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编 宗 教
唐代,区内道教、佛教昌盛,道观寺院林立,信徒遍及全区。伊斯兰教的传人与回族人民在区内定居基本同步。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对我国进行军事侵略、经济掠夺和文化渗透,天主教、基督教随之传入区境。
建国后,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宗教政策,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获得了政治上的解放。各级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十分重视,成立有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统战部或宣传部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合理安排各教活动场所,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对于非法宗教活动,由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进行取缔和严厉打击,使宗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取得健康发展,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全区有46141名信教群众,14l座教堂,60坊清真寺,近百名宗教职业人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践踏党的宗教政策,宗教组纵和宗教工作机构被取消,一些宗教工作人员和宗教界人士被打成“五类分子”、“牛鬼蛇神”,教常、寺院被关闭、占用或拆毁,宗教活动被迫停止。
1979年后,地委、行署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地委恢复了统战部,行署设立了民族宗教处,各县(市)亦相继恢复并加强了宗教工作机构,为34名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的宗教界人士平了反,先后开放教堂2座,清真寺51坊,“三定”(定片、定点、定负责人)活动点95个,宗教爱国组织相继恢复活动。各宗教堂点分别建立了教务领导小组或“三自”(自治、自传、自养)爱国领导小组,制定有教务、财务、行政事务管理制度,信教群众在牧师、长老、传道员、教长的引导下。过着正常的宗教生活。至1986年底,全区有信教群众8万余人。
第一章 佛 教
东汉灵帝光和三年(180年),白马寺史姓沙弥化缘至泌阳,见铜山风景秀丽,便修茅庵定居下来,传扬佛法。汉献帝建安十五年(210年),教徒献工献料,在北山脚下建寺。212年修成南宫和北宫。其时,上蔡亦建蟾虎寺。东魏孝静帝天平年间(约535年),西平建龙泉寺。北齐时期,确山城西北9公里秀山乐山之间建北泉寺,初名树佛寺,唐名资福禅寺,宋改名万寿禅寺、北泉寺。
唐代佛经大量传入,朝廷大力提倡佛教。区内寺院林立。汝南境内城南关吉祥寺始创于武德三年(620年),东门内开元寺建于开元二年(714年),另有观音阁、白衣阁、二王楼、十方院(广惠禅院)、观音殿、庄王殿等大寺院。上蔡境内有城东永宁寺(始建于唐)、东岸祥佛寺等。
清代,全区庵、寺等佛教庙宇一千多处。仅泌阳一县佛寺庵堂多达500多座。新蔡县城南关外占地百余亩的金粟禅林寺规模较大,被誉为江北名刹。寺内僧侣百余,县内庙宇悉属其辖,并与杭州的灵隐寺、汝州的风穴寺、汝南的广慧寺、正阳的宝王寺皆有联系,一时有权有势的乡绅多以当一名吃斋信佛的居士为荣。
民国以后,有些出家的和尚宿娼酗酒成风,一些土豪劣绅以拜佛为名,招摇撞骗,聚敛钱财,在民众中影响极坏。1930年后,全省各地拆庙伐神,征收庙产,兴办学校,出家和尚无处栖身,或回乡返俗,或云游他方,民间吃斋拜佛的善男信女渐少。抗日战争时期,新蔡末遭沦陷,县内风头人物多半皈依佛门,以求自保,全县佛教徒发展到600多名。至全区解放时,所剩极少数僧尼分得了土地,开始了自食其力的新生活。
建国后,佛教衰微。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全区有佛教徒13人。至1986年底无发展新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