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教 工 作
【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1998年,为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根据省宗教局的统一安排,全区宗教管理部门于1?3月份对全区342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检。检查结果,合格的336处,不合格的6处,分别占总数的98.25%和1.75%。对不合格和不完全合格的宗教活动场所,依照《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提出了限期整改和撤销合并等处理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帮助完善了规章制度。(展文选)
【宗教房产落实工作】为了推进宗教房产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1998年地区民族宗教局在调查的基础上,向行署写了专题报告,行署下发了驻政办(1998)22号文件,要求在年底前全部解决。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各县市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正阳县基督教房产未完全落实的四个镇已解决了三个,遂平、确山、驻马店市妥善处理了城建中拆迁的宗教团体房产问题。(展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