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编 人民生活
建国前,劳动人民深受帝、官、封的残酷剥削和压迫,终年辛劳,仍食不饱腹,衣不遮体。区内80%以上的农民半年糠菜半年粮,饥馑战乱之年就只能逃荒要饭,卖儿卖女,甚至暴尸荒野。城镇居民中,少数有公职者,靠微薄的工资生活,大部分无公职的或当学徒店员,或拉车搬运,或做小买卖,生活十分艰难,甚至沦为乞丐,露宿街头。
建国后,人民翻身做了国家的主人。农民分得土地,自耕自食,生活开始好转。1958~1976年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人均纯收入长期在100元以下。城镇居民多数就业,工资收入较固定,生活优于农民,部分家庭有少量存款。
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除经营土地外,还开展多种经营,收入逐年提高。1985年农民人均总收入466.5元,比1966年的69.06元增长6.75倍,比1980年的172.9元增长2.7倍。人均纯收入也由1971年的42.6元,增加到1985年的316元,增长14.73倍。家庭经营收入提高更快,1966年人均21.45元,1985年达到436.3元,增长20.34倍。同时,随着城市改革开放的开展,企业建立起经济责任制,职工的工资同企业效益挂钩,职工收入也有较大增长。1985年全区职工人均工资833元,比1975年增长1.74倍。
随着人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城乡居民的消费情况有了变化。1983年农民消费总额为112535万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1984年为120419万元,分别较1982年增长2.49%和9.67%。其中,商品性消费1982年为3877l万元,1983年为44026万元,1984年为48838万元;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1982年为2618万元,1983年为2759万元,1984年为2668万元。城镇居民消费总额1983年为14206万元,1984年为16644万元,分别较1982年增长12.67%和32.0l%。其中,商品性消费1982年为10273万元,1983年为11632万元,1984年14273万元;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1982年为1249万元,1983年为2219万元,1984年为2011万元。相应的,居民消费水平有所提高。农民人均消费1982年173.42元,1983年176.33元,1984年188.1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1982年376.20元,1983年400.85元,1984年454.43元。同时,消费结构也发生一定变化。
第一章 农村居民生活
第一节 收 入
建国前,区内农村人口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从事手工业和小商贩者极少。农村居民的生活来源主要靠农业收入。耕地占有量的多少,耕地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收入的高低。
贫农和佃农占农村总户数70%左右,却占不足30%的农村耕地,人均仅1亩左右,且耕地质量差。其收入来源主要是租种地主、富农的耕地和给地主、富农当长工、打短工。丰收年景,贫农和佃农每年只有口粮150公斤左右,不敷全年食用,只能春夏剜野菜、采树叶,冬季掺糠杂充饥。遇到灾年,为活命只能向地主、富农借高利贷。为还“阎王债”,许多户多年翻不了身,有的甚至倾家荡产。
中农约占农村总户数的20%,占农村耕地的30%以上,人均占有耕地3亩左右,有一定数量的牲畜和生产工具,收入低于地、富而高于贫农,能够自给自足。
地主、富农是农村最富有的一个阶层,占农村总户数的9%,但占有40%以上的耕地。户均耕地近60亩,人均耕地近10亩,是贫农、佃农人均耕地的10倍。地主、富农家大牲畜不仅膘肥体壮,而且数量多,生产用具齐全。地主、富农除自己雇长工种一部分耕地外,大部分耕地租给佃农。其收入除自已耕种土地和收地租外,还喂养大量家畜、家禽,开办手工业作坊来增加收入。大地主除地租外,通过兴办工商业、放高利贷,获得大量收入。有些恶霸地主与官府勾结,巧取豪夺,霸占贫下中农的财产。
