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党的重大活动
第一节 镇压反革命
经过土地改革,广大翻身农民都以忘我的精神在自己分得的土地上辛勤劳动,发展生产。1950年夏,平舆境内残存的国民党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土匪、恶霸、不法地主分子和不法富农分子,乘朝鲜战争之机,相互勾结,建立反革命组织。他们制造谣言,蛊惑人心,阴谋策划,妄图复辟。于1950年7月,发动了反革命武装暴乱。他们把矛头指向乡村干部,杀人抢劫,叫嚷夺权,气焰十分嚣张。惯匪、恶霸韩振文纠集土匪、反革命分子30余人,于7月28日夜袭击姚桥乡公所,杀害乡干部4人,抢去枪支等物。为保卫新生的革命政权,保卫人民的胜利果实,各区中队在县大队协同和群众的支持下,组织民兵统一行动,多路出击,各个击破,不到半月,平息了这场反革命暴乱。
1950年下半年,政务院发出关于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的指示。1951年2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按照中央指示,汝南县委、县政府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阶级敌人的历史罪恶和现行活动。在掌握大量材料之后,按照“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于1951年3月8日至9日,全县统一行动,逮捕一批历史上罪大恶极,又有现行反革命活动的国民党特务、反动党团骨干、惯匪、恶霸、不法地主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平舆共逮捕762人,经审理,判处死刑391人,其余判处有期徒刑或交群众管制。对管制对象剥夺公民权力,强迫劳动改造,限制行动自由。1952年11月,进一步发动群众解决镇反不彻底问题,组织民兵追捕漏网反动分子,取缔反动会道门,对反动党团成员进行登记,至1953年镇反结束。
第二节 三反五反
社会面上的阶级敌人被肃清,人民政权得到巩固,社会秩序安定,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在新形势下,一些干部享乐腐化、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作风逐渐滋长起来。县委根据上级指示,于1952年8月2日至10月24日集中县、区、乡三级干部分四批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简称“三反”)运动。运动中,首先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忆苦思甜,提高阶级觉悟。在此基础上,检举揭发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随后领导带头,对照检查自己工作中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带动了广大干部自觉交待问题。不少人自觉检讨了工作中怕艰苦,不深入,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有的交待了作风粗暴,强迫命令,打人骂人;有的交待了不该开支的开支,办事大手大脚,保管粮食物资不善,造成霉烂变质;还有吃请受礼,贪污挪用粮食、公款等问题。参加“三反”运动的干部2720人,其中交待贪污浪费的2033人,占71%,贪污浪费款(包括物资折款)3.6亿元(旧人民币,1万元折新人民币1元);强迫命令,打人骂人的1021人,占42.7%;享乐腐化、官僚主义和历史问题的416人,占16.3%。针对一些干部自己检查的问题,动员与会干部进行认真讨论。经过找原因,查危害,分析批判,使大家认识到:贪污浪费、腐化堕落,是蜕化变质的表现,继续发展将走向革命的反面;高高在上,做官当老爷的官僚主义作风,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产物,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打人骂人,违法乱纪,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县委对参加“三反”运动的干部本照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对县、区干部严查宽办,对乡干部查而不办的精神进行处理。根据个人问题的性质和情节,应受处分的干部117人,其中检讨深刻,交待问题清楚,平时工作表现尚好,偶犯错误,免于处分的104人;问题严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2人;依法制裁的1人。运动后期评选模范,共评选出思想进步,立场坚定,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团结同志,关心群众,工作成绩突出的模范干部398人,县委给予了表扬。
1952年全县一些不法工商业户乘恢复国民经济和抗美援朝之机,哄抬物价,不接受国营经济领导,腐蚀干部,偷漏国税,盗窃国家财产。因此,县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在工商界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简称“五反”)运动。在“五反”运动中,依靠工人,团结守法工商业者,学习文件,讲解政策,号召大家检举揭发违法行为。经过宣传教育,有违法行为的工商业者主动交待偷税漏税、盗窃国家物资的36人,其中7人严重违法,受到制裁。对爱国守法,群众公认的优秀工商业户进行了表扬。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改造
