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渔 业
第一节 资 源
一、水资源
正阳沟河纵横,坡塘密布。建国后随着水利建设的发展,水域面积逐年扩大。1982年普查,全县河、库、沟、塘、坝总水面6.7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4%。可养殖鱼类水面5.35万亩,其中水库11座,6817亩;堰坝268处,7691亩;村塘围沟1.24万处,3.89万亩。水质重点取样化验,除极少数水域不能放养鱼类外,大都符合渔业生产水质标准。
二、水产品资源
正阳鱼类品种繁多,传统人工养殖鱼类(统称家鱼)以鲢、鳙、青、草、鲤五大品种为主。70年代初,引进越南红鲤,数量不多。
自然繁殖鱼类(统称野鱼、也叫杂鱼),有鲫、乌、鲶、鳜(翘嘴餐)、鲫花、黄鳜(鳡或黄钻)、釜条、鳗(白鳝)、鲨丁、鳝鱼、泥鳅、虾、蟹等。圆鱼(即甲鱼、团鱼,俗称老鳖),1958年县渔场建池养殖。80年代,重点户养殖,其量甚少。
第二节 养 殖
一、鱼苗引进、孵化
1957年前,正阳鱼苗来自武汉、信阳(称长江水花鱼),品种主要是鲢(线头鲢)、鳙(胖头鲢)、草鱼,由信阳渔场或鱼贩子挑担入村售放。1958年,县商业局于城东关乌龙池建池3个,购进外地鱼花,短期养护后出售。同年在城东3华里慎水河西岸建县渔场,占地250亩。开池27个,面积80亩;挖渔塘4口30亩,养青、草、鲢、鳙、鲤鱼母1000余条;产卵、孵化池各1个;老鳖养繁池1个;培养鱼种鱼苗,为正阳繁养鱼苗之始。年孵化鱼苗2000至3000万尾,培养大规格(3至4寸)鱼苗20万尾。1967年至1976年,社办渔场发展到9个,开池62个,面积90亩。1978年,县水利局在吕河水库东侧建渔场1处,面积25亩。挖渔塘2个,12亩。养青、草、鲢、鳙、鲤鱼母700余条。产卵池、孵化池各1个;苗池20个,年产鱼苗1000至2000万尾,培育大规格(3至4寸)鱼苗10至15万尾。止于1985年,全县有国营渔场2处,乡办10处,水库配套养种鱼2处(西严店、李林),养鱼专业户20户。年出售鱼苗150万尾。
二、放养
据民国《重修正阳县志》记载:民国8年(1919),公私养鱼兴起,县府在城壕放养,区、乡仿效,于沟、塘养鱼。村按人头兑钱在村塘、围沟放鱼,并定章保护。鱼种鱼苗购自外地。民国25年(1936)后,时局动荡,渔业日衰。
建国后,党和政府重视渔业生产,号召农民利用村塘养鱼。农业集体化后,国家、集体放养多,私人放养少。1957年,养殖水面1.5万亩,成鱼产量17.5万公斤。1959年到1962年,先后在吕河、万安、三里桥、王大塘、小岗、清水河、李阁等水库和社、队所辖水面,年投放鱼苗200至300万尾,因管理不善,产量不高。1962年,恢复排水系统,多数水库大坝扒口通流,国家放养停废。1980年后,渔业生产实行承包,养殖水面扩大。鱼种改放大规格(3至4寸)鱼苗。每亩放养500至700尾。1981年,养殖水面2.9万亩,总产85万公斤。1985年,养殖水面达3.72万亩,总产129万公斤。全县承包养鱼联合体700个,养鱼户3.48万户,占总农户的三分之一,产量仍然较低。
第三节 捕 捞
清末、民国时期,沿河捕鱼为生者,以船网和鱼鹰捕捞。群众多用网、罩、亮箔、钩、钗等工具,于农闲捕鱼货市,换钱贴补生活。鱼价不及猪肉三分之一,不及活鸡二分之一。民国25年(1936),自由捕捞量:淮河5万公斤;汝河10余万公斤;县境河、港、堰15万公斤。
建国后,捕捞方式有当年放养当年捕捞;当年放养隔年捕捞;轮捕轮放、捕大留小三种。以网捕为主,亮箔、钩、罩、钗、鹰抓次之。
网类有赶网、拦网、刺网、搬罾、拉网、粘网、扒网、捞兜、撒网等。
1976年,县水利局建捕捞队,置渔具吨船2只,渔船5只,各类网4000平方米。在水库、河道捕鱼。因缺乏管理经验,1981年解散。
1982年,全县有大船(吨)50只,渔筏子200余只,各种网1.53万条,7万平方米。
1985年,全县社会捕捞量202.7万公斤,其中鱼类202.24万公斤,虾蟹类460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