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演出场所
第一节 戏 台
平舆农村演戏无固定场所。如遇古庙会或其它事由演戏,都是临时用木檩、木板搭成台子,俗称“戏台”,又叫“高棚”。戏台有两种:一是用四轮大车做架,上棚木板搭成台子,二是专营出租木制戏台,一直沿用到50年代中期。随着戏剧艺术的发展,演出有了灯光、布景,伴奏也增添了交响乐器,木板棚的台子适应不了需要,剧团到农村流动演出,就采用挖土筑台的办法,舞台大小根据需要而定,这种简单易行的方法很快被广泛采用。70年代,县剧团为方便下乡巡回演出,曾研制出积木式流动舞台,即用8辆架子车作舞台座脚,用檩条、木板环扣集成舞台台面。这样,架子车可分可合,搬迁时,分载服装道具,到演出地组合起来即成舞台。既方便演出,又减少群众麻烦。
第二节 剧场影院乡影剧院
剧场 1954年,在县城西塔寺街西端建起第一个简易戏园。坐北向南,砖墙草顶,建筑面积653.4平方米。观众厅设条凳,可容观众七八百人。戏园由文化馆管理。从此,平舆县城居民始改街头野地露天看戏的习俗,开始买票进戏园看戏。
1954年,平舆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礼堂(又称戏园),地址选在建设街中段东侧。同年10月动工,1955年8月落成。礼堂为砖木结构,石棉瓦封顶,前有门楼两层,观众厅设简易条凳,可供千余名观众就座。1962年,礼堂易名平舆县人民剧场,设剧场经理部,有工作人员7人。1976年将观众厅地面铺成斜水泥地面,条凳换成木质铁架单座连椅。1982年剧场人员增加到12人,建穿厢楼1座,二层楼可供60名演员住宿,一层楼作化妆用。剧场建立20多年,除本地剧团演出外,还先后接待了83个省、市、地、县的表演艺术团体。
1986年10月,人民剧场改为影剧院,以接待剧团演出为主,结合放映电影。到1987年,剧场已使用32年,虽然经过多次维修,但由于石棉瓦老化,漏雨,墙壁出现裂缝,观众厅回声大,音响效果差。
影院 1958年以前,平舆城关放映电影是在文化馆院内露天放映。1958年,平舆县人民委员会拨款建电影院,院址选定建设街中段西侧。同年10月动工,1959年4月落成,坐西面东,占地2886平方米。影院为砖木结构,混凝土加固,使用面积为748平方米。观众厅内设木制简易条凳,可容纳1100人。影院配工作人员5人,1959年6月12日首次放映。1960年,重新整修观众厅,土地面改为砖铺斜地面。1978年铺成水泥地面,木条椅换成铁架单座翻板椅,有座位1080个。放映设备也多次更新。1985年,电影院有工作人员17人。同年10月,省电影公司拨款4万元,再次整修电影院,观众厅装上隔音天花板和5组日光灯,10组壁灯,光线柔和,音响优美。
乡影剧院 1977年3月,杨埠公社电影队第一次在公社礼堂放映电影。1980年礼堂观众厅建成水泥板座33排927个座位,同年,经驻马店地区电影公司批准,正式建立杨埠影剧院,配工作人员5人。1981年,庙湾、射桥影剧院建立。到1984年,后刘、东和店、李屯、万金店相继建立了影剧院。1987年,万冢、西洋店两个乡影剧院也建立起来,全县乡级影剧院已达10座。其中,万金店影剧院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造型美观,观众厅设1398个胶合板铁架单座连椅,在乡级影剧院中质量最高,容量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