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环境保护
1978年1月,地区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下设监测站。1980年6月更名为地区行署环境保护办公室。1984年4月地直机关机构改革,撤销办公室,保留监测站,地区计建委内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1985年分设城乡建设科和环境保护2科。1985年底,各县市均成立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乡镇配备了一名生产助理兼管环保。县、市政府有一位主要领导分管环保工作。
1985年全区有2381.85万吨工业废水、35.0亿标立方米废气、1943万吨固体废弃物不经处理,直接向自然环境中排放,其中驻马店市、确山、西平的工业废水、废气、废碴排放量较为突出。1979~1985年间,区内部分区域的地面水环境质量由原来的二类下降至三类,严重的达到五类;大气环境质量按不同区域同一功能区类比下降了一个类别;受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的影响,部分土地出现板结、土壤退化现象。环境质量的下降给区内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危害。
第一节 环境污染
一、废水污染
区内污染水体的点污染源主要是工业废水、医院的病原体污水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水。1985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2381.85万吨,其中驻马店市排放488万吨,占20%。排放较集中的行业有:化学工业排放废水1426.03万吨,占59.89%;建材工业排放421.3万吨,占17.69%;造纸工业330.1万吨,占13.86%;食品工业204.42吨,占8.58%。全区九县一市相比污染负荷最重的是驻马店市,仅年排入练江河的305万吨工业废水中,就含BOD398吨、COD2516吨,按《综合污染排放标准》现有三级分析,分别超标0.63倍和3.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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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业和生活废水不断向河流、水库排放,境内的有些河流和水库有不同程度的污染。
(一)河流污染 汝河监测的10类污染物中挥发酚超标1.7倍,综合污染指数最高断面为汝南沙口,最低的为遂平以上断面,综合全河流的水质超地面水四类标准。练江河10类污染物有4项超标,其中汞超标1.4倍、BOD超标13倍、挥发酚超标17倍、COD超标20倍,综合污染指数为6.826,全河流严重超过地面水四类标准,部分河段可达五类标准。小洪河只有BOD一项污染物超标0.45倍,四个断面的综合污染指数最高的西平五沟营,最低的平舆庙湾,全河流水质标准超地面水四类。黑河溶解氧为零,亚硝酸盐氮超标0.17倍,挥发酚超标12.6倍,BOD超标1.083倍,综合污染指数为2.189,水质严重超地面水四类标准。除上述4条河流外,境内其它河流的水质均不超地面水四类标准。按各河流平均综合污染指数排列,污染最重的是练江河和黑河,其次是汝河和洪河,较轻的是闾河和泌阳河。造成上述河流污染的原因是:一、练江河的污染是接纳了驻马店市90%的工业废水所致,全河流鱼虾绝迹,水体功能完全丧失。二、黑河的污染是接纳了上游漯河市每天6.7万吨工业废水造成的,由于污染物浓度高不能降解,给流经上蔡县的11个乡镇,93万亩耕地、22万多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危害。三、汝河的污染上中下游分别呈逐步加重趋势,主要是遂平县城、驻马店市和汝南县的工业废水自上而下排入所致。四、小洪河在区境内的纳污量很少,主要污染来源于上游舞阳县、舞钢市每天2万吨工业废水的排入。
