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卫生保健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50年代初,各县市在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突击活动的同时,组纵医疗卫生人员深入农村,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1958年,全区开展铲杂草、清垃圾、卫生清扫和七改良(改良环境、锅灶、水井、厕所、猪圈、鸡窝、牛栏)活动。新蔡县荣获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练村公社出席了中央爱卫会“除四害、讲卫生”先进表彰大会,国务院颁发了奖状。
1965年,开展“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良环境、改良水井、改良厕所、改良畜圈、改良炉灶)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推广上蔡县邵店公社任庄大队小任庄村坚持做到街道整洁。牛马有棚栏,猪羊有圈,鸡鸭有窝,家家户户清洁卫生的经验。
1974年对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综合治理,并对汝河水质污染情况进行调杳。选择7个横断面,13个采样点,抽采水样50份。检验结果,水含汞量超过规定标准(超标)10份,含酚量超标9份,含氯化物超标1份,砷、六价铬均在国家标准之内。
1977年开展全民性清扫街道、平整洼地、修路疏渠、清运垃圾的卫生大清扫活动。是年共粉刷墙壁56万平方米,改良厕所18.0356万座,建垃圾箱1320个,改造畜圈13.8114万个,改水井(加高井台、加盖)2.1839万眼,建压水井8.5578万个,改炉灶27.5419万个,建沼气池3208个。基本实现“两管五改”的公社27个,村队2918个。
1981年,全区普遍开展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村镇活动,普及卫生基本知识,净化、绿化、美化环境,改变了城乡卫生面貌。
1982年3月,开展卫生月活动,一个月内全区共清运垃圾63万多吨,清理下水道23万多米,拆除违章建筑1747处,全区用于卫生基本建筑的投资达106万元。
1983年,采取“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四自一联”(自修门前路、自疏门前水、自栽门前树、自搞门前卫生;统一规划、联合集资)等措施,广泛开展以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为内容,以卫生、清洁、整齐、美观为目标的综合治理活动。全区清除垃圾120万吨,清理下水道23.9万米,拆除有碍市容的违章建筑1743处,建垃圾箱4489个,建花坛1970个,植盆花5.4万株,使全区卫生面貌大为改观。
1984年,地、县(市)先后成立灭鼠领导小组。采用药物毒杀、鼠夹、诱捕和保护老鼠天敌等方法,当年共灭鼠631万只,使老鼠密度大幅度下降。
1985年,全区用于卫生基本建设的投资达185万元,增设垃圾箱745个,改良公厕12150座,硬化路面2万米,建花坛328个,道旁植树6.8万棵,购置机动清运车辆15台,洒水车3部。全区县以下城镇和农村有简易自来水塔394座,无塔式供水器91个,水柜31个,手压井37万多眼,受益人数38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57.2%。同年全区集资灭鼠经费6.86万元,群众自筹毒饵用粮16.5万公斤,投放杀鼠药品1000公斤,共灭鼠200余万只。按鼠迹法统计,驻马店市鼠密度由19.7%降到3.3%,确山县鼠密度由22.3%降至4.2%,其它各县鼠密度均有明显下降。
第二节 食品卫生
1979年以前,全区食品卫生工作由地区卫生防疫站卫生组和各县(镇)防疫站卫生股固定专人管理。1980年后,地、县(市)防疫站食品卫生科(股)相继建立,并充实了食品卫生专业队伍。1982年,全区广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4年8月,全区县市以上防疫站配备食品监督员103名,乡(镇)卫生院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450多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卫生监督网,采取自检、联检、互检等形式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违犯《食品卫生法》的2314个单位和个人实行了行政处罚。其中销毁不合格食品83426公斤,罚款65740元,警告并限期改进565户,吊销卫生许可证33户。通过宣传与监督,使食品卫生工作逐步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一、饮食从业人员体检
从1978年起,全区坚持对食品经营、生产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含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件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门食品的工作,对已参加的从业人员限期调离。
二、食品卫生质量监测
