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戏剧 电影
第一节 戏 剧
元、明时期,汝南一带原有的跳神形式逐渐演变成“摊戏”,由祀神而变为娱人,是为戏剧的雏形。明末清初,罗戏、卷戏在驻马店地区已很流行。清末,随着商业的发展,流行在汝南一带的剧种发生了巨大变化,罗戏、卷戏日趋衰落,而汉剧、豫剧、二夹弦、越调、曲剧、河北梆子则逐渐渗入。到民国时期,宛梆、杠天神、坠子翁、京剧也先后流入,并生根繁衍,组建了各自的班社。
建国后,戏剧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曾组建过专业演出团体的剧种有豫剧、曲剧、越调、河北梆子和京剧。但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开花结果,有的被撤销、合并或调出。截止1985年底,驻马店地区共有专业戏剧艺术表演团体12个。其中,豫剧团10个,曲剧团1个,越调剧团1个;属于国营全民性质的剧团11个,集体性质的1个。
一、剧种和专业剧团
(一)豫剧 又名“大夸戏”、“梆子戏”、“靠山簧”、“讴戏”、“河南梆子”。是驻马店地区最流行、最受群众喜爱的剧种。早在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西平县仪封镇就组建了梆子戏班。后确山、平舆、汝南等地也建起了戏班。梆子戏唱腔明快,表演生动,群众爱看,但却受到统治者的歧视和迫害,《汝阳县志》载:“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有大夸戏在教场演出,男女嬉戏,有伤风化,县衙驱赶之。”
民国期间,豫剧已遍及各县,科班与社团星罗棋布。影响比较大的有西平县的彭素华天兴班,平舆县的八大寨梆子戏班、郭楼耿庄科班和万寨火龙阁高梆剧团,汝南县的内五镇风庆班和王老庄科班,遂平县的戏曲学校等。
抗日战争时期,产生了几个官办的豫剧团体,如设在汝南县的国民党三十七补训处豫剧团、八区宣传队及国民党确山县党部宣传队等。特别是1944年在确山县石滚河乡孤山冲诞生的以演豫剧为主的新四军豫南四分区文工团,是区内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新型豫剧表演艺术团体,虽然存在的时间不长,却在宣传抗日救亡、活跃部队文化生活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国后,确山、汝南、上蔡、驻马店、正阳等县市,相继成立全民性质的职业豫剧团体。截止,1985年底,全区共有国营专业豫剧艺术表演团体10个:地区豫剧团、驻马店市豫剧团、汝南县豫剧团、上蔡县豫剧团、确山县豫剧团、平舆县豫剧团、正阳县豫剧团、新蔡县豫剧团、西平县豫剧团和遂平县豫剧团。
驻马店地区的豫剧声腔、音乐,在40年代以前,基本上是豫东调和沙河调两个流派。随着各地演员的交流日益增多,相互取长补短,又逐渐融入豫西调、祥符调的某些特点,最终形成了四大流派的混合体。
演出剧目,除继承优秀传统剧目外,新剧目创作也取得很大成绩,主要有《暴雨前夕》、《平蔡州》、《婆媳争先》、《红色竹淘》、《鸡场小哨兵》、《三传圣旨》、《弯弯秀才河》等。
驻马店地区豫剧团是全区实力最雄厚的艺术表演团体,成立于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几经曲折,终于1976年恢复建制。1981年演职员达137人。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剧团的经费由“差额补贴”改为“定额补贴”,对演职员也进行了调整,1985年底实有73人,其中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0人,素质明显提高。主要演员有房新枝、蔡华云、用春、韩金泉、杨宝珍、孟洲等。其中,房新枝曾在1982年省青年演员汇演中获二等奖。
