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河南省九次党代会和驻马店市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进入新世纪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突出重点、产业带动,我市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率逐年提高,初步形成了以中心城市建设为龙头、中心城区、县城和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但与全省相比,我市城镇化水平严重滞后,2011年,全市城镇化率仅为 31.54%,低于全省 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近 20个百分点,全市城镇化进程竞争力排序居全省第 14位;城镇规模普遍偏小,承载能力不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压力较大;城市结构不合理、特色不突出。目前,驻马店已经进入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新阶段,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就是以新型城镇化为突破口和着力点,通过城镇规模扩大和功能完善,带动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推动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省九次党代会和市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我市走好“两不三新”、“三化”协调发展路子的内在要求,是拉动投资和消费、保持驻马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整体形象、展示驻马店精神风貌的重要途径。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紧紧抓住国家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重点在乡镇所在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着力构建中心城区、县城、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四级现代城镇体系,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走出一条以城乡统筹、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农业大市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驻马店科学发展、务实发展、赶超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 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0%,年均提高 2个百分点左右。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接近 1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接近 100万人;驻马店新区规划建设初见成效;“一中心五组团”向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县城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每年分别新增 2平方公里和 2万人,西平、上蔡、平舆、泌阳、汝南建成区面积达到 25平方公里以上,人口 20万以上,其他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 20平方公里以上,人口 18万以上;重点乡镇建设加速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全市建制镇建成区面积达到 100平方公里以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推进,聚集人口 100万以上,战略基点地位更加突出,新型城镇化引领带动作用取得明显成效。到 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 50%以上。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 150平方公里,人口接近 150万;各县建成区面积达到 30平方公里,人口 25万以上;建制镇建成区面积超过 200平方公里;新型农村社区集聚人口超过 200万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城镇面貌显著改变,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具有驻马店鲜明特色的新型城镇体系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按照提升层次,打造亮点的总体要求,以打造地方特色突出、城市标志形象明显的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优化“一中心五组团”布局,努力把驻马店建设成为“北方城市中的南方城市,平原城市中的山水园林城市”。
1.强化中心城区建设。根据《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对中心城区的定位,强化中心城区现代制造业和商贸物流功能建设,提高人口承载和产业集聚能力。在城区东部重点建设发展装备制造、能源、医药化工和高新技术产业,壮大城区产业支撑。在中部老城区规划建设乐山大道高档百货超市商业区、文明大道、纬十路两侧商贸物流区、火车站综合商业区等片区,重点发展商住文教行政功能。在高铁广场规划建设商务中心区,突出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引导企业总部、金融保险、中介服务、信息、研发、设计和商贸等机构集中集聚。抓好城市北区、城市西区、铁东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片区、市产业集聚区片区等片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将高铁站场商务中心区、练江河养生休闲商住区、小清河文化休闲商住区打造成精品、亮点片区。开发建设城市综合体,推进地标性建筑和城市风景带建设。中心城区年度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不低于 30亿元,建成区面积年均增长10平方公里,人口每年增加 10万人,不断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
2.加快城市新区规划建设。着眼长远发展,按国际视野高标准编制《驻马店新区总体发展规划》以及核心起步区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推进片区开发,打造精品工程。依托石武高铁站规划建设商务中心区,重点发展商务、金融、会展等高端服务业,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在西南部规划建设生态旅游度假区、生态居住区;在新区北部规划建设教育科研功能区;大力发展都市农业、观光农业等,形成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区。强化新区产业复合与经济、生态、人居功能,加快人口和产业集聚,实现新区与老城区功能互补、产城互动、共同发展。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出形象、五年大发展”的目标。新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成为驻马店中心城区的新亮点和重要的经济增长板块。
3.促进中心城区组团式发展。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优化中心城区布局和形态,促进中心城区与遂平、汝南、确山三个县城和金顶山、宿鸭湖两个休闲旅游风景区组团式发展,形成以大带小、以小补大、相互促进的城市集群优势,推进中心城区与周边组团产业互补、交通一体、服务共享、生态共建,构成组团式、生态型、现代化的城市空间格局。城市组团要合理分工,实现向心发展。中心城区重点发展传统优势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公共服务、商贸物流、教育行政商住功能;遂平组团重点发展食品加工、品质居住、商务休闲、旅游度假等功能;确山组团重点发展生物科技、建材生产、公共服务、生态居住等功能;汝南组团重点发展轻工机械、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等功能。金顶山、宿鸭湖两个风景区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旅游功能。以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快速公路网络为目标,突出抓好铜山大道、驿城大道、文明大道、驻新路、商桐路等城市快速通道工程建设,2015年实现中心城区与组团之间快速通联。
(二)加强县城建设,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按照加快推进、缩小差距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新一轮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用现代城市的理念和标准规划建设县城,尽快扭转小、乱、脏的现状,促进全市县城面貌发生根本改变,整体进入全省中等行列,部分县城跨入先进行列。要高标准规划建设县城新区。各个县城都要规划建设城市新区,着力打造城市亮点,不断拉大城市框架。要强化老城区改造提升。抓好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各县每年度实施旧城改造项目 3个以上,力争 5年内完成县城城中村改造,3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强化产业支撑,推动产业集聚区、县城新城区和老城区“三个板块”协调发展,以产促城、以城兴产,增强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大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抓好医院、学校、文化和社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各县年度市政基础设施投资10亿元以上。
(三)提升小城镇内涵,增强承接服务功能。全市 164个小城镇是我市新型城镇化体系的重要一环,是连接城市、服务农民、带动乡村的重要节点,要以规划为引导,强力推进各项建设,彻底改变小城镇脏乱差、无序发展的局面。按照小城市的理念编好小城镇发展建设规划,体现服务功能和地方特色。推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网结构;全面完成自来水厂、垃圾收集转运、通村客运等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污水处理厂,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抓好科技、教育、文化、医疗、计生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对周边农村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推行乡镇基础设施市场化管理,改善镇容镇貌。引导房地产开发向小城镇延伸。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乡土建筑的保护,丰富乡镇文化内涵。发掘根亲文化、红色文化、名人文化,打造“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强化战略基点作用。按照“政策引领、规划先行、突出主体、保障权益、规范有序、拓展创新、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原则,积极稳妥,彰显特色,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新区、城乡结合部、产业集聚区、风景区所在地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把小城镇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积极探索,重点在乡镇所在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各建制镇都要规划建设一个万人以上社区,部分镇达到集聚3万人的目标;乡政府所在地都要规划建设一个 5000人以上的社区。高起点规划。综合考虑人口、区位、产业特色以及历史文化因素,着力打造“一乡一景,一乡一业,一乡一品”的新格局。高标准建设。提高建设质量,确保把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安全环保、舒适宜居、优质耐用、设计美观的居住区。完善路、水、电、气、绿化、环卫、通信等基础设施,统筹建设社区服务站、医疗、文化、体育场所和教育、养老、警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强新型农村社区的集聚功能、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实现农民就地城镇化。