土地改革后,根据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1951年,中共平舆县工委以三里桥为试点,贯彻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成立了互助组。互助组实行评工记分,互助互利。是年,全县10个区都试办互助组。1952年,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占总农户的10%。同年,县委在和店区前楼乡以李邦生互助组为基础,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11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县委制定出巩固发展互助合作的规划,批评了放任自流和强迫命令两种倾向,对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普遍进行了整顿提高。1954年,农业互助组发展到4253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02个。1955年7至9月,县委边抓整社,边分批训练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骨干。10月,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步伐。至年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806个。1956年2月,县委派工作组在前楼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4月,召开全县区、乡干部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参加的庆祝大会,祝贺全县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前楼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会上县委号召:有条件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应当有计划地转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4月23日,县委根据地委指示和前楼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试点经验,制定了关于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1956年底,全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360个,参加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9%。
1951年,全县有手工业者3356人。1952年,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建立寺耳埠口裕民铁业生产合作社和平舆益民铁业生产合作社,入社106人,占手工业总人数的3%。1954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6个,手工业生产互助组发展到5个,入社(组)358人,占手工业人数的10%。1956年春,县委制定出《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规划(草案)》。至年底,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21个,手工业生产互助组发展到53个,人社(组)1453人,占手工业人数的43%,其余加人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1年全县私营商业1692户(均为小商贩),根据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1956年分别过渡为经销、代购代销或成立合作店、组。
第四节 整党整风反右派斗争
1957年秋,按照地委指示,县委、县人委领导班子集中时间学习整党整风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端正党风,改进工作。同时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县委、县人委的意见。是年11月15日,成立整党整风领导小组,部署全县整党整风工作。随后,动员县直机关干部学习中央关于整党整风运动的指示,号召大家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简称“四大”)的形式揭露和批评县委存在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帮助县委转变作风,做好工作。12月,先后集中24个乡的国家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开展“四大”。1958年1月3日,县委召开县、乡干部和中小学教师3000人大会,进一步动员开展“四大”。机关学校,与会人员住所,到处都贴满了大字报、漫画,大家对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的问题,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营管理问题和部分党政领导成员的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作风等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仅县直机关从11月22日到12月27日,就提出意见728002条。县委对大家提出的意见作了积极的肯定,对能够改正的问题立即改正,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作了说明。但是,却把一些情绪偏激,语言过头的正确意见同社会上出现的反党反社会主义思潮混淆在一起,视为右派向党进攻。1958年1月9日,在县、乡两级机关和学校开展了反右派斗争。县委在反右派斗争的动员报告中提出:“为了保卫党、保卫社会主义,全体党员、团员、国家工作人员、教师、职工、卫生工作者、工商业者立即行动起来,坚决彻底打垮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在反右派斗争中,出现了“左”的倾向,对一些在根本立场上并不反对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只是对工作中的问题,党的个别组织、个别工作人员表示不满,提意见措词尖锐者,均视为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党的领导而被划为右派分子。全县共划右派分子729人,占参加整风人数的18%。这样,把一批敢提意见,敢讲真话的知识分子和国家干部划为右派分子,不仅使革命事业遭受损失,而且损害了人民内部的民主生活。