驻马店市豫剧团成立于1949年。当时叫先锋剧团,是接收汝南县宣传队和八区宣传队而组成的。实行“供给制”,由市人民教育馆领导。1956年改为地方国营剧团,正式定名为驻马店市豫剧团。剧团创作组的实力较强,1961年文凯改编的《柿子红了》,1962年曹锡忠改编的《一块砖》,1964年马紫晨、文凯改编的《红岩》,1976年马紫晨创作的《张志新》、《玫瑰》,1977年马紫晨、张纯改编的《风鹂歌》等,都是较有影响的剧目。
(二)曲剧 俗称“大调曲”、“小调曲”或“曲子戏”。最早于清光绪九年(1888年)流入西平县盆尧乡陈老庄,当时只是坐摊演唱一些小段子。光绪二十二年,开封大调曲班到汝南演出,深受欢迎。万道同组织的“拔贡班”,不仅学唱曲剧,还创编了一些曲子小节目。
比较固定的曲剧演出团体产生于民国中期,如1937年成立的泌阳县春水曲剧班,1938年组建的遂平县长寺街胜利曲剧团,1939年创建的以唱曲子为主的汝南县抗日宣传队等。
建国后,业余曲剧团遍及各县、市。先后组建的专业曲剧表演团体有泌阳县曲剧团、汝南县曲剧团和遂平县曲剧团。到1985年底,全区仅剩一个全民所有制的泌阳县曲剧团。
泌阳县曲剧团组建于1952年,是由西关曲剧团、唐河邢庄曲剧班、春水曲剧团合并而成的。经济上自负盈亏,到1955年才转为国营单位。1959年以《孤胆英雄》一剧参加南阳地区汇演,荣获一等奖。1960年排演的《阎家滩》,曾由上海中国唱片厂录音灌片。主要演员有孙梅杏、孙梅丽、齐凤玲等。1980年后,连续四年被评为县和地区的先进单位。
(三)越调 又称“四股弦”。早在清光绪九年(1883年),西平县仪封镇就组建了越调戏班。民国中期,越调戏流传到各县,影响较大的戏班有:泌阳县的官庄越调班、铜山沟越调班、夏老庄越调班、饶良越调班,上蔡县的张金奎越调班,西平县的同乐越调班等。
建国后,泌阳县的四个越调戏班合并组成为泌阳县越调剧团,由县人民文化馆领导,1960年解散。上蔡县张金奎越调班流动演出到新蔡县弥陀寺,改称弥陀寺越调剧团,1966年解散。西平的同乐越调班于1949年更名为醒民剧社,1950年定名为西平县越调剧团,1959年转为地方国营单位,1970年解散,1983年重新恢复,但改为集体性质,经济上自负盈亏。
(四)河北梆子 又叫“京梆”、“翻调”、“直隶梆子”等。早在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曾有一支“翻调”戏班流入西平县南街,不久即散。1930年,正阳县北关成立了唱京梆的“富庆班”,1939年出走安徽。
1931年,河北省一个“翻调”戏班逃荒到上蔡,因其唱腔优美,武功高强,被地方收留,称为“上蔡三街班”。后被国民党县党部书记李云看中,更名为“戏剧训练班”,1936年改称新生剧团。1949年,被国民党一二七军收编为政工二队,随军南逃至四川省忠县。不久一二七军起义,政工二队被改编为解放军二野三十二师文工队。建国后,几经辗转,成为重庆市豫声京梆剧团。1956年,被接回上蔡,定名为上蔡县河北梆子剧团。1985年,因剧团远离剧种的土壤,缺乏基本观众,被撤销建制。
上蔡县河北梆子剧团共存存51年,先后演出各类剧目近300出。1956年,以《宋金郎》参加信阳地区首届戏剧汇演,有6人分获编剧、导演、演员一、二、三等奖;后代表信阳地区参加省首届戏剧汇演,又有4人获奖。1982年,以《喜荣归》、《花蝴蝶》参加省青年演员汇演,李秀荣获一等奖,惠新华、朱合社、朱小五获二等奖,徐荣华、谢素云获三等奖;省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录音、录相播放。
(五)京剧 又叫“皮簧”或“二簧戏”。清末民初,曾有京剧班社在汝南、正阳、驻马店等地流动演出。1940年,原唱京梆的正阳“共和班”被班主徐宝庆改为唱京剧,并带往安徽。1945年,曾被国民党三七八师收编为“战友俱乐部”的演出团,辗转流落到新蔡县,被地方接收并改名为四维京剧社。
建国后,四维京剧社改称“大众京剧团”,并于1953年定名为新蔡县京剧团。在演“样板戏”的高潮中,1971年与地区宣传队合并,组建成驻马店地区京剧团。1974年解散。
二、业余剧团