建国后,通过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打倒了地主阶级,广大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农具和房屋,解放了生产力,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1949~1957年农民的粮食收入增长很快,1950年人均粮食占有量208公斤,1957年人均292公斤,比1950年增长108%,农民家家户户卖余粮。
1958~1960年,境内遭遇自然灾害,且受浮夸风、“共产风”的严重影响,生产力遭到极人破坏,农民收入减少,生活困难。
1961~1965年,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农民生活有所好转。
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极“左”思潮影响下,大批“三自一包”、“工分挂帅”、“物质刺激”,取消家庭副业,大割“资本主义尾巴”,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生活长期处在贫困之中。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农民收入逐年增长。1984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66.37元。1985年,全区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50公斤,比1980年增长1.4倍;人均总收入466.5元,增长2.7倍;人均纯收入316元,增长2.2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人均436.3元,其中农业收入占76%,林业收入占1.2%,牧业收入占15%,渔业收入占0.1%,手工业收入占1.12%.建筑业收入占0.62%,运输业收入占0.78%,生产性劳务收入占2.36%,商业饮食业收入占1.05%,服务业收入占0.3%,其他经营收入占0.78%。
1430图
1431图
1432图
第二节 消 费
一、饮食
建国前,贫农和佃农丰年人均口粮仅有100公斤左右,且多为粗粮。大部分家庭缺油少盐,终年吃不上肉。灾年吃糠咽菜,逃荒要饭。民国31年(1942年)夏,西平大旱,晚秋绝收,全县5万农民离多背井,卖儿卖女,1.4万人饿死。中农丰年粮食自给有余,一般灾年半年糠菜半年粮,重灾年要向地主借贷才能维持生计。地主、富农常年粮食自给有余。中小地主和富农农忙时细粮多一点,农闲时细粮少一点,逢年过节改善生活。大地主家则花天酒地,生活糜烂。
建国初期,农民饮食以粗粮为主,人均口粮约180~200公斤,多数农民有节余,遇到灾荒年份,政府发放救济粮款,保证农民生活有着落。1958~1960年,在极“左”思想指导下,农村大办公共食堂,农民在食堂就餐,吃粮标准极低,经常吃不饱,发生大量非正常死亡。后公共食堂解散,各家重起炉灶,农民饮食有所改善,1965年起,人均口粮恢复到50年代初的200公斤左右,以红薯干、高粱、玉米等粗粮为主。
1433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饮食消费明显提高。小麦、大米等细粮逐渐成为主食,肉、蛋、瓜果等副食品逐年增多,农民饮食支出在生活消费品支出中所占比例呈增长趋势。1980年,农民人均饮食支出75.51元,占生活消费品支出的60.7%,人均消费粮食211.01公斤,其中细粮124.97公斤,消费肉、蛋5.42公斤,蔬菜57.95公斤,食糖0.74公斤,酒0.60公斤。1985年,人均饮食支出151.42元,占生活消费品支出的62.7%,人均消费粮食252.53公斤,其中细粮236.18公斤,比1980年增长88.99%,消费肉、蛋6.84公斤,蔬菜74.95公斤,食糖1.07公斤,酒1.29公斤,分别较1980年增长26.20%、29.34%、44.60%和115%。
二、住房
建国前,农村居民住房一般面积较少,质量较差。地主、富农住房质量较好,占据农村所有的瓦房,即使不是瓦房,其房子也比较坚固,平均每户住房9.5间。中农住房质量较地主、富农差,大部分为砖根、土墙、草顶,房子不漏雨,平均每户住房4.9间。贫农、佃农住房质量差,数量少。多是土墙、草顶的茅舍,平均每户住房2间左右。有些贫困户没有房屋,只能在破庙、寒窑中栖身。
