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驻马店地区九县城和驻马店镇,基本没有什么象样的城市基础设施。街道十分狭窄,交通经常堵塞,除驻马店中山街铺有280米长不足3米宽的水泥板、驻马店共和西街和新蔡县城的两条小巷铺有石条外,全是土路。抗日战争时期,驻马店和确山、泌阳、新蔡、西平、遂平县城还遭到日机的狂轰滥炸。国民党政府垮台前又肆意破坏,全区城镇千疮百孔,一片萧条。乡村面貌更是破烂不堪。
建国初,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对城市街道、饮水井和环境卫生等进行了初步整治。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驻马店市和遂平、新蔡、西平、正阳曾先后几次编制过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因当时强调“一大二公”和“先生产后生活”,规划摊子大,内容空,占地多,简单粗糙,既缺乏技术鉴定与科学论证,又未经上级政府审批,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均未认真实行。80年代以前城市建设基本上是在无规划的混乱状态下进行的,不仅发雕缓慢,而且布局不合理,造成交道不畅、住房和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既制约了城市功能的充分发挥,也给今后的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带来很大困难。村镇建设在1980年以前不被重视,既无专门机构和专人管理,更无村镇规划作指导,呈无政府状态,布局混乱,土地浪费严重。
1965年7月,驻马店专员公署治所驻马店镇首次出现城市建设高潮。但次年开始并持续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驻马店镇的城建计划受到严重影响。九县城更无大的项目建设。1975年8月,全区遭到特大暴雨洪水袭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仅农村房屋就被冲倒和泡塌300多万间。水灾过后,全区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团结互助,艰苦奋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农村新建了大批房屋,城市也进行了一些恢复性建设。
1978年后,今区城乡建设进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农村很多地方出现了几乎“家家备料,村村动工”的建房热潮。仅“六五”期间农村新建住房面积即达2750.02万平方米,平均每户近20平方米。1985年底,全区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10.63平方米,比1983年全国农村人均住房11.6平方米少0.97平方米,比1984年河南农村人均住房12.1平方米少1.47平方米,但比1978年区内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大有提高。而且70%以上为宽绰明亮的砖瓦房,少数农家还盖起了小楼房。过去那种低矮窄小的土墙草房大为减少。农村集镇中,尤其是乡政府所在集镇,兴建了不少楼房和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全区191个乡政府驻地集镇中,97%以上用上了电,近65%铺上了柏油路面,41%用上了自来水。
驻马店市和9个县城从1981年8月开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批转的《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分别编制了至公元200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并经省政府批准。从此,城市建设进入有领导、按规划、分步骤、协调发展的新阶段。全区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柏油或水泥道路纵横交错,造型各异的楼房拔地而起,主要街道绿树成荫,商业门店遍布人街小巷,综合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逐步建立起来,一派繁荣景象。
但是,随着城乡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城市工业的发展和乡镇企业的崛起,环境污染问题也暴露了出来,而且日趋严重。1978年地、县开始组建专门机构抓环保工作。但因受经济、技术条件的制约,污染治理成效甚微。致使老污染源尚未治理,新的污染又产生。1985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381.85万吨,经过处理的工业废水89.67万吨,仅占排放量的3.76%。全区工业废气排放量为350552.3139万标立米,经过消烟除尘处理的工业废气126231.8115万标立米,占排放量的36%。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年产生量为19.4632万吨,年排放量为1.9426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8276万吨,占产生量的14.53%;处理量为14.693万吨,占产生量的75.49%;年底累计堆存量为3.075万吨,占地面积3886平方米。
