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编 卫 生
民国年间,境内有公立医院8所,教会医院8所,私立医院25家,民间传统的医药店铺千余家,其设备简陋,药价昂贵。每遇战乱灾害,劳动人民缺医少药,疫病大肆流行。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卫生事业。50年代,区内先后建立了县、乡两级卫生医疗机构,增添仪器设备,缺医少药状况逐步改善。1952年开始对国家公职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同时在全区城乡大规模开展环境和个人卫生突击活动,大力推广新法接生,对天花等传染病进行大规模预防。
1965~1978年,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在全区乡村大规模开展“两管五改”(管水、粪,改良环境、水井、炉灶、厕所、畜圈)活动。1969年开始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先后培养7000多名赤脚医生,在全区逐步形成地、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网络。同时,地、县防疫、保健部门对危害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展开全面防治,对疟疾、丝虫病进行大规模的普查普治。1975年8月特大洪灾发生后,全区广大医务人员同前来救灾的多支医疗队齐心协力,救死扶伤,为抗洪救灾作出了积极贡献。
1978~1985年,是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较快的时期,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向现代化迈进。至198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585个(其中工业部门271个),病床10588张(其中工业部门351张),卫生技术人员11760名(其中工业部门1099名);行政村医疗点6519个,乡村医生12198名;地、县、乡三级医院装备手术、检验、制剂和辅助诊断等大型医疗设备共1408台(件)。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发病率和病死率大幅度下降。霍乱、天花在区内绝迹,白喉、黑热病、斑疹伤寒、回归热、布鲁氏菌病、炭疽等传染病已无病例发生,地方性甲状腺肿已达基本控制标准,丝虫病、头癣已达到基本消灭标准。
第一章 疾病防治
建国前,全区无专门的卫生防疫机构。急、慢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结核病和营养不良性疾病在城乡各地普遍发生和流行。
建国初期,辖区内的卫生防病工作分别由各县(市)卫生院防疫保健股(课)或防疫委员会负责。1956~1960年各县(市)防疫站相继建立,1965年设驻马店专区卫生防疫站,至此,全区共有县以上卫生防疫机构11所,卫生防疫人员199名。1968年,全区11所卫生防疫站均被并入同级医院,直到1971年,地、县(镇)防疫站才得以恢复。
1978年,全区加强了各级卫生防疫站领导班子的建设,采取进修、办学习班等形式,培训卫生防疫专业技术人员。并于1980年前后,通过考核考试为部分卫生防疫人员晋升了技术职称。截止1985年底,全区县以上防疫站共有工作人员677名,各乡镇卫生院设有防疫保健股(组),配卫生防疫人员2~3名,形成了地、县、乡卫生防疫保健网。全区卫生防疫人员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全面开展传染病、地方病、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清光绪九年(1883年)西甲县瘟疫流行,死亡甚众。民国21年(1932年)夏大旱,上蔡县“霍乱”流行。民国24年(1935年),汝南县疟疾流行,奎宁药脱销。是年,新蔡县大疫,据《河南统计月刊》记载,全县发生霍乱、天花、伤寒、赤痢、白喉、斑疹伤寒、猩红热等传染病2666倒,死亡54例。
1953~1985年,计有天花、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猩红热、麻疹、流行性感冒、痢疾、伤寒及副伤寒、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黑热病、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狂犬病、斑疹伤寒、回归热、布鲁氏菌病、炭疽等21种法定传染病在区内发生或流行。
一、天花
建国前,天花在区内广泛流行,建国后呈散在性发生。
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汝南县天花流行。民国15年(1926年)汝南县天花流行,男童种痘需钱6串,女童4串。民国24年(1935年),新蔡县天花发病655例,病死18例。1952年3月,上蔡县发病11例,病死3例。1953年汝南县发病1例。1954年,遂平县发病1例,上蔡县发病1例。1950年开始大面积牛痘苗预防接种,1955年天花已在全区绝迹。1980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全球消灭天花。1982年全区停止种痘。
