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带动农户共同致富。五是要继续开展科技扶贫试点工作,每个县要建立2—3个科技扶贫示范乡,并建立一批科技扶贫示范村、示范户和科技扶贫示范企业。
六、总结交流扶贫开发的成功经验,加大对扶贫开发的宣传力度
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区将在今年完成扶贫开发第一阶段的战略任务即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为总结交流扶贫开发的成功经验,展示扶贫开发的丰硕成果,表彰为扶贫开发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再现贫困地区人民战天斗地的精神风貌,瞻望扶贫开发的光明前景,为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奠定良好的基础,地区要制作一部扶贫开发专题片,并出版一部全面反映我区扶贫情况的大型图书。各有关县、乡也要采取一定的形式对本地的扶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七、继续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强化扶贫工作责任制
扶贫开发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能否完成今年的扶贫攻坚任务,直接关系到能否按期实现全区扶贫攻坚计划的奋斗目标。各级党委政府要肩负起重大而光荣的历史使命,振奋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今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定期听取扶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扶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贫困乡、村、户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获得领导扶贫开发工作的主动权,确保扶贫攻坚在思想、组织、任务、政策、工作上的全面落实。要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掌握扶贫攻坚的进展情况;认真抓好扶贫开发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和减免照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增强贫困农民的扩大再生产能力,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中共驻马店地委 驻马店地区行署
关于1998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
去年,我区在秋季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农业和农村经济仍然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好势头。粮食生产再创历史新水平,农业经济出现了较大的结构性变化,畜牧业发展势头强劲,高效农业实现了由单纯数量增长向数最、效益同步增长转变,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新的进展,扶贫开发取得较大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我区农业发展的许多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农业基础脆弱,市场化程度低,经营效益差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对此,心须高度重视,切不可因近几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快而忽视和放松农业。必须正确认识区情,坚持从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坚定不移地把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更大的精力投入到农业工作上来,促使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发展目标
根据我区目前的发展实际,1998年农业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农业产业化建设为目标,以开放促开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重点突破,紧紧抓住畜牧养殖业、高效种植业和林果业的资源开发,改善生产条件,加快科技推广,提高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按照这个思路,98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粮食总产41亿公斤,油料总产6.5亿公斤,棉花总产4000万公斤,烟叶总产2500万公斤。大牲畜年末存栏210万头,其中牛存栏200万头,出栏70万头;生猪存栏375万头,出栏425万头;家禽存栏3345万只,出栏2425万只,山绵羊存栏270万只,出栏235万只;肉类总产达到50万吨,蛋类总产18万吨;农业总产值101亿元(90年不变价),农民人均纯收入1815元,减少贫困人口20万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资源开发力度
立足资源优势,实行重点突破,是加快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都要在摸清资源状况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资源开发建设。地区确定三个重点,即畜牧养殖业、高效种植业和林果业。
畜牧养殖业,本着瞄准市场需求,扩大整体规模,提高产品质最,增强加工服务能力,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的原则。一是狠抓规模养殖。继续走小规模、大群体的发展路子,坚持以牛、猪、禽、羊为发展重点,抓出一批畜牧业生产基地,形成各具特色的畜牧经济区域。培植和催生15个畜牧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经营模式,形成牧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经营组织,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争取新发展规模养殖专业户10万个,专业村52个,建立8个养殖业连片开发区。二是狠抓畜牧业生产水平的提高。继续抓好畜禽品种的改良利用,淘汰和更新低能高耗的劣质畜种。力争使主要畜禽优良品种普及率达到95%以上。同时,抓好配合饲料的开发利用,缩短养殖周期,提高经济效益。扎扎实实地搞好秸杆青贮、氨化工作,完成秸杆青贮200万吨,氨化秸杆110万吨。三是完善畜牧服务体系。围绕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新建和完善牛冷精配种网点505个,新建种鸡场20个,种猪场25个。认真搞好以控制“两瘟”为主的防疫承包,提高防疫质量,降低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
高校种植业,重点抓好温棚农业和高效益间作套种。温棚农业按照提高标准、规模发展、品类多样、突出效益的原则,98年新发展骨架型塑膜温棚l万座,使温棚农业逐步向高标准、固定化、基地化方向发展。在驻新公路沿线建立四个温棚农业开发示范区。在种植上,突破传统的单一蔬菜种植模式,坚持种养并举,发展蔬菜、水果、食用菌、养殖等多品类的系列化生产。在布局上,打破零散分布,稳定性低的状况,实行区域发展,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努力使温棚生产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高效益间作套种,重点发展一年三熟以上间套模式,今年发展间作套种面积300万亩,其中高效益瓜菜套种面积80万亩,麦棉菜套种40万亩。通过间作套种促进我区由传统耕作栽培向现代耕作制度的转变。
林果业要本着面向市场,发展特色,区域连片,效益优先的原则,一是抓好西部山区泌阳和确山县的板栗、李、杏、大枣等名优果品连片开发,推进目前的点片种植向四周辐射和扩展,形成规模发展的格局。二是抓好洪汝河堤防开发。我区洪汝河堤防长度1023公里,是开发林果业的重要资源。今年重点抓上蔡、新蔡、遂平、汝南县境内的河段,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实行果药间作套种等模式,形成具有观赏、绿化价值和高效益的经济带。
三、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加速两个转变进程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组织形式。各级都要按照积极引导、循序渐进的原则,有重点地推进农业产业化。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是培植和壮大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要坚持大(规模大、带动面大)、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新(新材料、新产品)、多(多种所有制、多种组织形式)的原则,采取对原有企业进行改造和扩建,对小型企业进行联合,加快新兴企业建设等办法,着力催生和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地区重点扶持22家龙头企业,帮助其完善各种制度,建立起企业与农民之间的新型利益关系,形成一批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的龙型经济群体,促进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各县市要依托资源优势,坚持突出特色,梯次开发,基础在乡,重点在县,县乡并重的建设原则,确立产业化发展的主导产业,建立生产基地,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围绕“粮、棉、油、烟、菜、饲养、食有菌、水产品、林产品、瓜果”等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销、培育和发展10大主导产业,各县市要结合实际,选择具有本地特色的经济强项、集中力量搞突破,逐步形成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要按照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的方向,建立一批种植业、养殖业商品生产基地。积极引导和扶持生产基地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由兼业为主向专业化生产转变,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专业乡、专业村和专业户,形成多乡一业,多村一品,集中连片,村村连接的群体规模,以实现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的目标。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运销等服务水平。及时搞好市场建设,突出抓好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逐步形成大中小相结合,专业与综合配套、城市与农村衔接的市场新格局。重点完善蔬菜、畜禽、皮革、建材等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市场运作水平,加快商品的流通。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农田水利建设仍然是我区农业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要继续把加强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放在重要位置。着重抓好贷款打井、灌区配套、河道治理、节水灌溉等水利工程。98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90万亩,新增旱涝保收田40万亩,新增除洪面积30万亩。打配机井1.7万眼,完成板桥、宿鸭湖、薄山、宋家场四大灌区配套建设1300公里,搞好洪河流域474公里的河道堤防整修治理,提高“五化”标准。开展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100平方公里,完成坡改梯4万亩,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搞好大洪河治理的前期筹备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要继续坚持全民办水利的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农民参与兴修水利工程。对小型水利设施要进行拍卖、承包和租赁的试点,逐步建立起农田水利设施市场化管理的新机制,以更好的发挥水利工程建设的持续效益。
继续抓好山区造林和平原农田林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的生态环境。在山区荒山灭荒目标和平原绿化达标实现之后,重点搞好劣质林的更新改造,大力发展经济林。98年发展经济林面积50万亩,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要进一步搞好林产品加工,使林业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
要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努力提高我区农业的装备水平和机械化水平。重点发展大中型配套农机械,98年发展5000台(套)。做到深耕、播种、收割、脱粒、运输配套发展。要按照讲求效益和提高利用率的原则,优化农机配套比率。每个县要抓10个千亩农机深耕示范方试点,采取统一耕作,分户经营的方式,联片实行机械化作业,提高农田耕作质量。
五、继续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科技运用的整体素质
重点搞好“种子工程”、“土壤补钾工程”,“农田无草害工程”和“农村能源——环保工程”的实施,继续抓好作物和畜禽优良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努力使优良品种利用率提高3—5个百分点。搞好以补钾增磷为主的农田配方施肥和配合饲料饲养技术,提高单位产出率。做好作物病虫害和养殖业疫病的统防统治工作,把病虫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抓好以发展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继续抓好涉及种植、养殖、林业、农机、水利等领域的22项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承包活动,充分发挥农业技术人员的骨干作用,实行技术推广责任制,把农业实用技术的普及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推动农业技术水平的全面提高。