第五节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
一、大跃进
1958年1月底,反右派斗争尚未结束,县委即召开4000多人参加的干部大会,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发动大跃进。大跃进从除苍蝇、蚊子、老鼠、麻雀(简称“四害”)入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县委部署,从县城到农村,干部群众明确分工,有人专门打扫卫生,清理苍蝇、蚊子滋生地,有人负责捕鼠,有人专门捉雀。捉雀者白天掏窝、网罗捕捉,夜晚打着手电筒到竹林、树林捕捉。除“四害”声势不小,一阵风过后,“四害”仍然存在。
1958年3月,县委召开县、乡、农业社三级干部会议,5987人参加。会上,县委作《抓住“双反”(反浪费、反保守)这个纲,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大跃进》的动员报告,提出“大干苦干拼命干,一年实现(亩产)千斤县,平舆决心变江南”的口号。首先大搞水利化,动员大批劳动力修建宿鸭湖灌渠工程,大搞河网化工程。修订种植计划,改旱田为水田,种植水稻。从淮南请来的种稻技术员,分赴各乡传授技术。各农业社积极打井,买水车,组织专业队浇地种稻。8个劳动力轮班推水车,白天稻田灌满水,过一夜就干了。开始一部水车浇地3亩,以后改为保2亩、1亩。
1958年6月,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接着召开2000多人参加的干部大会,传达中共河南省委九次全会和信阳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批判所谓“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影响,提出《平舆县建设社会主义全面跃进42条》。接着,动员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大搞滚珠轴承生产。手工生产的滚珠轴承质量差,不能使用,全部成为废品。9月,开展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组织1.5万名劳动力赴大别山(新县)开矿炼钢铁。炼钢铁任务完不成,就强收群众的铁锅、铁锁等铁制用具,砸碎上交,谎称群众自觉献料办钢铁。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停止工作,集中力量用木柴炼钢。大办钢铁的结果,耗费巨大人力物力,而所得到的只是经验教训而已。
二、人民公社化
1958年8月,县委在杨埠乡姬庄办集体农庄试点。试点工作还未理出头绪,《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主席“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指示。县委响应毛主席号召,将全县36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8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工农商学兵(民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统一经营。高级社的土地、牲畜、大件农具等公有财产和社员的住房、树木和主要生活用具,统统属人民公社所有。公社实行集体领导,分级(公社、大队、生产队)管理,统一核算。生产队对社员按劳动工分计算报酬。每个生产队都办公共食堂,社员吃饭按人口领取饭菜,不收粮款。各大队都办敬老院、妇产院,生产队办托儿所、幼儿园。由于脱离客观实际,加之技术、物资等条件限制,不久这些组织大部分自行解散。不少大队把群众的猪羊鸡鸭集中起来,实行集体喂养。因饲养场地条件差,卫生防疫技术跟不上,造成畜禽大量死亡。
社员干活,实行以生产队为单位集体劳动,有时搞“大兵团作战”。1958年9月底到10月上旬,大部分公社一次集中数千名男女劳动力,编成营、连、排,以连为单位带着炊具,以排为单位带着犁耙,集中到一个地方深翻土地。打着红旗、喊着口号,白天大干,夜晚加班,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工效、质量不高。有人对这种劳动方式提出异议,被视为“右倾”、“反对总路线”而受到批判。
由于各村、各生产队土地有优有劣,耕畜有强有弱,经营管理水平有高有低,所产粮食也有多有少。实行公社化以后,由公社统一核算,统一调用物资,统一分配,同吃大锅饭。大队、生产队用房(主要是仓库、饲养室),选中哪座民房,房主就得搬出,由生产队另找住处。大队需要在哪个村(多为小村)办猪场、鸡场,那个村的群众就得全部搬到别村居住。有些社员逐渐意识到,干活多少都一样,干好干坏也一样,没有你的和我的,一切都是公家的。干部在就干,干部不在就站。搞“一平二调”、刮“共产风”,严重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热情。
第六节 反右倾
1959年夏收前,对小麦估产偏高,而全县实际粮食总产只有2821万公斤。由于高估产,夏征入库1593.5万公斤,除去种子、饲料、人均口粮只有11.5公斤。7月开始大旱,县委、县人委动员全县人民抗旱保苗,并发出《关于大量种植蔬菜的紧急通知》。要求地少的生产队每人种菜3分,一般队每人4分,地多的队每人种5分,争取全县每人平均储存干菜50公斤,鲜菜250至500公斤。8月中旬,县委书记常久通到李屯公社前岗大队十八里庙村检查工作,发现该村夏粮征购透底,食堂缺粮断炊,秋收无望,人员开始外流的情况,如实向县委作了通报,并向地委写了报告。县委其他成员和一些在农村工作的干部也用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县委、地委反映农村实际情况。秋季征购开始,常久通和县长曹铭强调留足种子、饲料,安排好社员生活再抓入库。在征购当中,县委、县人委召开电话会,要求各公社停止人库5至9天,检查政策,再次强调安排好社员生活,不许购透底粮。在澄清全县情况后,县委决定,停止征购,向地委写报告要求拨给统销粮1800万公斤。
1959年10月8日至19日,地委派人来平舆帮助县委召开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大会,传达中央庐山会议精神和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把大灾之年说成大丰收,批判右倾思想,坚持高估产。把如实反映情况的常久通、曹铭和县委副书记杜梦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戴明显视为右倾,进行批判斗争。常久通被撤职,曹铭下放生产队劳动。