第一章 城市建设
第一节 规 划
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驻马店市和遂平、新蔡、西平、正阳县,曾先后编制过城市规划,由于“左”的思想干扰,均未认真执行。直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九县县城和驻马店市的建设,基本上处于有建设无规划、有规划不按规划办和边建设边规划的混乱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城市规划又重新列入城市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城市建设和管理逐步走上正轨。1982年,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成立城市规划组,进驻各县市现场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当年完成遂平、确山、平舆、正阳4县城的总体规划送审稿,并协助驻马店市进行了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1984年,又完成西平、新蔡、上蔡、泌阳、汝南5县城的总体规划送审稿。1982年11月和1984年11月,河南省城市规划技术鉴定委员会在驻马店两次召开规划技术鉴定会,分别对9县1市的总体规划进行了技术评审、鉴定。各县修改完善,经地区计建委审查报送地区行署审核后,于1984年转呈河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省政府于1985年4月、7月分别下文,正式批准了区内各县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从此,驻马店市和九县县城有了第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城市建设蓝图,也为城市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次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和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计划,从区内实际情况出发,确定了城市的性质。驻马店市为中共驻马店地委、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是全区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交通、信息中心,农副产品丰富,轻纺工业原料充足。规划以发展食品、轻纺工业为主,建材、农机修造、制革工业为辅的新型小城市。九县县城为各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本县农副产品和农用工业品的集散地。规划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支农工为主的小城市。泌阳县的山区林牧经济、确山县的建材工业、上蔡县的轻工业、西平县的传统手工业、正阳县的畜牧业、汝南县的渔业和制鞋业等分别为各该县的资源优势和产品技术优势,在总体规划中予以突出。
二、控制城市规模,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区内九县城和驻马店市均属小城市。主要是严格控制市区内的人口和用地。
人口规模:据这次各县市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统计资料,九县城和驻马店市现状人口总数为356180人。规划到2000年,全区城市人口将达605000人,净增248820人,增长69.86%。
用地规模:区内九县城和驻马店市现状用地总面积32744000平方米,折合49116亩,人均占有土地面积91.93平方米。本着珍惜和节约土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规划到2000年,全区城市用地将达49457333平方米,折合74186亩,人均占地面积81.75平方米。规划后与规划前相比:总面积净增16713333平方米,折合25070亩,增长5l%;人均占地面积减少10.18平方米。下降11%。