二、白喉
1953~1966年,曾出现四次流行高峰,分别在1955、1958、1964和1966年。1955年发病395例,病死66例,发病率9.32/10万,病死率16.71%;1958年发病400例,病死41例,发病率9.16/10万,病死率10.25%;1964年发病203例,病死26例,发病率4.66/10万,病死率12.8l%;1966年发病242例,病死17例,发病率5.17/10万,病死率7.02%。1966年前,在部分县(镇)易感人群中进行了白喉类毒素预防注射,1967年开始大面积接种。之后,年发病率大幅度下降,1982~1985年,全区九县一市均无病例报告。
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953~1984年,出现四次流行商峰,分别在1956、1967、1977和1984年。第一次与第二次流行高峰周期为11年,第二次与第三次流行高峰周期为10年,第三次与第四次流行高峰周期为7年。
1956年发病4384例,病死490例,发病率102.55/10万,病死率11.18%;1967年发病37220例,病死1533例,发病率785.68/10万,病死率4.12%;1977年发病14168例,病死465例,发病率288.08/10万,病死率3.28%;1984年发病5351例,病死183例,发病率78.88/10万,病死率3.42%。为控制该病流行,1985年采取了以提高儿童免疫力,保护易感人群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措施,在流行前期接种流脑多糖体菌苗1690389人份,平均接种率达95.86%。是年全区发病664例,发病率较1984年下降87.68%,有效地控制了该病的流行。
四、百日咳
1953~1980年,曾出现八次流行高峰,分别在1955、1958、1963、1966、1969、1973、1975和1980年,基本呈现每间隔3~5年有一次流行高峰。发病最高年份为1969年,发病73207例,病死11例,发病率1437.98/10万,病死率0.02%。1980年后,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深入开展,发病率逐下降,打破了周期性流行规律。
五、猩红热
1953~1985年该病在全区呈散在性发生。发病最高年份为1956年,发病210例,病死5例,发病率4.9/10万,病死率为2.38%。经采取对患者及时隔离治疗,对接触者用中草药和黄连索进行预防,有效地控制了本病的蔓延
六、麻疹
为区内主要传染病之一,流行周期3~4年。最高发病年份为1970年,发病111096例,病死115例,发病率2113.55/10万,病死率0.10%。从1967年开始,对易感人群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1979年更新接种方案,实行三年轮换普种麻疹疫苗的办法,提高了预防接种质量和疫苗覆盖率,有效地控制了该病的流行。1985年全区发病人数减少到1269人,病死4人,发病率降至18.57/10万,病死率为0.32%。
七、流行性感冒
全区年均发病率居法定传染病第二位。1953~1985年,出现过四次流行高峰,分别在1957、1961、1970和1975年。
1957年发病115662例,病死95例,发病率2662.77/10万,病死率0.08%;1961年发病88537例,病死50例,发病率2173.86/0万,病死率0.06%;1970年发病628114例,病死5例,发病率11949.57/10万,病死率0.01%;1975年发生特大洪水灾害,发病人数骤增至1405179人,病死5人,发病牢23481.68/10万,病死率为0.0004%,对该病主要采取通风换气、空气消毒、流行期禁止大型集会和集体文娱活动、现症病人隔离治疗等措施,虽有一定效果,但仍未能有效控制其流行。
八、痢疾(菌痢和阿米巴痢疾)
全区年均发病率居法定传染病第三位,多发生于复秋季。1975年水灾后,水源、食物被污染,苍蝇密度增高,全区发病人数猛增至1540131人,病死92人,年发病率为25736.84/10万。经采取“三管一灭”(饮食、水源、粪便的管理和灭蝇),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与监督等措施,1985年全区发病人数已减少到48509人,发病率降至709.79/10万。
九、伤寒及副伤寒
1960年为发病高峰年,发病19722例,病死594例,发病率489.34/lO万,病死率3.01%。1961年开始大面积接种伤寒、副伤寒甲、乙三联菌苗和霍乱、伤寒、副伤寒甲、乙四联菌苗,并广泛开展以“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井、改侧所、改炉灶、改牲畜圈棚、改室内外环境)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同时加强对饮食服务行业的卫生管理与监督。之后,年发病率波动下降,至1985年全区发病仅73例,病死1例,发病率降为1.07/10万,病死率1.37%。
