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文物胜迹
第一节 古遗址
一、古文化遗址
1、省级文化遗址
王家冢遗址(新石器时代),位于县城西12公里熊寨乡王大塘村王庄西50米。60年代初发现。1963年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呈不规则圆形,南北长160米,东西宽200米,面积为3.2万平方米。遗址东北部,为长80米,宽72米,面积5760平方米的红烧土区。
2、县级文化遗址
晾马台遗址(新石器时代)位于县城南30公里铜钟镇东北1公里清水河旧河道南侧,北200米即清水河新河道。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老母洼遗址(新石器时代)位于县城南30公里陡沟镇西部尚田村坡底北300米,西临响水河。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任庄遗址(新石器时代)位于县城东北13公里袁寨乡尚庄村任庄水库溢洪道北侧,西距任庄机灌站30米。遗址东西长170米,南北宽50米,面积8500平方米。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魏庄凤凰台遗址(新石器时代)位于县城南30公里皮店乡孙寨村魏庄西北200米,东西长164米,南北宽144米,面积2.36万平方米,高3米。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翟庄遗址(新石器时代)位于县城西6公里梁庙乡庞桥村翟庄东北600米,紧临庞桥沟西岸。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台子堆遗址(新石器时代)位于县城西南27公里兰青乡胡冲村张庄西300米,西临白河支流,北20米处是公路。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晒谷堆遗址(新石器时代)位于县城南30公里陡沟镇西周湾村小熊庄西400米。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小潘庄台子坡遗址(新石器时代)位于县城南22公里彭桥乡小赵庄村小潘庄西北700米,北临清水河。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板桥遗址(新石器时代、周代)位于县城南15公里彭桥乡板桥村清水河大桥东南150米,北距清水河100米,西距正陡公路350米。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小台子寺遗址(新石器时代、周代)位于县城东北30公里,寒冻镇东南台子寺村小台子寺东南50米。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薛寺遗址(战国、汉代)位于县城东30公里汝南埠镇大温村薛寺北300米,北距阮庄100米。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古城遗址
江国城遗址(西周)位于县城东南45公里大林乡涂店村涂店,南距淮河1000米。城东西长2000米,南北1200米,面积240万平方米。1983年4月10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安成城遗址(西汉)位于县城东北30公里寒冻镇西固城寺,南北长730米,东西宽550米,面积为40万平方米。1983年4月10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临淮城遗址(东汉)位于县城南40公里皮店乡朱店村,据旧志载:汉武帝建武十五年春正月,封子刘衡为临淮公,始建城。衡爱莲花,城壕皆种莲,时称“莲花太子”。唐朝李光弼被封为临淮王,是否此处,尚待考。遗址南北长800米,东西宽1000米。有两个湖,一名莲花湖在东(约百亩),一为西湖(一百六十亩)。60年代东湖水被抽干,发现湖底布满大方砖。二湖之间,有深约1米的暗渠相通。今西湖夏、秋之季仍碧荷满湖。城址现已为耕地,雨后常有铜箭头、铜币、陶片、铜镜显现。1983年4月10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县城东南20公里铜钟镇建安铺。东西、南北各1000米,城垣今仍宛然可见。常有汉砖、绳文瓦片、铜箭头显现。据旧志建安古城遗址(南北朝)载:南朝齐时东昏侯永元三年,军主吴子阳等出三关攻魏,败还。既而魏将田益守谋取义阳,欲以扬州之卒,屯于建安,捍三关之援。梁天监三年(504),义阳降于魏,三关守将闻之皆弃城走。1983年4月10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二节 古建筑
一、汉代石阙