各项用地面积所占城市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规划后与规划前相比,九县城和驻马店市的生活居住用地,均比规划前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时,驻马店市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用地,对外交通及汽车站、队用地,公用事业用地,也比规划前增长较多。其他各项用地比例,均比规划前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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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理部署城镇体系,保证城市有序、协调发展。
四、从市情县情实际出发,根据“加强维护,合理利用,适当调整,逐步改造”的原则,统一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老城。努力做到城乡结合,工农商学结合,有利生产和交通,方便居民生活。
五、把城市郊区纳人城市总体规划区,统一规划,城乡结合,协调发展。
第二节 驻马店市建设
晚清和民国年间,驻马店是新旧各派系军阀混战争夺的一个重要据点,没有象样的城市基础设施。抗日战争时期,屡遭日本侵略军飞机的狂轰滥炸,3000多间房屋化为灰烬,整个市区几乎没有一座完整无损的建筑。至1949年3月30日解放时,驻马店还是一片残破衰败的景象。
建国初期,市委、市政府致力于恢复经济,发展生产,解决穷苦市民的劳动就业和基本生活问题,同时着手进行城市建设。由于行政区划多变,加之“左”的思想影响,驻马店市的建设十分缓慢,城市面貌无甚改观。1965年7月,驻马店专员公署驻此,驻马店市的建设才有新进展。但随之而来的“文化大革命”又使其冷却下来。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驻马店市的城市建议进入了发展的新时期。至1985年底,新中国建立35年来,国家用于驻马店市城市建设的总投资达1.4亿元,平均每年投资400万元。市区面积已由解放前的近2平方公里发展到15平方公里,增加7.5倍。其中建成区面积为9.8平方公里,相当于解放前的4.9倍。城市总人口达149461人,为解放前的5倍,其中非农业人口99434人,占城市总人数的66.5%以上。昔日土路不平,电灯不明,粪便满地,污水横流的破落小镇,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柏油路水泥路纵横交错,楼房林立,绿树葱葱,街心花坛花带鲜花斗艳,车水马龙,百业兴旺,一派繁荣景象。
一、道路、桥梁
(一)道路 新中国建立前,驻马店市共有大街小巷47条,总长不足8公里,且狭窄、弯曲、短小、不平。路面除中山街铺有3米宽、280米长的水泥预制板,共和西街中心铺有石条外,其余都是土路。“晴天刮风土飞扬,雨天水土和泥浆;垃圾粪便满地是,腥臭污水到处淌。”就是当时驻马店的真实写照。新中国建立后,政府采取“以工代赈”、“公办民助”等形式铺路修桥。至1985年底。驻马店市共有大街小巷112条,比新中国建立前增加2.38倍;道路总长56.5公里,是新中国建立前的7倍多。其中主次干道32条,全长48公里,面积164.6万平方米,95%以上为沥青或水泥路面。
(二)桥梁 建国前,驻马店仅有几座石板桥和砖石结构拱桥,桥面窄小,只能通过牛马车。且因战乱失修,所存无几。至1985年底,全市共有各种大小桥梁31座,其中钢筋混凝土永久性桥梁10座,砖拱桥15座,立交桥4座,跨街天桥1座,跨铁路站台天桥1座,桥梁与道路建设配套成龙。
二、公共交通
建国前,驻马店市区街道狭窄,坎坷不平,多是土路。商业区的一些街道如中山街、新华街、共和街等,街口设有铁栏和栅门,交通堵塞,行人拥挤。交通工具主要是于推独轮小车(俗名土牛)和畜力拉的铁木制两轮或四轮大车。两人抬或四人抬的轿子和骡马拉的轿车,均为官僚地主、资本家和国民党军政要员所享用。抗日战争前,外来客商甚多,市区颇有些繁荣,出现了人拉双轮车(俗称黄包车)和少数自行车,以后又有了私人经营的以木炭为能源的汽车。
建国后,清除路障,整修街道,淘汰了黄包车,换上了脚蹬三轮车。小土牛也被人拉汽轮架子车所代替。1956年2月成立了三轮车队和架子车合作社。到70年代和80年代,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和各种类型的大、小汽车逐步发展起来。1973年筹办市内公交汽车事业,购进两部大客车。11月20日正式成立公共汽车队并营业运行,有职工11人,营运线路两条,1路由火车站到长途汽车站;2路由火车站至地区砖瓦厂,全程都是5公里。1978年底,大客车发展到14部,职工增加到45人,全年完成客运最66.7万人,营运里程23.47万公里,客运周转量为15.65亿人公里,创产值15.89万元。1979年4月,公交汽车队改名为公共汽车公司,隶属城建局。当年完成客运量90.2万人,营运里程39.26万公里,客运周转量为35.41亿人公里,产值达25.38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35.3%、67.28%、126.26%和59.72%。
