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生礼仪
第一节 婚 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男女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礼俗繁杂。婚姻程序一般分为提亲、定亲、娶亲几个步骤。
提亲 孩童长至五六岁,媒人(一般为亲朋作媒)按门当户对向家长提亲,双方相互了解情况,称为提亲。
定亲 双方请算命先生根据男女生辰、属相、年龄,看“八字”是否相合,相合则定。双方家长同意定亲后,男方备丰盛酒宴,请先生写柬帖,媒人传递交换,故称“传束”。柬帖内容为“天作之合”、“白头偕老”一类的固定成语。在传柬时互赠定婚礼品,一般男方赠金银首饰,女方赠文房四宝,表示正式定亲。
成亲 男女年龄到十七八岁后,双方家长请算命先生选择良辰吉日作为成亲日子,叫做“看好”。婚期确定后,双方都要作成亲准备,男方一般要准备洞房、喜床等,女方要准备箱、柜、桌、椅等嫁妆。成亲这天,男方富者用花轿,较贫者用席篷车娶亲。女子出嫁时,不论冬夏,都身着红棉袄、棉裤,头蒙红布,由兄长背送上轿或上车。新娘娶到家,由二女搀扶引导入院,男方长者迎面抛撒红纸屑混以铜钱、枣、花生等,以示迎新喜庆。同时唤出新郎,双方在众人簇拥下,在供案前拜天地,然后入洞房。当晚,亲邻喝喜酒,闹洞房。第三天,女方叔、伯或兄长接其回娘家,称为“三天回门”,同时招待感谢媒人,也称“谢媒”,男方要备丰盛酒宴,热情款待。
1950年以后,随着婚姻法的贯彻实施,孩童期由父母包办定亲者逐渐消失,男女青年成婚,一般要经介绍人介绍,双方见面交谈,同意后方能定婚。结婚程序也大为简化,结婚日期亦不太严格,选个农历双日或阳历节日,登记后用车接回,鸣炮奏乐,婚礼即成。
第二节 生 育
怀孕怀孕又称“有喜”,一般家庭条件对孕妇要减轻劳动量,适当改善生活。孕妇食物有不少忌讳,如忌吃鳖肉、乌鱼肉、兔肉(认为食此肉生的婴儿皮肤不白、愚蠢、豁嘴)。随着科学文化的普及,重视孕妇卫生保健,忌讳渐少。
出生1950年以前,婴儿出生由接生婆接生,以后逐步由接生员用新法接生。婴儿出生第二天,一般由婴儿父亲到女方娘家报喜。第三天,岳母娘带母鸡、红糖及幼儿衣服等前往探望,两亲家商定贺喜事宜,时间一般选定婴儿出生10日后月内某一日,届时双方女亲友长者带大米、白面、鸡蛋、红糖及幼儿衣、被等礼品前往祝贺,长者见到婴儿要给见面礼钱。主人设宴招待。
走满月婴儿出生满一月(有的地方男婴29天,女婴30天),产妇要走满月。这天产妇父亲或兄长用车接母子(女)回娘家。离家时要往婴儿脸上抹黑灰,回来时,要往婴儿脸上抹白粉,意在避邪。一般男婴住5天,女婴住9天。走满月返回时婴儿的姥姥要送桃枝、线穗、钱等,以示祝福。80年代走满月的习俗仍在沿袭,只是那些抹黑抹白,住5日、9日带有迷信色彩的习俗已不再讲究。
第三节 寿 辰
老人过生日称寿诞日,小孩称过生日。旧时只有极少数名门富户60岁以上的老人过生日。在寿诞日,亲朋子女向老人敬献祝福礼品,主人设宴招待来客。一般群众没有给老人祝寿的习俗,但遇老人66岁生日时,其子女(多为出嫁女儿)给父母买块猪肉(多为6斤6两)、蒸雁馍、做新鞋,带有孝敬、祝福长寿之意。当老人73岁和84岁时,子孙要给老人做红袄、新鞋、送糕点,意在祝愿老人长寿。尤其是73岁时,儿女给老人送鲤鱼,俗称:七十三,猛一蹿。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送衣物、食品档次也逐渐提高。
第四节 丧 葬
民间丧葬习俗颇繁,尤其老人亡故。老人亡故,除少数暴亡者外,多是在病十分垂危时移铺至堂屋供桌左侧,换上寿衣(穿单数,忌双数)。断气后,先由长子随即搦死一雄鸡作为灵鸡,然后由亲属子女为其净面洗脚,将遗体安放在堂屋正中,脚朝里头向外,脚扎麻皮,面盖黄纸,子女穿孝守灵。老人亡故,亲属均穿孝,子女头扎白布巾,脚穿护白鞋(父母双亡全护,父母一方在世护一半),腰系麻皮,父母双亡女儿全身穿孝衣,其他亲属头戴白孝帽或系2~3尺白孝布。