四级干部会议结束,各公社、大队相继召开会议,开展保卫“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反右倾运动。每开大会,就批判“曹铭思想”(所谓右倾),抓“小曹铭”(被视为右倾的大队、生产队干部),大搞反瞒产,坚持高征购。全县秋季粮食总产2800万公斤,经过激烈的反右倾斗争,征购入库1526万公斤,扣除种子、饲料,人均口粮仅14.5公斤。当食堂把口粮、蔬菜、红薯叶等代食品吃完之后,关门停伙。群众只有挖野菜充饥,并开始外流,个别领导不作调查研究,反认为是坏人煽动,派人设卡,不让饥民外流。不久,人畜开始非正常死亡,生产元气大伤。1959年冬,弓治英调任平舆县委书记,他顶着反右倾的压力,向地区要到统销粮3382.5万公斤,抽调县直机关干部247人下乡安排社员生活,收容外流人员,医治浮肿病人,生活紧张状况逐步缓和。
第七节 民主革命补课
1960年6月21日至24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信阳地委鸡公山会议精神,对错误估计形势,开展反右倾、反瞒产,造成1959年冬和1960年春食堂缺粮停伙,大量人员饥饿浮肿,作了检讨。而后又以县委名义向全县人民作公开检讨。7月5日,县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县抓住以养猪为中心的多种经营,缓解群众生活困难。8月28日,县委从县直机关抽出千余名干部配合公社干部分别到生产大队、生产队管理公共食堂,县委成员分头到公社蹲点,但形势却没有大的好转。
1960年12月,省委、地委派干部来平舆进行“民主革命补课”。根据中南局制定的“保人保畜,生产渡荒,半日劳动,半日休息,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整党整社,纯洁组织,端正政策,转变作风”的方针,一面安排群众生活,组织生产渡荒;一面将县、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领导班子中的7541名干部集中到县,进行整风学习。大部分集中在党校,称“集训”;被认为在“反右倾”、“反瞒产”当中造成严重后果者集中到粮库大仓学习,称“特训”;个别人被认为问题特别严重,关进监狱。不论被集训、特训,统称为坏蛋,都有武装看守。此种作法,在思想感情上伤害了一大批干部。1961年4月,按照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撤销集训、特训,释放被关押人员,并恢复他们的工作。1962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后,进一步分析产生高估产、高征购的原因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界限。县、公社党委召开被集训、特训过的干部座谈会、团结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沟通思想,加强团结。民主革命补课结束,转向正常工作。
第八节 社会主义教育
1964年9月,地委抽调县委、公社党委大部分成员经过集中整训,组成平舆、正阳社会主义教育分团,成员1000多人,在信阳县胡店公社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2月,地委派工作组对本县留在机关工作的县、社两级党委成员及县、社直机关领导干部522人集中开展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简称“四清”)运动。通过学习文件,揭露阶级斗争的表现和资本主义的影响,人人联系实际检查自己在政治上、经济上等各方面的问题。特别在经济方面,凡是下乡吃饭不给钱、粮(每顿饭4两粮票1角钱),多吃多占,损公肥私,都被视为经济不清,必须退赔。对问题小,退赔好的干部继续留用;对问题大、检讨退赔不好所谓“烂掉”或“基本烂掉”的干部,集中到信阳进行集训。1965年1月,各公社召开扩大干部会,在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中进行“四清”,造成干部人人自危,思想紧张。会后收回了借地、开荒地,改小槽喂养牲畜为大槽喂养,改田间管理个人责任制为生产队统一管理,使正在恢复和发展的大好生产形势受到影响。2月,县委召开县、社两级干部会,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提出的一些问题和省委《关于国家脱产干部和农村不脱产干部经济退赔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草案)》,肯定了农村干部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对“四清”中的经济退赔问题作了明确指示,稳定了干部情绪。
第九节 “文化大革命”
1966年6月,按照中央《五·一六通知》精神,县委派工作组进驻平與高中,动员师生开展“文化大革命”,学校停课。8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让群众自己起来闹革命,红卫兵组织兴起,工作组从高中撤出,全县中学停课。红卫兵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式揭发批判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简称“走资派”),揪斗“牛鬼蛇神”,破除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简称破“四旧”),树立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简称立“四新”),在破“四旧”当中,毁掉一些文物、焚烧一些历史书籍、不久,红卫兵赴北京参观“文化大革命”,接受中央领导人检阅。从此、红卫兵开始大串连。本县成立红卫兵接待站,安排外地红卫兵食宿。
1966年12月,县委动员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文化大革命”,各单位群众自愿结合成立起各种名目的所谓革命组织。各群众组织打着“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旗帜,整天写标语、大字报,上批“资产阶级司令部”,下揭本单位“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机关停止工作,工厂停止生产,党、团组织停止活动,各单位一片混乱。1967年1月,《人民日报》发表了上海夺权的消息,本县群众组织也于1月27日夺了县委的权,县委成员被勒令接受审查。
