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审 计
建国初期至1957年,区内县市财政部门均配备专职审计员负责审计监督。1958年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财政部门的审计机构被取消,仅在财政、金融、税务部门设立具有部分审计职能的监察、检查、稽查组织,一直延续到1982年。1983年12月,行署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地县两级审计机构。至1984年底,驻马店地区审计处和九县一市审计局相继建立。1985年1月,地区审计处更名为地区审计局。在审计管理体制上,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审计业务以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全区审计机关组建后,遵循国家审计署提出的边组建、边工作的指导思想,积极配备人员,开展试审工作。止1984年底,全区基本按定编要求配齐人员,共配备审计干部111人,并且进行了全员培训学习。1984~1985年,地县市审计机关按照省审汁厅和行署的安排部署,对工交、基建、商业、行政、农业、财金等486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试审,共查出乱收虚支、滥发钱物、挤占挪用等有问题资金1754万元。通过试审,揭露和纠正了问题,堵塞了漏洞。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作用。
第一节 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一、对地区运输公司审计
1984年5月,地区审计处在地区交通局的配合下,对地区运输公司1983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共审计出各类违纪金额112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47万元,挤占背运成本费用83万元,乱支乱用汽车大修理基金21万元。审计部门根据有关财政法规。进行了处理。这次审计对该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当年节能降耗和经济效益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名列前茅。
二、对地区纺织品站的审计
1985年6~8月,地区审计局对地区纺织品站1984年度的财务收支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有问题金额126万元。通过审计,核实了该站1984年四个大的批次削价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减少国家补贴款43万元;并查出其年终决算失真,弄虚作假,扩大商品削价竞销范围损失等违纪问题。对此,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粮食企业审计
1985年,根据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关于对粮食系统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3~5月,地、县市市计局和有关部门配合,对汝南、正阳、新蔡、上蔡、泌阳、西平、遂平、平舆8个县粮食系统119个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查出一些单位钻粮食购销多种价格的空子、套取国家补贴和加价款,多列销售成本,乱列费用,截留利润等违纪金额903万元。最后决定收缴财政447万元,其余作调帐处理。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结论,较好地纠正了违纪现象。
第二节 行政机关财务收支审计
1984年11月,按照省审计局的统部署,地区审计处组织60人,分4个组,对汝南、上蔡、确山县和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试审。共审查二年零九个月的帐目。审计发现一些单位挤占、挪用罚没款物,乱发奖金、补贴,擅自搞计划外建设,违犯规定购买专控商品等违纪金额99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8万元。这次审计对经济管理部门增强法制观念,模范遵守财经纪律,秉公执法,接受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三节 专项资金审计
一、公路养路费审计
1985年5~8月,根据省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地区审计局组织力量,对地区公路总段及其所属15个独立核算单位1984年公路养路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有问题金额275.2万元,其中违纪金额148万元,其主要问题是:交通部门平调及行政摊派6.7万元;公路部门及使用养路费的企、事业单位挤占147.8万元;漏征养路费20万元;工程损失、浪费、转移资金43.1万元;公路部门隐瞒资金57.6万元对上述问题,根据有关政策和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了处理,其中收缴财政金额90.8万元。
二、水利资金审计
1985年9~10月,地区审计局组织力量,对全区10个县市1984年度水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是:以领代投、以拨代支、挤占挪用、弄虚作假、虚列支出等。共审出有问题金额469万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35.1%。可利用资金206.1万元,其中上缴财政支农资金专户20.4万元,核拨水利物资储备周转金112万元,继续安排水利工程资金73.7万元。通过水利资金审计,纠正了存在的问题,理顺了水利资金管理渠道,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汝南建设银行复审
1985年7~9月,地区审计局派出工作组对汝南县建设银行1984~1985年上半年财务收支审计进行了复审。复审结论是:“汝南县审计局对县建设银行的审计结论基本符合实际。汝南县建设银行对待审计工作态度不够端正,配合不够积极。违纪金额7.02万元,应缴地方财政6.6万元,其余作调帐处理。对李幅生违犯财经纪律,阻碍审计工作和个人的一些问题,应作严肃处理。”后经中共汝南县委研究决定,给予李福生取消预备党员、撤销行长之处分,维护了审计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