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编 经济综合管理
建国后,党和政府致力于恢复经济发展生产,十分重视经济管理。建国初,专员公署和县、市人民政府组建集工商、税务于一体的商业科或工商科,对工商企业登记发照,整顿市场,打击投机倒把和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保护工商业者的正当经营。面对当时存在的多种经济成分,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首先在国营经济内部实行计划管理,统一财政经济,遏制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调整城市工商业政策,减轻农业税。1952年胜利完成经济恢复任务。
1953年,国家开始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区内认真宣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相继实行计划收购油料、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棉布、计划收购棉花,调整粮棉比价,粮食与纱布季节差价、棉花季节差价等,缩小了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到1956年,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全面建立起集中统一的社会主义计划管理体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主要部分纳入计划范围,引导和调节经济活动的价格、信贷、税收、财政等各种杠杆,均牢牢掌握在国家手里,国家对社会再生产的整个运行过程,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通过统一的计划,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进行事前的组织安排和调节,力求使社会化大生产所必需的各种比例关系大体保持平衡,以实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在管理形式上,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和物资,以及国营企业、大型基建项目和实行定息的公私合营企业,实行直接计划,国家直接下达产品、产量和产值计划,政府主管部门对产品、产量、产值、质量、资金、成本、设备、原材料、费用开支、职工人数、劳动生产率等13项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考核。其产品由国家统购统销,原材料由国家统一调拨,价格由国家统一榜定。对集体、个体和低级形式的公私合营企业.实行间接计划,国家通过经济政策、经济杠杆和行政手段,将其经济活动引导到计划范围。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在经济结构比较简单,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对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点建设,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管得过细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
1958年,根据“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扩大地方在计划、物资、财政、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权限,从而促进了地方工业和水利事业的发展。但在“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主观唯心主义盛行,形而上学猖獗,严重脱离实际,违背客观规律,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地方层层加码,使得“左”的思想更加泛滥,结果破坏了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比例严重失调,生产急剧下降,人民生活十分困难。
1961年起,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重又强调集中统一,收回一些不该下放的管理权限,实行中央统一领导下的“条条为主,条块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形式逐步为指令性计划管理形式所取代。到1965年,全区农轻重比例较为协调,工业结构比较合理,企业经济效益创历史最高水平,整个国民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并在许多方面有所发展。
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使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受到严重干扰。只是由于党和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区内工农业生产仍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在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还存在“左”的影响,不按经济规律办事,轻视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的作用,管理形式上基本是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又主要靠行政手段来完成。其间,1966、1970年,中央和省两次下放管理权限,将“五小”工业企业(小钢铁、小机械、小煤窑、小水泥、小化肥)的产品,划归地方分配使用。因而大大促进了区内“五小”工业的发展,增强了工业支援农业的能力。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区内政治、经济形势开始好转。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左”的思想尚未得到及时清理,在经济工作中又轻率地发动所谓新的跃进,提出基本建设要大上,交通、能源都得上,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等不切合实际的口号,并据此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助长了当时经济运行中已经出现的急躁冒进情绪,进一步加重了经济比例失调。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和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广大农民冲破“左”的思想束缚,大胆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在农村全面推行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连年丰收,农民生活大为改善,广大农村呈现出多年来未曾有过的好形势。198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城市为重点的改革开放在区内逐步展开,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都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1985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完成27.07亿元,比改革前的1978年增长113%,比建国初的1950年增长约12.3倍。
第一章 计划管理