十、病毒性肝炎
年发病在万例以上者有3次,分别在1971、1972和1975年。1971年发病10047例,病死7例,发病率185.17/10万,病死率0.07%;1972年发病12286例,病死12例,发病牢220.66/10万,病死率0.10%;1975年发病21524例,病死15例,发病率359.68/10万,病死率0.07%。虽然采取了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措施,但发病趋势尚不稳定。
十一、脊髓灰质炎
年发病在百例以上的有:1963、1964、1966、197l、1972和1973年。其中1971年发病351例,病死1例,发病率6.46/10万,病死率0.28%,为发病最高年份。后经连续大面积服用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1976年后,年发病率已被控制在0.35/10万以下。
十二、流行性乙型脑炎
1953~1985年有四次流行高峰,在1957、1967、1970和1975年。1957年发病1138例,病死221例,发病率26.20/10万,病死率19.42%;1967年发病2990例,病死350例,发病率63.12/10万,病死率11.7l%;1970年发病3327例,病死368例,发病率63.30/10万,病死率11.06%;1975年发病3829例,病死352例,发病率63.99/10万,病死率9.19%。
1971年全区开始使用乙脑疫苗预防该病,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防蚊灭蚊措施。1978年后,发病率被控制在3.17~11.50/10万之间。
十三、疟疾
全区年均发病率居法定传染病第一位,发病高峰期在7~9月份。
1953~1985年,曾出现六次流行高峰,以60年代末至70代中期发病率较高。1968年,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卫生防疫机构解体,预防措施无法落实。1969年疟疾发病率急剧上升,1970年达高峰,发病1156462例,病死1例,发病率22001.14/10万,病死率0.0001%。1975年发病714135例,病死2例,发病率11933.78/10万,病死率0.0003%。
1974年,参加五省(苏、鲁、豫、皖、鄂)疟疾联防,采取以消灭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措施(消灭传染源、防蚊灭蚊、预防服药等),实行伯(伯氨喹啉)、乙(乙胺嘧啶)八日及五日全民疟疾休止期治疗和全民预防服药(简称“双全”)。1978~1980年,每年7~9月份实施全民服用乙胺嘧啶药化食盐进行预防(后发现此法预防疟疾有导致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副作用,即停止大面积服用)。至1985年发病率降为55/10万。
十四、黑热病
该病在50年代发病率较高,年发病超过千例的有1953、1954、1955和1956年。1953年发病5943例,病死6例,发病率147.28/10万,病死率0.10%;1954年,发病6551例,病死4例,发病率157.31/10万,病死率0.03%;1955年发病2950例,病死1例,发病率69.58/10万,病死率0.03%;1956年发病1920例,病死1例,发病率4491/10万,病死率0.05%。
经采取以治疗病人(斯锑黑克总剂量按每公斤体重90~130毫克计算,分6次静脉或肌肉注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1978年后,全区已无病例发生。
十五、流行性出血热
1953~1977年间,全区仅发病8例。1978年发病15例,病死4例,发病率0.24/10万,病死率26.67%。之后,发病率逐年上升。1984年发病例数增至505例,病死27例,发病率7.44/10万,病死率5.35%。1985年发病例数再增至1639例,病死58例,发病率23.98/10万,病死率3.54%。其中正阳县发病863例,病死31例,发病率高达141.96/10万,病死率为3.59%。
多年来,全区采取了灭鼠、灭螨和加强个人防护相结合的综合性预防措施,但全区年发病率仍有逐年上升趋势。
十六、钩端螺旋体病(钩体病)
1953~1985年,曾出现三次流行高峰,分别在1965、1971和1975年。1965年发病29274例。病死3例,发病率65093/10万,病死率0.01%;1971年发病86807例,病死1例,发病率1599.89/1O万,病死率0.001%;1975年发病86693例,病死4例,发病率1448.71/10万,病死率0.005%。
自1972年开始接种钩端螺旋体菌苗,加强灭鼠和家畜管理工作,1978年后,除西平县发病1例外,其它县(市)均无病例发生。
十七、狂犬病
1953~1985年间,年发病在50例以上的有:1954年发病146例,病死26例,发病率3.51/10万,病死率17.81%;1955年发病86例,病死8例,发病率2.03/10万,病死率9.30%;1981年发病95例,病死95例,发病率为1.43/10万,病死率为100%;1982年发病65例,病死65例,发病率0.98/10万,病死率为100%。
