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村邻家族
第一节 村 落
自有人类文明以来,区内逐渐形成了众多的自然村落。这些村落的人口,多者数千人,少则五六人,分布于境内的平原、山地、河湾、高岗等处。
一、村落分布
区内村庄的建置时间早晚不一。村落的选址一般本着靠山向川,居高向低,向阳背风,避涝防灾的原则确立,因此,村落分布常与地形、水源、交通等因素有关。平原地区自然村落较大,居住人口一般数百人,多者达数千人;确山、泌阳县的浅山丘陵地带,自然村落较小,居住人口多为数十人,有的仅有一两户五六个人。平原岗地的村落四用多筑寨墙以防匪盗。地处湖坡洼地的村落,周围设有数尺高的土墙,俗称“庄台”,以防水灾。村落内的设施一般有院落、街巷、池塘、祠庙等。
二、村落命名
区内村落多称“庄”,也有依所处的地形、位置、建筑物、历史事件等而称店、铺、集、庙、寺、楼、阁、台、桥、寨、冢、坊、埠、湾、沟、坎、岗、坡、湖、河、塘、洼、园、营、屯等。一般称店、铺、集者多处于交通便利之处;称楼、台、阁、桥、寨、庙、寺、冢者,因建筑物或古迹而得名;称坎、沟、岗、坡、洼、湾者,因地形而得名;称湖、塘、河、埠者,因水而得名;称营、屯者,因古代曾驻军屯兵而得名。村落命名多有讲究,村名往往能反映出该村落的自然和人文特点。村落命名方式有十数种之多。由于全区各地村落的命名方式大致相同,故重名较多,如新蔡的“王庄”就有43个之多。
(一)按姓氏命名 以村落创始者姓氏或以居民中人口最多的姓氏命名,如遂平县花庄、上蔡县邵店、西平县吕店,皆因花、邵、吕姓始居而名。西平县王寨、正阳县西严店、平舆县杨埠分别因王、严、杨姓居民为多数而得名。有的村落冠以两个姓氏,如西平县尚王,新蔡县段刘庄,确山县张王庄,系因两姓居民始居或最多而得名。
(二)以建筑物命名 如确山县普会寺,因清代同治年间镇内建普会寺寺院得名;泌阳县双庙街,因清道光年间建祖师庙、关帝庙得名;汝南县三门闸,因西临宿鸭湖水库总于渠三门闸得名。
(三)以地理环境命名 如遂平县玉山,因南临玉石山,故名;泌阳县老河,因临近老河得名;西平县合水,困处于洪溪河与滚河汇流处得名;汝南县水屯,因地势低洼积水易屯潴得名。
(四)以植物命名 如确山县竹沟,据传因该地为山沟古时遍生竹子得名;新蔡县练村,据传春秋时该村旁有一大楝树而名“楝村”,后以谐音字“练”代替;平舆县古槐镇,因镇内有古槐而得名。
(五)以居民职业命名 如西平县盆尧,因古时该地居民多以做盆烧窑为业而习称“盆窑”,后衍为盆尧;正阳县油坊店,因村民多以开油坊为业而得名。
(六)以道路或距离命名 如泌阳县大蹄庄,因该村位于山间小道人大路处故得名;平舆县十字路因明清时汝南至项城,周口至息县两条官道在该村相交呈十字而得名;汝南三里店,因明代距汝宁府城三华里故名;泌阳县二铺,明清时此地曾设急递铺,距县城二十里,称二十里铺,后简称“二铺”。
(七)以物产命名 如汝南县秫杆铺,因种植高粱较多得名;遂平县诸市,因古时有猪仔贸易市场而俗称“猪市”,后以谐音更为今名;泌阳县油矿街,因1978年建河南油田采油厂二门油矿,后成集市,因矿得名。
(八)以历史事件命名 如西平县师灵,相传唐李愬下蔡州平淮西之乱由此出师得胜故名;汝南县和孝,相传明代此地一火神庙发生火灾,便称庙旁村庄为火烧店,民国初年谐音更名为和孝店,今简称和孝。
(九)因人命名 如正阳县兰青,相传古时此地有一兰姓官吏为官清正,绰号“兰青天”,后演为今名;汝南县留盆,因王莽末年拥立西汉皇族刘盆子为皇帝的赤眉起义军在此驻扎过,故命村名“刘盆店”,民国时以谐音改称留盆至今。
(十)以村落起始时间命名 如确山县八四集,原为荒地,1953年建农场,因1984年此地兴集而得名。
(十一)以传说故事命名 如平舆县射桥。春秋时楚国大夫养由基射箭能百步穿杨,曾在一次晋楚之战中一箭射死晋将吕錡而取胜,战场就在平舆一带,为纪念这位神射手,宋代在此建一石桥,名射桥,村以桥名。