建国以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管理。计划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不断变革的过程。历经“条条为主”、“块块为主”、“条块结合”及“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四个阶段。
计划管理内容根据每个时期的政治、经济任务和政策的不同有所不同。“文革”以前,计划内容有地方工业、农业等10~12种计划。“文革”初期,计划工作被削弱,计划内容减少。从“六五”计划时期开始,计划管理内容及指标体系逐步丰富。1950年专员公署财经委员会设计划组。1956年专员公署计委正式成立,以后作为常设机构一直开展工作。从1953年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85年“六五”计划结束,区内先后编制30多个年度计划,6个五年计划和1975~1985、1977~1985、198l~1990、1987~2000年4个国民经济计划及社会发展长期规划;选择、审批、组织、实施大量经济建设及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合理安排大批物资和巨额资金使用计划。计划管理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起到了综合、协调、指导和推动的作用。
第一节 计划管理体制与形式
一、计划管理体制
(一)条条为主 “一五”期间,开始全面建立计划管理制度,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逐步形成并有很大的发展。当时,对国营经济遵循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整个经济实行计划管理。在这种体制下,绝大部分资金集中在中央,基本建设项目中绝大部分直属中央各工业部门管理,少数建设项目由省安排,地区自主权极小。这就是以中央主管各部“条条为主”的计划管理体制。
(二)块块为主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改进计划管理体制的规定》,提出“实行在中央集中领导下,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的,专业部门和地区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规定各省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的条件下,有权对本地区的生产、物资、建设项目等进行调整,形成“以块块为主”的体制。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双轨制”的计划体制和全面规划、分级平衡的原则,1958年9月,省人民委员会作出《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几项规定(草案)》,规定了省、专对计划指标的管理权限及对于年度计划的主要任务和权限,总倾向是下放计划管理权限。
(三)条条为主,条块结合 1961~1965年,强调计划管理的集中统一,重中经济管理大权集中在上,下放给专、县、公社和企业的人权、财权、商权和工权,放得不适当的,一律收回。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条条为主,条块结合”的体制。“文化大革命”期间,进一步扩大地方权力和限制市场调节的作用。1970年后,一批中央企业下放到省,省电将大批省管企业、事业单位下放地市管理。同时,重要物资实行“地区平衡,差额调拨”的办法。这种体制为大力发展地方“五小”工业提供了条件。但是,在“左”的指导思想下,又进一步限制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1975年规定工业部门不许以任何名义自销产品,流通渠道全由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市场调节越来越不起作用。
(四)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1978年以后,根据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对计划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1985年4月,根据“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的精神,适当缩小了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逐步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省与地市在计划管理方面的权限和职责范围,扩大了企业在经济管理方面的计划权。
二、计划管理形式
(一)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 从建国初期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与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情况相适应,计划的制定和执行采取直接计划和间接计划相结合的管理形式。对于国营企业,实行定息的公私合营企业、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商业、对外贸易、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数和毕业分配数等任务,实行直接计划形式。对于集体和个体所有制的企业、手工业及私营工商业和低级形式的公私合营企业,实行间接计划。非公有制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因此国家对他们虽然提出了计划要求,但没有约束力,主要通过有关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通过合同制度,正确运用价值规律,执行等价交,换,并在人力、物山、财力方面给予适当安排,来引导他们按照国家计划要求进行经济活动。
(二)必成指标、参考指标、计算性指标 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期,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逐步由单一的直接计划取代了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计划形式。无论对全民所有制经济,还是对集体所有制经济都毫无例外地实行一种计划管理办法,经济办法的使用越来越少。1957年,又把计划指标分为三类:必成指标、参考指标、计算性指标。
(三)指令性指标与非指令性指标 “二五”计划时期,计划指标明确分为指令性指标与非指令性指标两种。指令性计划主要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单位,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话动具有强制性,执行单位必须保证完成。指令性计划又根据不同情况和要求,分为必成指标和限额指标两种。
经济调整时期,注意了市场调节的作用,初步规定了市场调节的范围。
“文化大革命”时期,在计划管理形式上基本上是单一的指令性计划。
(四)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与市场调节 1978年以后,国家多次明确对国民经济采取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三种管理形式,实践中改变了单一的指令性计谢形式,形成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计划体制。
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执行
一、农业计划