全区采取管理家犬,捕杀病犬,被咬伤者及时用20%肥皂水或0.1%新洁尔灭溶液反复冲洗伤口,再用2~3%碘酒多次涂擦,尽早按0、3、7、14、30天各注射2毫升狂犬疫苗,并在72小时之内注射抗狂犬病免疫血清进行预防。近几年,多数县(市)仍有散在病例发生。
十八、斑疹伤寒
1953年发病21例(汝南3例,平舆13例,新蔡4例,正阳1例),发病率0.52/10万;1954年发病38例(确山2例,遂平9例,上蔡2例,汝南13例,平舆12例),发病率0.91/10万;1955年发病5例(正阳3例,驻马店2例),发病率0.12/10万;1956年发病9例(遂平5例,汝南2例,泌阳2例),病死1例,发病率0.21/10万;1963年发病3例(遂平),发病率0.07/10万。
通过改善城乡居民的卫生条件和采取以切断传播途径为重点的综合性预防措施,1964年后,再无本病发生。
十九、回归热
1953年发病55例(汝南2例,平舆34例,新蔡19例),发病率1.36/10万;1954年发病42例(遂平22例、上蔡1例、平舆15例、泌阳4例),病死2例,发病率1.0l/10万,病死率4.76%;1955年发病1例;1956年发病1例(正阳)。1957年发病1例(汝南),1961年发病1例(正阳);1969年发病1例(西平);1970年以后全区无病例发生。
二十、布鲁氏菌病
1958年汝南县发病1例;1967年泌阳县发病1例;1981年驻马店市发病1例。1982年后全区无病例发生。1985年经省考核验收,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控制区”标准。
二十一、炭疽
1953年以来本病在驻马店地区呈散在发生。年发病在15例以上者仅有3年(1956、1957、1966年),1980年后全区已无病例报告。
二十二、结核病
1979年7~10月,地区先后对遂平县张店、泌阳县赊湾、平舆县杨庄、汝南县田庄进行首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4个调查点总人口为7108人,属本次调查对象者7050人,受检人数7011人,受检率99.45%,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66人,患病率为0.94%。1985年8月,进行第一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调查点分别为确山县竹沟乡西王楼(山区)、泌阳县黄山口乡耿庄(山区)、西平县出山乡姚岗(平原)、汝南县三门闸乡许庄(平原)。抽样总人口5643人,应查对象5468人,实检5378人,受检率98.35%,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59人,患病率1.10%,其中痰液涂片镜检阳性(涂阳)17人,涂用患病率为3.16‰。同时对15岁以下的儿童进行结核菌素试验。抽样儿童总数1888人,应试对象1865人,实试1842人,试验率98.77%,并对1842名受试儿童全部进行了复试。结核菌素试验阳性者294人,结核感染率为15.96%。对1984年结核病的死亡情况进行了回顾性调查,4个调查点平均人口为5638人,因结核病死亡者7人,结核病死亡专率为124.16/10万。
1980~1982年分三批完成了九县一市卡介苗普种任务,全区共落实卡介苗接种对象214.994万人,接种190.9311万人,接种率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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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在全区选定16个公社开展新生儿卡介苗接种试点工作,共接种6733人,接种率为88.73%。1984年,在34个乡开展新生儿卡介苗接种,共接种1.0617/万人;1985年,对全区174个乡的新生儿进行卡介苗接种,应接种5.109万人,实接种4.7403万人,接种率92.78%。
1984年,对上蔡县洙湖、塔桥两个乡的56个行政村进行新生儿卡介苗接种阳转考核。两个乡应试对象共711人,实试554人,结核菌素试验率为77.92%,72小时查验反应者512人,复验率为92.42%,其中阳性反应者(结核菌素反应硬结平均直径为5毫米以上)356人,14周阳转率为69.53%;结核菌素反应硬结平均直径为6.09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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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方病防治
一、地方性甲状腺肿与克汀病