(一)饮料酒质量调查 1973年8月,对区内8个酒厂19份样品酒的总酸、总醛、甲醇、杂醇油、铅、氰化物、糖精、乙醇进行化验检查,其中,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11份,合格率57.89%,超标样品8份,占42.11%。1979年,对部分县、镇的10个酒厂(其中社办厂2个)抽查样酒29份,作了甲醇、铅、杂醇油、氰化物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25份,超标4份,合格率86.21%。1982年7月,对区内生产及经营外埠的438种饮料酒进行卫生质量检测,其中合格品319种,合格率72.83%,不合格品119种。感观超标4种。杂醇油超标39种,铅超标15种,氰化物超标4种,细菌总数超标1种。
(二)粮食农药残留量调查 1976年在新蔡、平舆、西平、上蔡等县的8个大队,21个生产队和2个粮管所抽查54份原粮,按卫生部规定的“粮食中有害物质允许量及检验方法”进行测定。有机磷测样54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25份,合格率46.3%;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29份,占53.7%。有机氯测样53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30份,合格率56.6%;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23份,占43.4%。1973年抽采汝南、上蔡、西平、正阳四县的小麦、大豆、谷子、杂豆、高粱、玉米等59种样品,进行有机氯农药残留量分析。有效样品57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2份,合格率3.5%,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55份,占96.5%。样品检出值在0.2~6.4ppm之间。
(三)蘑菇调查 1982年地区防疫站食品卫生专业人员分赴确山县竹沟公社和泌阳县立新公社采集蘑菇样品40份。经鉴定,分属4科7属11种,其中毒蘑菇5种(白毒伞、尤托柄菇、虎班蘑、白乳菇、块磷青毒伞)。
第三节 劳动卫生
一、劳动卫生
1965年以来对全区粉尘作业工人进行X线拍片检查,共查出矽肺观察对象46人,矽肺患者42人,其中I期矽肺21人,Ⅱ期矽肺16人,Ⅲ期矽肺5人。对查出的病人全部进行了治疗,并向有关厂矿提出了改善劳动条件及加强粉尘作业工人个人防护的措施。
1979年对接触铅、苯、汞、三硝基甲苯的1157名作业工人进行了健康普查和生产环境卫生学调查。共体检1116人,查出铅观察对象5人,汞观察对象12人,三硝基甲苯中毒患者3人。测定作业点98个,其中毒物浓度符合卫生标准规定的46个,合格率46.9%;测定样本206份,其中毒物浓度符合卫生标准规定的107份,合格率为51.9%。
1981年,对全区115个厂矿(全民所有制86个,集体所有制29个),6344名工人(粉尘作业2820人,毒物作业2732人,有害类物理因素作业783人),进行了全面体检和生产环境卫生学调查,以厂矿为单位建立了工业卫生档案。
1985年对全区的乡镇企业进行了卫生学调查。共调查厂矿825个,职工总数40445人,其中生产工人37026人(男27475人,女9551人)。在生产工人中接触有害作业的18695人(男15735人,女2960人)。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改进意见,并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了健康监护。
二、放射卫生
1977~1978年对国营781矿生产区、运输公路沿线、矿区周围进行了γ外照射和α、β射线表面污染监测。经监测矿区周围河水和矿区周围池水中铀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运输公路沿线的食品(白菜、葱、萝卜、猪肉、鸡蛋)、土壤和水中铀、镭226含量均在国家规定标准限下。
丫外照射:除嵖岈山公社磷肥厂一带、工人村托儿所、矿仓周围超过自然本底外,其余样品均在正常范围之内。
α、β射线表面污染:嵖岈山公社磷肥厂、公社附近公路、未清洗前的矿工浴池地面和井下生产工人工作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放射性作业相邻区(老缸窑)稻田土中总α射线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1980年地区卫生局拨款4万元,为各乡(公社)卫生院的医用X光机安装了“管、集、屏”防护设备。1981年对已安装使用的X光机防护效果进行了监测。共抽检医用x光机24台,设监测点325个,总平均值为0.82毫伦/小时,低于国家医用诊断X光机卫生防护标准。
1983年6~12月,在全区范围内对生活环境的γ射线辐射进行了全面测量。全区测得数据1114个,总平均值为11微伦/小时,为天然丫射线辐射正常水平。
1647图
第四节 妇幼保健
一、妇女保健