(一)三年恢复时期(1949~1952年) 建国后,全区人民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医治战争创伤,与自然灾害抗争,农民生活在短期内有了明显的提高。1950年,广大农民分到了土地、农具、粮食和房屋,彻底翻了身。1951年普遍建立了互助组,对解决农村牲畜、耕作机械不足等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区内相继开工修建板桥水库和薄山水库,对洪汝河下游及大洪河入淮水道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同时小型水库及塘堰坝等蓄水工程也开始兴建,农业生产条件有一定改善。1952年,粮食总产量由1950年的8.1亿公斤发展到11.05亿公斤,增长36.4%:棉花产量由317万公斤发展到399万公斤,增长26%;油料产量由2221万公斤发展到6932万公斤,增长212%;大牲畜由65.81万头发展到82.3l万头,增长25%。
(二)“一五”时期(1953~1957年) “一五”时期的指导方针是“组织起来。发展生产”。1956年全区出现农业合作化高潮,由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全区建成板桥、薄山大型水库两座。滞洪区3处,小水库58座,蓄水能力达到9.6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14万亩,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1957年,粮食单产125公斤,总产量达到12.7亿公斤,年均增长2.8%;棉花总产量655.5万公斤,年均增长10.4%;油料总产量2478万公斤,略高于1950年的总产量。
(三)“二五”时期(1958~1962年) 1958年4月,遂平县嵖岈山首先完成小社并大社,在全国第一个建立起人民公社。此后,农业生产开始实行大兵团作战,一大批农田水利工程上马,抽调大批劳力大办钢铁和其它事业,农村劳力大为减少,以致相当数量的秋作物没从地里收回。“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浮夸风、共产风的泛滥,使农村经济遭到破坏。“二五”期间,共生产粮食50.84亿公斤,每年平均10.18亿公斤,比“一五”末低20%;1962年棉花产量为393.5万公斤,比1957年减少40%;大牲畜56.17万头,比1957年减少9.3%。
(四)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年) 针对三年农业低潮和农民粮食短缺的困难局面,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安排农业生产的指导思想是:集中力量保证粮食生产,积极发展林、牧、副、渔,夺取以粮棉为中心的农业全面丰收。在此期间,由于认真贯彻执行调整方针,农业局面大有改变。196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0.93亿公斤,比“一五”末增长31.7%;棉花产量为57l万公斤,比“一五”末增长44.4%。
(五)“三五”时期(1966~1970年) 农业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体现“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原则,突出抓粮食增产,使农民生活得到较多改善,国家和集体都要有一定的粮食储备,以便能够经得起灾荒的袭击和保证战时的供应。计划粮食增长46.4%,年均增长7.4%;棉花增长495%,年均增长42.9%;油料增长950%,年均增长60%。
为完成农业计划,发动群众开展洪汝河干支流治理和面上除涝工程,抓好薄山、板桥、宿鸭湖三大灌区配套,使农业生产条件有较大改善。
但由于本期正处在“文化大革命”高潮期,各级领导都被夺了权,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五年共产粮食68.3亿公斤,除1970年完成计划外,其它年份仅完成计划的87.8~94.8%;产棉花1.14亿公斤,除1966年完成计划外,其它年份完成55~92%;产油料1.05亿公斤,各年份都没有完成计划,完成幅度在40~80.7%之间。
(六)“四五”时期(1971~1975年) 制定农业计划的要求是: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坚持“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狠抓生产条件改善,尽快实现农业上“纲要”。计划安排本期末粮食产量达到20.5亿公斤,年均增长4.9%;棉花产量达到5500万公斤,年均增长14.3%;油料产量达到3870万公斤,年均增长6.6%。
为保证“四五”计划的落实,在广大农村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积极发展化肥生产,搞好良种繁育和推广。本期仍处于“文化大革命”之中,大批“唯生产力论”、割“资本主义尾巴”等“左”的一套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再加全区共生产粮食79.3亿公斤,除1971年完成计划外,其它年份只完成63~98.1%。共产棉花1.33亿公斤,除1973年完成111%,其他年份均无完成计划;共产油料1.14亿公斤,除1973年完成计划外,其他年份仅完成计划的34~63%。
(七)“五五”时期(1976~1980年) 本期的指导思想是继续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方针,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后三年强调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林业生产要求平原区人均100棵树,山区发展杉林和木本油料生产;畜牧业生产以养猪为主,积极发展山绵羊;棉花产区实行粮棉“五定”政策和棉花奖售政策;适当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增加农民收入。安排本期末生产粮食比上期末增长49.5%,年均增长8.4%;棉花增长31%,年均增长5.5%;油料增长473%,年均增长41%;生猪存栏16l万头,增长52.3%,年均增长8.7%;造林面积18万亩,增长41.7%,年均增长7.2%。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开始推行“包工包产到组,单项责任到人”等各项责任制,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实行责任制初期,由于缺乏管理经验,一些水利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农业机械也毁坏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此期共生产粮食90.1亿公斤,除1976年完成计划外,其他年份只完成计划的80.4~86%;生产棉花7314.5万公斤,仅完成计划的44.7~92.4%;生产油料1.9亿公斤,除1978年完成计划外,其他年份只完成计划的53.8~75.4%;生猪、造林均没有完成计划指标。
(八)“六五”时期(1981~1985年) 此期的农业计划管理体制由指令性为主向指导性为主转变。农业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因地制宜,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科学安排农业结构与布局,立足农、林、牧、副、渔协调农展,走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逐年向商品化、规范化、现代化迈进。计划安排到本期末,粮食总产量达到27.5亿公斤,年均增长10.5%;棉花2250万公斤,年均增长6.8%;油料2亿公斤,年均增长34.7%;大牲畜110万头,年均增长1.9%。
此期,农村改革深入发展,农业生产责任制日益巩固和完善,生产结构有所变革,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应运而生,生产力得到解放。五年共生产粮食118.5亿公斤,其中三个年份完成计划的105~121.4%;生产棉花8839.7公斤,计划完成情况较差;生产油料6.14亿公斤,大牲畜存栏481.1万头,均超额完成了计划。
