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亢崇仁来驻视察工作】10月13—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亢崇仁,省人大常委会常委孙心一,农工委副主任王全新一行来驻马店地区检查《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和检查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在地区人大工委领导陪同下,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并深入到确山县、西平县、地区电表厂、地区制药厂等单位检查“两条例一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认为,驻马店地区的各级职能部门和企业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执法力度,广泛深入开展“两条例一决定”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各级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企业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也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清理整顿,驻马店地区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规定,严肃查处了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为企业创造了一个比较宽松的社会环境检查组在充分肯定驻马店地区取得成绩的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指出:下一步整改要加强领导,巩固检查评议成果,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实行跟踪监督,切实防止三乱反弹,真正把“治乱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刘萍)
【马宪章来驻视察工作】12月7—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宪帘、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載保兴带领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指导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驻马店地区视察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驻期间,马宪章一行听取了地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指导组办公室关于全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冒着严寒深入泌阳县铜山乡检查了解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听取了泌阳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汇报,专题召开了全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主任座谈会。马宪章在座谈会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这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把“三讲”贯彻到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三是要加强異体指导,确保乡镇人大换届选举顺利进行。马宪章对驻马店地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给予了充分肯定高度评价驻马店地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欺视、行动快;措施得力、抓得实;发展健康、效果好。(刘萍)
【减轻企业负担“两条例一决定”的检查评议】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地区人大工委于3—10月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在全区范围内对国务院《禁止企业摊派暂行条例》、《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评议。在检查评议中,以“两条例一决定”为依据,以各级人大代表为主体,采取视察、调查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运用找知情人访问,设立举报箱,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财务账目等形式,主要抓了六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地区成立了“两条例一决定”检查评议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以地委文件转发全区执行。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三是结合实际,加强督导,四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认真搞好视察调研,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五是认真抓好被评议部门的自查自纠,做到边查边改,六是精心组织,开好评议大会。在全区“两条例一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评议会上,地委、人大、行署、地直各职能部门、地域15个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新闻记者等150多人出席了评议大会,11位省、县人大代表先后对“两条例一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而对面评议。由于发言代表调查深入细致,反映事例典型具体,分析透彻,有理有据,与会人员口服心服,深受教育。评议结束后,地区人大工委及时召开了主任会议,认真研究代表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分析原因,逐项分类,对评议中涉及的26个执法单位80起事例,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实行跟踪监督。通过对“两条例一决定”的检查评议,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得到了强化和发挥;二是增强了人大代表的主人翁意识;三是有效地遏制了加重企业负担的现象;四是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各职能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五是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同企业职工的联系。(刘萍)
【县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1998年,全区10个县、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按照省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的安排,全区县、市人大换届选举从1997年11月开始至1998年4月底圆满结束。全区共481845名选民参加了县、市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参选率达95.97%,共选出县、市人大代表2756名。选举产生县(市)人大主任、副主任50名,县(市)长、副县(市)长68名,检察院检察长10名,法院院长10名,实现了县、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时、顺利、圆满、合法的基本要求。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地区成立了以地委副书记路俊福为组长的地委县、市人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了工作人员,制定了工作方案,下发了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大部分单位还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采取了一段一部署,一段,汇报,一段一总结的方法,使整个工作环环相扣,扎实有效。同时,进行广泛宣传,各单位都把宣传教育贯串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专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组织法、选举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调动了选民参选的积极性。地区和各县、市还采取了分级负担的办法,及时落实了换届选举工作经费,适时下拨到位,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重点突出,主要环节的工作抓得扎实。各单位依照选举和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从选民登记、代表名额分配、选区划分、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召开选举大会等几个主要环节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程序,遵守法定时间,选举一次成功率在99.6%以上。三是严密组织,开好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地委县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各县、市把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来抓,做到了准备充分、程序合法、有条不紊。全区10个县市人代会选举工作圆满合法,实现了党委意图与代表意愿的统一。(刘萍)
【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修改】1998年,地区人大工委根据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调查研究、送有关部门或人员修改和业务科室讨论等形式,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河南省科技进步条例》、《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预备役工作若干规定》等十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讨论修改,提出修改意见近百条,有效地推动了立法工作,使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为加快立法步伐做出了贡献。(刘萍)
【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1998年,驻马店地区人大工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工委的安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结合本区实际,与地区科委、地区公安处、市公安局、地区文化局联合组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执行情况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采取听、看、评议等多种形式,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部门,及时总结经验,加以宣传推广;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实行跟踪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0月,省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在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惠勤带领下,对驻马店地区贯彻执行《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情况和文化市场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视察,视察组在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张书英陪同下,听取了驻马店地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有文化市场经营者、服务人员和各界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到驻马店市、上蔡县用明查与暗访的方法实地考察了文化经营场所。视察组通过视察了解,对驻马店地区几年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如何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议。
12月,地区人大工委根据省人大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组织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李松武、李斌、张敏和省九届人大代表彭学敏、张泽、吴承霞、郭怀庆、蔡查花、杨公山、张胜夺、辛长顺,在地区人大工委领导带领下,先后听取了地区1998年度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检察分院公正执法情况汇报;召开了地区烟厂、制药厂、电表厂、棉纺织厂负责同志参加的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座谈会;视察了汝南具政府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平舆县政府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通过视察,既为全区经济发展战略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又督促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代表们的参政意识和议政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