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是提高农民文化科学素质的有效手段。要着重抓好农民技术最“绿色证书”培训和农业时令培训。98年完成“绿色证书”培训2.5万人。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根据农时节令和畜禽养殖的关键时期,分期分批组织科技人员进行巡回技术咨询和技术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在生产的关键时期及时得到技术指导。
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稳定和发展农村科技队伍。乡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凡是还没有落实“三定”方案的,要在年内落实到位。认真搞好村级科技服务网点建设,争取尽快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科技服务网络。要落实好基层科技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不断充实和壮大基层科技推广队伍。今年要重点充实一批年富力强、技术过硬、素质较高的科技人员,今后农业院校的大学毕业生分配要以基层为主,以提高基层科技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扎扎实实地搞好农业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能力
开展农业项目建设是我区农业开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项目建设包括扶贫、黄开、商品粮基地、秸杆养牛示范区等。要认真抓好扶贫开发,完成20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进一步完善地、县直机关对口扶贫措施,加快开发性扶贫力度,管好用好扶贫资金,限期达到脱贫目标。抓好黄淮海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提高开发的质量和标准,落实好配套资金,全面完成15万亩的开发任务。搞好利用世行贷款7600万元支持板桥灌区项目建设。抓好商品粮基地县、粮食大县、以工代赈、秸杆养牛示范县等专项建设,保证按照项目标准进行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要切实抓好项目争取工作。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坐等上级分配项目的被动做法,对农业开发项目要主动出击,积极争取。在续建项目上,商品粮基地县和秸杆养牛示范区要分别争取到2个县的开发任务。“种子工程”建设要尽可能增加投资,加快实施进度。要全而做好农业项目的筛选论证工作,逐步建立项目库,争取今年再有一批项目进入省和国家计划的“笼子”。要广泛收集信息,积极向上级联系,以争取更多的开发项目。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优惠政策,搞好对外宣传,吸引外地客商或企业来我区投资建设,形成全方位的开放开发格局。
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以实现五个好为目标,继续抓好以农村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省委关于一类村上水平,二类村促转化、上台阶,对整顿效果不明显或新发现的三类村要派驻工作组进行整顿,力争年内有明显改善。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真正发挥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坚强核心。
要搞好以村务公开,民生管理为重点的村级民主制度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出成效。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积极推广确山、汝南等县的建设经验,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定期按要求向村民张榜公布,让农民放心。要认真落实村民自治条例,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村级民主选举、村民议事、村民自治章程等制度,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保持民主政治的健康有序发展。
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安定的根本性措施。要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体,积极开展“新风杯”竞赛活动和“三评一帮”、”十星级农户”、“五好家庭”、“一帮一活动”等,搞好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和民兵组织的作用,提倡建立“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使农民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坚持以法治村,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制止农村中的赌博、封建迷信等落后习俗,给农民发展生产创造一个安定的环境,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
八、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
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机制,切实把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政策落到实处。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允许土地使用权在承包期内有偿转让或入股。对“四荒”的开发性经营,实行招标承包,承包期可延长到50年不变,承包期内允许转让和继承。特别要落实好土地承包手续,及时把《土地承包使用证》发放到农民手中,让广大农民放心。
要处理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央(96)13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区农民负担工作负总责的制度,严格控制5%的统筹、提留限额。取消一切与中央1 3号文件相违背的增加农民负担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农村中的“四乱”现象。对一些地方违背农村政策搞“两田制”、“经济田”的做法要限期纠正。要严格统筹提留款的开支用向,坚决杜绝县、乡平调统筹、提留资金的错误做法。要进一步加大对加重农民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组织好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千方百计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保持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精力、计划安排、资金投放和工作部署上,真正体现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的方针。县(市)、乡(镇)都要明确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乡(镇)长具体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要把对农业的投入、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农民增收幅度和富裕实现程度,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社会稳定作为考核县乡工作的首要内容。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支持农业、加强农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各行各业在订计划,选项目时要优先考虑农业,尽可能地向农业倾斜。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法制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农业法规,实行依法治农,坚持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坚决反对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等不良倾向。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倡的“学习吴金印,争当优秀乡镇干部,争创先进乡镇党委”和“想民、知民、爱民、为民”活动,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增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本领。
中共驻马店地委关于实行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的意见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地委决定在全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通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努力在全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我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其任职的岗位上,肩负着抓好经济建设或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责任,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照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三)坚持兑现奖惩。根据目标的完成情况来考核评价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导干部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水平,并根据目标考评结果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奖惩,与单位评先、干部晋职相结合。
三、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成员的责任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
1.各级党委对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施统一领导。
2.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负重要领导责任,主要负责领导行政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1.各级党委的书记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各级政府正职对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本级行政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3.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及时组织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决策意见,亲自动员部署,督促抓好落实。
4.定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经常过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调查,掌握动态,主持研究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5.认真组织力量,及时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6.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帮助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7.在领导班子中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带头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等纪律条规和廉政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抓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督促其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
(三)各级党政副职领导干部的责任
1.各级党委副职和政府副职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2.协助党政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
3.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其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4.针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业务特点及存在问题,督导其进行党性党纪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执纪水平。
5.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帮助执法执纪机关排除办案阻力。
6.指导、督促分管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各级党政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纠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
2.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具体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抓好纠正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不正之风以及专项治理的配合工作。
4.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责任目标
(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
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列入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2.认真贯彻执行中发(1997)13号文件、驻发(1997)16号文件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具体规定。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集体决定。
