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标准计量
1975年11月成立平舆县标准计量管理所,有工作人员9人,1987年工作人员10名。
第一节 度量衡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平舆的计量衡器无统一标准,市场粮食交易实行石、斗、升、合制。各集镇斗的容量有20公斤、25公斤、27.5公斤不等。量计液体采用与重量相应的提具。市场用秤有毛砣秤、单刀秤、双刀秤、绳纽秤,均为16两1市斤。计量单位的混乱状况一直延续到50年代后期。1959年6月,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统一度量衡的命令,改16两1市斤为10两1市斤。保留中药配方16两1市斤。1965年,改市斤为公斤。1979年,将中药配方延用的16两1市斤改为10两1市斤。1985年,按照河南省计量局《关于杆秤、竹木直尺计量单位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将市制秤改为千克(kg)秤,千克秤一律实行定量砣。竹木直尺计量,将市尺改为米(m)、厘米(cm)。用于集市上的直尺,统一规定为50厘米和100厘米两种规格。50厘米公差为1毫米,100厘米公差为1.5毫米。1987年,在交易中使用的还有地秤、台秤、案秤等。
第二节 计量管理
1976年8月,县计量所组成普检小组,对全县度量衡器进行鉴定检查,共鉴修台秤130台,木杆秤62杆,血压计28部。1982年,对全县21名秤工进行技术考核,对合格秤工进行编号管理制秤,并指定营业范围。1983年下半年,按照县政府《关于木杆秤实行定量砣的通告》规定,木杆秤于是年底更换为定量砣。生产修理木杆秤的单位和个人,停止生产和修理毛砣秤。计量所组成度量衡普检组,对全县各集镇进行检查鉴定,强制实行定量砣,共鉴定台秤600台、木杆秤8000杆,收缴毛砣秤5000余杆,没收的毛砣秤全部当众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