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主动服务大局】2012年,市检察院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一是着眼于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市检察院与市纪委联合出台了《关于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在驻马店加快崛起中干事创业的意见》和《关于严肃处理党员干部阻碍项目建设影响企业发展行为的暂行办法》,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手段,减少犯罪保护干部是目的,办好案件是政绩,抓好预防是更大政绩的新理念,密切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严重破坏发展稳定的案件坚决查办,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确的问题慎重处理,努力做到让改革创业者依法得到保护,避免因执法不当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注重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分析,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有效遏制了一些部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势头。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在道路工程、市政建设等 26个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司法会计造价审定,审减工程造价资金 1000多万元,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更加凸显。二是着眼于为十八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联合接访、“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和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等专项活动,先后排查并化解涉检信访积案 52件,对上访有理的坚持实事求是及时予以解决,还群众一个公道;对上访无理的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给群众一个明白,较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目标,确保了十八大期间没有发生来自驻市涉检信访问题的干扰。三是着眼于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和预防、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职务犯罪年度报告、重点特困群体帮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积累了经验,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受到了全市各级党委的充分肯定。(董正云)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2年,市检察院按照以领导方式转变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努力实现执法办案“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延伸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三个层次目标要求,既把案件办准,又把案件办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4054人,提起公诉 7736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三类重点犯罪嫌疑人 2040人,提起公诉3059人,始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高度重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对 235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对 26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 156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和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等轻微刑事案件组织了和解,有效化解了矛盾。 (董正云)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12年,市检察院不断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健康开展。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60件 218人,其中贪污贿赂 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 10万元以上的大案 112件;科级以上干部 23人,县处级以上干部 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3500多万元,立案查处了河南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王某某(正厅级)受贿案、河南投资集团原董事长胡某某(正厅级)受贿案、周口市政协原副主席杨某某(副厅级)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注重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反渎工作的重点始终对准严重侵害民生民利、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案件,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88件 106人,其中新领域新罪名案件 24件 35人,立案查处了市房屋管理中心副主任孙某某(副处级)滥用职权案等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促进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 (董正云)
【诉讼监督】2012年,市检察院按照“坚决、依法、准确、及时”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对诉讼活动中各种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力度。在立案监督中,针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通过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 63件81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对应当逮捕、起诉而侦查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 130人,追加起诉 298人。在审判监督中,对重罪轻判、量刑畸轻畸重等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4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50件;对认为人民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申诉案件,主动释法析理,解疑答惑,努力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感受法律的公平和人间的正义。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先后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 182人次,有效防止了体罚虐待、违法提审等现象的发生。(董正云)
【队伍建设】2012年,市检察院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是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市检察院党组认真落实十八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要求,自觉把检察队伍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中谋划,认真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作风纪律集中整顿等教育活动,推行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做好实施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的准备工作,通过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等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开展知识竞赛、举办诉辩对抗赛等形式,促进学习,加深理解,先后举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业务技能培训班 15期,培训干警 700余人次,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出台的《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的意见》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不断提升公信力建设。坚持把创先争优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不断提升队伍建设和机关管理水平。市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市院机关创先争优奖惩办法》和《驻马店市检察机关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奖惩办法》,通过目标引导、量化管理、分析通报和奖优罚劣等形式,有力地调动了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积极落实从优待检措施,寻求政策支持,确保了机关福利待遇逐年提高,增强干警的归属感。注重加强与党委及有关领导机关的沟通,在换届工作中,市检察院新增的 4名班子成员和新提拔的 5名基层院检察长全部在检察机关产生,市院机关有 6名处级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市院的大力指导下,正阳、上蔡、驿城区等基层院解决了一批正副科级实职待遇,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宪法定位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落实,为确保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共有 36个集体和58名个人受到市委和省检察院以上领导机关表彰。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市检察院计财处和法警支队分别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省委表彰为2010~2012年度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检察院有 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人被表彰为省“优秀青年卫士”,新蔡县检察院公诉科长杨红梅的先进事迹在全市政法机关进行了巡回演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董正云)