汉代石阙,俗称“望乡台”,位于县城东关烈士陵园内南端。阙通高4.75米。系子母阙。母阙高3.75米,子阙高2.60米。母阙居西,子阙居东。阙身四面雕饰有波纹、云纹、人字纹、圆形及菱纹图案。阙顶为单檐式,南、东、北三出,顶面雕有瓦楞,楞端雕圆形瓦当及纹饰。图案已模糊不可辨。
阙身南面中部有一个0.40x0.34米的龛槽,系安放阙铭石处。阙身背后直对前面阙铭槽龛处有一个0.33x0.12米的长方形龛槽,系落款石嵌槽。
石阙的阙铭,北宋时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卷二有记载:“永乐少府贾君阙”。其子欧阳棐《集古录目》卷一记有:“汉故永乐少府将作贾君阙”(将作二字残缺不可识)11字。清杨锋《中州金石目录》卷一载:“永乐少府贾君阙,篆书,在正阳。”
正阳石阙系东汉永乐宫少府贾君墓阙,距今已1700余年。原为双阙,东西分立,今仅存东半部。
建国后省、地、县文物工作者,曾先后对此阙进行科学考察,河南省人民委员会于1963年6月20日公布:正阳石阙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拨款兴建了石阙保护亭。“文革”期间,保护亭遭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省政府再次拨款重新修复了保护亭。
二、甘泉
甘泉,古井名。位于县城北关外徐小庙南。志载:“明崇王常汲运此水”,品为“汝南第一泉”,味极甘。北立有石碑,书有“汝南第一泉”5个字,碑早失。深8.56米,井下壁1米高,青石砌成四方形,再往上砖券圆筒形,底铺1石板,上刻16字(失考)。原为正阳城关八景之一。1983年4月10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节 古墓葬
黄叔度墓 系东汉古墓,位于县城西北角,教体局院内。已历千余年。明、清之际,祠墓屡经修缮。抗战后,祠废,仅余黄土一堆。建国后曾经多次整修。现墓高约3米,东西宽8米,南北长8米,周长26.8米。墓前两块石碑:一为唐碑,一为乾隆刻石。唐碑系颜真卿为黄叔度题墓碑,碑高2.4米,宽0.76米,厚0.17米,中刻“汉黄叔度墓”5个大字,每字40厘米见方。左侧下刻“颜真卿书”4字每字10厘米见方细品颜碑大小九字,神情凤骨,恰似鲁公。尤其“汉黄叔度墓”5个大字,“端张笃实,清劲丰润”,历经千载,犹觉光彩照人。约为颜真卿公元783-784年间困陷于李希烈部时在汝南所书。此碑西有乾隆十七年邑令解圻“重修黄征君墓碑记”刻石一,中刻“汉黄征君墓”5个大字,左下方为“会稽后学南渠沈浯敬书”等小字,碑阴刻“碑记”全文。汉墓唐碑,文章风范,千古流芳,令人敬仰。
黄叔度,名宪,生于东汉永平十八年(公元75)。汝南慎阳(即今正阳县)人,年48卒,天下号曰“征君”。一生没做过官,生于慎,葬于慎。正阳县城南关外(今正阳油厂)是黄的故里。“座临慎水,气聚脉融,高岗峙前,芳园拥后,竹修林茂,流水小桥,雅有山林气味。”黄平生交往,都是一时朝野达官名流。如东汉末陈蕃、李膺、郭泰、荀淑等。这些清流诸君子,都是汉末抗击宦竖佞丑的脊梁,而黄叔度又极为这些人所推重。后人诗云:“千年马鬣钦黄子,七尺螭碑重鲁公!”这正道出了人品之重。黄墓于1965年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蒋庄古墓(汉代)位于县城南皮店乡朱店村蒋庄南300米,俗称“王八堆”。冢高8米,东西宽36米,南北长50米,1985年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小刘庄古墓(汉代)位于县城南皮店乡卢寨村小刘庄东南200米。墓堆南北长20米,东西宽17米,高6米。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徐冢古墓(代) 位于县城南皮店乡孙寨村徐冢西南300米。冢高5米,东西宽26米,南北长24米。墓地露出有花纹砖,系汉砖墓,现存较好。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皇姑堆古墓群(汉代)位于县城西南兰青乡胡冲粮店西。墓共3座,现存1座。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王牌寺古墓群(汉代)位于县城东城郊乡王牌寺村。墓共5座。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刘冢汉墓位于城郊乡刘冢东。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李冢墓群(汉代)位于城郊乡李冢北共7座,旧志称“慎子将军墓”;又称“七星墩”。1985年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节 纪念地纪念物