二、工业计划
(一)“一五”时期贯彻“一面发展手工业,一面兴建全民所有制工业”和“保持精华、淘汰落后、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指导思想。通过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业生产发展迅速。止1957年底,全区有生产合作社177个,手工业联合社23个,生产小组204个。总产值35万元;乡以上工业企业230个,产值2180万元。
(二)“二五”时期 前三年“跃进”,后两年调整。“跃进”时期,缺乏科学态度,忽视经济规律,盲目大上项目。贪多求快,急于求成。为保“钢铁元帅”升帐,用土法大炼钢铁;为保“粮食元帅”升帐,大造手工滚珠轴承,开展农具改革;为支持“机械元帅”升帐,大量生产简易机床。“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后果是消耗巨大,浪费惊人。企业亏损严重。从1960年起,遵照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对“大跃进”发展起来的企业实行下马收缩和退回到集体性质,全民所有制钢铁厂全部关停,轻化、纺织、机械、冶金、建材企业由73个压缩到23个,职工由3451人减少到1838人,原为集体所有制升格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大部分恢复到原有性质。信驻分专时,驻马店地区工业总产值只有4525万元。
(三)“三五”时期“三五”时期工业发展的方针是“备战备荒为人民”、“大力支援农业上纲要”。计划重点安排提水工具、农产品加工机械、化肥和农药的生产。计划“三五”末工业总产值11860万元,比1965年增长162%,年均增长21.3%。
此期正当“文化大革命”高潮,企业领导班子瘫痪,群众“造反”组织之间闹派性、打派仗,全区工业生产急剧下降。1969年,解放军奉命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实行“三支两军”,政治局势逐步趋于相对稳定,工业生产有所好转。其间,除1966、1969年较好完成计划外,其他年分都没有完成计划,特别是1968年出现了负增长。1970年实现产值11300万元,比计划产值低560万元。
(四)“四五”时期 提出要把全区工业建成一个适应战备需要、农业生产需要、人民生活需要、小而全的具有现代化水平的工业体系。计划围绕“备战备荒、支援农业”这个中心,安排到本期末工业总产值增长143%,年均递增19.4%。主要产品计划:纱年均增长20.5%;布年均递增44%;机制纸年均递增35.7%;卷烟年均增长22.9%;发电量年均增长20.8%;合成氨年均增长45%;水泥年均增长38.6%。
在计划执行前期(1971~1973年),全区“五小”工业初具规模,加上政治局势相对稳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在18.4~21.5%之间。1974年狠批所谓“右倾复辟思潮”,政治局势再次动荡,工业生产处于半瘫痪状态,全区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仪为10.3%,处于本期最低水平。1975年的特大洪灾,给工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计划任务无法完成。
(五)“五五”时期 贯彻“调整、政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狠抓企业的调整和整顿,在安排计划时,前两年工业生产的重点仍以支援农业为主,适应战备需要,后三年的发展重点是“原料足、销路广、盈利多、积累快”的轻纺工业和食品工业。按照省分配的计划任务,安排到本期末工业总产值4.85亿元(1970)年不变价格),比上期末增长95.6%,年均增长14.4%。主要产品计划:纱增长31.9%,年均增长6%;麻袋增长90%,年均增长14%;卷烟增长70%,年均增长11%;发电量增长30%,年均增长5%;合成氨增长32%,平均增长6%;水泥增长18.8%.年均增长3.5%。
本期计划完成情况后期好于前期。1976年受“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消极影响,许多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计划完成情况较差。1977年全区经济得到比较快的恢复,虽原材料供给十分紧张,但工业生产还是有较大回升。1978年,地方小烟厂、小酒厂、小棉厂的关停和社办企业的整顿,对基础薄弱的驻马店地区工业生产影响很大,致使产值下降。1979~1980年,贯彻中央调整政策,又关停并转了53个企业,对61个企业进行整顿,对64个企业进行扩权试点,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全民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扭亏为盈,改变了多年亏损局面。198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9亿元,比上期末增长97.5%,年均增长14.5%,比计划高出0.1%。主要产品完成情况为:纱前一年为计划的61.9%,其他年份为119.9~12l%;布前一年为64.2%,其他年份为127~142.8%;饮料酒前四年为125~160%,最后一年为81.8%;机制纸、卷烟全部完成计划;发电量除80年完成92.2%外,其他年份均完成计划;合成氨前三年完成68.1~80.9%,后两年完成计划。
(六)“六五”时期 1980年10月,根据省计委的统一部署,编制了《驻马店地区198l~199O年工业生产十年规划纲要》,提出“六五”期间工业发展的总任务是:以工业较快的发展速度支援农业,发展经济,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确定全区工业发展重点为:轻工行业是卷烟、食品、酿酒、造纸、制革、服装;化工行业是以肥为主,重点改造小氮肥,积极发展磷钾肥;机械工业组织联合,建立主要产品生产线;建材工业重点发展水泥及其制品,抓好龙山、秀山两个水泥厂扩建改造。扩大生产规模的重点放在现有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上,充分挖掘现有企业潜力,并从资源条件和市场需要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地扩建、新建一些耗能少、投资省、容人多、利润高、积累快的企业。计划安排:工业总产值到期未达到6.85亿元,增长41%,年均增长7%。主要产品产量中安排麻袋、针棉丝品用纱、合成氨、电表、塑料制品增长速度较快。其中。麻袋增长136%,年均增长23%;纱增长180%,年均增长23%;合成氨增长142%,年均增长19%;电度表增长2倍多,年均增长27%;塑料制品增长193%,年均增长24%。
本期,工业生产出现较好局面。首先,计划体制从单纯指令性计划逐步向指令性与指导性相结合转变,企业自主权逐步扩大,厂长负责制及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迅速推广。其次,进一步调整工业企、世组织结构,进行企业改组和联合,对物资消耗高、产品质量差、经营不善,长期亏损或供过于求的企业果断实行关、停、并、转或限期扭亏为盈。其三,对企业进行分配制度和管理制度改革,奖勤罚懒,增强企业活力。经过一系列调整和改革,全区工业生产有了大幅度增长,出现了蒸蒸日上的新局面。1985年,全区工业总产值达到7.57亿元,比1980年增长54%,年均增长8.6%。超计划一点六个百分点。主要产品产量:丝织品完成154.9万米,增长39.7%,年均增长9.8%;麻袋达到881万条,增长6l%,年均增长10%;机制纸11405吨,增长127%,年均增长17.8%;合成氨达到6.69万吨,增长79.8%,年均增长12.4%;水泥14.1万吨,增长70%,年均增长11.2%;电度表48万只,增长111%,年均增长16.1%。
三、基本建设计划
(一)“三五”时期 根据国家确定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本着“艰苦奋斗,自立更生,确保重点项目,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精神,计划安排以保证农业、水利、支农工业项目,与战备有关的电力、交通、仓库及地专直机关行政建房等项目为重点。“三五”后一阶段,按照毛泽东主席“抓革命、促生产”,“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把战备项目放在首位。
