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检察工作概况】1998年,全区检察机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加强监督”的工作方针,坚持“抓队伍、促办案、树形象、创局面”的总体思路,以“队伍强素质,案件保质量、管理上水平、外部树形象”为总体要求,以“整体推进,争创一流”为奋斗目标,以队伍建设、办案工作、物质基础建设三项工作为重点,各项工作都有了新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地委和各县市委高度重视、关心、支持检察工作,为检察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全区检察机关自觉尊重、服从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继上年总结的“检察事业要发展、党和人民是靠山”的经验被省院和高检院在全省、全国推广之后,1998年又进一步明确:把党和人民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从而保证了检察机关的正确方向,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分院制定了《关于全区检察机关眼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见》,并采取积极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以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队伍建设得到全而加强。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和高检、省院的指示,按照地委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分院机关被省政法委评为集中教育整顿先进单位。集中教育整顿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区检察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全区检察机关抓队伍建设的做法先后被《河南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检察》等报刊予以长篇报道,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检察业务都有了很大发展。全区检察机关坚持“统一执法思想,加大办案力度,保证办案质量,讲究办案策略,严格办案纪律,注重办案效果”的办案方针。明确“通过办案看成效、以办案成效论英雄”的指导思想,以反腐败、严打、执法监督为重点,带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发展。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法纪、批捕、起诉、监所、民行、控申、技术等各个办案部门均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五、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实现全区检察工作整体推进。一方面分院坚持以队伍建设、办案工作、物质基础建设三项工作为重点,加大指导力度,一方面强化为基层院服务,帮助基层院搞好协调,主动为基层院排忧解难,使全区十个县市基层院出现了整体推进的新局面,其中泌阳、上蔡县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系统“五优”检察院标兵单位。
六、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成绩。1998年,全区检察机关在全省检察院系统评比中,15项工作全部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实现了建院以来第一次满堂红。全区11个检察院全部建成文明单位,地委、行署授予全区检察机关“文明系统”、“综合治理先进系统”,分院机关、上蔡、正阳、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上蔡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于文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被宵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省首届十大优秀检察官”,地委政法委先后发出通报,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他们学习。(罗瑞)
【集中教育整顿工作】1998年,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法为本,依法建院;以人为本,从严治检”的方针,认真贯彻中政委和高检、省院指示精神,按照地委的统一部署,发扬揭短不护短,亮丑不怕丑,处理不手软的精神,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深入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在集中教育整顿期间,全区检察机关共派出97个征求意见小组,到300多个单位和部门向社会各界近千人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先后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卡3800余份,收回3100余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各类座谈会91个,两级院公布举报电话23部。并对全区1997年以来办理的6650起案件逐件进行了复查,对未严格依法办案的24起案件进行了纠正,对多名严敢违法违纪的干警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针对集中教育整顿中所暴露的问题,注重从源头上解决,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制度,达到了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办案纪律,提高执法水平的目的。分院机关被省委政法委评为集中教育整顿先进单位。(罗瑞)
【办案工作】1998年,全区检察机关从有利于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則,坚持分院党组提出的“统一执法思想,加大办案力度,保证办案质量,讲究办案策略,严格办案纪律,注重办案效果”的三十六字办案方针,坚持“通过办案看成效,以办案成效论英雄”,力争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统一,从而使全区检察机关自侦办案工作在全省普遍下滑的形势下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成案率高。1998年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经济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183件194人,占受理案件数的77%,比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二是大要案比率高。在所立自侦案件中大要案124件,占立案数的66%,比上年上升28个百分点。如分院反贪局查办的原地直党委纪委书记郭庆保受贿案,分院和正阳县院法纪部门查办的“6.18”刑讯逼供案,分院和市院联办的市公安局“110”伪证、刑讯逼供案,分院和正阳接院联办的正阳县粮食局长喻宏滥用职权案,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有的在全区、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三是办案效率高。当年立案并于年内侦查终结移送起诉155件,占立案数的85%,是上年的2.5倍。四是有罪判决率高。全年共收到有罪判决128件142人,是上年的2倍,创建院以来最高纪录.驻马店地区检察机关以质量为本狠抓办案工作的经验引起了省院的高度重视。11月下旬,省院在区内召开了反贪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区内办案工作的经验。(罗瑞)
【执法监督工作】1998年,全区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监督手段,注重监督效果,保证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一、刑事检察工作坚持不枉不纵原则,批捕、起诉了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区批捕部门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731件295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291件2047人,不捕439件902人,追捕48件131人。起诉部门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60件215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226件1638人,不诉32件40人,追诉23件61人。刑检部门在积极参与“严打”斗争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1998年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03件,发出《通知立案书》76件,公安部门接到通知后立案202件,保证了有案必查,有罪必究。批捕部门还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探索了逮捕执行监督新领域,制定下发的《全区检察机关逮捕执行监督暂行办法》已取得初步成效,并被省院转发。起诉部门以强化审判监督为重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了抗诉工作力度。二、控申举报工作进一步落实“承诺服务”,紧紧围绕“文明窗口”建设和“检务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受理,负责到底,狠抓承诺的兑现,在取信于民上狠下功夫。三、监所检察工作以驻狱所文明检察室建设为契机,狠抓监管改造干警职务犯罪及再押犯赏新犯罪的查办工作。同时积极在狱内开展政治攻势,宣传检务公开,揭发他人犯罪,推动了严打斗争深入开展。四、民行检察工作把重点放在对民事、经济、行政审判的法律监督上,通过对判决错误的案件的抗诉,使一批错案得以纠正。五、检察技术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强办案工作的技术含量,通过对技术检案的执法监督,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