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教育设施
第一节 校舍校具
清末,官办学校仅有儒学1所,义学3所,校舍多在30间左右。遍布全县的私塾规模则更小,一般仅有房舍3间。
民国初期,兴办学校多借庙宇房产,每所学校只能招收一班学生。私立学校条件最好的是绍明小学,有校舍100余间。民国29年(1940)后,全县实施国民教育,每乡至少开设一所中心国民学校,每保一般开设一所国民学校,多数学校的校舍能容纳4班学生。因战乱频仍,学校房屋均破旧不堪,政府无力拨款维修。
建国后,政府重视教育。1956年春,县成立建校委员会,专门筹备各学校的基本建设事宜。当年,在县第二初级中学、汝南埠、铜钟3地建砖瓦结构标准教室45间。1957年,在县第一中学、第一初中、铜钟中学、汝南埠中学等校,兴建教室、寝室计53间。1959年,在城南皮庄兴建正阳高中,共建砖瓦房100余间。同时,县每年均给各公社拨专项教育经费,其中部分供建校用。大多乡村,靠发动群众献工献料,以维修旧房,建造新舍。1983年,全县校舍达1.26万间,学校占地面积554万平方米。
1984年后,县贯彻国发(1984)74号文件精神,发动各行各业群众集资办学。当年新建校舍3005间,维修校舍6714间,大大改善了办学条件。1985年,全县共有校舍1.41万间,其中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的占98%,坯墙草顶房仅占2%。
建国前,官办学校备有木制桌凳、石桌石凳;私塾里的桌凳全是学生自备,大小不等,高低不一。
民国32年(1943),邱店乡第五保国民学校动用学校基金,为学生添制2班课桌凳,3张办公桌,6把椅子,均涂有土漆,是当时较好的校具。多数学校的校具质量不高,有的是用湿木材甚至泥巴做的。民国33年(1944),日军侵占县城后,城内及近郊学校均被霸占,校具多被毁坏。如城厢中心国民学校,原有供8个班学生和教师使用的桌凳,抗日战争胜利后复课时,仅剩下不足10条板凳,学校只得请四维剧团在校里唱戏4天,靠发售红票收入300万元(法币),购置300套桌凳和25套办公桌,才解决了燃眉之急。
建国后,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师生数量猛增,校具严重不足。在当时百业待兴、资金奇缺的情况下,不少农村学校垒起土桌凳,供孩子读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决心彻底解决各学校桌凳短缺状况。1979年,从外地采购木材60立方米,赶制课桌凳1000套。1980年起,县除拨专款外,还发动群众集资改善办学条件。1981年,全县主要校具达4.4万件,次年增至7.56万件。至1985年,全县共集资882.5万元,为学校添置桌凳7.47万套,土桌土凳全部废除。
第二节 图书仪器
民国时期(1912至1949年),除私立绍明小学校有少量图书、仪器、标本等供教学用外,其它各校只有供学生使用的教材,基本没有图书、仪器。
建国后,党和政府重视添置各学校的教学设备。到1957年,正阳第一中学、一初中、铜钟中学、汝南埠中学等学校,都建立了图书阅览室、理化仪器室,备有仪器、药品、标本和图书。其中正阳第一中学图书阅览室藏书达2万余册,包括全套二十四史。另有物理实验室和化学实验室,有进口显微镜2台,国产显微镜20台及大量浸制、干制和削制标本。“文革”期间,学校藏书受到浩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学校采取县里拿一点、乡村集一点、学校凑一点的办法,共筹集资金176万元,用于建实验室和仪器室。1981年,全县中小学藏书达5.4万册,1983年上升到6.22万册。至1985年,全县中小学实验达一类标准的有2所学校(一高、二高);达二类标准的有2所高中和17所初中;有22所中心小学达到农村实验标准。全县共有实验室和仪器室523间,仪器柜1180个,实验台950张,其中一高、二高建有实验教学大楼。一高、二高、一初中3校的藏书均在万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