1966年是驻马店建专的第二年,正值专署及专直机关行政建房的紧张时期。1967年“文化大革命”发展到“斗、批、改”高潮时期,各级领导班子被夺权。1968年计委管理基建工作的大多数人员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许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废弃,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被打乱。基本建设战线出现了建筑材料、施工力量、设计人员严重不足的紧张局面。“三五”时间,全区共安排建设项目1533个,建成投产1311个,实际完成1.29亿元,占全省实际完成数35.7亿元的3.6%。止本期末,全区安排的百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建成投产的有17个,_主要项目有:驻马店电厂2×1500千瓦机组、新蔡电厂2×1500千瓦机组、漯河至王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北汝河治理工程、小洪河治理,板桥、宿鸭湖水库灌渠、东风水库、地区化肥厂、107国道区境段125公里渣油路面、上蔡至正阳71公里公路、驻马店至新蔡102公里渣油路、明临路118公里碎石路面、确泌路加宽、汝南化肥厂、遂平机械厂、新蔡升压站等工程。由“三五”转入“四五”的项目有宿鸭湖水库加固工程、汝河治理、地区棉纺织厂、内衣厂、遂平皮革塑料设备厂、开龚路、地区钢铁厂、地区柴油机厂、驻马店汽车大修厂、地区(龙山)水泥厂、西(平)上(蔡)公路、黑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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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五”时期 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安排计划的原则是:集中力量打歼灭站,反对分兵把口,并列平摊,打消耗战,优先安排扫尾、配套当年投产的项目。在项目安排上,优先军工和支农工业项口,加强基础工业,兼顾其他项目。自筹基建本着“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发扬“干打垒”精神,反对贪大求洋,盲目追求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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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时期,全区共安排5万元以上项目824个,建成投产614个,投产率为74.5%。完成基建投资2.9亿元,比“三五”时期投资总额1.29亿元增长1.24倍,年均完成5.79亿元。全区安排的百万元以上项目,共有27个建成投产,它们是:711工程(地区石油库)、化肥厂3000吨/年合成氨,遂平、确山、平舆、上蔡化肥厂,确山钢铁厂、驻马店至板桥公路、外贸1500)吨冷风库、宋家场灌渠等。“三五”计划时期结转、完成的项目有:西上路、黑河治理、宿鸭湖水库加固、汝河治理工程、地区棉织厂、遂平皮塑设备厂、地区内衣厂、汽车大修厂、龙山水泥厂扩建、新蔡电厂、地区钢铁厂、柴油机厂的新建。上述建成投产项目,基本上按计划投资额完成,只有地区棉纺织厂超计划投资1倍以上。由“四五”转入“五五”时期的项目有:王岗至新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地区秀山水泥厂、中华路立交桥、吴桂桥煤矿、蛟停湖滞洪区、舞阳至驻马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地区味精厂、驻新铁路等。
(三)“五五”时期 1976~1978年下半,基本建设计划仍然坚持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重点安排生产性投资。1978年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坚持“缩短战线、控制规模、调整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重点建设”的原则。计划安排的重点是:以现有企业挖潜改造为中心,加强农业、水利、能源、动力、交通运输、建材等行业,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生活的职工住宅、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以及城市公用设施等建设。全区共安排5万元以上项目560个,其中百万元以上项目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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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执行中,前期1976~1978年下半年,重生产性投资而轻非生产性投资,新摊子上的多,建设战线拉的长,力量分散,投资效果差。1979年后,建设再点放在“挖、革、改”上,着重搞好改建和扩建项目,原则上不再铺新摊子。通过调整和清理在建项目,停、缓建了一些较大项目,基本建设战线有所缩短。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速度加快,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和职工住宅建设项目的比例提高。“五五”时期,建成投产5万元以上项目380个,竣工投产率为67.86%,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亿元。百万元以上建成投产的主要项目有:地区古城电厂l×1.2万千瓦机组,新蔡县110千伏变电站,正阳至平舆公路,正阳至新蔡公路,地区味精厂,镇农机厂扩建、机械厂扩建,地区化肥厂扩建,西平第二化肥厂、龙山水泥厂扩建,洪汝河改善工程,宿鸭湖水库除险加固,汾河治理、马庄至驻马店110千伏线路、地区罐头厂续建、华山水库改善加固、地区石油二库扩建、确山化肥厂扩建等工程。同期完成“四五”时期转入“五五”时期的主要项目有:中华路铁路立交桥、秀山水泥厂、蛟停湖滞洪区、王岗至新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舞阳至驻马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因国家压缩基建战线等原因,1979年吴桂桥煤矿、地区化工厂停建,板桥水库复建列入缓建项目。由“五五”计划时期转入“六五”计划时期主要项目有:薄山水库扩建加固,宋家场水库加固,确泌路改善,驻马店自来水供水工程,地区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楼,地区农校迁建,汝南、泌阳地方窄轨铁路等。
(四)“六五”时期 贯彻“控制规模、保证重点、提高效益”的建设方针,在继续控制基本建设投资总规模,切实安排好重点项目的同时,放宽自筹投资的安排权限;坚持执行以现有企业技术改造、扩建为主,严格控制新建项目;注意安排好主体工程的配套建设,充分发挥经济教益;适当放宽有关人民生活迫切需要的非生产性建设,改善人民住宅条件。全区共安排1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1068个,计划投资4.44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项目54个。