4.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准备;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自查自纠;会后及时向群众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认真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党员领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易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3.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5.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朋好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分管地区、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完成地委部署的廉洁自律工作任务。
(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1.主要领导及时阅批督办群众举报件。
2.主要领导积极组织查处本单位、本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
3.积极组织各执纪执法机关协同办案,努力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4.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要按时限要求查处并报结果。
5.认真落实上级对有关案件的处理意见。
(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继续治理农村“三乱”,落实预决算、负担卡、专项审计三项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2.认真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行收费许可证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
3.按规定管好预算外资金,推行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4.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树行业新风活动。
(五)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
1.认真抓好廉政宣传教育,经常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党政纪条规学习活动。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坚决纠正执纪不正、违纪不纠的现象。
3.认真贯彻执行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
4.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5.认真落实中央强调重申的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6.积极探索强化全方位监督的路子,切实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制度。按照驻发(1995)11号文件要求,坚持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制度,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落实巡视制度。按照中央、省纪委的要求和驻纪发(1997)7号文件精神,聘任在职处级干部担任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定期对有关单位进行巡视,报告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坚持县处级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驻纪发(1996)27号文件规定的报告事项,按要求时限进行报告,强化党内监督。
(四)坚持谈话制度。按照省纪委和地区的规定,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性谈话,教育、督促其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五)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按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提高生活会质量,通过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增强落实责任的自觉性。
(六)坚持中央重申的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要执行规定,按程序办事。
(七)加强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对正反典型的报导力度,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六、考核与奖惩
根据所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有关党风廉政法规要求,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地委将对各目标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认真的考核。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单位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履行责任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党内五项监督制度的情况,并将考核结果送组织部门备案,作为单位评先、个人晋级、提拔的重要依据。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分数外,还要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贵任。(1)对群众的反映不认真对待,造成不良后果,被上级党委、政府、纪委提出严厉批评的;(2)用人不当,发生严重腐败和违法违纪问题的;(3)对违纪者包庇、纵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或查处不力的;(4)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失察,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影响较大的;(5)管辖地区、分管部门和单位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的;(5)对上级要求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在规定期限不办理或故意拖延的;(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不成的;(8)严重违犯党内五项监督制度,不按规定程序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9)其他失职错误。对有上述问题的领导干部,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限期改正、组织调整或党政纪处分。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检查办公室。地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地区纪委、地委组织部、地区监察局、地区人事局各一位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地区纪委。
(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检查办公室,在地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工作。(1)负责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2)负责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考核办法。(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运行情况的管理与监督。(4)负责组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工作。(5)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综合性评价,向地委提出具体奖惩建议。
中共驻马店地委关于进一步转变
领导干部作风的意见
(一九九八年六月九日)
为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务实重干,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确保三年攻坚任务和跨世纪宏伟目标的实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不搞虚假浮夸,不做表面文章,不玩花架子。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
二、保持廉洁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各级领导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力戒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不搞攀比、不比阔气,不争名利、地位和待遇,严以律己,身体力行,做廉洁奉公的表率。
三、深入调查研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抓典型,解剖麻雀,面对面指导工作,帮助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规模、控制会议规格、缩短会议时间。坚持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开有效果的会。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传播手段,能发传真的不要开会,能开电视电话会议的,就不要来人开会,尽量节省时间,减少费用。要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人员、人数和时间到会。与会议所在地同城的与会人员和会议通知之外的随员,一律不安排食宿。
五、改进文风。要下决心减少文件,能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能发短文的不发长文。各级领导同志要少讲话,讲短话,力戒套话和官样文章。提倡领导同志自己动手写讲话提纲。
六、改进奖励办法。今后区内的各种表彰奖励活动,本着厉行节约、减少开支的原则,采取通报表彰或发荣誉证书的办法,不冉发锦旗和匾牌。
七、严格控制各种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外出学习考察,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要求,事先拟出考察方案,并报有关领导审批,不经批准,一律不准外出学习考察。
八、减少应酬。除重大节日、重要纪念日和有特殊意义的重点工程开工竣工之外,各级党政领导一般不出席纯属礼仪性和应酬性的接见、照像、奠基、剪彩、颁奖、庆典技首映式等事务性活动,更不准参加饭店、宾馆、商级娱乐场所的开业庆典活动,不为各级各部门会议发贺信、贺电,不题词、不题名。
要减少陪会,地委、行署召开的会议,不需要地委、行署全体领导参加的,由有关领导出席;地直有关单位以地委、行署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地委、行署分管领导出席,其他领导同志不陪会;地直各部门召开的业务性会议,不要请地委、行署领导同志出席,确有必要时,可由分管领导同志出席。
凡邀请地委、行署领导参加会议、出席庆典等活动,均须由主办单位提出方案,报地委、行署办公室,由两办按照程序报有关领导同志统一协调安排。主办单位不得直接向领导本人发出邀请,领导同志也不要直接接受邀请。需地区几个班子领导同志参加的会议或活动,由地委办公室统一安排。
九、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活动。区内确需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必须按隶属关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凡加重农民、企业和基层负担的所有检查评比活动要一律杜绝。
十、减少迎送。领导干部下基层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不准前护后拥,不准用警车开道,当地同志根据分工对口陪同,不迎送。领导干部因公外出,迎送人数要严格控制;区内干部调动,除党政一把手由组织部门派一人负责接送外,其他同志由单位之间各委托一人迎送,不准搞迎送宴会,不准赠送纪念品。
十一、改进接待工作,严格接待标准。上级或外地来客,接待规格一般不能高于当地一类会议的食宿标准,减少陪客人员,实行自助餐或“四菜一汤”,不准到住地之外的宾馆、酒店就餐。本地公务往来坚持同城不吃饭,相互不宴请。
十二、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各地、各部门涉及全局性、根本性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件都要及时上报;不得失真,不得迟报或漏报。领导干部外出,要实行请假制度。县市和地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要向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同志请假,回来后及时销假。
以上意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各级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要严肃批评或通报全区。
中共驻马店地委 驻马店地区行署
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 加强外资外贸外经工作的
意 见