(五)推进产业集中集聚,强化产业支撑。依托中心城区和县城,增强中心城区和县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促进二、三产业高度集聚、融合发展。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围绕龙头纵向延伸、横向配套,实现主导产业集中布局,配套关联产业逐步完善,分工协作日益密切,产业竞争优势渐趋显现。力争“十二五”末全市形成 4个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 500亿元的支柱产业,每个产业集聚区培育壮大1—2个优势主导产业,半数以上产业集聚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亿元,形成 6个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推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规划建设。各县区要抓住“两区”建设的机遇,统筹规划,科学定位,把“两区”打造成为发挥辐射带动效应的新抓手、提供综合服务功能的新载体、拉动消费需求的增长点、展示城市形象的新窗口。力争全市商务中心区建设 3年出形象、5年成规模。
(六)建立城乡统一的规划体系。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强化城镇规划对城乡发展的龙头、基础和灵魂作用,发挥城镇规划的顶层设计和调控引导功能。提升城镇规划水平。进一步更新规划理念,提升设计水平,着力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导向性,突出城市的主体色调和风格,城市建筑要体现景观功能。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编制完成驻马店城镇体系规划;加强《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各个专项规划、县城规划、乡镇、社区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强化规划的规范作用和刚性约束力。实施“三区五线”管理,明确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强化对道路、绿地、水体、市政基础设施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的用地控制。坚决不建没有规划的房子,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在没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地方建房。加强对城市发展空间的管制和资源保护,走节约集约的城市发展道路。加快规划体制和方法的变革与创新。把支持产业发展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任务;提倡城区综合功能开发,使就业区、生活区、休闲游憩区、商务区综合配套,推进城市有机发展。
(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加强城市交通建设。高水平、高标准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提高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发展完善城区路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增加运营线路和运营车辆,按照城市公交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与城镇规模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立体交通体系。加强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市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各县城污水处理厂,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0%以上。加强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2015年,全市所有乡镇建有垃圾转运设施,实现“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以上。完善城市供、排水管网工程建设,建成市第三水厂。2015年,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 80%。强化城市住房保障。建立和完善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体、政策性保障房为补充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进一步优化开发结构,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 12.58万套,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 20%左右。
(八)完善城市生态体系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城镇。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我市山体秀美、水系发达、平原开阔、植被丰富的地理环境优势,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城镇。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吉祥湖区、如意湖区、蓝天湖区,形成点线相连、贯穿城区的景观水系,全面完成城区内主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实施道路绿化、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等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城区绿岛、城边绿带、城郊森林,使城市生态建设由单一绿化型向生态绿化型转变。推进京广铁路、107国道、驿城大道、铜山大道、开源大道、汝河大道及河道沿岸的绿化,打造绿色通道和生态景观带。到 2015年,新增 1500公顷绿地面积,人均绿地面积达到 8平方米以上,绿化率达到 35%以上。各县城要大力建设城市公共绿地,推广立体绿化,努力建设点、线、面、环相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绿化、美化、亮化景观河道。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巩固西部山区生态整治效果。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2015年,中心城区、县城、各建制镇环境空气良好以上天数达到 300天以上,饮水安全得到可靠保障。到 2020年,中心城区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6个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3个县城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70个乡镇创建成功省级园林乡镇。
三、保障机制
(一)创新城乡建设用地机制。以保护耕地、保障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根本,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多策并举,破解土地制约难题。“十二五”期间争取完成 300个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整治农田 100万亩,整治村庄用地25万亩,形成挂钩指标 6万亩,力争为全市供应 15万亩各类建设用地。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抓好中原经济区建设先行先试政策机遇,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建立土地综合整治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制度。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差别化供地政策,优先保障省、市、县重点项目用地,确保年度计划指标高效、合理使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大对存量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土地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创新土地违法监察机制,促进依法依规使用土地,维护土地管理正常秩序。加快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土地交易和土地流转,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和市、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农用地向种植大户流转,着力打造一批千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严格落实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健全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切实保护被征地村民合法权益。