在计划执行中注意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方向,使投资结构趋于合理;职工住宅和商业网点建设有较大发展,电力建设得到加强,第三产业和集体企业得到重视,企业的投资重点转向了技术改造、改建、扩建方面,投资效益显著提高。“六五”时期,全部建成投产的10万元以上项目658个,投产率达到63.61%,共完成投资3.35亿元。百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建成投产的主要有宋家场水库灌区,平舆茅河治理,地区热电厂热电联供工程,汝南变电站,驻马店东郊变电站,薄山水库电站,地区化肥厂,确山、平舆、遂平、上蔡化肥厂扩建,正阳麻纺厂,驻市饮料厂、啤酒厂,新平公路、驻马店市解放路拓宽改造,行署招待所客房等。同期完成的转建或续建项目有:薄山水库加固,宋家场水库加固,华山水库加固,驻马店市日处理3万吨供水工程,龙山水泥厂填平补齐,确泌公路改建,确正公路,条山到泌阳、驻马店至汝南段地方铁路,遂平至嵖岈山公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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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六五”转入“七五”的项目有:地区古城电厂2号机组,驻马店22万伏变电站,驻马店市油脂厂、塑料编织厂,地区粮油加工厂引进机榨香油生产线,地区棉纺织厂扩建,驻马店汽车站迁建,驻马店市北立交桥等18个工程。
四、统配物资计划
统配物资计划管理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84年以前,物资计划实行统收、统配指令性计划管理。分配原则是机械制造和轻上市场用材按行业归口安排,其余材料按隶属关系分配,基本建设用材由计委统筹安排。地区计委管理的主要物资有钢材、木材、水泥等30余种,供货率为钢铁95%、木材98%、水泥100%。
1984年以后,统配物资实行指令性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管理实现众多转变:由重视年度计划转变为重视中长期计划;由只管计划分配转变为搞好计划与供应;由平均分配计划指标转变为保重点择优分配;由强调指令性计划转变为指令性、指导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执行中钢材供货量占计划的95%左右,木材完成计划的60%左右,水泥均完成计划指标。其它物资如烧碱、纯碱、柴油、煤油、工业用煤等仍供不应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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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品流转计划
(一)“三五”和“四五”时期 本期正处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商品流转计划管理主要是制定农副产品收购计划,严格执行有关收购政策。从1965年起,粮食征购连续6年实行一定三年不变政策。从1971年起,实行粮食征购一定五年不变政策。河南规定,粮食征购指标在中央分配基础上加4%机动数。为了解决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和“五小”工业补助用粮的需求,各地市在省分配基础上,可另加2%。其他9种商品则以社会可供量、需要量,参照省下达的计划指标确定。
1973年起,采取奖售化肥的办法刺激棉花、烟叶生产。
在“文化大革命”“左”的思想指导下,大批“资本主义倾向”,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取消家庭副业,取消集市贸易,市场商品供应紧张。为保证人民生活的基奉需要,不得不采取行政手段,把统购、派购、议购作为农副产品收购的基本形式,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实行凭票供应,对票外供应量实行高价供给。
本期粮食收购量年均增长5.8%,食油、棉花收购量低于“文革”初期。“四五”末,供应汽油1.6万吨,年均增长18.7%,柴油3.84万吨,年均增长16.8%;其它工业品销售基本上完成了计划。
(二)“五五”时期 商品流通计划管理范围扩大,由单一的农副产品收购计划扩展为主要商品的购销调存计划。1978年,国家收购生猪实行3斤毛猪奖售粮食1斤的办法。棉花收购价格由甲均每担103.5元提高到115元,提高幅度11.1%。1979年,中央掌握的六种粮食加价,平均统购价格每百斤由1261元提高到15.34元,提高幅度为21.65%,超购部分再加价50%;皮棉收购价每担由115元提高到138.25元,提高幅度为20.02%,超额部分再加价30%;生猪收购价格每百斤由47.5元提高为62元,提高幅度为30.52%。
同年,为确保农民的基本口粮,国家规定:水稻产区口粮在400斤以下,杂粮产区口粮在300斤以下。一律免征粮食。为减轻农民负担,保证人民生活,采取休养生息政策,全区粮食定购基数先后进行四次核减。1980年粮食征购继续实行定购基数“一定四年不变,超购加价”政策。生猪收购计划根据资源、市场情况,参照省计划指标确定。工业品依据省下达指标进行分配。安排到“五五”末,收购粮食3.03亿公斤,棉花9400吨,生猪29万头,鲜蛋3750吨;市场销售煤68万吨,汽油1.27万吨,柴油8800吨,自行车29400辆,缝纫机21700架。
本期农副产品收购计划完成情况较好,生猪收购分别完成计划的254~299%;粮食征购除1980年完成计划的90%以外.其他年份都超额完成了计划;棉花、烟叶多数年份也都完成了计划。工业品分配计划完成情况也比较理想,自行车、缝纫机全部完成计划;汽油、柴油除1979、1980年没有完成计划外,其它年份均超额完成了计划。
(三)“六五”时期 本期初,粮食由定购改为实行购销调拨包干政策,1985年起,粮食取消定购,实行合同定购。生猪坚持派购政策.全面实行产、购合同制,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指导性计划,大宗农产品实行全国定购和市场收购的政策。计划安排到1985年,全区收购粮食3亿公斤,棉花1500吨,生猪10万头;销售市场用煤63万吨,汽油1.47万吨,柴油3.6万吨,自行车、缝纫机不再安排。
本期末,收购粮食6亿公斤,超额完成计划1倍,棉花1.88万吨,为计划的125%;汽、柴油基本上完成计划指标。
六、劳动工资计划
(一)驻马店建专 1949~1957年,劳动工资计划管理较为松弛。主要任务是在省下达指标以内,根据各部门生产发展情况分配调剂。“一五”时期始对职工人数和消费资会增长两项指标实行有计划按比例控制。1962年下达劳动工资计划,主要指标有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两项。职工人数管理重点是:下达、调整招工指标及亦工亦农合同工、临时工审批等。工资总额以不突破省计划为原则,切块下达县和地直有关单位,严格控制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增长,压缩非农业人口。刚时把部分小学、卫生院、剧团由全民所有制转为集体所有制。三年经济调整时期,县和地直各企业、各部门不准计划外招工,工资总额按隶属关系分级管理。工资必须通过银行工资总额存款专户支付,劳动、统计、银行等部门共同临督检查。
(二)“三五”时期 实行固定工、合同工、轮换工、亦工亦农的用工制度,继续贯彻“精兵简政”节约使用劳动力的方针,严格控制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增加。劳动力的安排要保证三线建设、支援农业和重点单位的需要。1968年,强调知识分子走与工农兵相结合的道路,大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坚持“四个面向”即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工厂、面向边疆。12月,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中毕业生上山下乡后,再纳入分配计划。这个时期,劳动工资计划统计由计委下达,管理严密,权力集中,从宏观上看,计划指标控制较好。1970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90423人,工资总额4082万元,人均工资45l元。
