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民生活
第一节 建国前农民生活
建国前,正阳广大农民深受地主、官府盘剥,生活困苦不堪,因占有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数量不同,生活亦有明显差别。
雇农全无土地,靠给富户当长工或打短工谋生。雇农收入极不稳定,民国24年(1935),农忙时日工资约1串文;稍闲些时,日工资约100文。受雇时,雇主一般管吃,按季给粮或钱,受压榨最重。
佃农自己无地,或仅有少量土地,主要靠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谋生。佃农一般要把收成的三成、四成甚至五成交给土地出租者,所剩很难养家糊口。
贫农有少量土地,所收粮食,不够食用。为生活计,或租种地主、富农土地,或农忙时打短工,常年衣食难继。
中农有一定土地,正常年景能自给自足。遇天灾人祸,则需借贷度日。
富农土地较多,除自种外,有的出租,有的请长工或雇短工。户主本人常年吃细粮,家人吃粗粮。有衣穿,但多为土布。房屋较宽敞,但多为土墙草屋,瓦房极少。
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主要靠出租或雇工耕种。房屋、衣着质量较好,但也不能常年吃细粮。据统计,民国25年(1936)一、三区共有农户2.22万户,其中地主1188户,占5.8%。
第二节 建国后农民生活
一、收入
建国后,经过土地改革,贫苦农民分得土地,生产发展,收入增多。1950年,全县农民人均占有粮食260公斤,1954年上升到318公斤。1956年,通过农业合作化,粮食产量和人均纯收入均有所提高。1958年至1960年,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加上自然灾害,农民收入减少。“文革”10年,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农民收入增加不多。1978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90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仅90元,比1954年增加无多。1978年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增长很快,家庭养殖业、副业蓬勃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197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57.7元;198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22.7元,年均增长18%。
二、消费
农民收入增加,消费亦随之增加。1980年后一些消费品价格有所上升,也有些消费品如收音机、手表价格有所下降,农副产品提价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大多数农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主食由原来的杂粮为主变成细粮为主。1980年细粮占主食的77%,1985年细粮占主食的95%。
衣着质量由棉布为主逐渐变成以化纤布料为主。1980年,农民购买化纤布料占棉布衣料的22.22%,1985年,购买的化纤、呢绒、绸缎等衣料数量是棉布的1.74倍。1980年人均购布料3.66米,1985年达到6.35米。
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昔日的土墙茅屋,逐渐被砖瓦结构住房所代替,人均住房面积亦有所增加。1976年人均住房面积9.09平方米,1985年比1976年增长7.81%,达到9.8平方米。1984年,全县农村新建住宅2.29万间,计48.87万平方米。至1985年人均建新房面积4.22平方米,其中砖瓦结构占87.27%。1985年农村砖瓦结构住房占整个住房的42.42%。
用于文化娱乐方面的消费有所增长。建国后,人民政府开展扫盲运动,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和有线广播;组织剧团、演唱队、电影队下乡演出;开办乡、村宣传站、文化室、图书阅览室等,活跃了农村文化生活。1965年广播喇叭入户率87.5%,1968年达92.7%。1985年,收音机已经普及。多数乡建有影剧院,农村有业余电影放映队96个,人均看戏曲、电影等文艺演出达12次。文化娱乐消费人均2.21元,书报杂志消费人均1.34元,卫生用品消费人均5.09元。
农民家庭耐用消费品逐年增多。1985年,每百户农民拥有缝纫机39架,是1980年的4.87倍;自行车78辆,是1980年的3.55倍;收音机90台,是1980年的2.72倍;手表56块,是1979年的5.4倍;电视机1台。全县农民拥有大中型拖拉机672台,汽车74辆,手扶拖拉机3.6万余台。部分农户已有了摩托车、收录机、电风扇,许多家庭添置了大立柜、高低柜、写字台、沙发、双人床等新式家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