(二)完善城乡建设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形成多元化资金筹措格局。打造市县两级政府投融资平台。整合国有“四资”,增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到 2015年,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净资产达到 50亿元以上,县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净资产达到 10亿元以上。建立土地投融资机构。树立城市土地收储经营理念,确保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运用市场机制有效调控地价,盘活土地资产,以地生财、以地聚财,实现土地价值的最大化。全面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综合运用集中成片开发、土地划拨、贴息、政府补贴、项目代建制、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保障房等行业和领域。实行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大力开展城镇建设项目招商活动。建立稳步增长的政府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城市建设维护税、公用事业附加、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收入全部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出让金扣除政策规定必须安排的支出后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对经营型、准经营型项目广泛采用 BOT、TOT等多种方式进行建设。市财政每年拿出 3000万元以上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县区财政要列支专项资金扶持新型农村社区且逐年增长。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市政府驻政〔2011〕92号文件要求进行交易;对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可凭证申请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
(三)创新户籍管理机制。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坚持“壮大市区、膨胀县城,发展集镇,有序推进”的原则,建立适应我市新型城镇体系需要的户籍管理制度,引导、促进本市农民、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向城镇转移落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现阶段根据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区域及其从事职业性质,分别登记为“驻马店市城镇居住地居民户口(非农)”和“驻马店市农村居住地居民户口(农业)”。对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一律登记为“驻马店市城镇居住地居民户口(非农)”,入住转户农民在保留原有权益的基础上,享受市民同等待遇。进一步放宽驻马店市市辖区的落户条件。对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投资兴业、引进人才、大中专学生、投靠亲属、务工租房人员,以及城市周边无地少地农民等各类人员,放宽落户条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均可在驻马店市辖区申请登记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基本放开驻马店市辖县的落户限制。符合有关条件的农村居民,均可在市辖县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全面放开其他建制镇落户条件,本市农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地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实行居住证制度,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
(四)创新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形成市、区、社区、居委会相互衔接、合理分工的城市管理框架。突出管理下沉,明确管理权责。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在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中的基础作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验收和统一使用。继续深化“四城联创”活动,全面提高市容市貌、道路交通、文化娱乐、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实现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社区治安等管理的智能化。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止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活动。挖掘驻马店历史文化渊源,打造主题文化公园,提升城市品位。到 2015年,市中心城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城市。
(五)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适应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同步规划建设中小学校,调整学校布局,确保城镇居民和进城农民子女入学需求。优化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市体育中心、市博物馆、群艺馆尽快投入使用。加强城市防洪、消防、抗震、人防等公共安全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创业扶持力度,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加强创业培训服务体系建设,以创业带就业;重点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推进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框架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积极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接轨。农民转居民后,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的,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谋职业人员可通过社会保障部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六)健全群众利益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后的土地承包、社会保障、农村优惠政策衔接等问题。农民转居民后,在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前,可继续享受与土地结合的各项惠农政策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在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征用前,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房及承包地的,可按相关标准获得补偿和补贴。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工作,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优惠政策。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坚持群众利益优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解决好拆迁安置、土地流转、群众就业、社区管理等问题,做到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两优先,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两转变。
(七)科学稳妥推进区划调整。顺应城市发展需要,从有利于城市管理的角度,适时调整驻马店中心城区行政区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完成组团县撤县设区工作。结合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大和人口增长情况,加快推进撤乡镇设办事处,争取每年撤销 1—2个乡镇,设立 2—3个街道办事处。有序推进撤乡建镇工作,争取每年完成 2—3个乡的撤乡设镇任务。加快行政村改居委会工作,将适合条件的城市近郊村合村并城,城中村改为居委会。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专题部署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对城镇化建设重大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分包联系责任制,全面负责,一抓到底。各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政府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示范引导。各县区要抓好 1—2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重点镇,1—2个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点,带动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各县区要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精品商业街、特色商务区项目。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义、政策、实惠,让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和机制。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市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制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制定加强城镇化建设投融资工作实施意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新型城镇化用地保障措施;市公安局负责制定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负责制定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局负责制定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负责制定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布局的实施意见。同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本部门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政策合力。
(四)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落实城镇建设一票否决制。将城镇化工作纳入全市统一的目标考评体系。把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三杯竞赛”考评内容。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四城联创”办公室、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方便配合,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实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人才优先选拔、使用。市委、市政府适时组织对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观摩点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强化督查,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