1981年线路增加到三条:1路,由火车站经服务楼、线厂到蚁蜂,全程27公里;2路,由火车站经服务楼、1027研究所至确山,全程22公里;3路,由火车站经印刷厂、东风公社至遂平,全程18公里。全年完成客运量138.8万人,营运里程48.65万公里,客运周转量为67.53亿人公里,产值达到38.48万元。1984年,城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城市公交事业除全民和集体外,个体运输也很快发展起来。根据旅客的要求,个体车招手即停,大街小巷都能送到,很受群众欢迎。到1985年底,市区各种公交车辆拥有量达239辆,其中大客车23辆、机动三轮车210辆、面包车4辆、小汽车2辆。完成客运量132万人,营运里程49万公里,客运周转量为64.68亿人公里,产值38万元。
三、供水
建国前,居民饮水全靠市区内的200多眼土井供水。一遇暴雨,地面积水挟带着遍地的粪便、垃圾和污泥,大多进入南练江河,一部分流人饮水井内。经常在饮水中发现丝虫,传染病时有发生。
建国初期,改造饮水井,抬高井台,上加抖盖,防止井水污染。60年代初,驻马店居民逐渐兴起压水井,到1964年,市内压水井发展到300多眼,全部代替了原来的大口土井。1965年7月,在练江河北岸铁路桥东侧建一直径6米,深14米的透河井,铺设直径200毫米石棉输入管道2920米,日供水能力1000吨。1968年,河南省地质水文三队,通过物探,在富强路北段地区农科所院内打井一跟,井深126米,出水量为60~80吨/小时。1969~1979年,继续在市区内段庄等处先后打井24眼,其中因地下水位骤降,井壁弯曲,出水量太小等,报废10眼。1979年全镇日供水能力平均达到1.9万吨,比1965年增长19倍。1980年9月,自来水厂改名自来水公司。随着城市人口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一些工厂和机关,争相打自备井,由于盲目超量开采,引起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半均每年下降3米左右,出现了贫水漏斗状,需、供水矛盾日益突出。
1980年,在河南省地质局和测绘局的帮助下,选定驻马店西北14公里处的诸市(遂平县境)为新水源。诸市水源工程于 1981年9月动工,沿沙河东侧打群井16眼,群井汇流,通过地下管道向市比送水。1982年8月一期工程竣工,1983年5月31日向市区试供水成功,日供水能力达3万吨。工程总投资689.4万元,其中省拨款390万元,地区扶持150万元,市自筹53万元,各方集资与借款96.4万元。年底,铺设管径100~250毫米的主管道35公里。1983年铺设诸市群井汇流联结管道(管径200~500毫米)12839米,诸市群井汇流一级泵站至二级泵站输水主管道(管径600毫米)13750米。1984年底,市区供水管阿改造6195米。至1985年底,全市供水主管道达69.8公里,比1965年增加66.88公里,增长23.9倍。共有机井31眼。建成了以诸市群井汇流工程一二级泵站供水为主,以市区内15个泵房补压调剂为辅的三级直压供水系统。供水普及率由60%提高到近70%,日供水能力可达4.6万吨。另有一些单位的自备井77眼,日供水能力可达2.1万吨。市区供水紧张状况稍有缓解。
四、排水与防洪
建国前,驻马店仅有一条不足1公里长的明排水沟,既浅又窄,经常堵塞。市区内大大小小20多个坑塘,常年死水一潭。夏季每逢大暴雨,雨水污水合流,坑塘漫溢;雨过天晴,烈日炎炎,腥臭难闻,孑孓孳生,传染病流行,居民深受其害。
1950年,市政府用“以工代赈”的办法,动员组织市民,疏通排水沟,初步改善了市区内的排水状况。1953年,修建街道两旁的排水沟4730米;兴建排水道2711米。1966年春,镇党委政府发动全市居民义务劳动,在沿溪路西侧南北向南开挖一条2000米长的排水沟。沟深平均4米,口宽6米,底宽3米,西部和西北部高地的来水,可通过这条排水沟,顺利排入南练江河。1975年,修建由风光路北段到老街总长1800米地下排水管道。“75·8”特大洪水时,因排水系统工程标准低,设施落后,排泄迟缓,市区平均积水50厘米以上,有些街巷可以行船。
1976年,开始有计划地建设排水设施。先后修建了交通街、富强路、解放路、乐山路、中华街、平等路、南海路、共和东街等下水道,并在背街小巷修建了与地下排水管道相通的排水沟。到1985年底.全市已新建地下排水道37条,总长34.27公里,服务面积7平方公里,占市区面积的70%,为新中国建立初期的38倍。
五、供电
建国前,驻马店无电力供应。1950年1月30日驻马店市新光电灯公司建成发电,年发电最约3.2万千瓦时,至1951年8月停供。1951年1月,信阳专署拨款筹建驻马店市电厂,安装80千瓦蒸汽发电机组一台,7月发电,年发电量8万千瓦时.主要供市民生活照明。195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业厅拨款2.2万元改建新光电厂,将80千瓦蒸汽发电机改装成一台100千瓦蒸汽发电机组,年发电量47.5万千瓦时。1956年新光电厂改名为地方国营驻马店电厂,后改名为地区热电,,经多次扩建,到1970年。年发电量达1637.2万千瓦时。次年与省电力系统联网运行,从而由自发电进入靠网电供电阶段,供电量逐年增加。
1973年,全市供电量达2613.4万千瓦时,售电量为2268万千瓦时,其中农村用电163.2万千瓦时,工业用电1685.7万千瓦时,市政生活用电419.1万千瓦时,三项用电分别占售电量的7.2%、74.33%和18.48%。在市政生活用电中,一般照明用电380.9万千瓦时,占90.89%,上下水道用电38.2万千瓦时,占9.11%。