(十二)为求吉利命名 如汝南县常兴,取“常年兴旺”之意;确山县新安店,取新兴、平安之意。
(十三)袭用原籍村名 如正阳县张任店,相传明代张姓从山西洪洞县槐树街张任店迁入,袭用原名,以不忘祖宗故地。
(十四)以动物加地形命名 如确山县野鸡洼、老鸹窝、豹子岭、蛤蟆泉等。
(十五)以方位加地形、姓氏命名 如确山县山头李、山后、下李庄、西王楼、上李庄、山后牛、东夏庄等,皆以村落所处的地方加其他命名方式而得名。
(十六)以居民经济条件命名 如确山县光腚庄、光头庄、光都庄、光秃庄等。旧时穷苦人家聚居,大多讨不来老婆,光身汉多,取这类村名以自嘲。
(十七)以村落大小或成村先后命名 如大王庄、小王庄、大刘庄、小刘庄、大谢庄、小谢庄等。每对以“大”“小”命名的村落,居民原来同住一个村,后人口繁衍,便迁出部分居民建立新村,原村为“大”,新村为“小”。
三、村规民约
每个村庄的居民为了共同生存,一般都确约定俗成的村规民约。这些村规民约虽然多不成文,但却体现着传统的道德规范,对村民具有很强的约束力,谁若违背便会受到邻里指责。主要内容包括:爱护庄稼,不准畜禽吃青,不准从田中走捷径(俗称稍路、斜路)践踏庄稼;爱护树木,不经主人允许不得攀折树枝,更不得砍伐。爱护公物,维护公共设施(如百碾、水井、辘轳等)不受损害,如有损毁自觉赔偿。维护公益,对修桥筑路打井等公益事项,按人均摊费用。
建国后,有的村制定了成文的村规民约,如护林、防火、防盗等公约,但民间约定俗成的规矩仍沿习不衰。
第二节 家 族
区境内家族众多。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区有724个姓氏。一个姓氏就是一个甚至多个家族,这样算来,全区就有二三千个家族。据家谱记载和门头传说,多数家族的创业者是历朝历代或因战乱或因灾荒,携家带口从数百里甚至上千里远的外省外地迁来定居的。也有随军屯垦、经商在此落户的。
一、家族构成
家族是以血缘关系为主,姻缘关系为辅形成的人群组织。血缘关系是由出生形成的纵向谱系性纽带。姻缘关系是由婚姻形成的横向亲属纽带,也是结婚男女双方的血缘关系的结合。家族的创业者,俗称“先人”、“祖先”、“始祖”等,余则以世代繁衍的先后辈份排序,如“高祖”、“曾祖”、“祖”、“父”、“子”、“孙”、“曾孙”等。家族成员的地位由血缘关系来确定,具体又分为血缘九族制和血亲五服制两种。血缘九族是以本人为基准,向上、下各推衍四代,共九代,为九族。另一种说法是以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为九族。所谓血亲五服,是以本人为基准,向上推四代的直系亲属。五服以内是亲族,由服以外是同宗。家族内部一般以字辈谱俗称“字排儿”来表示地位等级,辈份高的成员享有相应的尊荣,比辈份低的人说话有份量。字辈谱一般为五言韵文,四句、六句、八句不等。如明末自山西闻喜县迁至泌阳姚梁(今社旗县饶良镇)的邱氏家族的字辈谱原文4句:“得时续世亨,一本相传生;树峰绍毓应,国克万年兴”。后续修家谱时又增加4句:“勤俭振祖业,诗书润英才;孝悌忠信勇,智慧献宗华”。有的家族如孔氏、盂氏字辈不乱,全国甚至海外华侨、华人,凡姓孔、姓孟的都按字辈谱起名。
建国前,一些大的家族有族长。族长由有权威的高辈份成员担任。族长主持本族的祭祀活动,管理祖产开支,兴办公益事项.维护族规风化,调解内部纠纷,开展族间交往事宜。有的族长凭借权势,侵吞公产,巧取豪夺,欺压穷人。建国后,随着封建宗法制度的废除,家族不再设族长了。
二、宗祠、家谱