(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就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工作分别下发了中发(1998)6号和豫发(1998)7号文件,出台了许多新的政策和措施,对加快我区全方位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做好外资、外经、外贸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对外开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我区对外开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到1997年底,全区实际利用外资8700万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6000万美元,外贸出口5975万美元。国际劳务合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投资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交通、通讯、能源等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已基本得到缓解。在硬环境改善的同时,软环境也得到了一定改善。
但是,我区对外开放与全国、全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利用外资规模小、水平低。1997年全省人均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5美元。我区5.09美元;全省累计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6.6亿美元,我区为6267万美元。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放意识不强。三是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我区交通等硬件还不能满足外商投资者的需求。投资软环境问题更为突出,普遍存在着重引进、轻管理,重硬件投入、轻软件建设现象。办事效率低,程序繁琐,有些地方和部门,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的现象屡有发生。
2.我区对外开放既面临严峻挑战,又存在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从国际上看,一方面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区的外商投资、外贸出口乃至对外开放,将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加速着各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步伐;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国际资本规模不断扩大、流速加快,并且看好我国,尤其是看好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中西部地区。这对我们更好地扩大开放、利用外资提供了新的机遇。
国内经济形势为我区开放和利用外资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是在对外开放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二是我区的开放带动战略已深入人心,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劳动力成本较低,市场前景广阔。三是去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降低关税、提高出口退税率,扩大利用外资领域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中央6号和省委7号文件的出台,创造了对外开放良好的政策环境。
总之,我区对外开放工作既有成绩也有差距,既有困难也有机遇。对此我们要有正确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抓住新机遇,明确新任务,振奋精神,增强信心,不失时机地推进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3.我区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制定的扩大对外开放的有关方针、政策,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以市场换技术,以劳动换资本”的原则,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扩大开放,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积极、有效、合理地利用区外、省外、国外的资金、人才、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优化区内资源与区外资源的配置,推进我区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4.我区对外开放的目标是:积极利用区外资金,努力扩大外商直接投资;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努力提高我区外贸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扩大我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规模,努力拓宽对外联系与交流渠道;加快发展旅游业,努力增加非贸易收入;努力实现实际利用外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逐年提高,出口创汇增长速度高于我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和全省外贸出口的平均增长幅度,工贸公司、生产企业、外资企业出口创汇超过全区经济平均增长幅度的目标。
三、大力改善投资环境
5.进一步改善投资硬环境。要继续加强交通、通信、能源、市政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不断改善接待条件。已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在进一步规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设施,尽量充分利用,减少闲置浪费。要坚决治理污染,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要进一步美化绿化城市,使驻马店市在2000年争取达到全国卫生城市。
6.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一是治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除国家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一次性集中年检外,未经行署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单独进行年检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检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制止向外商投资企业乱收费的通知》(国经贸贸[1998]22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行为,地区企业减负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强制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指定的会计、律师、审计、公证、评估、咨询及各类代理中心等中介机构的服务。保险机构不得擅自增加险种,强制外商投保。二是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维护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涉外法规,为外商创造一个可以按照国际惯例办事的良好法制环境。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主管部门要依法办事,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涉及企业的重大决策和重要管理人员的调整,必须按照企业合同章程,按法定程序办理。三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各级涉外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要做到制度公开,政策透明,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提倡一个“窗口”对外,提供优质、规范、方便服务。各涉外部门在处理日常业务、办理出入境手续时,除国家规定必须出具的手续外,不得附带其他条件。由物价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监察部门,对地直各涉外机构办理出国(境)证照、卫生检疫、安全登记及其他有关涉外行政性收费进行一次清理,重新进行审核,报地区行署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四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投资各方的资产评估,督促投资各方按期履约,严格税收征管、环境监管和用地管理。五是建立“外商投资保护中心”,设立投诉电话,受理外商投诉。“外商投资保护中心”设在地区招商局。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经贸、外经贸、工商、公安、外事侨办、台办要参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保护工作。对服务不好甚至刁难企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等措施,必要时新闻媒体要给予公开曝光。六是建立健全为外商投资服务的各种服务体系,为外商推荐、介绍投资项目的合作伙伴,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程序的咨询。帮助编制项目文件,代办全部申报手续,帮助沟通与海关、商检、工商、税务、银行、外汇管理等各部门的联系,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七是加强社会治安治理,保持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用足用好各项政策
7.重视对国家和省出台政策的研究和落实。一是利用国家免征鼓励项目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积极利用外资和外国政府贷款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利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地产原料,零配件出口退税政策,扩大外贸出口。二是对国家和省产业指导目录中属于非鼓励类的项目,结合我区优势,选择农产品加工、中草药、旅游等项目,尽快拿出产业目录,争取省和国家批准享受鼓励类项目政策。三是抓住国家政策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时机,争取国家在我区安排一批农业、水利、交通、能源、原材料和环保项目吸收外资,鼓励外商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四是鼓励外商对区内企业进行兼并、收购、承包、租赁、出资参股、控股、买断、承包、租赁享受内资企业有关政策。兼并、收购出资在25%以上的享受外商投资有关待遇。鼓励国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到我区再投资,外商投资超过25%的视同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相应待遇。五是凡国家允许在东部沿海地区开展的试点领域和试点项目都可在我区进行,包括建筑业、矿产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
8.制定、完善、修改我区对外开放政策。我区以往制定的对外开放政策,凡与外商签订了合同的继续有效;同时要对原有政策进行完善、修改。
9.建立激励机制。要尽快建立外资、外贸、外经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出口创汇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扩大出口;奖励成绩显著的外资、外贸、外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我区利用外资水平
10.加大招商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吸收外商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继续实行“多轮驱动,多轨运行”的招商引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企业、民间商会、各类中介组织等方面的积极性,采取政府与民间、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拓宽引资渠道,加大招商力度,扩大引资规模。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联系,沟通招商信息。驻外办事处要把贸易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推荐我区项目,衔接运作方式。选择一批优势资产,通过产权置换方式注入具备条件的“窗口”公司,争取在境外上市,为企业筹集建设资金。在继续吸收港、澳、台和东南亚投资的同时,重点加大吸收北美、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力度。地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世界大的有实力的跨国公司中有可能到我区投资的进行分类排队,取得联系,争取他们到我区投资。加强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宣传,鼓励在驻外商牵线搭桥,实行“以商招商”。充分利用国家有关部门在国内外组织的大型招商活动招商引资。对已经洽淡的项目,要加强后期跟踪管理,提高成功率。有关部门要尽快完成招商项目上网工作,加强与国家和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联系,将我区的招商项目进入官方站点。
积极采用各种有效方式利用外资。鼓励国有企业以出售经营权、股权的方式利用外资。继续争取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积极采取BOT、TOT等国际通行的各种外商投资方式,试点进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以及利用项目运营权或收益权对外引资,组织条件成熟的大中型企业到境外发行股票、债券。金融单位要继续积极支持中方担保项下境外融资业务的开展,选择几家大企业集团争取省和国家批准直接到境外借款,鼓励大企业与外商合资后依法自主对外借款。鼓励集体企业对外合资、合作、出售,鼓励私营企业吸引外资发展经济。采用招标方式,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产设备。