业余剧团是广大群众自己组织的戏剧艺术表演团体。清末民初就有这类剧团在各地活动,如正阳县傅寨的梆子江湖班,平舆县郭楼的梆子江湖班,汝南县罗店的汉剧班,平舆县万冢的戏班,确山县胡庙的玩会班等,但演出都不经常。1939年,确山县石滚河学校成立了业余剧团,演出用的布幕上印有“精诚团结,复兴民族”八个大字。
建国后,工农群众翻身当了主人,业余剧团的发展掀起了一次高潮。据不完全统计,泌阳县1951年有业余剧团40个,演员千余人。上蔡县1952年有业余剧团160个,演员近万人。汝南县大方庄业余剧团最有名气,1953年曾受到省文化局的奖励。1958年“大跃进”中,业余剧团猛增,几乎乡乡搭戏台,村村有演出,甚至还倡导过演员化妆后参加劳动,休息时进行演出,并称此举为“生产戏剧化”。随后的三年困难时期,业余剧团全都偃旗息鼓,暂停活动。“文化大革命”中,传统的衣箱、道具被当作“旧文化”基本被烧光,仅有的文艺组织是“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业余剧团逐渐复苏,进而形成了集体、个人一齐组建业余剧团的高潮。1980年,地区举办业余剧团扩演,10个县、市均组团参赛。正阳县寒冻业余剧团的《罗帕记》、新蔡县黄楼业余剧团的《折狱》和汝南县王桥业余剧团的《桃花庵》获一等奖。1981年,上蔡县黄埠业余剧团排演新编古装戏《三传圣旨》,代表驻马店地区参加省首届业余文艺调演,荣获一等奖;省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录音、录像并播放,郑州市电视台进行了实况转播。据统计,1981年全区共有业余剧团1100多个,演员近4万人。此后,随着电视、录像的迅猛发展,业余剧团的数量逐年下降,但演出质量却日渐提高。
驻马店地区的业余剧团共有5个剧种,即豫剧、越调、曲剧、二夹弦和汉剧。曲剧团多分布在泌阳县;越调剧团流行于西平、遂平及确山诸县,汉剧和二夹弦剧团很少,仅在泌阳县和上蔡县有个别演出团体;豫剧团最多,遍布全区各个县、市。
业余剧团的体制有三种:乡办的半职业剧团、乡办或村办的集体性质剧团和专业户个人办的剧团。
业余剧团都是农忙农务,农闲从艺,一般在本地演出,但也有水平较高的半职业剧团到外地、外省演出。
第二节 电 影
20世纪30年代,省教育厅社会教育推广部电影队在西平、确山、汝南等地放映过电影.这是区内出现最早的电影。当时每场电影都吸引观众上万甚至数万人,但由于电影队隔一两年来一次,所以能看到电影的毕竟是少数。建国后,放映电影的次数增多,大多数群众都能看上电影。1952年,成立驻马店镇中苏友好电影放映队,这是区内最早的电影放映单位。此后,电影事业快速发展,到1985年底,全区已有电影发行单位10个,放映单位1000多个,形成了遍布全区的电影发行、放映网络。并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培养了一大批放映技术人才,建起了星罗棋布的电影院和影剧院。
一、发行
驻马店地区的电影发行机构有地区电影发行公司、县电影发行公司和乡电影管理站。
1965年驻马店建专后,成立河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改称河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驻马店分公司革命委员会。1979年恢复原名。1982年定名为驻马店地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60年以前,各县的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山县电影总队代管。1960~1964年,各县陆续成立电影管理站。随着电影事业的发展,到1981年底,9个县先后组建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乡电影管理站是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的派出机构。1984年首先在遂平县搞试点,设立了玉山、阳丰、关王庙3个乡电影管理站,主要是方便电影队就近取片。到1985年底,又陆续在西平县芦庙、确山县李新店、上蔡县蔡沟、泌阳县板桥和羊册等乡,新建立5个电影管理站。
