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饮食服务
第一节 饮 食
民国时期,杨埠、庙湾、射桥等较大集镇有饭铺(可住宿)、饭馆等饮食业,小集镇只有少数饭铺。1950年,饮食业开始发展。1954年全县私人饮食店达719个,从业2157人。1956年,个体饮食店转为公私合营,县城设4个饭店,乡村集镇264户饮食业主加入基层供销社办营业食堂,所需粮、油、肉类均由粮食、食品部门按计划供给。1958年转为国营企业,直到1978年,县城只有6个国营食堂和合作饭店。1979年以后,允许个体户经商,饮食业发展迅速。1987年县城有国营餐馆9个,集体餐馆3个,全县有个体户餐馆450个。各集镇都有卤肉、卤鸡、胡辣汤、馄饨、饺子、糖糕、油条、麻花、凉粉、豆腐等风味小吃。
第二节 旅社浴池
旅社 1951年以前,平舆没有专业旅社,集镇有饭铺,可以就餐和住宿。部分行栈为招揽货主、顾客,自设住处,客商住宿免收房费。1951年,县城有5家私人干店,草房20间,无床,冬季麦秸铺,夏季一张席,被子由顾客租赁,每条被每夜2角。1958年县政府建招待所,供来往干部食宿。1975年,县服务公司在县城设永春、汽车站、东郊3个旅社。1987年县政府招待所扩大,各乡和一些局委都设招待所,并对外营业。全县集体、个体旅社增加到72个,860个房间,2580张床位。旅社兼营饮食,食宿方便。
浴池 1951年以前,平舆没有浴池。1952年建胜利浴池,房屋10间,凉榻42张,男女轮流使用。1972年后,油厂、酒厂、化肥厂先后建浴池供本厂职工使用。1983年服务公司建浴池1处,面积404平方米,凉榻80张,分男女浴区,设池浴和淋浴。后,各乡也先后建了浴池。
第三节 其它服务
理发 历史上理发为个体经营,集镇理发交付现金。农村多为包活,一个理发工包几个村,半月理发一次。每年夏秋两季按人头收粮,18岁以下小孩不计收。1955年,国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城镇个体理发户也组织起来集体服务。1958年转为国营,县城设理发店2个,理发员22人。集镇理发业属供销合作社管理,理发员享受职工待遇。农村理发员和社员一样记工分(工分高于一般社员)。1980年以后,农村理发沿袭历史惯例,个人包活收费,国营理发店实行分组承包经营,个体理发员也在县城和集镇出摊或设门店营业。1987年,县城有国营理发店3个,理发员34人,个体理发员24人。
照相 1951年,县城只有1家私人照相馆,有工作人员4人,1955年加入集体,1958年转为国营,有工作人员5人。1987年县城有国营照相馆2个,工作人员8人,个体照相馆4个7人,农村集镇有个体照相馆24个56人。有日光拍照和人工造光拍照,由黑白照发展为彩色照黑白照并举。
修理 1950年前后,农村有锔锅、锔盆、补鞋、修伞的。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更新换代,农机、钟表、电气、车辆和各种生活用具的修理业应运而生。从事修理业的多数是个体户,也有集体和国营单位经营的。一般都有门店或固定摊点,部分走乡串街流动服务。修理业投资小,收益大,只要掌握一定专业技术就能干。1979年后,很多城乡闲散人员从事此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