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环境保护
1984年5月成立平舆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配干部15人,职工1人,8月设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配监测人员5人,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走向正轨。
第一节 环境污染
1984年下半年至1985年,对县城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监测。
大气污染 煤碳是县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主要燃料,1985年仅12家工厂即排放废气71760万标立方米,排放烟尘0.59吨,排放二氧化硫793.6吨,排放碳氧化物108.8吨,排放氮氧化物793.6吨。
水污染 1985年县城排放废水总量为2202.6万吨,其中工业排放废水252.9万吨。
噪声污染 1984年监测,工业区办公室噪声平均68分贝(A),厂区噪声平均94分贝(A),最高达103分贝(A)。交通噪声,道路两侧白天85分贝(A),车辆流通高峰期噪音达95分贝(A)至110分贝(A)。此外还有高音喇叭等音响也造成了噪声污染。
第二节 环境治理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1986年开始征收排污费,至1987年共收费4.77万元,用于环保建设。驻新公路原通过县城行政区(解放街),经常造成交通阻塞,噪声污染严重。1986年春扩建北环城路,机动车辆改道,城内噪声减少。同时不准在大街安装高音喇叭,教育群众控制音响,减轻了噪声污染。1986年下半年开始,有计划的处理污染环境的废弃物,县城环境污染得到了初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