1974年,全区对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与克汀病进行调查。共调查201.28万人,查出地甲病患者25.99万人,患病率12.91%;查出克汀病患者983人,患病率0.05%。通过调查确定5个病区县、市(确山、西平、遂平、泌阳、驻马店),74个病区公社(乡)。对查出的Ⅱ度以上地甲病患者采用口服碘糖片、碘油注射等疗法进行治疗。对病区居民采取供应加碘食盐(1/2万)的方法进行预防。
1977年,全区实行碘盐三级管理。并在5个病区县、市建立了12个碘盐中心监测站,57个公社监测站,137个监测点,定期对县、市加工、销售和居民购买的碘盐进行抽样监测。1980~1982年,共抽样16734万份,含碘率98.5%。含碘量在0.56~0.90/2万之间。
1982年经上级专业部门对全区地甲病防治效果进行考核,全区5个病区县市均达到了基本控制标准。
二、丝虫病
该区主要是斑氏丝虫病流行区,流行季节为6月中旬~10月中旬,高峰期在7、8月份,传播期为110天。
1970~198d年对全区195个乡、镇,2856个行政村,636.0004万人,历年进行丝虫病普查(采血涂片镜检)共计603.029万人,查出微丝蚴阳性者31.8694万人,微丝蚴阳性率(微阳率)5.28%。微丝蚴血症者最高年龄为99岁,最小年龄为1周岁,且随年龄的增长渐趋升高,50岁以上达高峰。男性微丝蚴率为3.16%,女性微丝蚴率为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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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采取以消灭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对微丝蚴阳性者采用海群生3日3克(或5日3克)疗法进行治疗。同时对病区实施全民服3‰海群生药化食盐2~6个月。1974年8月至1985年12月,上级专业部门先后对辖区九县一市进行了丝虫病防治效果考核,共抽查41个乡、镇,113个行政村,抽样总人口12.2538万人,血检11.2857万人,血检率92.10%。检出微丝蚴阳性者172人,微丝蚴阳性率降至0.15%,全区已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
三、地方性氟病
1982年,对九县一市进行氟病调查,共调查63.8532万人,患病1.8401万人,平均患病率为2.88%。经过调查,确定了三个病区县(泌阳、平舆、遂平),12个病区公社,57个病区自然村,并在病区开展了改水降氟工作。
同年11月,对重点氟病区进行饮用水人群尿氟含量测定。共测定饮用水35份,水氟含量最低值为0.57毫克/升,最高值为6.10毫克/升。其中有73%的水井水氟含量在1.00毫克/升以上,46%的水井水氟含量超过1.50毫克/升,分别在高氟区(饮水含氟量为2.94~6.10毫克/升)随机抽样45人进行了尿氟含量测定。结果高氟区人群尿氟含量最低值为0.62毫克/升,最高值为17.20毫克/升,均值3.70毫克/升。低氟区人群尿氟含量最低值为0.47毫克/升,最高值为2.60毫克/升,均值1.22毫克/升。通过改水降氟使该病逐步得到了控制。
四、头癣
1979年3月开始头癣病普查普治工作,至1981年11月,全区共普查6000939人,查出头癣患者27350人,患病率为45.58/万。患病率最高的为正阳县(96.73/万),其次为确山县(79.35/万)。同时对确山等八县一镇进行了头癣病分类,其中黑癣14207人,占51.95%;黄癣8873人,占32.44%;白癣4270人,占15.61%。各县市对头癣患者采用剃(剃光头10天一次,共4次)、洗(用热水每天洗一次)、擦(5.1%硫磺软膏,早、中、晚各擦1次)、服(每日每人每公斤体重服用15~20毫克灰黄霉素)进行治疗。采用“五集中”(集中理发、集中洗头、集中擦药、集中服药、集中消毒)等措施,提高头癣病的治疗率和治愈率。共治疗2.6933万人,治疗率98.5%,治愈2.5546万人,治愈率94.9%。
1985年9月,经上级专业部门验收,全区已经达到基本消灭头癣病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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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预防接种
建国前,仅在个别城镇设有牛痘施种机构,由于当时种痘价格昂贵,广大劳动人民因种不起牛痘而染病身亡者不计其数。
建国初期,实行全民免费普种牛痘。60年代,实施重点疾病、重点地区、重点列象和以疫点为中心的包围接种,并采取接种一片,免疫一片,巩固一片的措施。70年代,全区对麻疹活疫苗、脊髓灰质炎糖丸活疫苗、卡介苗、百日咳菌苗、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等生物制品实行计划免疫。1984年在确山县开展计划免疫“冷链”装备试点工作。至1985年底,确山、汝南、平舆、泌阳、驻马店五县(市)已完成“冷链”装备任务。其中确山县已开始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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