1976年,全市供电量达4189万千瓦时,售电量为3567万千瓦时,是1965年的6倍。其中农村用电205万7千瓦时,工业用电3072万千瓦时,市政生活用电290万千瓦时,三项用电分别占售电量的5.75%,86.12%和8.13%。在市政生活用电中:一般照明用电232万千瓦时,占80%;上下水道用电58万千瓦时,占20%。
1978年,供电量为6003万千瓦时,售电量为5407万千瓦时,比1976年增长66%。其中农村用电304万千瓦时,工业用电4218万千瓦时,市政生活用电885万千瓦时,三项用电分别占售电量的5.62%、78%和16.38%。在市政生活用电中:一般照明用电798万千瓦时,占90.17%;上下水道用电87万千瓦时,占9.83%。
1980年供电量为7131万千瓦时,售电量6380万千瓦时,其中农村用电487万千瓦时,工业用电4545万千瓦时,市政生活用电1348万千瓦时,三项用电分别占售电量的7.63%,71.24%和21.13%。在市政生活用电中:一般照明用电1207万千瓦时,占89.54%;上下水道用电141万千瓦时,占10.46%。
1985年供电量达10827万千瓦时,售电量为9975万千瓦时。比l978年增长54.2%。其中农村用电603万千瓦时,工业用电7878万千瓦时,市政生活用电1494万干瓦时,三项用电分别占售电量的6.04%,,78.08%和14.93%。在市政生活用电中:上下水道用电242万千瓦时,占16.2%;一般照明用电1252万千瓦时,占83.8%。市区共安装路灯554盏,亮灯率达90%以上。主要街道还装上了双臂架式高压钠灯,火车站广场饰装56盏七火玉兰灯,立交桥上下两侧安装了壁灯和水银灯,路灯照明设施大为改观。
六、供气供热
(一)供气 驻马店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由地区液化气公司代办,1983年,小范围发展用户500家,每月由南阳油田供气5吨。当时没有槽车和充气设备,每次均充装小瓶后运回供应。1984年,用户发展到2000家,供200吨。1985年底,已发展到4460户。石油气来源于南阳油田、濮阳油田和洛阳炼油厂。年销售总量164.75吨。现已有槽车、充气设备及微型供应站。
(二)供热 1984年,地区电业公司南电厂“热电联产”工程开始筹建。7月,南电厂改名为驻马店地区热厂。1985年该厂“热电联产”工程动工,驻马店市投资500万元,又安装3000千瓦背压机组一台,计划在供电的同时,首先向中华路以南各大中型生产厂家供热。年底,背压机组冲动试运正常,供热系统已开始施工,热力管道已铺设8公里。但因经费制约,这项工程进展迟缓。
七、绿化
抗日战争前,仅学校校园和少数市民家庭院内或房前屋后栽种些零星树木。到解放前夕,除少数达官贵人宅院和南大院(今解放军159医院)、小南海(今南海公同)以及个别学校,还残存稀稀拉拉的树木花草外,整个市区基本空白。
建国后,市委、市政府和街道各级组织,发动群众,在庭院和“四旁”(宅旁、路旁、沟旁、河旁)大种树木。城市绿化有所发展。1956年3月,市建设科配合团市委发动全市青少年植“青少年林”五处,共植树16900株,育苗13000棵。1957年,成立市绿化委员会,统一规划育林区。市直机关、工厂、学校、街道和驻军,定片义务植树。1958年,全民大办钢铁,以术材代“焦炭”,市区和近郊的成材树遭毁灭性破坏。1959年3月,全市组织植树造林高潮,共植树10.5万株。1965年,市区扩大,街道普遍绿化。“文亿大革命”开始后,正在实施的城市绿化规划被搁浅。
粉碎“四人帮”后,种树养花绿化美化城市,重又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1979年2月传达贯彻省绿化会议精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同时决定扩建苗圃,筹建公园。1981年恢复建立市绿化委员会。1983年组建市园林处,专管城市绿化工作。城市绿化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至1985年底,市区内共有各种树木37万株,按非农业人口计算,人均3.7株。其中行道树1.2万株,按市区112条大街小巷计算,平均每条街道上有树107株。按32条主次干道计算,平均每条干道有树375株。植树的街道长度共21公里,占市区道路总长度48公里的43.8%。建街心花坛和花坛隔离带226个,花坛花带内以栽种市花——月季花为主,兼种美人蕉、步步高、桂花和常绿树黄洋等花卉。广场街道草坪绿地面积13925平方米。还建苗圃1处,面积132市亩;公园2处,面积约340亩。机关、学校、工厂和居民家庭院内,也零零星星的养植一些供观赏花木。据不完全统计,市区绿地总面积约375万平方米,绿地复盖率达25%,平均每个非农业人口占有绿地而积37.7平方米。
八、环境卫生
建国前,在近2平方公里的城区内,没有一个公共厕所,仅有的一条不到1公里的下水道,还时被淤塞。垃圾乱倒,粪便满地,杂草丛生,蚊蝇成群。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发动群众清扫街道,疏通水沟,修建公共厕所,填半市区内的死水臭坑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状况逐步有所好转。
