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作
【劳动工作概况】1998年,全区劳动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开拓进取,全面完成了各项劳动目标任务。一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区448家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全部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全区14697名下岗职工进入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并按时领取了基本生活保障费。全区共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全901万元,发放生活保障金887万元。二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较大突破。1998年实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并轨;在全区推行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区29497名离退休职工均能按时足额领取离退休费。全年发放养老金11064万元。三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伤亡事故比往年有所下降,全年共发生各种伤亡事故9起,死亡5人,重伤9人,经济损失31.4万元,劳动部门对这协事故及时进行了查出,结案率为100%。(陈富生)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再就业】1998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被列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第一位的工作。地区各级劳动部门经过7、8、9三个月的攻坚和第四季度的巩固,全区第一位的工作,地区各级劳动部门有14697名下岗职工全部进入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的人数为进中心人数的100%,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提出的三个100%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按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承担三分之一的“三三制”办法,全区共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901万元,发放生活保障金887万元。至9月底,全区再就业服务中心体系基本形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取得较大成绩。全区共安置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13416人,再就业率选60%以上。(张泽元)
【社会保险】1998年,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较大突破。一是如期完成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并轨工作。6月25日,行署召开全区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会议,会议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全面启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并轨工作。全区从7月1日起改按11%建立职工个人帐户,并按照《河南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规范了企业缴费费率。二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上了新台阶。6月28日出台了《驻马店地区劳动局关于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驻地劳[1998]22号)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8%~1.0计征生育保险金,制定了《驻马店地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办法》,止年底,全区参
加职工生育保险的企业和职工分别达85.7%和85%;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的职工达106025人,累计支付女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36.19万元,有294名生育女工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三是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已有2561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16.4%。四是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全区征收养老金1.07亿元,平均征收率达90.65%,补征企业欠费839万元,综合征缴率98.20%。全区离退休职工29497人,全年发放养老金11046万元,保证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白彦周)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安全监察】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得到加强,各类伤亡事故比往年有所下降。各级劳动部门狠抓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了第八次安全生产周活动;全区组织4次大规模的安全大检查,强化了安全监察和事故隐患治理;行署转发了地区劳动局《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加大了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其气瓶的管理。圆满完成了锅炉、压力容器及电梯、起重机械的检测检验任务,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减少了伤亡事故。据统计,1998年,全区发生各种伤亡事故9起,与上年持平,死亡5人,比上年同期下降20%,重伤9人,经济损失31.4万元。劳动部门对这些事故及时进行了查处,结案率为100%。(李万收)
【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 一、为协调劳动关系,1998年加强了劳动关系与监察工作的宣传和推进力度。1月4日~2月28日对使用民工较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规定、兑付民工工资情况以及执行春节后一个月不招新民工和遵守国家流动就业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门检查,涉及用人单位470户,民工6256人,为民工追回拖欠克扣工资24.5万元。二、5月10日~6月10日,开展了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及劳动合同制度情况专项检查,全区共检查用人单位311个,占用人单位总数的6.5%,抽查职工人数35872名,依法补签劳动合同201份。三、在全区开展了劳动合同管理情况调查,共调查国有企业922户,职工18万人,调查情况及时上报了省厅,四、10月5~20日,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险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全区共监察企业665家,涉及职工97609人。五、积极受理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22起,结案22起,结案率100%。(常富亮)
【劳动争议仲裁】1998年,全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0起,结案105起,结案率95%。接待群众信访1257人次。鉴证劳动合同35335份。全年分别在正阳县和泌阳县召开了劳动合同鉴证管理和办案现场会,规范了劳动合同鉴证管理和办案程序。(孙宝玉)
【企业工资管理】 一是加大了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宜传力度,先后在地、县两级电台、电视台和《驻马店日报》上播发宣传稿件40篇,印制宣传单3万份,设立宣传咨询台12个,现场解答群众提问800多人次。对企业最低工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47l户,占企业总户数的98.4%,抽查职工45214人,占职工总数的21.1%。二是下半年,地区劳动局对全区安排部署了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审计部门检查单位70户,占国有企业总户数的15.6%,查出违纪金额58.1万元。三是继续推行了企业经营者年薪试点工作。对1997年5户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试点单位的经营者,1997年核定基薪收入共计63459元,人均12691.8元,浮动收入为14189元,人均2837.8元。四是加强了对企业工资总量的管理工作。对企业1997年工效挂钩工资进行了结算,全区实行工效挂钩的国有企业281户,职工83887人,当年提取工资总额31927.5万元,实发工资总额29605.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4%和13.6%。年末结余工资12218.8万元,人均1456元。核定了1998年企业工效挂钩基数和工资总额包干基数。全区国有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的有211户,职工61918人;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有156户,职工44269人。(刘 伟)
【职业技能开发】1998年,职业技能开发体系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取得新成绩。一是圆满完成了技校招生工作。全区报名1712人,有34所技校在区内招生,共录取新生1152人。二是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指导工作进展顺利。全区共有技校毕业生1471人,须在区内安置的有1201人,止年底,通过多方与企业用人单位联系,召开供需见面会等形式,共安排技校毕业生就业1100人,安置率占90%。三是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重点结合省厅提出的l2个就业准入控制的技术工种进行培训,全区共培训726人。对1998年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毕业生共1571人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四是4月6日对全区开办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崔振斌)
【精神文明建设】 1998年,全区各级劳动部门按照“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总体要求,狠抓了劳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加强了劳动系统干部培训,举办了干部培训班,参训37人,占应培训人数的75%。二是狠抓了精神文明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劳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意见的通知》,在全系统开展了“三优”文明窗口的创建活动,开展了以“党在我心中”活动为重点的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革命圣地竹淘和改革开放先进单位南街村,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开展了为下岗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局系统283人共捐款3910元。(陈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