11.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搞好项目库建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修订、颁发新的《投资指南》和相应的鼓励外商投资政策,引导外商投向,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外资投向有四个重点:一是电子、机械、医药、化工、建材、水泥、粮油、食品等我区有优势的产业,重点鼓励外商对老企业进行嫁接改造;二是高效农业及深加工项目、规模养殖项目;三是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煤气、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项目;四是高新技术产业和出口创汇产业。鼓励外商在我区成片开发建设科技工业园区或旧城改造开发,鼓励利用我区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继续发展符合产业政策的劳动密集型项目。严格禁止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项目库的建设。入选的项目要符合国家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做到公布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项目更新调整。
12.切实办好外商投资企业,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益。办好我区已引进的外商企业,不仅有益于我区经济发展,而且有很好的示范作用,既增加我们利用外资的信心,也对国际资本有很大的吸引力。同时办得好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是扩大利用外资的重要途径。要克服“重办轻管”的现象,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帮助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落实承诺的优惠政策,鼓励外商增资和再投资。当前,特别要注意督促合资中外各方按合同履约到位资金,加强企业管理,开拓国内、外市场,特别是扩大出口。对长期不注资的假合资、“空壳”企业要进行清理。对亏损企业,要研究分析,加强指导,帮助扭亏为盈。努力办好我区现有的开发区,使之成为外商投资的集中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综合改革的示范区、现代化的新城区和对外开放的窗口。开发区要引进大公司、大财团和高科技项目,要发展有特色的支柱产业,要增加出口创汇,以进一步起到辐射、带动、示范作用。
13.积极吸引对外投资大国和跨国公司来我区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层次。美、英、日、德、法五国占世界对外投资达62%,同时,全球的贸易、资本流动,高新科技的产业化主要是由跨国公司推动的,我区要适应这个形势,加大对五大国和跨国公司的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的层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拿到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才能进入国际营销服务网络。这是欠发达地区发展经济必须采取的“高起点前进”的措施,对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引资是一个有效的补充,并且是最终必须走的发展道路。我们要有这个信心,从现在起就应着手这方面的工作。
14.切实用好国外贷款,提高利用外资的信誉。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配套偿还能力,合理确定我区利用国外贷款结构,选好、选准项目,提高利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项目的评审,多争取项目和资金,提高项目成功率;优化用款方案,注重效益和偿还能力,落实配套条件,确保内外资按合同工期到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对于配套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要盲目利用国外贷款。要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借用还机制,牢固树立偿债意识,落实还款责任,确保到期债务的支付。
六、坚持效益原则,努力扩大外贸出口,提高出口对我区经济的拉动作用
15.培育我区出口支柱产品、产业和骨干企业。一是重点扶植发展创汇能力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争取到本世纪末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区出口总额的20%以上。二是大力发展创汇农业,围绕“粮、肉、果、蛋、油、烟”等农副产品资源,着力培养优质、高产、高效的绿色产品,提高加工深度和产品质量,增加出口的附加值和创汇率。三是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服装加工系列产品出口,依靠科技进步,开发高精尖产品,培植拳头产品,提高出口商品档次。四是积极发展轻化产品出口,继续抓好劳动密集型的鞋类、玩具、地(壁)毯、皮革制品、塑编袋等商品出口。五是按照“稳定外贸、扩大外资、发展自营”的原则,重点扶持出口大户。三年内集中力量培育5至8户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创汇大户。对地区确定的15户重点工业企业,在技改项目、资金、配额、许可证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其增加出口创汇。
16.继续实施“大经贸”战略,加强贸工、贸农、贸技结合,大力开发出口代理制和加工贸易出口,形成专业外贸公司、自营出口企业和三资企业一起上的格局。工、农、科、贸要互相联手,扬长避短,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工业企业要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提高出口产品竞争能力;外经贸企业一方面要积极组织更多适销对路、科技含最高的商品出口,另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将国际市场场需求信息反馈给工业企业,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要互惠互利。以利益为纽带,大力推行出口代理制,形成以进出口贸易为基础,商品、资金、技术、劳务合作与交流相互渗透融合,协调发展的经营机制。充分利用我区劳务成本低、交通便利、加工工业基础好的优势,积极承接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转移出来的一些产业、沿海一些省份由于劳务成本高向内地转移的一些项目。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出口,提高出口比重。
17.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港澳地区是我们的传统出口市场,要进一步巩固;日、美、欧盟、俄等国经济规模大,市场容量大,要着力开发;亚洲、南美、东欧地区经济增长快,发展潜力大,我区机电、纺织产品在档次、价格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今后要大力开拓。对拉美、非洲、独联体及东欧、南亚等市场,采取政府和企业联手的方式,加大开拓力度。
18.积极推进国有外贸企业改革,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一是对具备条件的企业,依据《公司法》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兼并、联合、资产重组,形成以资产为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的外向型企业集团。二是将一些企业中的有效资产分离出来作为国家股,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入股,改制为职工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对绝大多数外经贸小型企业,采取兼并、联合、股份合作、承包、租赁、拍卖等多种形式进行改革。四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分配、劳动、人事三项制度改革,降低经营成本,完善内部竞争机制,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竞争能力。
19.积极制定鼓励扩大出口的措施。继续执行国家和省鼓励外贸出口有关政策,研究出台我区鼓励扩大出口的政策。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为导向,搞好全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县市的发展规划。将区内产业发展目标与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紧密结合,并实施配套倾斜政策。对骨干出口企业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高新科技开发项目、高创汇农业项目,优先纳入基建、技改、“九五”科研攻关、“星火”项目以及年度用地计划。加强银贸协作,建立主办银行制度。对效益好、创汇多的企业,银行应给予支持。税务部门要对出口退税企业进行分类管理,采取积极措施。加快退税速度。地区财政要采取所得税返还的办法,对地区级外贸、工贸企业给予扶持。
七、知难而进,努力开创外经工作的新局面
20.鼓励我区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创办企业。地区经贸委、外经贸局、财政局等部门要结合国有企业解困,抓紧研究制定充分利用国家对受援国开办的合资、合作企业提供政府贴息中长期优惠货款,充分利用进出口银行的卖方信货、国际合作基会的有关政策,把我区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剩的生产能力转移到国外市场,牵动相关设备、半成品、零部件的对外出口。鼓励我区具有竞争优势的生产企业到国外适宜地区开办工厂。
21.对外劳务合作要与外贸、外资相结合,同再就业工程和扶贫工作相结合。继续优化外派劳务结构,在稳定输出渔工等大宗劳力型劳务输出的同时,增加技术劳务的输出。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设法保护其权益。各县市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采取房地产抵押、亲属担保等办法贷款,帮助出国劳务人员解决前期费用。
22.积极争取国际援助。各级政府、有关团体、地直各部门,要根据自身特点,争取联合国系统、政府间和国际民间组织援助。各级政府要解决好受援项目的配套资金。任何单他或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外援资金和物资设备。
八、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的对外开放人才队伍
23.加强对现有人员涉外知识的培训。党校的干部培训班要开设对外开放专题课或专题报告,使各级领导干部了解掌握对外开放的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外经贸部门要配合各级党校选编好对外开放的教材,制订培训计划,力争在两年内把全区涉外部门领导干部培训一遍。涉外工作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对在岗人员有重点地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经营管理水平。注重外语方面的培训,选调一部分有业务知识基础的专业人员脱产进行口语强化训练。
24.招聘、引进、用好外经贸人才。有计划地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中、从社会专业技术人员中招聘一批既懂外语又懂外贸的人才充实到外经贸队伍中去。积极扩大对外科技、教育、文化交流,重视国外智力的引进和使用。通过扩大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吸引更多的外国专家、学者、海外华侨专家和优秀出国留学人员到区内工作。对引进的外经贸人才和在外经贸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定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在工资幅利、住房、医疗、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待。
九、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25.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十分重视对外开放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本单位对外开放的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各级主要领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善于发现和总结推广本地扩大开放的典型经验,尽可能对实施开放带动战略进行指标量化、责任到人。考核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领导班子,要把对外开放实绩列入重要内容。
26.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经贸、外经贸,招商、外事、计划、工商、税务、金融、财政、农办、外汇管理等部门,都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各县市、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扩大开放的方针、政策、步调一致,依法行政。各级对外开放综合协调机构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对外开放工作的指导和协凋,检查督促各项对外开放政策的落实,推动对外开放工作健康发展,为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多做贡献。
27.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舆论工具,宣传党的十五大精神,宣传党和国家对外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同时也要有选择地对损害驻马店形象、阻碍对外开放的坏典型给予曝光,使广大干部群众分清是非界限,自觉维护驻马店对外开放形象。统战、台办、侨办等部门要做好对海外侨胞、港懊台同胞的宣传工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涉外经济部门,要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对外宣传。
28.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风气,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以上意见,各县市、地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中共驻马店地委 驻马店地区行署
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步伐,特作如下决定:
一、允许国有、集体企业实行公有私营;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国有、集体、国外境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经营;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通过承包、租赁、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国有、集体企业经济结构调整;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购买、承包、租赁农村“四荒”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鼓励兴办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开展旅游服务和咨询服务,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凡允许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业、项目,只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具备同等条件且符合国家规定,都允许其生产经营。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中,个体工商户只凭身份证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对边远、贫困乡镇可以先放开,后规范;私营企业凭身份证和场地、资金证明、雇工名单,即可办照发证。除个别特殊行业外,不再将有关部门的专项审批和许可证作为办照的前置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办营业执照,后补办许可证。在发展中要坚持“四不限”,即不限经营规模,不限经营范围,不限用工形式,不限分配方式,以促其快速发展。
三、私营企业属于科技型、咨询服务型、贸易型的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生产型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自然人有限公司,属于科技型、资询服务型的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从事生产贸易批发的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注册登记时可冠地区行政区划名称。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辞职、辞退和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和能说明本人就业状况的证明材料并具备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的,均可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凡下岗职工,只要提交有关部门的失业证明或“特困职工证”,就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并优先安排经营场地和摊位,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外,所有商品均允许经营。下岗职工销售本厂生产或积压的产品,不受经营范围的限制;对从事个体经营、原已参加社会统筹,不再保留原单位关系和身份的下岗职工和机关分流人员,个人又继续按当地统筹比例交纳养老保险金的,投保年限可连续计算,达到退休条件时,可享受退体金待遇。如需要保留原有关系和身份的,可将其档案等有关材料存在原单位,交纳一定的“保职费”,在国家调资时,可以接规定调整档案工资,需要返回单位的,按有关规定做好妥善安置;鼓励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到私营企业工作,私营企业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属于国家统招分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保留干部身份。
五、加强税收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从1997年4月1日起,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按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私营企业、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全面建帐。税务机关应对他们实行查帐征收。对不具备建帐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税务部门批准,建立简易帐,实行“自行申报,内部评估”的征收办法。财税物价大检查时坚持谁偷税查处谁,不搞人人过关,不搞平均补税。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问的借款利息,允许税前列支。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又确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个体工商户、小型私营企业,税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给予代开。对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货物月销售额达不到800元,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达不到400元,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达不到60元的免征增值税。
六、私营企业安排下岗职工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60%以上的,从投产之日起,经当地政府批准可免征地方所得税一至三年;私营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达不到60%,但当年新安置下岗职工占从业人员30%以上的,经当地政府批准,可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一至两年。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承包、租赁、购买停产半停产或亏损严重的国有、集体企业,恢复正常生产,且原有企业职工及时妥善安置的,在实现利润弥补亏损前,经当地政府批准,免征地方所得税。
七、鼓励私营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凡安置“四残”人员达到企业人员总数30%以上,经民政、税务部门审核批准,领取“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后,可比照民政福利企业享受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残疾人员申请个体劳务、修理等行业,可免征所得税;从事个体商业但生活有困难的,可由税务机关批准给以减免税照顾。
八、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城乡信用社要把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做为信贷投入的重点,按照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原则和新的信贷资金管理有关政策,积极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办理抵押或担保贷款。
九、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简化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用地报批程序和报件要求,及时提供合法用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用地,在农村按乡镇企业申请办理用地手续核批,在城镇规划区内可按规划要求向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报审批;也可在拍卖、招标土地使用权中取得土地使用权。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获准使用的土地和自行建设的生产经营场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占用和拆迁。因城市建设确需征用的,应安排好新的场所,并给予合理补偿。
十、加快市场建设,为个体户、私营企业提供良好的经营场所。各级政府要把市场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方兴建、工商监管”的原则,有计划地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市场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市场。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群众生活需要,兴办一批早市、夜市,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十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职能部门要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凡按规定有收费任务的,均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贫困乡、镇特困户和残疾人按最低限额的50%收取。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业月盈利不足300元的免收各种费用。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核发各种证照,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按最低价收费或减免收费。
十二、坚决制止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除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罚款项目外,各地各部门自行制定的收费、罚款项目一律无效。不准强行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征订各种刊物及宣传品。除特殊情况外,凡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行检查、收费、摊派、集资、罚款的单位,必须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并提供原始依据,事后报告结果。公安和政法机关,要坚持依法办事,保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不准参加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行的与社会治安无关的检查。
十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合法经营的凭证,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扣留、收缴或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扣留、收缴或吊销。
十四、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切实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他们依法护权的合理要求和行动,教育他们爱国、敬业、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费),文明服务,恪守职业道德,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中共驻马店地委
今冬明春乡级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农村跨世纪发展目标和社会的长期稳定,根据省委要求,地委决定,今冬明春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区普遍开展乡级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区是一个农业大区,8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是影响我区发展的根本问题。乡镇是国家的基层政权和农村基层组织的龙头,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上代表党和国家行使各种权力,落实各项政策,提供各种服务,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下连接农村千家万户,担负着组织管理本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任,与农民群众接触最广泛,利益最相关,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建立高效有序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激发乡级的活力,对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从目前我区乡镇的状况看,总体上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部分乡镇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班子不团结,工作不协调;有的工作思路不清,经济发展缓慢;有的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不够得力。个别乡镇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政策水平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甚至违法乱纪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也制约了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对此,必须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并不失时机地把加强乡级建设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主要任务
乡级建设活动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要通过乡级建设活动,激发乡镇内在活力,促使乡镇机关规范管理,科学运作,独立作战;乡镇党委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乡镇干部的整体素质普遍提高;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组织建设。要全面提高乡镇干部的素质,结合乡镇换届,配备好乡镇领导班子。要坚持正确的干部导向,建设精干高效,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一是结合乡镇换届和年度考核,对乡镇干部普遍进行测评,对不称职的干部诫勉半年。期满后经考察仍不称职的,是领导干部的降职使用,是一般干部的予以辞退。二是精减乡镇机构人员。在核定职数、定岗定编的基础上,确定人员。凡是超编的非政策性安排的人员,年底前要实行分流,与乡镇财政全部脱钩。凡临时工、雇佣工,一律清退。三是减少村组干部职数。对于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不得超过5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不得超过7人;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不得超过9人。组干部原则上由村干部兼任。