田奉先烈士墓(现代),位于县城南陡沟镇陡沟中学校园内。墓东南向。墓周长20.8米,高2米;墓碑高1.3米,宽0.4米。碑中刻“田奉先烈士墓”,右上角刻“正阳县陡沟乡尚田大队尚田小队”,左刻“1930年2月27日逝世”。田奉先是正阳早期革命领导人之一,陡沟地下共产党组织的创建者和领导者,1930年于陡沟被杀害。1985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公布该墓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观音寺白果树(明代),位于县东南大林乡涂店村林场,树在原观音寺东50米,树高20余米,主干胸围6米,覆荫面积150平方米。明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寺僧所栽,距今400余年。1983年4月10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陡沟白果树(清代),位于县南陡沟镇西陡沟中学校园内。树高18米,主干胸围3.6米,覆荫面积156平方米。1983年4月10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五节 馆藏文物
癸酉鼎(商代)1981年秋于傅寨乡伍庄村刘楼西北400余米处耕地中出土。鼎高15厘米,口直径18厘米。圆形、三柱足,圆底,口沿上有两耳。鼎外壁从口沿至腹部有纹饰三层。突起兽状的界边纹四道,将鼎壁四等分,每部分内主纹为饕餮纹,地为云雷纹,极精致。内铭文为“癸酉”二字,与出土青铜爵上铭文一致。同时出土的还有青铜器:爵、觚、戈等文物。经专家鉴定鼎、觚均为二级藏品。
人物画像镜(汉代)面直径19.5厘米,边缘厚0.7厘米。镜背面周边有宽1.7厘米的厚沿圈,上饰有环带式的齿轮纹和水波纹。再内一圈铭文:“王氏作镜圭(佳)且好,子孙备宜长相保,上有仙人不知老。”最末一个符号。铭文圈里层,系此镜主纹,四环乳丁。将纹地等分为四组,一组内为:三羽神一正面端坐,两侍者侧身向端坐者,再右一青鸟;二组为:一端坐羽神,一舞者;三组为:一腾跃神兽,后跟一小雀;四组为:雌雄鸾凤,相伴急走,雄在翅尾回首,雌在扬首傲视,形神逼真。镜中心乃大半球形纽,其直径为3.2厘米,高1.2厘米。绕纽一圈四个小乳丁,四分式的对称纹锦。经鉴定为馆藏二级文物。
葵式云龙纹镜(唐代)面直径17.5厘米,边厚0.6厘米。镜外沿等分八瓣葵花片,每片背面都有突起的边沿及浮雕花一朵;再内一道圆线凸起,使背面另形成一片云龙腾跃的空间。龙腿四张,踏在彩云上,曲身回首,正对着龙珠。镜纽圆珠状。四向喷火;龙尾卷曲,徐徐摆动,云涛翻转,仿佛听到云卷龙吟。镜纹如此高超,可见唐代艺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镜正面光滑,亮而微鼓,更显得浑厚雄健,绚丽动人,毫无纤弱气。此镜经鉴定为馆藏二级品。
玉夹猪(汉代)又名“八刀”。1981年于寒冻镇西王楼出土,同时出土有陶罐。玉猪通长11.4厘米,高2.7厘米,腹部宽2.5厘米。猪鼻宽1.6厘米,高1.7厘米。猪身呈横长条状,鼻、眼、四肢、尾各部,形象生动,瞪眼伏腿,鼻翅起,尾扬高卷曲,静中有动,四肢肘肌肉隆起显得很肥实。底平脊园,刀法简洁清晰,利索明快,仅八刀,而生命力盎然,堪称佳作。经鉴定为二级馆藏文物。
蒜头壶(唐代)新阮店老王庄出土,系唐代郏县窑产物。壶通高36厘米,白地褐黑色釉,首部呈倒置蒜瓣状,细长颈,鼓腹,外径17厘米;假圈底,直径9厘米,从首至腹下部,全褐兰釉,自颈至腹中部,有等分三道凹槽,白色;腹最下至圈底,无釉,白色,显莲花瓣状,似莲花座,别有妙趣,破除了浑黑的板滞感。经鉴定为二级馆藏品。
宋瓷罐(宋代)1985年于油坊店乡东杨庄出土。罐通高27厘米,口径16厘米,底直径11厘米,腹部最大直径27厘米,罐下部细小,呈陶豆柄状,8厘米高,往上逐渐鼓出至20厘米处,腹鼓最大,再往上收敛,呈广肩。口沿高2厘米。罐内褐色釉,外壁通涂黄色釉,有简单草叶纹,腹部一圈有“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至九泉”的行书14字。字大约4厘米见方,仿宋代黄庭坚书体。此罐经鉴定为二级馆藏品。
第六节 文物管理
正阳文物管理归县文化馆负责。50年代初,有专职人员。1958年至1973年文物管理工作基本停滞。1974年定有兼职人员。1981年7月设文物专干。1985年4月成立了县文物保护委员会。
1956年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一次普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照省、地指示,1984年又进行一次历时半年逐村逐庄的普查,基本查清了正阳县田野上:的文化古迹。经过考证建档,县人民政府分别于1983年、1985年先后两次公布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截止1985年全县两处省级文保单位的建档、划定保护范围、立标、建立保护组织,“四有”工作已基本完成,县级文保单位的划定保护范围工作也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