1967年2月,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军委谭震林、陈毅、叶剑英等领导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做法提出强烈批评,被康生、江青、陈伯达等人诬蔑为“二月逆流”,煽动群众进行批判。本县一些群众组织在反“二月逆流”当中采取上挂下连的方法,诬蔑一些老干部是死不改悔的“走资派”、“野心家”、“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代表人物”,进行大会批判,小会斗争,强迫交待所谓“错误”、“罪行”。军队(县人武部)介入地方,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简称“三支两军”),支持一些群众组织,同时也压制一些群众组织。各派群众都自称是革命的。群众组织之间,谁也不服谁,经常进行大辩论。1967年底,各派群众逐渐冷静下来,经过协商筹备,召开了工人、农民、红卫兵代表会(简称“三代会”)。12月成立了由军队代表、领导干部和工人、农民、学生等群众组织代表参加的平舆县革命委员会。之后,各公社、县直各局委革命委员会也相继建立。
1968年4月,开展所谓反右倾翻案、右倾投降、右倾分裂和为二月逆流翻案风(简称反“三右一风”),批判“走资派”、“变色龙”、“小爬虫”,一些人受到批判斗争。7至9月进行清理阶级队伍,县、公社举办学习班。在学习班里,深挖叛徒、特务、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对一些人已经作过结论的问题也要重新交待,稍有差错,即视为态度不老实,进行批判斗争,致使有的人蒙受不白之冤。清理阶级队伍结束后,精简机构,下放人员。县革委保留工作人员46人,县直机关共下放干部855名,有的下放到农村,有的下放到前岗“五七”干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一批讲清问题的老干部被“解放”出来,安排了工作。同时向平舆高中派驻工人宣传队,向农村学校派驻贫下中农宣传队,实行工人、农民管理学校。
1970年初,开展打击现行反革命,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简称“一打三反”)运动。县、公社举办“一打三反”学习班,采取揭发检举,个人交待的方法,揭露出一些问题。但在运动后期,有些单位违法乱纪,搞逼供信,使一些人遭诬陷受伤害。
1970年3月建立中共平舆县党的核心小组,逐步恢复党的机构和组织活动。按照毛泽东主席“吐故纳新”的指示,发展一批党员。是年12月恢复中共平舆县委员会。1971年夏,县委召开党员干部参加的“批陈(陈伯达)整风”会议,批判陈伯达的反党罪行,总结经验教训,进行自我教育。10月,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党叛国的文件。县委组织300名宣讲员,分赴各公社、大队,向群众宣讲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篡党夺权,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罪行,在全县开展大批判。
1972年,全县各项工作开始走上正轨,工农业生产有所发展。1974年2月,开展“批林批孔”运动。不少人对批判两千年前的孔子迷惑不解,不知他错在哪里。有的人鹦鹉学舌,跟着嚷嚷。有的找出报纸,照抄几页,加个标题,算是写了批判文章。接着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割资本主义尾巴”。农村批判自由种植,弃农经商,工分挂帅,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75年8月本县遭受特大洪水袭击,工作重点转上生产救灾。是年底,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诬蔑恢复工作的老干部是“还乡团”、“走资派”、“复辟派”,攻击搞经济建设是发展资本主义,按企业管理制度办事是管卡压。
1976年1月8日周恩来总理逝世,全县人民沉痛哀悼。4月,北京人民在清明节期间悼念周总理活动的消息传到平舆,广大干部、群众当作重要新闻相互传播,表示支持。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县委设灵堂,县直机关干部前往吊唁,18日在工人俱乐部召开了万人追悼大会。10月中央政治局对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实行隔离审查,11月13日县委、县革委召开万人大会,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胜利。
第十节 拨乱反正
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1978年5月,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邓小平讲话和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和讨论。随后,在县委党校连续举办4期760人参加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学习班,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在全县展开。这次讨论,在党员和干部中解决了一个根本问题,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一定要和实际相结合,要分析研究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讨论,进一步肃清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流毒,打破精神枷锁,解放了思想。
揭、批、查 1976年10月至1978年8月,县委召开各种会议揭发批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各个单位联系实际揭批本单位一些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是年秋,地委派赵勋远来平舆主持县委工作,重新调整了揭批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县委扩大会、扩干会、举办各种学习班、进一步清查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成员中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通过揭发批判,对“文化大革命”当中提拔上去的70多名正副科级干部进行免职或降职处理。1979年2月,揭、批、查运动结束。