建国后,无房和缺房农民在土改中分得房屋,居住条件有所改善。60年代始,一些劳动力多、收入好的农户建起砖包墙、瓦接檐的新房。人均住房面积和质量都有所改善。1975年发生特大水灾,区内300多万间民房倒塌,灾民居住临时庵棚。1975~1978年,国家拨大批建房款,支援灾民重建家园。1980年后,农村普遍兴建砖墙瓦顶房屋,较为富裕的农户建起平房,有的带有走廊。少数户安装钢筋玻璃窗,筑起水泥地平。二层楼房开始在农村出现。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和建房支出逐年增加。人均住房面积1983年9.8l平方米、1984年10.54平方米,1985年10.63平方米。新建房屋平均每平方米造价1980年29.31元,1985年增加到36.59元。农民人均建房支出1980年8.04元,1985年增加到26.02元,分别占生活消费品支出的6.5%和10.8%,呈增长趋势。
三、衣着
建国前,农村居民多穿质次价廉自纺自织的土布。布料颜色多为自染的灰、兰、青、黑等色。贫农和佃农衣服不仅质量差,而且数量少。夏天男穿短裤,赤背、赤脚或穿草鞋,身上被太阳晒得乌黑。十岁左右的男孩则赤条条一丝不挂。冬季一般穿“刷筒袄”(内无衬衣),大多是单衣加上棉絮缝制而成,过冬后取出棉絮又变成单衣。一件衣服一般有“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穿用过程。家境贫寒的往往是小孩拾大孩的破衣,大孩拾大人的破衣,冬不能御寒,夏不能遮羞。中农衣被布料绝大部分为自织土布,虽复有单,冬有棉,但其数量不多,而且相当部分衣服缝缝补补,一件衣服穿多年。个别户难保冬季每人衣服都可御寒。
地主、富农家庭衣被料大部分为土布,细布(机织布)、绸、缎、毛料较少。大地主冬季可穿戴皮袄、皮大衣、皮靴、皮帽;春秋穿缎子马褂、细布长衫、皮鞋,戴礼帽;夏天穿绸褂、绸裤、绸大衫、凉鞋。个别家庭成员戴手表。
50年代,农民衣料多为手工土布,60年代机制斜纹布与土布间半。70年代,昔遍穿着机制布衣服,办理婚事男方一般备有两条以上三新(新表、新套、新里)棉被,女方有6身以上新嫁衣。80年代,农民普遍着化纤衣服,1980年人均化纤布0.66米,1985年2.45米,人均增加1.79米。四季服装一衣多季转向一季多衣,夏季服装品种繁多,冬季外穿棉农内穿秋衣秋裤或毛衣毛裤,鞋子由起初的手工布鞋发展到机制布鞋、运动鞋、单皮鞋、棉皮鞋。农民衣着消费支出明显提高,1980年人均14.47元,1985年增加到24.86元,增长71.8%。
四、用具
建国前,农村家庭多使用木制、竹制家具和陶瓷器皿,只有极少数家庭有铜、银和其他高梢家具。贫农和佃农家庭用具较少,一部分家庭只有一个水制案板,少数家庭有制作粗糙的木桌、木凳、箱、柜等,有木制床的户极少,普遍使用泥制家具。桌子为泥坯当腿,上面放高粱杆,用泥抹平;床为泥坯当腿,上面放箔;盛粮食用的囤,为泥坯所垒,中间留空,用泥抹光。正如民瑶描绘的那种寒酸景象:“泥巴桌子,泥巴床,泥巴囤子,泥巴墙,离了泥巴没家当”。
中农家庭用具较贫农佃农多,且质量也较好。一般家庭有木制桌、凳、床、箱、柜等,个别家庭有木制吊顶床、木椅、铜制器皿等。
1436图
地主、富农家庭用具较为齐全,工艺较为讲究,大部分木制家具雕花。不仅有精细的陶瓷器皿,而且有铜、银等金属器皿。个别家庭有雕花吊顶床、大小立柜、睡椅、皮箱、穿衣镜、梳妆台、屏风、大挂钟、自行车,甚至还有煤火炉、留声机、手表等。50~70年代,农民家庭用具多是旧式的木床、木桌、木凳、板箱和木柜,且数量很少,部分农民仍是“一条绳”家当(全家人四季衣物全搭在一条绳上)。70年代后期,少数富裕家庭置有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等贵重物品,女青年出嫁,有木箱或木柜作陪嫁。
进入80年代,农民家庭用具多为式样美观、耐用入时的三开门大衣柜、三斗桌、高低柜、半截柜等,部分农户拥有写字台、沙发、收音机等耐用物品。办理婚事一般都有三五件新式家具和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等作陪嫁。人均用品消费支出由1980年的10.47元增加到1985年的19.71元,增长88.25%。农民家庭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成倍增长。1960年,平均每百户农民拥有自行车16.32辆,缝纫机20.14架,手表2.43块。1985年每百户农民拥有自行车77.42辆,缝纫机45.32架,手表56.77块,分别较1980年增长4.74倍、1.26倍、23.36倍。个别农户还拥有收录机、电视机、电风扇等。
1437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