(二)作风建设。乡镇干部的作风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且对于全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必须切实加强乡镇干部作风建设。一是认真清理超标准用车,严禁贷款买车。凡经济困难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乡镇,不得买车,已用贷款购买的车辆,要妥善处理。二是乡镇干部下村检查工作不得喝酒,平时下村工作不得坐车,违者严肃处理。三是乡镇干部不准在县城建私房,如在县城已有住房的,要保证在乡镇的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因病离岗要请示报告。不准白天在乡镇工作,夜晚在县城住宿。四是兴办各种公益事业要量力而行,不准为追求所谓“政绩”而办劳民伤财的蠢事。
(三)经济建设。一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理清发展思路,修订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以东西部合作为契机,以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为重点,以富乡富民为目的,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切实抓好高效农业、自然资源的开发,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三是把乡级建设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实施“富民工程”。把帮助和引导农民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从人、财、物、信息、技术等方面给贫困乡、村予以扶持,加快脱贫的步伐。四是壮大集体经济和乡镇财政实力。对集体经济薄弱的乡村,要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选准突破口和起步点,下决心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
(四)制度建设。在总结《乡镇、村工作制度》的同时,要立足本地实际,对制度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党的组织制度。要按照“决策权集中于集体,执行权委托给个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和办事程序,把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党的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制度等。三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明确财务收支的渠道、依据、程序、审批标准、用途、财务人员职责等,尽可能细化、量化。做到条文细致明确,便于操作和群众监督。四是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自治章程等。五是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建立监督体系,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堵塞漏洞,规范工作。
(五)民主政治建设。一是搞好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要针对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抓好督促检查,真正达到公开的内容使群众明白,公开的效果使群众满意。乡镇机关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抓好村委会直接选举和乡镇人大换届。各县市委要按照省、地委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村委直接选举和乡镇人大换届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三是把扩大基层民主同确保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同开展”三评一帮”、“十星级文明户”等行之有效的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减少集体上访案件,以民主促稳定,以稳定促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对乡级建设活动的领导。地委已调整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区的乡级建设活动。地委、行署和人大、政协工委领导成员实行联系县市、乡镇责任制。县市、乡镇党委要抓紧调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办公室。县市、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挂帅任组长,亲自抓,负全责;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组织部长(委员)兼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认真抓好活动的日常工作。县市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实行联系乡镇、村责任制。地委将把活动的成效作为考核县市、乡镇党委班子和领导成员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制定方案,科学指导。①制定方案。各县市委要按照地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②抓住重点,分类指导。在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的基础上,从各乡镇的实际出发,确定工作的侧重点,实行一乡一策,分类指导,做到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③抓住典型,以点带面。要结合学习吴金印、争创先进乡镇党委活动,总结乡镇工作的成功经验,发现和培养一批先进典型,推动乡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选派力量,加强督导。为确保活动的实效,地委向每个县市派驻由一名处级干部带队的指导组,协助县市委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要根据实际需要,抽调一批政治坚定、公道正派、熟悉农村工作,有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党员干部组成工作组,经过培训后,派驻乡镇开展工作。
(四)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半个月听取一次各县市党建办和驻县市指导组的工作汇报,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把活动引向深入。
(五)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偏方向。开展乡级建设活动,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基层组织,依靠基层干部,依靠党员群众开展工作。解决班子和干部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向前看,不纠缠历史旧帐,不施用“左”的和搞群众运动的办法,既要切实解决问题,又要保护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犯错误的干部,要弄清事实,区别情况,审慎处理。除对极个别严重违法乱纪的干部严肃处理外,对绝大多数干部要立足于教育、帮助和提高。要严防激化矛盾和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借机闹事,确保乡级建设活动健康运行。
(六)统筹兼顾,周密安排,正确处理乡级建设活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要把此项活动同当前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富民工程、兴办乡村企业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科学安排,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全面推动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驻马店地区1998~2001年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
(中共驻马店地委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印发)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巩固和发展三年来农村基层组织整顿、建设成果,大力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农村跨世纪发展目标和社会的长期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立足我区实际,特制定1998~2001年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998~2001年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乡、村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为目的,注重抓基层、打基础、上档次、上水平,全方位、多层次地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全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实际工作中立足常抓不懈,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运用典型经验,搞好分类指导,注重整体推进。正确处理党建与经济工作的关系,选好最佳切入点,以“两带一创五个一”(农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争创优秀共产党员,掌握一至两门致富技术、选择一条致富门路、提供一条致富信息、明确一个致富目标、帮助一至两个贫困户脱贫致富)和“两创三争”(创先进乡镇党委、先进农村党支部,争当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为载体,切实抓好党员,基层干部、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四支队伍,使乡、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三年努力,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建设一个好班子,尤其是要有一个好书记。到2001年,全区l93个乡镇党委、2892个农村党支部要分别有50个、200个跨入先进行列。70%以上的乡镇党委基本达到“六个好”(选配一个好班子,首先要有一个党性强、作风正、能力棒的乡镇党委书记;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素质优良、群众拥护的乡镇干部队伍;选准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好路子;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管理和监督的好制度;保持一种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实事求是的好作风;形成一个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没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的目标,60%以上的村党支部基本达到“五个好”(建设一个好班子,尤其是要有一个好的党支部书记;培养锻炼一支好队伍;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完善一个好的经营机制;健全一套好的规章制度)的目标,基本消灭软弱涣散、瘫痪村党支部。乡镇党委书记和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知识结构明显改善。
二是培养锻炼一支好队伍。农民党员政治业务素质显著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改善。到2001年全区农民党员基本合格率要达到99.5以上,优秀党员达到20%,85%以上的农民党员掌握l~2门实用技术,三分之二的成为致富能手和科技示范户;全区每年计划发展党员6000名,其中发展农民党员2700名,力争到2001年35岁以下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党员要达到70%以上,女党员达到23%以上。农村基层干部文化索质明显提高,后备干部队伍充裕。到2001年,乡镇干部和45岁以下的村干部普遍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三分之一的村干部达到中级以上农民技术职称水平;每个行政村保持3~5名后备干部。
三是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积极发展区域性支柱产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搞好扶贫开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乡镇财政实力,基本消除贫困。到200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要达到60%左右;5~10万元的要达到30%左右。乡镇财政收入年递增幅度要达到l5%以上。每年力争完成8.5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到2001年基本解决全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是完善一个好的经营机制。要把集中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和农户承包经营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种植、养殖、加工等各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村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真正把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落到实处。