(一)宗祠 宗祠是一个家族祭奠祖先及议事、执行家规和家法的场所,俗称“祠堂”。祠堂大门楣悬挂“×氏宗祠”匾额。祠堂内供奉列祖列宗的灵位,并设有若干庭房,以供议事、休息、聚餐之用。有些较大的家族,各房还建有分祠。宗祠由各家集资建造,各宗祠均有祖产,或田地或山林或房产,有专人管理,收益归本族宗祠使用。每年清明、春节,各家族习惯聚本族男性族人于祠堂祭祀祖先,议论族中事宜,然后设宴聚餐,俗称“吃祭祀”。通过祭祀,以求达到敦亲睦族,严格族规家法,壮大本族声势,显示本族力量之目的。
建国后,废除了封建宗法制度,祠堂多改作校舍。
(二)家谱 又名家乘、宗谱、族潜,是记载家族的世系渊源及支派流传状况之书。它大致包括谱序、像赞、祖训、世系表、字辈谱、传记、墓碑文等内容。编纂家谱的目的在于纪世系、敬祖宗、规子孙。有钱有势的大家族才续家谱。一般小家族无家谱,有的把已逝的列祖列宗按辈份排列写于布或纸上,俗称“家堂轴”,祭祀时悬挂于正房中间后端上,焚香上供,举行祭典。
民间续修家谱一般30~50年一次。修谱的经费由族人按户均摊。每次修谱由三五人主持。家谱分印刷本和手抄本。印刷本一般每户分配一部或按房分配,分配情况须在卷首注明。手抄本也叫“墨谱”,是孤本,存于宗祠或由专人保存。
建国后,修家谱之俗趋于衰微。80年代后,有的地方又续起家谱来。
三、族规
建国前,民间各家族不拘贫富,均有族规。它由家族群体世代沿袭,用以规范家族内部的行为和秩序。有的家族将它拟成条文载于家谱。各家族所定族规,内容多为禁淫禁盗禁赌禁犯上作乱,提倡孝悌、忠信等伦理道德。若有违规者,轻则由房长处理,重者由族长处理。犯规者受处置时要在祠堂或家庭正房里,先向祖宗焚香叩拜,然后视其情节轻重或罚跪或责打,严重者则遭活埋或暴尸荒野或处以“革祖”。革祖就是开除出家族,不准再姓本族姓氏,族人不再与之交往。被革祖者,常常无法在家乡存身而逃往他乡求生存。有的族规定有奖励读书人的条款,按考试成绩的优良程度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族规对女子尤严,体现“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女子无事不得出门,即使门外演戏,须得父母应允方可观看。家中有男性客人,女子须躲避内室,不得抛头露面。家中来客女子不得入席作陪。
建国后,随着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旧的旗规已失去约束力,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念逐渐确立。
四、家庭
家族由众多家庭组成。家庭是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共同居住的、最基层的社会单位。70年代以前,民间崇尚“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复合家庭。70年代后,随着社会的变革和计划生育的推行,由一对夫妻和他们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小型核心家庭逐步占了优势。
旧社会,家庭实行家长制。家长多由辈份高的男子担任,独掌家政大权,俗称“当家的”,家庭其他成员都要服从他。家长在家庭中享有特殊待遇,如住上房,坐上席,生活上优先照顾。家长年老体弱不能当家时,家长的地位和权力,以男性为中心,按照长幼尊卑的顺序进行传递。家长的权力一般由长子继承。妇女在家中处于男子的从属地位,只有在夫亡子幼时才能当家理事,且大事还要请同族长辈出面裁决。待儿子成年后,仍由儿子接任家长。
家庭成员的分工,一般是男主外,女主内。男子负责饲养牲口、耕种、经商、社交等,一般不理家务。女子主要从事纺织、裁缝、磨面、做饭、养育子女、饲养家畜家禽等家务劳动。家庭主妇在未娶儿媳之前,操厨房之事,娶儿媳后,便由儿媳做饭。若儿媳多者,儿媳们轮流做饭。一日三餐,儿媳须请示婆婆做饭事宜。