(三)“四五”时期 1970年4月12日,河南省革委五次全会作出关于加速小钢铁、小机械、小煤窑、小化肥、小水泥等“五小工业”建设,建立一个为农业服务的“小而全”的地方工业体系的决定。尔后,“五小工业”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为了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大量招工,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上山下乡知青也开始陆续返城,对劳动工资计划冲击较大,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大大突破计划。1972年5月,省革委批转省计委《关于加强劳动力计划管理的意见》,严格控制从农村抽调劳动力,严格控制增加新职工,确属临时性、季节性生产使用临时工时,要编制分季计划报省革委批准后执行。这个时期末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列职工人数指标,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分季度编制下达。
“五小工业”的发展带来职工人数剧增。1971年11月,国务院通知改革临时工、轮换工制度。河南进一步明确:改革从严掌握.县办企业临时工改为固定工,由县革委逐单位定厂、定方向、定规模、定人员,经地市革委审查报省批准执行。对“三五”末、“四五”初突破的计划指标进行清退,并提出职工“返乡务农”的口号。但受“文化大革命”无政府思潮的影响,上级的有关规定、政策不能落实。1972年底与1973年初,社会上再度出现突击招工现象,使得1972年后,年年都有清退任务。“四五”后几年,指标控制较好。1975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为112644人,工资总额5577.9万元,人均工资495元。
(四)“五五”时期 本期下乡知识青年需进城就业,下放的干部、职工及其子女按政策需要安排工作,就业压力很大。为此采取如下政策措施:一是中央、省给的增长指标主要安排城镇复退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转业干部。二是县办工业增人一律实行亦工亦农劳动制度,社员身份不变。县办工业1972年以后使用的临时工,凡超计划的应改为亦工亦农人员。三是全民所有制增人限制在当年计划指标内,超计划增加的职工限期辞退。四是企业职工实行定岗、定额、定员管理,非生产人员控制在18%以内。五是基建部门新用的民工、临时工要坚决辞退,铁路、水利等国家重点工程必须使用民工的应报省批准。六是职工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予调动。坚决制止由生产单位向非生产单位的倒流现象。七是计划内临时工优先安排户口在城镇的人员,不足者再从下放知青中选招。八是计划内临时工管理落实到人,续订合同不得超过半年。否则视为计划外用工。九是大力扶持集体所有制企业,广开门路,减轻国家就业压力。十是1971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临时工改为固定工。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好“人和工资”的口子,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和监督,不经计划部门审核,银行不支付工资,并杜绝其他费用变相支付;把地区下达的计划指标落实到基层单位,临时工计划落实到人,严格合同手续。1980年,全民所有制职工人数为132783人,比上期末增长17.8%;工资总额8885.9万元,比上期末增长59.3%,人均工资669.2元。
(五)“六五”时期 1981年继续执行原有政策,对新建、扩建企业增人,在省下达指标内统一安排。招工单位在增人时,相应减少计划外用工人数。从1982年起,社会招工、技工学校招生取消照顾本单位职工子女的规定;社会招工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政策;打破旧的用工制度和分配办法,改招收固定工为合同制工,,集体企业由下达计划改为根据需要自行招工。1985年全民所有制职工人数148379人,比1980年增长11.7%;工资总额13467.2元,比1980年增长51.5%,人均工资907.6元。
七、教育计划
(一)解放初期 1949年春,驻马店全境解放。由于党和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重视,从开始酝酿计划管理制度时,就把教育事业发展列入计划管理范围。根据上级政府“维持现状,立即开学”的要求,对原有中小学进行了适当合并,全区小学共612所,在校生44281人;中学10所,在校生3139人;师范l所,在校生300人。
(二)三年恢复时期 继承和发展老解放区办教育的光荣传统。坚持教育为革命和建设服务、学校面向工农开门的方针,使中小学教育在整顿、恢复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同时,大力发展业余教育,逐步扫除文盲。提高农民文化水平。1952年,全区小学已达2059所,在校生41.95万人;中学发展到12所,在校生3882人;初级师范9所,在校生3882人。
(三)“一五”时期 根据中央“整顿巩固,重点发展,保证质量,稳步前进”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编制下达教育事业发展计划,确定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分期分批整顿中小学。为了提高小学教师质量,在裁撤各县初师基础上,兴办了上蔡、汝南、新蔡3所中师,开始发展民办中小学,教学质量有所提高。“一五”末期,全区小学1955所,在校生40万人;初中18所,小学“戴帽”初中21所,在校生16520人;高完中8所,在校生2342人;中师3所,在校生850人。
(四)“二五”时期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致使各类学校尤其是中等学校发展失控;超越了实际可能。有的县宣布一个月普及小学教育。扫除文盲,大办所谓红专大学,导致校舍、师资、经费、学生来源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下降。1962年教育发展失控现象才得到控制。年末,全区小学2246所,在校生41.5万人;普通初中60所,在校生2.02万人。
(五)“三年调整” 时期根据中央的调整政策,教育战线认真总结经验,克服贪多贪大、要求过高过急的错误,采取裁并学校,压缩规模,精简人员,提高质量等措施,使之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l965年全区小学7811所,在校生59.1万人;高中10所,在校生3746人;初中70所,在校生2.47万人;中师压缩为l所。
(六)“文化大革命”时期 林彪、江青一伙煽动学生起来造反,各级各类学校相继停课“闹革命”,师生到全国各地大串连,教师被批斗,高级中学、中专停办,教学仪器、图书资料严重损坏、丢失。1968年后,大批中学毕业生上山下乡,到农村从事劳动,接受“再教育”。学校由工宣队和贫下中农管理,青少年中广泛弥漫着一种读书无用的思想,对学习丧失了信心,教师受到种种打击和压抑,正常教学无法进行。70年代初期,短时期内出现教学秩序相对正常的局面。1974年,江青一伙又借所谓唐河县马振扶中学事件,掀起批“师道尊严”批“复辟势力”的恶浪,教育战线再度陷入混乱。1975年的特大洪灾使各级各类学校校舍、教具、图书、仪器损失惨重。天灾人祸,使区内教育事业元气大伤。1975年,全区小学5655所,在校生109.2万人;初中631所,在校生18.9万人;高中184所,在校生5.9万人;是年设立驻马店师范大专班。
(七)“五五”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工作拨乱反正,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教师受到社会尊重,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招生、考试制度和正常教学秩序的恢复,激发了青少年的学习热情,全区教育工作出现了新局面。针对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教学规模进行了适当调整。1980年全区高中由1976年的415所压缩为176所,原有二年制初中全部改为三年制。选定259所重点中小学,其中:重点高中13所,重点初中14所,重点小学202所。全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0.3%,小学在校生106.9万人;初中276所,在校生33.6万人;高中在校生5.5万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1680人,在校生5032人。
