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199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五周年,根据上级部署,地区无委办进行了扎扎实实的学习宣传活动。做了以下工作:一、认真回顾《条例》颁布五年来的情况,总结在宣传、贯彻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的认识。二、充分利用一切手段,大力开展宣传。一是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体进行《条例》和其他法规的宣传;二是组织街头宜传,张贴标语,悬挂过街横幅,设置咨询宣传台进行宣传;三是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台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条例》,提高认识,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通过以上宣传,使《条例》更加深入人心,达到了预期目的。(胡金洲)
【无线寻呼专项检查】根据省无委的部署,1998年4~7月间,地区无委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无线寻呼专项检查工作。全区没有出现干扰民航及其它重要台站的现象,所用频点也都符合国家规定,没有出现抢占乱用频点的现象。但也有个别寻呼台证照手续不全,不按时交纳管理费,还有一些全省联网的寻呼台擅自在驻马店设立发射点,并且高度亦不符合要求。对检查出的这些问题,都及时进行了处理,涉及全省联网的台站,及时向省无委作了汇报。(胡金洲)
【无线电管理费征收】1998年地区无委办进一步加大无线电管理赞征收力度,坚持执法,狠抓重点。一是坚决贳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依算法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二是是对一些影响全局、数额较大的缴费单位作为重点全力去抓。共收缴管理费32万元,较好地完成了省无委规定的征收率达到95%的目标任务。(胡金洲)
【查处干扰工作】1998年共监听1200小时,受理投诉9起,全部及时处理,排除各类干扰6起,保护了合法电台的正当权益,保障了各电台站无线电通信通无阻,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胡金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