1966年以前,各县、市放映单位直接到信阳取片。驻马店地区电影发行放映分公司成立后,各县电影管理站到地区公司取片,然后发给各放映单位;驻马店市各放映单位直接到地区公司取片。地区电影公司每月拟出排片计划,原则是先地、市,冉县城,然后才是农村。对专业电影院,实行优先照顾。1970年后,各县每月送一次片,取一次片,即每月交换一次影片。到1976年,旧片重新上映,新片迅速增加,发行工作随之相应改进。1984年后,地区电影公司对排片和供片办法进行了改革。对城市按经济效益排片、供片,地、市、县影院经济效益好的享受第一轮供片,经济效益差的享受第二、第三轮供片。对乡镇和农村电影队打破先全民后集体的发行办法,实行一视同仁,统筹安排,在全县范围内打破放映区域搞竞争。后来又对地、市儿家影院试行招标发行的办法,对重点影片哪家影院投标最高,就让哪家影院先上映。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加快了影片的周转率,提高了上座率,增加了发行收入。
地区电影公司向放映单位或县电影公司发行影片,按规定的影片租价收取租金,宽银幕片、艺术片、长记录片、短记录片的租价各不相同。
对35毫米影片的放映单位,采取电影公司和放映单位按放映收入分帐的方法。但各类影片在电影院、影剧院、开放俱乐部或中小学儿童专场放映的分帐比例各不相同。
16毫米和8.75毫米的影片,多发行到农村电影队。1955年前,16毫米影片的片租按天计算,不管放与不放或放多放少,每天收片租5万元(旧币,合现行人民币5元)。此后实行按场计算,每放映一场收片租5万元。随着经济的发展,片租曾多次调整。1984年后的租价为:16毫米的宽银幕影片,每场10元,艺术片8元,长记录片5元,短片专场8元;8.75毫米的艺术片每场4元,长记录片2元,短片专场1元。
二、放映
(一)放映机构 1958年后驻马店镇、汝南、平舆、遂平等县陆续建起中苏友协电影队或工厂商联电影队。1955年,省文化局将省电影放映队下属的第七、第十、第十一、第十八、第二十三、第四十一分队,分别下放到西平、正阳、泌阳、汝南、新蔡、遂平各县;另派3支电影队到确山、平舆、上蔡县,使全区各县都有了电影队。到60年代中期,已发展到每个县都有5~7支农村电影队。70年代初,更达到每公社有1支电影队,个别大队也办起了电影队。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旧影片封存,新影片枯竭,只能放些记录片或严格挑选的进口片,正像民间顺口溜所说:“朝鲜片哭哭笑笑,越南片飞机大炮,中国片新闻够报。”放映工作难以施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电影事业打破只能“官办”或“集体办”的旧框框,也鼓励个体户办电影队,促进了农村放映单位迅猛增加。截止1985年底,全区共有县以上放映单位30个,县以下放映单位1086个,形成了遍布全区的放映网络。
(二)放映机械 50年代初期组建的电影队,均使用捷克、苏联或民主德国生产的16毫米放映机,发电机也全是苏联、英国或匈牙利的产品。如1952年成立的汝南县中苏友协电影队,16毫米放映机和发电机都是苏联出产;而遂平县工商联电影队使用的是捷克A7MO型16毫米放映机和英国D—75型发电机。1954年有了仿苏的国产54式16毫米放映机。1968年开始使用南京电影机械厂、甘肃光学仪器厂和八一电影机械厂生产的长江牌、甘光牌和井岗山牌16毫水放映机;发电机多为山东75型、甘光75型和新乡1101型。这些国产设备,轻便、功能好、亮度高,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放映质量。这期间,还出现了黄河牌、甘光牌8.75毫米放映机。到80年代,16毫米放映机的光源由镍鸽灯变更为铟灯和氙灯,放映质量进一步提高。
从1956年汝南县建成全区第一座电影院起,35毫米座机开始使用。早期用的都是进口货,主要是日本的罗拉牌和美国的曲福来牌,也有仿苏国产的54式和解放103型35毫米提色机。1960年,开始采用以炭精棒作光源的天极6型座机。1966年,哈尔滨产5501型松花江牌35毫米座机成为主导机型。此后近20年刚,不断对光源、机械性能、镜头性能实施改进,先后诞生了松花江5502型、5503型、5504型和5505型座机,放映质量步步提高。配套的备用发电机,一直使用东方红30~50千瓦机型。