(一)环卫职工队伍 1951年成立市清洁队,有4名清洁工,先归公安局管理,1952年,下放街道管理,1953年又交卫生防疫站管理,人数增至8人。1970年改名为清洁专业队,人数增加到11人。1978年后,城市环卫队伍有很大发展。1981年成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由城建局直接领导,职工增加到78人。1983年,通过考试,从具有高、初中文化程度的社会待业青年中择优录取36名环卫工人,队伍增加到114人。到1985年底,全市环卫工人共有267人,是1951年和1970年的66.8倍和24倍。
(二)环卫设施 60年代以前,环卫设施极为简陋,市区只有几个垃圾箱和十几处简易厕所。工人清运垃圾都是使用扫帚、铁锹、铁锨和架子车等传统工具,劳动强度大,工效低。中共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政府拨专款添置新的设备。到1985年底,已拥有扫地机、拖拉机、洒水车、翻斗车、粪便吸存车、自动装卸车等各种环卫机械14部,基本实现环卫作业机械化和半机械化;修建公共删所417处,平均每条街有3处,共有1075个蹲位,总面积3927.2平方米,地、市直各单位还自建集体厕所350个,群众用厕难的问题基本解决。但公厕管理差,又无水冲洗,有时小便外流。
九、房屋
建国前,驻马店市不足两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住着2.92万城市居民,共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18713平方米。城区房屋多分布在铁路两侧。铁路东除共和东西两街的店铺门面房较好外,其余大都是上墙茅屋。铁路西房屋以火车站为中心,向北南西三面扩展,多为私人商户的营业房,居民夹住其间。市区内屈指可数的小楼房和砖瓦结构平房以及商店门房,绝大多数被地主、资本家和国民党军政要员所把持。很多市民在商业区周围租典房屋或搭设庵棚栖身。当时的百忍里、游戏场、平等路等都是贫民区。
建国后,人民政府于1950年专门建立了房地产管理委员会,迅即对市内逃亡恶霸地主、反革命分子的房产和国民党机关用房进行清理登记接管;除少数留作政府及群众团体公用外,多数租给市民居住。没收资本家的私房169处,计楼房95间、平房瓦房600间、草房657间,由政府作为公产分配给无房和少房的穷苦市民居住。1951年,有的工厂自建了少数厂房,房管部门新建一所750平方米的人民会场。1956年又建一所850平方米的人民剧院。1963年兴建百货楼、被服楼、火车站旅社楼各l座以及回民食堂,共5461.31平方米。还在朝阳街、富强路和自由北街新建少量民用住房。1965年7月,由于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出现了第一个房屋建设高潮。但当时很多建筑千篇一律,大屋顶,四方盒,造型呆板,色彩单调,缺乏创新,显示不出各类建筑的艺术特点。1966~1976年的10年“文化大革命”,使刚刚开始的驻马店城市建设计划搁浅。加之过去在“先生产、后生活”口号影响下,长时期内只强调生产,不注意消费,忽视人民生活,城市居民住房和基础设施欠帐太多。到1976年底,驻马店城市人口由1965年的34567人猛增到70047人,增长1倍多,而同期内基本没建住房,城市居民住房难的矛盾十分突出。
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驻马店的城市建设进入了空前大发展的新时期,出现了第二个房屋建设高潮。除国家房管部门投资54.4万元新建住房6.25万平方米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自筹资金,建设部分职工住房。很多个体工商户和市民,还建起了砖瓦房和小楼房。至198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房屋建筑总面积3291186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l5.89平方米,比河南省和区内的平均水平分别高出1倍和80.36%。城市居民住房难的状况大为缓解。而且在建筑施工中大量采用了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造型设计和建筑质量均有很大改进和提高。不少住房内部设施比较完善,按照《驻马店市总体规划》,还市市区各主要街道的适当地点,兴建了一批四五层或六七层的各式多层建筑,提高了城市土地利用率。
第三节 县城建设
驻马店地区的九县城建置最早的是上蔡县城(即周初蔡国都城旧址,西汉县城)和新蔡县城(即占吕国城.春秋蔡平侯迁国时所建)。遂平县城、泌阳县城创建于汉代;汝南县城始建于东晋,时称“悬瓠城”;隋开皇年间建确山县城;平舆县城建于1951年;正阳、西平县城创建年代不详。区内旧城四周以土围垣,分层夯实而成。之后历代均有增修,加高培厚,砌以砖石,设城门,建城楼,筑炮台,置警铺,以加强防卫。城墙外挖沟为护城河。