建国后,政府倡导民主与平等,家庭成员的地位与分工渐起变化。近年,家长不再“论资排辈”,而是谁有能力谁当家。实行男女平等,家中大事夫妇共同商量操办,男女共同参加生产。
(一)分家 分家析产与财产继承是关乎家族繁衍兴旺的大事,历来民间都很重视,并传承着一套处理的规矩。民间习惯请舅父主持分家,若无舅父,则请近门伯、叔主持。一般先将家庭财产全面衡量,合理分配,优先照顾老人和未成年子女。有的将所有财产肥瘦搭配若干份,由弟兄们协商分配,或抓阄分配。有的兄弟妯娌之间勾心斗角,互不相让,须由主持人出面裁决。分家时,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一般都能作出妥善安排。老人儿子多的,就由儿子们轮流赡养,俗称“轮饭”;或由儿子们兑粮、款,老人单独生活。未成年子女多与父母一起生活,但分财产时,除人头一份外,尚须额外多分一些,以备将来婚嫁所需。
家庭的债权债务,在分家时也要作合理分配。建国后,民间分家仍沿旧习,若遇纠纷,多请村干部主持调解。
(二)财产继承 建国前,民间家庭,财产的继承权仅限于男子,田地、房屋、山林、池塘等常由男子继承,女子仅能得到母亲衣箱里的衣物、首饰,故有“儿得庄,女得箱”之说。多子家庭,财产由儿子们平均继承。无子家庭,习以立嗣继承。立嗣之俗有三种:(一)过继。无子家庭选择本家近门侄子为继承人,俗称“过继”。一般应先征得侄子父母同意,然后设宴招待本族亲属,并签订立嗣契约。契约中叫确规定嗣子的权利与义务。(二)兼祧。俗称“一门两不绝”。兄弟两家只有一个男孩,就由这男孩兼两家宗祧,继承两家财产。兼祧也须办理立嗣手续。兼祧子一般不脱离亲生父母。有的养父母也为兼桃子娶妻,若生孙子,归立嗣家庭,俗谓“立儿亲孙子”。(三)抚婴。无子家庭收养弃婴或抱养别人孩子,一般不履行立嗣手续。家庭财产由养子继承。
建国后,家庭财产继承仍沿旧习,但立嗣手续已简化,一般能赡养并安葬老人者便可继承财产。198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颁布,家庭财产的继承问题有法可依,传统的继承方法始被革除。
第三节 邻 里
区内民间极重睦邻,以求与其它姓氏宗族联珞感情,世代友好。有俗语“远亲不如近邻”、“两好合一好”形容睦邻之重要。睦邻形式有串门儿、聚街、生活照应,生产互助,人情往来等。
串门儿 即平日里有事没事到邻居家闲坐聊天,多不受时间限制。相互串门者彼此言投意合,关系密切,俗谓“说的来”。聊无内容十分广泛,家事、村事、时事政治、历史传说、奇闻轶事等无所不谈。通过串门儿,增进了解,联络感情。
聚街 农闲季节,人们习惯来到街上,男一伙,女一堆,冬天凑在向阳的墙跟处,夏天聚于路口树荫下,男的抽烟,女的做制线,说笑闲谈。并无正题。聚街是人们了解信息,增进友谊,活跃生活的一种方式。
生产互助 邻里之间常采取换工、插犋等形式互相帮助,以保证春种秋收不违农时。80年代实行生产责任承包制后,生产互助之风更盛,合伙承包工副业项目,兑钱购买农业机械设备的屡见不鲜。
生活照应 邻里间在生活上相互关心照应更是常事。如有时柴米不济或临时来客缺少酒菜,常向邻居告借;谁家有病人,邻居纷纷看望救护;若遇丧葬大事,邻人争相前往帮忙,不索报酬。
人情往来 逢年过节,各户习惯将节日食品馈赠邻人些许分尝;遇有婚丧寿诞等大事,邻里常带礼品前往道喜或吊唁。前来的邻人越多,说明主人的人缘越好。此类人情,常遵循“礼尚往来”的传统,有来无往看作失礼,为邻居耻笑。
调解纠纷 邻里关系常因利害所牵而发生误会或纠葛。一般矛盾通过热心人从中劝说,便会烟消云散,和好如初。如果关系闹得很僵,往往以办理红白大事为台阶来缓解矛盾,达到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