(一)新法接生的推广 建国前妇女产婴常为自产自接,近邻妇女互接或请接生婆接生。接生者双手及接生用具从不消毒,多持民用剪刀、破碗片、高粱杆皮、竹片断脐。遇有难产往往采取手掏或秤钩牵拉的方法助产。引起产妇产后大出血、产褥感染和新生儿破伤风(俗称“四六风”),死亡者甚多。1935年,西平县产婴3597名,死亡2362名,新生儿死亡率为656.7‰。建国初期,在城镇组织散在的助产人员成立联合接生站,在农村,进行接生员培训和改造旧接生婆工作。1952年,确山、上蔡、汝南、正阳、泌阳五县共培训接生员563名,建接生站5个。1956年,九县一市共培训接生员2750人,新法接生率达30.3%,新生儿死亡率37‰。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兴办“妇产院”666个,设简易病床2113张,有接生员6440人。1976年培圳、复训不脱产女赤脚医生、接生员1.272万人,发放产具1231套。全区共出牛婴儿8.7938万名,新法接生8.116万名,新法接生率为92.29%,新生儿破伤风发病952例,发病率为10.83‰。1978年,以县(镇)卫校办学习班和公社卫生院集训等形式共培训接生员1962人,全区193个公社,有125个公社普及了新法接生,新法接生率达95%以上。1980年,新法接生率升至98.79%,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降至0.25‰,全区达到普及新法接生的要求。1985年,全区普及新法接生,未发生新生儿破伤风病例。
(二)妇女病查治 1956年,新蔡县开展妇科病普查工作,全县共查出子宫脱垂患者6217人,其中1度、2度患者4861人,3度患者1356人。对患者分别采取上子宫托、药物、针灸等方法予以治疗,治愈、好转者4973人。1975年,对汝南县红旗公社进行妇女病重点调查。共查已婚妇女5276人,查出宫颈炎、附件炎等15种妇女病患者1720人,患病率为32.6%。1978~1981年,对子宫脱垂和尿瘘患者(简称“两病”)进行全面普查,实行免费治疗。地区、各县(镇)都成立了“两病”防治领导小组和“两病”防治技术指导小组。地区举办手术治疗子宫脱垂学习班3期,为县(镇)培训技术骨干27人。全区共调查已婚妇女90.9707万人,查出子宫脱垂患者2.5296万人,其中1度患者7374人,2度患者1.078万人,3度患者7142人。至1981年底,全区已手术治疗子宫脱垂患者787人,上子宫托2.1897万人,中药治疗1390人,针灸治疗216人,共治愈5769人。全区共查出尿漏患者74人,全部给予手术治疗,治愈73人。
(三)围产期保健 1982年3月,在上蔡县城关、东洪两个公社开展围产期保健试点工作。对怀三个月的计划内孕妇经过全面检杳,发现孕期合并症、胎位、胎儿异常情况及早处理治疗。产后随访母婴,对新生儿实行科学喂养。保健试点共建围产期保健卡348人份。1983年,全区有267个大队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共保健孕妇3208人,建立围产期保健卡2485人份,建卡率为77.46%。1984年,扩大围产期保健范围,新增保健孕妇2741人,建立围产期保健卡2163人份,建卡率为78.91%。
二、儿童保健
(一)婴幼儿健康体检 1979~1985年,每年于“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对儿童保健试点和地、县(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的0~7岁婴幼儿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以《河南省零至7岁儿童身长、体重、头围、胸围均值表》为标准,对受检儿童作出身长、体重评价。身长在均值以上者占46.89~75%,体重在均值以上者占57.51~82.08%。
(二)儿童常见病查治 1979年,全区对1~12岁儿童开展免费驱蛔虫工作。全区1~12岁儿童共204.3325万人,服药儿童201.9495万人,服药率为98.83%。服药后,地区卫生防疫站对驻马店镇五一公社东高庄大队服药儿童共检查大便432份,未检出蛔虫卵。
1984年,在全区对0~7岁儿童39111人进行疾病普查。其中采血检验7116人,发现贫血儿童2203人,患病率为30.96%;粪便涂片镜检7043人,发现寄生虫病患儿2892人,患病率为41.06%;对2239名儿童进行佝偻病检查,患病儿童215人,患病率为9.6%;对37892名儿童进行健康分析,发现有生理缺陷儿童11478人,占30.29%。
第五节 学校卫生
60年代以前,区内无专职管理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学校卫生由防疫站卫生科兼管。部分学校设有校医室,负责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1978年地区及各县(镇)防疫站在卫生科内设学校卫生专业组,配学校卫生专职人员1~2名。重点学校建立校医室,全区有校医130名,大部分学校配备了保健教师,负责小外伤的处理及常见病的诊治和预防。
1979年对40所中、小学校的9207名学生进行了身高、体重、胸围、坐高测量。测量结果表明,不同年龄段男女生之间存在明显差异。
身高:6~8岁平均身高男女生之间无明显差别;9~13岁男生低于同龄女生;14~18岁男生高于同龄女生。
体重:9岁以前平均体重男生重于同龄女生,10~14岁男生轻于同龄女生;15~18岁男生重于同龄女生。
胸围:11岁前胸围男生大于同龄女生;12~15岁男生小于同龄女生;16~18岁男生大于同龄女生。
坐高:11岁以前平均坐高男女生之间无明显差别;12~14岁男生低于同龄女生;15~18岁男生高于同龄女生。
1980~1983年对汝南县城关镇3所中小学校的1000名学生进行了视力监测和视力追踪观察。低下视力者1983年较1980年上升11.36%,男生视力减退率为16.32%,女生视力减退率为23.90%,高中生视力减退率为32.5%。
1985年对千余名学生进行增视功防治近视效果观察。坚持练功者1394人(计2788只眼),6个月后经复查证明,增视功对近视患者总有效率为73.54%,对正常视力增进率为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