(三)放映场次 由于电影事业的稳步发展,放映场次、观众人数、放映收入和发行收入也逐年增加。以1985年和1978年相比较,放映场次增加1.4倍,观众人数增加1.2倍,放映收入增加1.3倍.发行收入增加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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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影票价 从1953年开始,地、市、县电影院35毫米放映单位对外售票,不分甲座、乙座,每张票均为1500元(旧币,合现人民币0.15元),军人票1000元,中学生票800元,小学生票500元。
1970年,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通知调低票价。驻马店为二类地区,具体票价定为:故事片甲等票每张0.15元,乙等票0.10元,长记录片0.10元,短片专场和儿童专场均为0.05元。故事片在县城不分甲座、乙座,每次票均为0.10元。
1982年,省文化局、物价局联合对电影票价作出新规定:地辖市电影院、影剧院放映艺术片票价降为0.10元;县城的票价是宽银幕0.20元,艺术片和长科教片0.15元;农村集镇影剧院宽银幕0.15元,艺术片和长科教片0.10元;中小学生和短片专场不分地区,一律是中学生0.10元,小学生0.05元;县城以下露天放映35毫米影片票价0.10元,16毫米和8.75毫米影片,一律0.05元。
立体影片是1984年进入驻马店的,35毫米艺术片的票价为:甲等每张0.40元,乙等0.35元;长记录片甲等票每张0.35元,乙等0.30元。
1984年5月,省文化厅、物价局联合对内部发行的影片和重点影片的票价作出规定,在县以上城市内部发行的香港影片《白发魔女传》和《银幕天使》,按当地原票价每张提高0.10元。此后类似影片,均按此规定执行。地区电影公司对上述两片实行浮动票价,并首次招标发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后来又对《少林小子》、《南拳王》、《木棉袈裟》等片实行了浮动票价。
第三节 演出场所
原始的戏曲演出无固定场所,择村旁街头的宅地或寺庙台前,艺人表演于中心,群众围观于四周,是为“地摊”。正式的演出场所包括戏剧演出场所、曲艺演出场所和电影放映场所。具体指戏台、戏楼、戏园、剧院、影剧院、电影院、曲艺厅等。
一、戏台
最早的演出场所,是伴随戏剧的形成而出现的戏台。戏台有两种:一种是随搭、随演、随拆的内高台,另一种是固定的土台、庙台。
高台由台板、木柱、马脚、篷布等搭建而成。一般高1~1.5米,台面长宽约3~4米。台面用布幔隔成前台和后台,除台口外,其余三面皆用秫秆箔、苇席或布圈围,也有三面敞口的,顶部用篷布撑起。由于用料简单,搭建方便,演完即拆,经济实用,所以流传的时间也最久。即使后来有了更高档次的固定演出场所,高台依旧被广泛使用。60年代初,上蔡县京梆剧团曾自制流动舞台,用8辆特制的架子车组成,拆开可运送道具行李,合并即是演出舞台。可以说是古高台的创新发展。
早期的同定土台极其简陋,是利用自然丘坡、堆砌的土台及寺庙前的庙台作演出场所。据考查,驻马店地区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仍有近40处土台和庙台在使用。进人80年代,因其不适应现代的演出,已很难见其踪影了。
二、戏楼
戏楼是继戏台之后产生的演出场所。驻马店地区最早的戏楼是汝南县南门戏楼,建于明洪武年间。多数戏楼建在庙内或庙旁,是庙宇的组成部分,在庙会、酬神、祭祀、祈雨、还愿时供演戏用,建楼资金来自庙产或善男信女们的捐助。到清末,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客商多建有会馆,会馆中一般都建有戏楼,遇到买卖必旺或传统古会,即请戏班演出,以此招徕顾客。仅汝南县城,就有黉学戏楼、南门戏楼、东门戏楼、西门戏楼、北门戏楼、山陕会馆戏楼、湖北会馆戏楼、江西会馆戏楼、山西会馆戏楼、马神庙戏楼等10座。