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通知精神,对右派分子进行了复查。1958年全县共划右派分子729人,1962年改正166人,其余563人经复查全部属于错划,均予改正。其中在职改正的183人,重新安置工作的221人,转外地安置和办理退休手续的30人,死亡的129人。对死亡人员的家属补发安葬费、抚恤金。为因划为右派分子而被开除党籍的52人恢复了党籍。因受右派分子株连被注销城镇户、粮关系的64户144人,全部予以恢复。
1979年至1982年,县委对“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975人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通过平反,恢复城镇户口196人,恢复公职195人,政治上平反584人。对1738名生产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冤假错案也进行了平反,其中594人恢复了工作,1144人恢复了名誉。对影响全县的76件大案、要案,县、公社(镇)分别召开平反昭雪大会,给予平反。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1979年4月至1984年10月,公安局对已改造成为劳动者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摘掉帽子,给予人民公社社员待遇,他们的子女定为社员成份。
第十一节 经济、政治体制改革
一、经济体制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1979年2月7日至28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和扩大干部会,总结20年来农业集中过多、统得过死、搞平均主义的教训,提出扩大社队自主权,恢复自留地、家庭副业、集体副业和集贸市场。会后,部分生产队试行了包工包产到组、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980年9月,县委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总结部分生产队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在全县推广。1982年2月,县委、县政府组织工作队宣传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解决了农民怕政策变的顾虑。1983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村改革的若干问题》的指示,提出鼓励和支持发展商品生产的专业户及经济联合体,并调整了责任田和宅基地。1984年5月,根据中央(1984)1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十项决定》。1985年至1987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着重调整产业结构,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和发展乡镇企业。
1985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工商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的试点工作。1987年,在实行政企分开、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全县54个预算内工商企业和18个集体企业,全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调离终结审计制。在企业内部,把各项经济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和职工,严格奖惩制度。同时,试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制和租赁制。对商品流通,实行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减少环节、减少统购品种,粮食放开经营,允许生产资料进入市场。允许农民进城办厂、设点,参与竞争。财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扩大民间金融机构,扩大社会投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农民进城办企业。
二、政治体制改革
1970年以后,县、公社实行党政合一,党委、革委是一个机构挂两个牌子。1981年恢复平舆县人民政府,党政工作分开,行政对企业放权。1981年设平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完善了权力、监督机构。1984年设政协平舆县常务委员会,健全了革命统一战线组织,加强了全县各阶层人民的大团结。人事工作,认真执行干部、工人离退休制度,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选拔干部坚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对工人的调动、使用权力下放给企业,人事部门协调。1984年1月将全县18个人民公社调整为17个乡、1个镇,建立乡党委、乡政府和经济联合社,实行党政工作分管,行政企业分离。5月、将县直属47个局委精简为40个,局委领导正副职由171人精简为100人、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51.2岁下降为41.6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领导成员由13.4%提高到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