【自觉接受监督】2012年,市检察院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着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一是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促进正确履行职责的根本措施,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汇报。市人大在专题听取全市检察机关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务公开进万家活动、组织举报宣传周和建立案件公开查询系统等形式,畅通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渠道,确保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管理体系。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统一筹备成立了案件管理机构,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等职责,从而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为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筹备成立了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等职责;为推进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机构建设,筹备成立了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强化了对监管场所的对等监督。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制定了《关于在办案中实行矛盾化解责任制的意见》,全面推行检察环节诉讼理由说明、办案风险评估、阳光执法等制度,防止因执法不当、工作不细引发矛盾,完善了矛盾纠纷预防、处置、和解、跟踪回访机制。与司法局会签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暂行办法》,积极参与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正监督,认真探索监外执行监督的新途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效果进一步增强。(董正云)
【检务保障】2012年,市检察院在搞好自身建设的同时,还积极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建设。两级院通过与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市基层院人均公用经费已达 5.94万元,平舆、正阳等基层院最低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已纳入财政预算规划,检察经费随地方经济增长而逐步增长的机制逐步建立。市院机关全年核定预算达 1565万元,同比增加 218万元,增长率达16%,同时争取追加专项经费 1500万元。积极做好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申报和使用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争取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款 3962万元,同比增加544万元,增长率达 16%,其中市院机关 1127万元,同比增加 418万元,增长率高达 59%,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积极协调,全市检察机关 1401万元基建债务已经纳入到化债范围,“两房”建设债务转移问题已基本解决。市检察院技术实验室、法医室、控申大厅、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车辆 GPS定位系统和干警新家属院正在抓紧建设,检察官分院和刑事技术鉴定中心有望近期动工,全市两级院办案、办公、通信、交通和干警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三是强化科技保障建设。全市检察机关集中财力物力强化技术设备建设,先后建成了全省一流的办案工作区和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侦查指挥系统,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这些举措有力地保障了全市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先后有江苏、广东等 12个省、19个市、31个县区的检察机关到驻市考察学习,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产生了广泛影响。(董正云)
【反腐倡廉】2012年,市检察院注重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一是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按照十八大关于建设廉洁政治的要求,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道防线,积极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向规模化、系统化、常态化发展。按照高检院《2010—2012年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实施意见》,市院机关和各县区院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墙面建立廉政文化园地,设置廉政格言、警句标牌等形式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的廉洁从检文化氛围,驿城区院、泌阳县院被市纪委评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2012年 2月,两级院集中开展了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组织以纯洁性教育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书法比赛、每周发送一条廉政短信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廉政教育过程中,坚持做到领导带头,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公开举办学习心得体会展评等形式,形成了领导带头参加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采取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评选“廉内助”、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等形式,把监督视野由 8小时以内向8小时以外延伸,由“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廉政教育的效果不断显现。二是落实从严治检措施,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行为防线。市检察院党组带头模范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的各项规定。针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 3个月的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对耍特权逞霸道、作风不正、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有效地治理了涉车、涉酒、涉密、涉案等问题,推动了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采取专项督查,突击督查,重点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形式,重点督查执行“七条禁令”情况和检风检纪情况,共组织开展检务督查 419次,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提出批评 35次,对 2名严重违纪干警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三是完善反腐倡廉机制,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把清正廉洁作为班子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努力做到自身净、自身正、自身硬。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2012年初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层层签订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书、安全办案无重大责任事故保证书、干警无违法违纪保证书,在全市检察机关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凡属政策性、全局性的问题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都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的基础上,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了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坚持每半年向院务会通报一次全院重大事项办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干警民主管理委员会,对机关管理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重点,两级院成立了以纪检组长任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执法监督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重要执法环节和执法人员的监督,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定期督查通报等形式,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董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