五是健全一套好的规章制度。乡、村两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对《乡镇、村工作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和落实,从而把农村各项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首先,要把乡、村两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好,特别要选一个好书记。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好配强乡镇党委和农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气质互补、知识互补、年龄梯次配备。选拔的乡镇党委书记,要政治坚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事业心强,有较高的群众威信,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选拔的农村党支部书记要做到政治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懂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年富力强,公道正派,无私奉献,能得到党员、群众的拥护。对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村,要注重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或先进村现职干部及后备干部中选任。要建立和完善乡科级后备干部下村挂职制度。今后,凡是列入乡科级后备干部的原则上要下村挂职锻炼两年。其主要任务是,帮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搞好班子建设,发现培养本村优秀人才,理清发展思路,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县市委要逐人建立档案,一年考核一次。对挂职期满后,村里仍然面貌依旧,群众有意见的,不得提拔重用,并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其次,要加强对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要按照地区培训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市培训村党支部记、村委主任和乡镇其他干部,乡镇培训村级其他干部和党员的要求。坚持每年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培训一遍。今后,凡进入乡、村领导班子的干部,都要进行岗前培训,没有参加培训的,不得进入领导班子。要加强学历教育,到2001年,乡镇干部都要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村级主要干部要达到初、中、高级农民技术职称的水平。其三,要做好优秀青年农民和妇女的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针对当前农村年轻党员、妇女党员偏少的问题,发展党员要做到“四个倾斜”,即向农村生产一线的青年农民、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乡镇企业骨干中的优秀分子倾斜;向妇女倾斜;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的地方倾斜;向长期未发展党员,致使领导班子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后继乏人的地方倾斜,从而确保党员队伍中35岁以下的农民党员和妇女党员数量逐年稳中有升。对连续三年无故不发展党员的村。给党支部书记以黄牌警告,严重的就地免职。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与确定,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村党支部推荐、乡镇党委考察的方式,从复员退伍军人、回乡高中毕业生、乡村企业骨干或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分子中挑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后备人选一般要从现任村干部中选拔,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乡镇党委对村级后备干部要实行动态管理,逐人建立档案,定期考核。四是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要高度信任,工作上要积极支持,生活上要热情关心。凡是公正廉洁、勤奋工作、政绩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特别优秀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可招聘录用为聘任制干部。对打击报复农村基层干部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严肃查处。要合理解决村干部报酬问题,在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县、乡要设法保证这些干部的报酬不低于当地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水平。对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甚至搞强行命令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正。对极少数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甚至同当地邪恶势力沆瀣一气,横行乡里,践踏法纪的人和事,要果断处置,决不能姑息养奸。
(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组织是整个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量大而宽,任务繁重,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坚持分类指导,才能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因此,一定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党支部“划类升级”活动。坚持一年一划类,一年一考评,一年一验收,确保活动的质量。每年年底地委组织部要对各县市划类升级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区。县市委在对农村党支部进行排查定级的基础上,要搞好分类指导。对一类农村党支部,要帮助他们确定新的目标,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对二类农村党支部,要帮助他们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促其早日进入先进行列。对三类农村党支部,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治理。对瘫痪无力的要坚决改组,对软弱涣散的要整顿补强,对班子不健全的要及时充实。
(三)围绕中心,搞好扶贫开发和小康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全部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并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际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一要搞好扶贫开发。要“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通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使扶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凡是没有脱贫的村,都要列为农村基层组织整顿的重点。要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验收,共同抓好落实。二要积极实施“寓民工程”。要通过县、乡直单位包村或派驻“富民工程”工作队等形式,从人、财、物、信息、技术等方面给整顿、建设的乡村予以扶持。要注重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切实抓好高效农业、自然资源的开发,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三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这是提高农村党支部战斗力的物质基础。发展集体经济,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发挥优势,面向市场,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宜商则商。要以东西部合作为契机,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通过三年的努力,每个乡镇要争取培育2~3个“小康建设示范村”。
(四)抓好制度建设,规范乡村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乡镇、村工作制度》。县市、乡镇党委都要制定出有效的监督检查措施,对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定期验收,定期公布落实效果。地委组织部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凡是制度落实不好的,要在全区通报批评。要按照中央《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要求,认真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尤其要抓好每年元月15日和7月15日的村务公开日活动。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纳入乡、村干部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先、晋级和奖惩的依据。
(五)按照“六个好”的目标要求,大力加强乡镇党委建设。一是要定期分析乡镇党委状况,抓住重点,实行一乡一策,分类指导,做到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的领导班子,要适时进行组织调整。二是加强乡镇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要利用不同场合,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教育乡镇干部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勤政廉政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把教育和组织处理有机结合起来,对违反党的纪律或有严重问题的干部。要严肃查处,决不能一调了之。三是要建立一个高效务实的运行机制,精简人员,提高素质,转变作风,开拓创新,独立作战。四是典型引路,激发乡镇干部建功立业的工作热情。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吴金印,争当优秀乡镇干部,争创先进乡镇党委”和“两创三争”活动。各县市委要按照“六个好”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把乡镇党委建设同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完善争创措施,健全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乡镇党委的经验,大力弘扬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秀乡镇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
三、组织领导
(一)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责任制。各县市委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本规划要点,立足实际,制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县市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组织部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好落实。乡镇党委对村级组织建设负有直接责任,起着关键作用,必须用足够的精力,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抓好这项工作。地委组织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委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县市委由地委组织考核,乡镇党委由县市委组织考核。对好的要表扬,差的要批评,并作为使用干部的主要依据。
(二)继续实行地、县市直党政部门包村制度。部门包村要选派得力干部直接驻村。要真包、实包、包出成效。部门的“一把手”要对所包村直接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既包党建,又包经济,做到两个文明建设一起包,两个成果一起要。
(三)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乡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都要有自己的联系点。建立联系点,要定人、定点、定措施、定时间、定效果。联系人对联系点的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要全面负责,重点抓好班子建设和经济建设。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工作要有记录,严禁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必须抓好督促检查,把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脚踏实地帮助基层解决难题、办实事上。督促检查,不要只听汇报,而要深入到乡、村、组、户直接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五)组织各方力量,进一步形成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合力。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地、县两级组织部门要注重发挥牵头作用,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地、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