戏楼一般为砖木结构,屋顶多用小灰瓦,也有用琉璃瓦的。屋脊饰有狮子、海马、吞脊兽等,飞檐斗拱,十分壮观。内墙有壁画,椽、粱、柱均彩绘,可谓雕梁画栋。据统计,驻马店地区建于明、清时期的戏楼有80余座,但大多在清末和民国年间的战乱中被毁,小部分在50年代破除封建迷信时被拆除,使此类演出场所在驻马店地区荡然无存。
三、戏园
民国时期建造的戏剧演出场所一般叫戏园。戏园的建设较戏楼有很大提高,舞台加大,分前台、后台和化妆室,部分还建有演员宿舍。观众厅中间设木板做成的连排座,边旁为站票席,大的可容观众千余人,小的也容几百人。
戏园大都是商界和戏剧爱好者自筹资金建造的,个别是国民党驻军造的中山堂改建的,也有民众教育馆建的小戏园。据统计,驻马店地区共有大小戏园19座,其中,建得最好的是驻马店的“长寿戏园”。该园是正阳人袁乃宽于民国七年(1918年)筹资500块银元仿照北京的“长安戏园”建造的。砖木结构,青瓦盖顶,外观典雅,内饰考究。台口上方有木雕“龙吟风鸣”,十分华丽。观众厅分楼上楼下,共设400个木制桌凳座席,楼上正中有4个包厢,加上边旁的站位,可容观众1300人。戏园建成后,邀请北京“白牡丹”京剧班首演《龙凤呈祥》,观众爆满,盛况空前。园址在今驻马店市中医院处,北伐后曾改名“三民戏园”,1945年被日本侵略军拆毁。
四、剧院和影剧院
建国后建造的戏剧演出场所,一般叫剧院,以演戏为主兼放映电影的叫影剧院。第一批剧院大都是1950年前后建造的,因当时经济困难,投资少,设备简陋。观众厅内用木桩、木板在泥土地面上钉成连排座,边旁是站位,可容观众1000人左右,均为演出和开会两用的场所。到50年代末,各县新建或改建了剧院,每座投资20万元左右。砖术结构,加大了舞台,配有化妆室和天桥,观众厅全部用上铁架翻板木制座椅,座位在1000~1500个之间。随着经济的全面好转,各县、市在80年代又新建或改建了剧院。新建的剧院每座投资在120万元左右,建筑和设备更趋现代化,外观雄伟,内部舒适,部分观众厅装设了空调。从1981年起,各剧院为提高经济效益,陆续增加了放映电影的业务。到1985年底,全区所有12座专供演戏的剧院全部改成了以演戏为主兼放映电影的影剧院。其中,西平县于1984年建成的柏城影剧院设备最好。钢筋水泥结构,宏伟壮观。大门左右两侧建有花坛。门厅的7根立柱用黑中透红的南阳大理石贴面,左侧镶《古塔古柏》和《智慧之光》瓷画两幅,长宽均为410公分×310公分。前厅的5根立柱用晚霞红大理石贴面,墙面镶《山河颂》瓷画一幅,长宽为720公分×310公分。观众厅楼下座位820个,楼上座位696个,装设有空调,冬暖夏凉。舞台宽大,幕布自动控制。化妆室、休息室、卫生间一应俱全,是比较理想的演出场所。
五、电影院
50年代初无专门的电影放映场所。城市放映电影多在学校的操场或较大的空地,农村则是在麦场。电影队巡回到一地,拉七银幕,装上机器,喇叭一响,群众自带凳子,纷至沓来。1956年,汝南县建成驻马店地区第一座电影院,此后四、五年间,各县先后都建了电影院。但建筑低矮,设备简陋,有的连座位也没有,观众站着看。这批电影院从建成到80年代中期,都先后进行了2~3次维修或翻修,有的是推倒重建,在外观和内部设施上都有很大改善。截止1985年底,全区共有专业电影院12座,其中,驻马店市人民电影院的建筑和设施是最先进的。市电影院的前身是1951年建造的人民会场,泥土地面,长条木凳,可容600人。1959年改建成有1178个木板座席的电影院,建筑面积1036平方米。到1981年成了危房,投资73万元进行重建。新影院为钢筋水泥结构,抗震能力较强,建筑面积达2087平方米,观众厅设1400个铁架胶合板座椅。大厅是封闭式的,装设大型空调4台,冬暖夏凉。舞台上扩音器、麦克风等齐全,还装有金丝绒大幕和二幕各1套,可供会议和演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