(二)水库水质污染 区内现有大、中、小型水库166座,根据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1985年临测数据,按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进行分析,其结果是:宿鸭湖水库挥发酚超标0.2倍、汞超标5倍、BOD超标2.6倍,综合污染指数为1.494,严重超过地面水三类标准。薄山水库汞超标1倍,综合污染指数为0.400,超过三类水标准。宋家场水库挥发酚超标3.4倍,综合污染指数1.967,超地面水三类标准。下宋水库汞超标90倍,综合污染指数13.06,严重超地面水三类标准。潭山、老河水库污染物无发现超标现象,水质符合地面水三类标准。除上述水库之外,其余水库因无监测数据不能准确定性,据观察水质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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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综合污染指数排列,污染最重的是宿鸭湖水库和下宋水库;较轻的是薄山水库和宋家场水库。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一、驻马店市和遂平县城的工业废水流入宿鸭湖使水质变坏,给水库渔业生产带来消极影响,近年来捕鱼时发现有大头小尾、弓腰瞎眼、颜色变异等畸形鱼,鱼产量减少,1973~1980年的8年间龟产量由34.4375万公斤,减少到15.8万公斤,下降54.12%。二、下宋水库由于781矿工业废水的排入,库水受到放射性污染,人畜不能饮用。三、薄山与宋家场水库的水质受自身环境条件的影响,虽有极个别物质超标,但倍数很低。对水功能影响不大,仍可养鱼、灌溉。
(三)浅层地下水污染 区内浅层地下水资源24.6亿立方米,人均360立方米。受雨水冲刷和被污染河流渗透的影响,区域内小沙河、洪澍河、练江河附近的浅层地下水形成了复杂的地下水带,水质类型为HC03—N2—K2,矿化度为2.23~0.91克/升。沿练江河两岸已形成一条宽2~3公里,长18~23公里的浅层地下水污染带,沿岸群众的部分井水混浊、有异味。驻马店市监测控制的8眼深水井,有1眼井酚超标2倍、汞超标4.5倍。驻马店市二纸厂附近居民的4眼压水井井水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二、废气污染
区内的大气污染,主要是工业及民用煤燃烧中产生的烟尘,以及工业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危害的范围,主要在工厂和居民比较集中的九县城和驻马店市。1985年全区共排放废气350552.3139万标立方米;排放有害物质总量21148.39吨,其中二氧化硫4052.1吨,氮氧化物2987.84吨,一氧化碳760.41吨,烟尘9936.6吨。
工业废气污染,主要是建材、电力、化工三个行业。1985年三行业排放废气2592ll.3332万标立方米,占全区废气排放总量的73.94%。排放量较大的区域是驻马店市和确山、西平、汝南三县城,共排废气266624.1604万标立方米,占全区废气排放总量的76.06%。区内的主要污染源(点)是地区古城电厂、秀山水泥厂、热电厂、棉纺织厂、驻马店市一纸厂、遂平县造纸厂、西平县第一化肥厂和上蔡、汝南、正阳、泌阳、平舆五县化肥厂,新蔡县面粉厂等13个单位,共排放废气220326.6754万标立方米,占全区废气排放总量的62.85%。
1985年全区共有供热锅炉127个,总吨位4621吨,工业窑炉99个,20米以上的烟囱116个,年燃煤总量39.838万吨。虽然绝大多数工厂属于小型企业,锅炉吨位小,但工艺落后,人工投煤,燃烧不完全,耗煤量大,废气排放量大。县办工业企业又大都集中在城区内,布局混乱。直接影响城镇大气环境质量,驻马店市大气污染比县城严重。1985年,全市共有锅炉38台,总吨位161.2吨,工业窑炉16座,燃煤量10.1297万吨,烟囱50个,其中20米以上的26个,共排放工业废气93704.3424万标立方米。另有民用炉灶37个,茶水炉20个,生活耗煤量10.7692万吨,石油液化气3300套,共排放民用燃料废气104490.59万标立方米,两项合计共排放废气198194.9234万标立方米,占全区排放废气总量的56.54%。市内3000多辆机动车和京圳公路过往车辆的尾气与扬尘,也对低空造成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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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渣污染
区内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种类主要有锅炉渣、粉煤灰、工业粉尘和工业垃圾。1985年排放总量1.943万吨,其中粉煤灰和工业粉尘排放量最多:粉煤灰0.917万吨,占总排放量的47.2%;工业粉尘0.565万吨,占89.08%。其次是锅炉渣,年排放量0.437万吨,占总排放最的22.49%。以上3种废弃物的排放量共为1.919万吨,占总排放量的98.76%。