(八)“六五”时期 把教育事业作为发展战略来抓。一是把普通小学列为教育重点,制定分期分批普及规划,调整布点,多种形式办学,改善办学条件。1984年西平、遂平、汝南、驻马店市经省验收,获省政府普及小学合格证。1985年泌阳、上蔡实施小学普及教育。二是改革中等教育结构,一方面恢复和发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方面有计划地改普通高中为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原来的7所发展到12所。三是恢复中断十年之久的工农教育,发展成人教育体系。其间共办各类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7所,有两千多名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此外,地区教育学院、各县教师进修学校、汝师等学校举办专科、中师函授教育,数千名在职教师参加了函授学习。四是成立驻马店师范专科学校,发展高等教育。198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404人,在校生1058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1709人,在校生4598人;普通高中招生11900人,在校生34900人;普通初中招生78800人,在校生23.5万人、小学招生21.7万人,在校生108.7万人。
八、人口计划
(一)“三年恢复”和“一五”时期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医治战争创伤,进行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城乡市场相对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恶性传染病逐步得到控制,人口出生率提高,死亡率下降,出现了建国后第一个生育高峰。1952年,全区人口出生率30.35‰,自然增长率高达24.75‰。1957年,全区总人口434.4万人,自然增长率为16.87‰。
(二)“二五”时期 在“大跃进”推动下,左倾蛮干,急于求成。“共产风”、“浮夸风”盛行,国民经济受到很大影响,加上连续三年自然灾害,人民生活发生危机,人口大量非正常死亡,自然增长率出现负值。出现了建国后人口发展的第一个低谷。到1962年,全区总人口434.8万人,比五年前只增长0.4万人。
(三)“三年调整”和“文化大革命”时期 国民经济经过调整得到发展,社会福利设施、医疗卫生条件有所改善,人口发展进入第二个高峰期,并具有自然增长率高、持续时间长的特点。特别是“三五”时期,五年净增长77.7万人,年均增长率为32‰。“四五”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层层建立计划生育机构,采取有力措施,使人口猛增势头得到初步控制,但平均增长速度仍居高不下,自然增长率达24.96‰。
(四)“五五”时期 各级政府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1977年,人口发展计划作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正式列入计划管理体系,开始单独下达。从此,人口发展进入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阶段。1980年,全区人口达到656.2万人,自然增长率为10.27%。
(五)“六五”时期 把实行计划生育、重点控制人口增长,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来抓,采取了下列具体措施:贯彻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原则;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限制二胎,坚决杜绝三胎或多胎生育;严格控制计划外怀孕,对计划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将人口计划的各项指标落实到基层单位,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做好避孕工作,生了一胎的要上节育环,生了二胎的以结扎为主;征收多子女费,奖罚分明。这一时期,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各项指标大大低于计划数。“六五”末,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4.5‰,最低年份1984年只有3.88‰。1985年,全区总人口为683.4万人,自然增长率为4.5‰。
第三节计划管理机构
1965年7月驻马店专员公署计划委员会成立,内设计划、基建、农田组和办公室,定编13人。直属单位有设计室和建筑公司。
1967年3月成立驻马店专区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内设计统劳物小组(含原计委、统计处、物价委员会、劳动处、增产节约办公室、多种经营办公室)。4月,驻马店地区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成立计划组,取代计统劳物小组。1967年12月28日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计划组取代第一线指挥部计划组。1969年10月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更名为综合小组,其性质、职能未变。1970年1月,驻马店地区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取代原综合小组,分管原综合小组、民政局、知识青年下乡办公室、退伍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等九个部门的工作,实有工作人员21人。
1973年3月撤销领导小组,成立计划委员会,内设政工科、办公室、计划科、基本建没计划科、统计科、物价科、增产节约办公室。1978年4月分出基建科,成立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9月,分出生产调度办公室,劳动处,增产节约办公室、物资计划科,分别成立地区经委、地区劳动局、地区物价局。1980年7月,分出统计科成立地区统计局。
1983年地区计划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地区计划建设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计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业交通财贸计划科(对外保留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计划科(对外保留农业资源调查、农业区划办公室)、物资计划科(对外保留经济协作办公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施工管理科(对外保留基本建设定额管理站)等9个科室。实有工作人员66人。下属机构有地区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建筑设计室、环境保护监测站等。1984年局内增设工交计划科、财贸计划科、城乡建设科、环境保护科、农业区划科。撤销工业交通财贸计划科。1985年12月,改为驻马店地区计划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