人死后,民间传统木棺土葬。把死者装入棺材称为“入殓”。死者入殓前,去掉脚上的麻皮和蒙面纸,将其安放于棺中。在入殓前还要到庙前或村头十字路口压魂、报庙。入殓后,行孝人员再到压魂处“起魂”。起棺送葬时,由主要继承人扛柳栽子(招魂幡),摔老盆,由亲属搀扶行在棺前,其他行孝送葬者手执哀杖随棺,一路鸣炮送进坟茔安葬。埋葬后第三天对坟墓进行一次整理,称圆坟。以后,由死者子女到外祖父家祖坟祭奠称之为“谢孝”。到死者“五七”(即过五个七日,实际上是在五个七日之内的某一日)还要举行一次大的祭奠活动。这天,其子女、亲属、亲戚要备社火到墓地焚烧,邻里再次前来吊唁,主人设宴招待来宾。名门富户还请司礼先生及鼓乐班,举行隆重的祭奠仪式,至此,丧葬活动全部结束。
1950年以后,丧葬活动逐步简化。国家工作人员去世,亲朋戴黑纱,送花圈、挽幛,开追悼会,送进坟茔。1987年3月改土葬为火葬。农村丧葬活动有开追悼会的,也有沿袭旧例的,仍实行土葬。50至70年代,“社火”被视为迷信活动,很少出现,1980年以后又有人扎制。社火的形式由过去的车、马、楼阁、摇钱树、聚宝盆之类又增加自行车、收音机、小汽车、电视机等。
第五节 称 谓
家庭称谓 对父亲一般称爹,也有称大或称爸的。对母亲称娘或妈。对祖父称爷,对祖母称奶奶。对父亲的爷、奶称老太。对父亲的哥哥称大爷、大大爷、伯,称伯母为大娘;对父亲的弟弟称叔、小爹、小大,对其妻称婶子;对父亲的姐妹称姑、姑娘、娘(niǎng)。父母对亲生男孩称儿子,对亲生女孩称女儿、闺女。对哥哥、弟弟的子女分别称侄儿、侄女,对儿子的子女称孙子、孙女,对儿子的孙子、孙女称重孙、重孙女。配偶,女方称丈夫为孩家大或外头人,男方称妻子为老婆或家里人。儿媳对公爹、婆母及其亲属的称谓随丈夫。
亲戚称谓 对妻子的父亲侧称丈人、岳父,当面随女方称爹或大,对妻子的母亲侧面称丈母娘、岳母娘,当面随女方称娘或妈。对妻子的爷爷、奶奶、兄弟、姐妹的称谓随妻子。对母亲的父母分别称姥爷、姥娘,对母亲的兄弟称舅,对其妻称妗子,对母亲的姐妹称姨,对姨的丈夫称姨夫,对舅、姨的子女按年龄比较分别称表哥、表弟或表姐、表妹。对姐的丈夫称姐夫,也有称哥的;对妹子的丈夫称妹夫,也有直呼其名的。对姑的丈夫称姑夫。对母亲的爷爷、奶奶通称太姥,对父亲的舅、妗子分别称舅爷、舅奶奶,对母亲的舅、妗子称舅姥。对父亲的姨和姨夫称姨奶、表爷,对母亲的姨和姨夫称姨姥。
邻里称谓 同姓同族的一般论资排辈互相称谓。为区别于直系亲属,往往冠以名字,如仁厚大爷(伯),大黑哥等。对女的称谓常冠以丈夫的名字,如仁厚大娘、大黑嫂子等。1949年后,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对女的称谓逐步去掉了丈夫的名字,加上自己的本姓或名字,如王大娘、李大婶、春花嫂子等。对外族外姓人,一般对老年男性称大爷,前面冠以姓,如老王大爷,对老年女性称大娘。对于年龄相当的,一般直呼其名或尊称哥、嫂子。
社会称谓 1949年以前,一般民众对有权势有地位的人称老爷、先生,对军职人员称老总。当地人称外来客商为客信或客,外来客商称当地人为掌柜的。民众之间,视年龄而异,对男的一般称大爷、老哥、小弟等,对女的一般称大娘、大嫂、大姐、小妹等。1949年后,由于社会制度和社会风气的变化,称谓也有所改变。50年代初期,群众对公职人员不论男女一般称其姓,如男的称老赵、老张,女的称小王、小李,对男公职人员中年龄较轻的也按姓称小王、小李;公职人员称群众老年为大爷、大娘、老乡等。50年代后期,群众对公职人员(包括基层干部)的称谓加上了职务,如王书记、张乡长、李助理、赵会计等,公职人员对群众称同志、老乡、老弟等。当地人称外来客商为客,有的加上来处,如上海的客,广东的客等。对请来传经授艺的科技人员,有职称的按职称,如王工(即王工程师)、李教授等;对无职称的一般称师傅,如王师傅、李师傅等。外地来客称当地人一般称老乡、同志、大娘、大嫂等。外地人来当地问人问路,忌讳不喊称呼只喊“喂喂”,那样会被认为不懂礼貌而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