区内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主要来源是化工、建材和电力行业。1985年共排放1.806万吨,占总排放量的92.95%。排放量最多的是确山,共排放1.284万吨,占全区排放总量的66.08%;排放量较多的是上蔡,共排放0.332万吨,占全区排放总量的17.09%。主要排放源点是地区古城电厂,年排放量为0.9万吨,占全区排放总量的46.32%;上蔡化肥厂排放0.3万吨;龙山水泥厂0.2万吨;秀山水泥厂0.13万吨。以上4个企业的排放量占全区排放总量的78.74%。
四、噪声污染
区内的噪声污染主要是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污染范围主要在驻马店市和九县城的工厂区。据地区环保监测站监测,工业噪声一般在90~95分贝之间,有的高达100分贝以上,最低也在85--90分贝之间。工业噪声源集中在化工、食品、建材、机械、电子、纺织等行业。它对工人的生产生活有严重影响,对厂区附近居民也有一定的影响。
驻马店市的京广铁路南地下道车流量为6辆/分,噪声90分贝;中华路与乐山路交叉口车流量为9辆/分,噪声70~80分贝;乐山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车流量为13辆/分,噪声90分贝。这些地方交通噪声污染相当严重。城市环境噪声主要是商业噪声。1985年驻马店市有电视录像厅23家,经营音像制品的商户15家,他们为招徕顾客。经常高声播放歌曲之类,产生噪声,影响人们的工作与休息。
五、化肥农药污染
1979~1985年区内1141万亩可耕地,7年共施用化肥2399929吨、农药3998吨。由于长期大量施用,超出了农作物和土壤容纳的限度构成危害:土壤退化,土地板结,农作物上有农药残毒,一些有害物质随雨水渗入地下造成河流及地下水的污染,不仅给农业生产和人类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危害农作物病虫害的天敌和鸟类。遂平县柴洼村一户农民因吃了农药污染坑塘的鱼,一家死了4人。
第二节 污染治理
一、废水治理
进入80年代,区内环保工作才刚刚起步,人们对污染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投入治理资金有限,地区集中财力,对医院废水、造纸废水、化工废水进行初步治理。截止1985年底14家废水治理企业,累计投入资金68.2万元,建起污染处理站(池)10座,改闭路循环用水4家,工业废水处理量为89.6万吨,污染物综合指数比处理前下降20%。
二、废气治理
区内对工业废气的治理,目前仅限于单项治理,普遍采用消烟除尘法。1983~1985年,全区于废气治理的投资为169.53万元。至1985年底,全区127台工业锅炉已改造55台,占43.31%;工业窑炉99台,已改造4台,占4%。全区经过消烟除尘的工业废气为126231.8115万标立方米,占全区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的36%。驻马店市消烟除尘率为42.23%。但因普遍存在除尘效果达不到除尘器标定的效率,加之主要污染行业——建材业的除尘率太低(5.72%),工业废气污染仍在继续发展。
三、废渣治理
1983年,全区用于工业废渣处理的投资0.8万元,1984年为0.6万元,1985年达5.83万元。这虽比处理工业废水废气的投资少的多,但经济效益较好。炉渣除了二次燃烧外,还可用于垫地、填坑、铺路、做建筑材料,粉煤灰则可用于烧制砖瓦。正阳化肥厂建立小型砖厂利用本厂的炉渣和粉尘烧制砖瓦,年产值达4.70万元,利润2万元。新蔡化肥厂对燃烧不完全的炉渣,二次投炉燃烧,年节约煤940吨,价值4.7万元;并出售二次燃烧炉渣铺路,价值1.90万元。地区热电厂年产生煤渣0.4万吨,灰渣0.2万吨,全部处理给砖瓦厂使用,年节约土1万立方米,节约原煤600吨,为国家节约资金2.40万元。
工业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如棉纺织厂的絮尘,麻纺厂的飘尘和粮油加工厂的面尘等,除装有吸尘装置外,一般未加回收。
1985年全区共排放工业固体废弃物约20万吨,经处置和综合利用的17万吨,约占产生量的90%;年底累计堆存量为3万吨,占地面积3886平方米。驻马店市综合利用和处理的的工业固体废弃物8.419万吨,占产生量的99.6%;排入环境的0.0334万吨,占排放量的42.28%;年底堆存量为0.178万吨,占地面积105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