抗日战争期间,区内除新蔡外其余八县城曾一度沦陷,确山、泌阳、新蔡、西平、遂平五县城还遭到日机的狂轰滥炸,再加国民党反动派败逃前的肆意破坏,至解放前夕,九县县城残破不堪:街道狭窄,凸凹不平,居民住房多是土坯草房。少数砖瓦房是商业门店或庙宇、祠堂,垃圾遍地,杂草丛生,没有什么象样的基础设施。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发动群众对县城道路、桥涵、排水沟、饮水井和环境卫生等,进行了初步整治。1953年后,随着经济的恢复发展,各县开始对旧城进行初步改造。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改造建设十分缓慢。1978年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县城建设也正式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九县城均以城市规划为“龙头”,以改造拓宽道路为先导,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县城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一、道路、桥梁
建国前,区内九县城,除新蔡县城内有2条小巷中间铺有石条外,其余均为窄狭不平的土路。民国26年(1937年)迫于各界人士的强烈呼声,呈请国民党河南省政府批准在汝南县城内开辟了4条大街。宽12米,是当时区内县城中最宽的道路。
建国初,各县政府采取以工代赈办法,发动群众,对县城街道进行初步整修。50年代,县城大街小巷多铺成砖碴路,有的把主要街道铺成砖路或石板路。60年代,县城柏油路面逐渐增多,部分县城,如西平、上蔡、正阳的中心大街已改建成水泥路面。70年代,除僻街小巷为砖渣路外,主要街道大部分已改建为柏油或水泥路面。80年代,不仅路面质量逐渐提高,主要街道也大多拓宽至10米以上。至1985年底,全区九县县城道路总长104公里,其中高级、次高级路面17.3公里,占16.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3个百分点;总面积为54.79万平方水,其中高级、次高级道路面积27万平方米,占49.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5.5个百分点;人均占有道路面积1.76平方米,低于全省平均水半10.2个百分点。共有桥梁55座,其中永久性桥梁36座。
二、供水
建国前,区内九县城城镇居民掘并为饮。大多数井浅,易污染,味咸涩。确山县城内有的井水中缺碘,含氟高,常饮易患甲状腺肿大。城内居民不得不到城外数里远担水吃。
建国后,党和政府加强对现有饮水井的管理。1951年,汝南县城设饮水卫生哨,专人负责看管饮水井,不准在饮水井处洗衣服、喂牲口。1958年,汝南县城打第一眼深井,成立区内第一个县办自来水厂,日供水200吨。因机械设备差,又无供水管道,只把井水抽到水池里,再把水池的水抽到供水房。居民到供水房买水,每担2分。1963~1966年,确山、正阳、新蔡、遂平4县自来水厂成立。1968~1970年,西平、上蔡、平舆3县自来水厂也相继成立。泌阳县自来水厂成立于1980年。到1985年底,区内县城自来水厂共有深水井15眼,浅水井3眼,供水管道长25.8公里,日供水1.16万吨,县城居民用上自来水的达6.55万人,用水普及率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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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排水与防洪
建国前,区内九县城无专用排水设施。生活污水和雨水依自然地势漫流,就近流入坑塘,最后汇入护城河。泌阳县城地势东高(海拔150米)西低(海拔141米),自然排水条件较好,南水入泌阳河,西水入梁河。新蔡县城全靠大十字街地势较高的自然条件,向四周大街小巷流去,先入护城河,最后经小龙门的通风桥至东湖汇入小洪河。正阳县城是利用城区地势较高的自然条件把水排入护城河。被汝河环抱的汝南县城,河水暴涨时,城内积水成灾。1937年国比党河南省政府批准开辟4条大街时,仅在路边修砌了1市尺宽、半尺深的小水沟,根本不适墟汝南城内排水与防洪的需要,
建国后,随着县城道路、桥梁的修建,县城的排水状况有所改善。但只是在大街和重要街道边修砌一些简单的小水沟,加之管理不严,常被堵塞。自1958年始,境61各县城,或政府拨款,或县直单位集资,挖沟砌石,兴修下水道并整修排水工程。至1985年底,区内下水道长46.4公里,防洪堤42.9公里,服务面积达16.8平方公里,排水状况已有显著改善。但有的县城在建设中计划不同,顾此失彼,往往为兴街盖房,填平排水沟,废除护城河,破坏了自然排水系统,给今后的城市建设带来困难。
四、供电
建国前,九县城无电力供用。居民家庭多以菜籽油和棉籽油置灯捻点燃照明。部分居民点煤油灯。极个别穷苦人家夜里不点灯。商业店铺则多用玻璃罩灯或马蹄灯点煤油照明。剧团夜晚演出,则用纱罩大汽灯。
建国后,县城电业逐步发展。
1950年,汝南县城小火电厂发电,年供电1.6万千瓦时,主要供县城内机关、学校、医院、剧场、部分商店和个别小工厂照明。在几条主要街道上置木杆安装少数路灯。1952年3月,新蔡县城一台15KW柴油发电机组发电,除在大十字街安装五六盏路灯外,主要供少数机关夜晚办公。1959~1980年,确山、新蔡、泌阳、平舆四县陆续建起了小火电厂,装机容量为8080千瓦,其中平舆县电厂因设备陈旧,资金匮乏,未运行。前三个县的火电厂累计发电量为10083.9万千瓦时。1970年4月,遂平县租用水电部列车发电局40号列车电站,装机容最2500千瓦。从1972~1978年,累计发电量5918.4万千瓦时。l971~1977年,西平县租用水电部两个列车电站,装机容量5000千瓦。从1974~1980年累计发电量为12160.7万千瓦时。
