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统 计
1962年前,县人委设统计科。1962年至1966年5月,统计科与县计委合并,设专业统计3人;1966年6月至1968年5月,统计机构被撤,统计人员下放,统计工作由计委负责。1968年8月,县生产指挥组下设计划生产组配备统计人员。1970年1月,恢复县计委,内设统计科;1980年6月,县建立统计局,统计工作得到加强。
统计指标在各个时期的侧重点、统计指标的内容和范围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变化。50年代统计指标的内容比较简单,统计范围也仅限于工业和农业方面。农业统计指标也只是反映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和牲畜水利等;工业方面反映国营合作企业、私营手工业职工人数、产品产量和产值等项内容。到60年代为了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统计指标的内容增加,统计范围扩大到商业、劳动工资、物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的统计。农业统计方面由以种植业为主的指标扩大到农、林、牧、副、渔综合指标群。工业统计指标侧重于以总产值为主要指标体系的定期报表制度,范围包括辖区内的全民所有制工业和集体所有制工业两大部分,其它各专业统计指标也逐渐完备。“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经济统计工作曾一度中断。1972年恢复社会经济统计后到1978年,统计指标主要侧重于反映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指标。主要有工农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固定资产投资、职工人数及工资等。进入80年代,统计工作快速发展,统计指标体系较为完备,统计指标由速度指标发展为速度和效益两大指标体系,主要有: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工业总产值、净产值,农业总产值、净产值等。统计范围也扩展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各个领域。农业统计采用全面统计和抽样调查两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