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置沿革
第一节 境 域
正阳在夏为慎国,位豫州腹地。周初县本部(今正阳县城北二十公里处及周围地区)仍为慎国。汉置慎阳国,后降为慎阳县(南朝宋改慎为真)。隋唐时安成(旧沈国地-今固城寺)、新阳(今熊寨西南)、临淮(今朱店)、安阳(旧江国地-今涂店)、保城(旧道国地-今宋店西北)各县境,渐次划归真阳县。明朝孝宗(1487-1505)时,正阳境域形成现在规模。清朝,东部白土店东三里丁家桥为正息分界处。县南在江湾淮河南3里许周家店,为正、罗分界处。西边正、确旧以熊寨西横山为界,后改为以白水为界。北边在高台店、汪湖店以北为正、汝分界处。西北边界在宋店西北小亮寺。正阳县在明清时与周边各县疆界虽相对稳定,但也时有变化,因此,边境形成毗连交错、飞地穿插局面。民国20年(1931),正阳县也有飞地10片在邻县。民国23年至25年(1934-1936),经河南省政府批准,与邻县互换飞地。汝南县辖张伍店、杨庄集和61个庄及信阳县辖潘庄村的4个庄划归正阳县;汝南埠、岳城汝河以北和傅大港以东28个庄划归新蔡县;岳城东南息县协力乡(今东岳)的王楼、王庄划归息县;小亮寺交确山县管辖。
建国后,1950年汝南县辖傅寨、双屯、殷寨、杨阁、章寨及周围村庄划归正阳。正阳县辖汪湖、高台两乡划归汝南县。
1952年5月,息县辖梁湖等15个村庄和寺王店乡划归正阳县。正阳县辖白土店乡划归息县。
现今,正阳县境域南以淮河,东北以汝河、傅大港,北与西北以文殊河,西以白河为界。仅西北、西南、东南等部分地段与邻县无天然界限。在此地段有7个界村。即:西严店乡的于岗、余庄,永兴乡的东周庄,兰青乡的郭庄、小左庄、许庄,熊寨乡的杨瓦房与邻县同庄分管。
1985年,从岳城乡方庄东傅大港到熊寨乡的杨瓦房,东西距离64公里;从大林乡江湾南淮河起到寒冻乡王湾北文殊河止,南北距离57公里。县城北至汝南县界8.6公里,自县界至汝南县城35公里;东北至平舆县界26公里,自县界至平舆县城21公里;东至新蔡县界33.8公里,自县界至新蔡县城25公里;东南至息县界27公里,自县界至息县城27公里;南至罗山县界35公里,自县界至罗山县城8.5公里;西至确山县界15.5公里,自县界至确山县城26公里。境域面积1903平方公里。
第二节 沿 革
夏代,正阳县为古慎国,位于豫州地。始建无考。
周初,正阳南境属江国(国都在今县城东南40公里涂店),北部属沈国,县本部为慎国。江、沈、慎均为西周封国。
春秋,属蔡国。后复为慎国。
战国,属楚国。秦王嬴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秦灭楚,正阳属秦国。
秦始皇统一中国,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正阳属颖川郡(郡治在今禹县)。
西汉初年,置慎阳国。大将韩信的舍人栾说,因密告韩信谋反有功,于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被封为慎阳侯(侯国的都城在今县城北20公里附近)。慎阳侯裔孙栾买之,因为私“铸白金”于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被逮到京城长安处死。同年废慎阳国,降为慎阳县,此为正阳设县之始。
魏、晋仍为慎阳县。
南朝宋时,慎阳县改名真阳县。
北朝东魏真阳改属义阳郡(郡所在今信阳)。
北朝北齐并入保城县(县城在今宋店西北4公里)。
隋朝文帝开皇元年(581)撤保城县。开皇十六年(596)再设县,名为真丘。
唐朝前期,真丘县属豫州(州治在今汝南)。武则天延载元年(694),改名淮阳县。神龙元年(705),再改名真阳属蔡州。
宋、金,因之。
元朝,真阳又改属息州(州治在今息县)后属汝宁府。
明洪武四年(1371),因户编不足,撤真阳县,并入汝阳县。明代宗景泰四年(1453),置真阳镇,设巡检司。正德元年(1506)真阳镇升为真阳县,属汝宁府。
清顺治年间仍名真阳县。雍正元年(1723)为避雍正皇帝名胤祯讳,改“真”为“正”,县名改为正阳县,属汝宁府。
民国元年、2年(1912、1913),正阳仍属汝宁府。民国3年(1914)8月,汝宁府改属河南汝阳道。民国17年(1928)废道,正阳县属河南省。民国21年(1932),正阳县属河南行政第八督察区。
民国38年(1949)3月12日,正阳解放。正阳县先后隶属于中共豫皖苏第八专区(区治在今汝南)、确山专区(区治在驻马店)。新中国建立后,正阳县属信阳专区。1965年6月15日,信阳、驻马店分设专区,正阳县属驻马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