1971年4月10日,驻马店电厂与河南省电力系统联网运行,从此改变了区内自发自用、分散供电、自成体系的落后状态,形成了以网电供应为主,小火电、小水电为辅,连结城乡的供用电网络。1985年,九县县城供用电量达21777万千瓦时,比1980年净增5930万千瓦时,增长37.42%。其中:工业生产用电量18380万千瓦时,占县城供用电总量的34.4%,比1980年净增4021万千瓦时,增长28%;市政生活用电量3397万千瓦时,占县城供用电总量的15.6%,比1980年净增1909万千瓦时,增长1.28倍。
五、绿化与环境卫生
(一)绿化 建国前,九县城树木稀少,居民房前屋后栽有零星树木,少数官宦之家在庭院内养花喂鸟。民国2年1913年),正阳巨绅袁乃宽(曾任北洋政府农商部长)在县城东(今县人民医院)占地26680平方米辟为花园,园内种植各种树木和奇花异草,养殖孔雀、鹦鹉等珍禽供玩尝。园内还建有一幢望花楼。1941年日军侵占县城后,花园无人管理而荒废。民国7年(1918年),正阳县公款局局长鲍佩熏,令群众在护城河外堤通栽柳树,内堤遍植桃李。民国12年(1923年)后,又在城内4条大街种上榆树。解放前夕,榆树被砍伐殆尽,桃李树也所剩无几。
建国后,九县城的绿化工作进展缓慢。号召多,落实少,措施不具体,管理不严格,成活率很低。
80年代初,各县在编制《县城总体规划》时,首次把绿化列入规划。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九个县城的绿化均有很大进展。多数县城主要街道两旁已绿树成荫。有的县城还建起街心花坛。机关、学校、工厂也都对环境进行绿化美化。至1985年底,九县城共有园林绿地面积15.1万平方米,人均占有绿地面积0.49平方米。平均绿化覆盖率为11.07%。泌阳县城人均占有绿地面积0.6平方米,居九县城之首。全年植树21.14万株,成活率为70%。
(二)环境卫生 建国前,区内九县城无公共环卫设施,垃圾乱堆,污水乱流。建围后,九县城先后成立爱国卫生运动机构,组建人数不等的城市卫生队,专门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县城环境卫生状况改善缓慢。80年代持续开展的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促进了县城环境卫生的改善。至1985年底,九县城都建立了环卫机构,年末环卫职工人数197人,归城建主管部门领导。共有大中型扫路车、洒水车、垃圾车、真空吸污车和拖拉机等环卫机械5部,主要街道设置钢铁、砼或瓷制果皮箱,居民稠密区砖砌垃圾池,修建公共厕所68座。当年清扫面积21.57万平方米,共清运垃圾2.498万吨,清理粪便0.37l万吨。多数县城对环境卫生实行了门前环境卫生负责制,定期检查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屡教不改的罚款。环卫面貌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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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屋
建国前,九县城共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209264平方米,质量很差。
50年代,九县城共建成各类房屋建筑面积465851平方米,比解放前增加256587平方米,增长2.23倍。一般为排列式平房,普通砖木结构,机瓦屋面,每户单设厨房。60年代,九县城建成各类房屋建筑面积1186911平方米,比建国前和50年代分别增长5.67倍和2.55倍。60年代初期,出现少数二层简易楼房。中、后期,部分国营企业和房管部门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投资,或由集体单位自筹资金兴建住房,单元式住宅楼开始出现,一般分户分室,厨房厕所配套,但数量很少;多数宿舍楼为一层一套分用厕所。70年代,九县城房屋猛增。建成各类房屋建筑而积4051189平方米,比建国前增长19.36倍;和50年代、60年代相比,分别增长8.7倍和3.41倍,住房质量量也有所提高。
80年代前五年,县城房屋继续大幅度增加。共建成各类房屋建筑面积3034519平方米,平均每年建成房屋建筑面积606903.8平方米,比70年代年均建成建筑面积201784.9平方米增长3倍。但有少数干部利用职权,违犯国家有关政策,多占地占好地,侵占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资财,无偿平调劳动力和运输力,为个人建私房,受到党政有关部门的查处。1985年全区九县城共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8947734平方米,其中建国后新建的8738470平方米,是解放前的41.76倍。在建国后新建房屋面积中,34.7%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7年间建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