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防汛抗旱
第一节 机 构
1951年至1987年本县多次发生水、旱灾害,轻者农作物减产,重者无收,对人民生产、生活威胁很大。为了避免或减轻水、旱灾害的危害,从1951年开始,每年汛期(6至9月)到来之前,县即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室内设文书、政工、工程、财务、卫生等小组,分别处理日常工作。各乡(区、公社)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所,村委(大队)以民兵为骨干组织防汛抗旱队伍,平时进行“无汛防汛,有旱抗旱,争取农业大丰收”教育,一旦发生水旱灾害,立即投入战斗。
在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指导下,按照河道堤防和涵闸分布,实行县、乡领导干部分段包干,责任落实到人。主要任务是:检查堤防、涵闸、行洪道,发现险堤,随即修补、加固;对涵闸起闭机械进行维修和试车,确保灵活;清理行洪道障碍,保证排水畅通。防讯办公室作好防汛物资器材准备,如木桩、秸料、蒲包、麻袋、铅丝及通讯、照明器材等。水文站进行永情预测预报,掌握防汛主动权。出现一般大雨,利用沟港迅速排水,以免积水成灾。遇较大降雨,掌握骨干支流水位,抓住洪、汝河水涨落间隙,进行抢排,尽力减少受灾面积。上游洪水到来,全线防守,在保证水位以下不发生决口,超过保证水位,集中力量固守堤防,或有计划地分洪滞洪,牺牲局部,保全大部。若遇特大洪水,洪河即从茅河、大黄港倒灌,利用自然洼地滞洪,以保右岸安全。汝河除蛟停湖滞洪外,还在老王岗乡马湾老堤扒口分洪滞洪。大型支港防御特大洪水,必须与洪、汝河相配合,不许各自为政。1951年后的30多年,年年做到无汛早防,遇汛不慌,虽多次发生水灾,但都能做到有准备的与水害作斗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二节 抗洪抢险
从1951年到1987年,本县发生多次水灾,每次大的水灾就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抗洪抢险,力争减少受灾损失。
1954年7月15日20时至16日18时,降水196.7毫米,17日凌晨2时,汝河赵埠口水位猛涨,超过保证水位,柳港口以上和西洋潭以下堤段决口13处,漫溢35处。7月21日24时,洪河庙湾水位亦超过保证水位,决口1处,漫溢2处。当时全县正在进行夏季征购工作,县委、县政府随即决定停止夏征,转为抗洪救灾。县长岳升云任防讯指挥部指挥长,指挥全面,协调工作。副书记赵铭勋、副县长郭振荣带领县直机关党政干部174人,分赴沿河区、乡指导抗洪斗争。全县组织抢险队伍4.8万人,摽筏1500只,大雨时断时续,洪水继续上涨,干群日夜奋战,险情频频传报。防讯指挥部按照“牺牲小片,保全大片”的精神,下令转移滞洪区人畜、粮食和物资,从西洋潭汝河大堤决口向蛟停湖进洪。至8月10日蛟停湖滞洪达1.01亿立方米,湖内水深3至5米,包围72个村庄。这次抗洪抢险,历时40多天,共抢救出被洪水围困群众7492人,牲畜2426头,国库和群众粮食65万公斤,修复洪、汝河及其支流河堤决口37处,加固险堤62段,计动土15万立方米。
1975年8月6日夜至7日下午,平舆降大雨、暴雨、特大暴雨17个小时,降水607.4毫米。县防讯指挥部立即动员全县干部、群众抢排积水,抢修险堤,抢救物资。9日,上游洪水倾泻平舆,境内一片汪洋。房舍倒塌,庄稼淹没,物资上水,人畜被困,电线杆被冲倒,上下联系中断。广大干部本照抢救人畜,抢救物资的精神各自为战。由于洪水来得猛,滞留时间长,致使很多灾民白天不得食,夜晚不能眠。在此困难时刻,国家派飞机运来了熟食、橡皮舟、救生圈等物资,解放军舟桥部队也及时到达,解放军与本县干部团结战斗,抢运熟食,抢救被洪水围困的人畜和物资。洪水退去,全县工作转入生产救灾。
1984年6月12日至14日,境内降大雨、暴雨,降水316毫米,7月13日至20日降水150毫米,7月24日至26日降水110毫米,9月6日至10日降水209毫米。洪、汝河先后出现4次洪峰,洪河张老人水文站最高水位超过保证水位0.02米。冲垮洪、汝河及支流堤防29处,冲毁桥梁1200座,涵闸18座,被水包围村庄518个,淹没土地74万亩。汛期到来之前,县防汛指挥部即作好了防汛准备。第一次暴雨出现,县委、县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防汛抢险,并抽调大批干部,分赴第一线,协助各乡工作。干部群众团结战斗,先后抢救出被洪水围困的群众8600人,牲畜1008头,修复堤防29处。同时组织群众抢排积水,减少了损失。
第三节 解决水利纠纷
本县与上蔡县、项城县、汝南县、安徽省的临泉县交界,50年代为抗洪除涝曾多次发生纠纷。轻者抢堵抢排,毁坏对方堤防,重者发生殴斗。1951年汛期,五区(东和店)孙庄村群众与项城县贾岭区蒋庙村群众因排水发生械斗,殴伤18人。本县三区(后刘)与上蔡县洙湖区接壤处群众因排水堵水多次发生殴斗事件。水利纠纷是因旧社会不治水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多年涝灾,造成双方群众隔阂,相互仇恨,打群架。为解决水利纠纷问题,从1953年到1963年县政府派代表与交界县代表共同勘察地形,多次协商解决办法,双方本照“小利服从大利,上下游兼顾,统一规划治理”的精神达成了协议。按照协议,动员群众治理沟港,疏通水道,双方得利,历史纠纷彻底解决。
第四节 抗 旱
1951年以后的30多年,本县多次发生旱灾,影响了农业的发展。每次旱灾发生,县委、县政府即抽调大批干部下乡和基层干部一道带领群众进行抗旱斗争。
1959年7月至10月无雨,秋作物或因缺墒未能按时播种,或因干旱禾苗不能正常生长。为了取得秋季较好收成,县委、县政府把抗旱工作当成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去抓,从县直机关抽调干部和修配技工300多人,分赴抗旱第一线。在抗旱工作中,组织群众打土井群、竖掘杆、架水车,劳动力分班,日夜大干,充分利用宿鸭湖灌渠浇地,对近水源的土地基本上都进行了浇灌。是年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和蔬菜都获得一定收成。
1973年夏涝秋旱。夏季经过抗洪抢险,排水除涝,虽然损失大大减少,但仍有20多万亩庄稼受灾。水患刚刚过去,旱魔接踵而至,农民抢种的晚秋作物和大水后保存下来的禾苗受到干旱枯死的威胁。全县人民随即投入抗旱保苗斗争。出动男女劳动力10.5万人,柴油机、水泵2406台,水车1596部,水桶掘杆以及其它提水工具4.1万件。经过几十天日夜奋战,浇水保收棉花、红薯、大豆、高粱、玉米、蔬菜等秋作物19.3万亩。秋收过后,抗旱种麦,全县抗旱播种小麦4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