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口结构
第一节 性 别
民国时期,重男轻女,有溺女婴陋习,男多女少,性比不平衡。民国18年(1929),男183490人,女153659,性比(女=100)为119。民国21年(1932),男149323人,女129701人,性比为115。
解放后,保护妇女和女婴的合法权益,性比渐趋平衡、合理。1953年为101,1964年为99.1,1982年为101.93,1985年为103.9。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①25-54岁年龄段的性比高,其中40-44岁年龄组的性比高达129.11。新中国建立前形成的性比高的状况保留下来。②0-14岁年龄段的性比偏高。特别是70年代以后,少儿的性比呈渐高趋势。
第二节 年 龄
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0-14岁的有227568人,占总人口38.51%;15-64岁的有339921人,占总人口的57.53%;65岁以上的有23403人,占总人口的3.96%。
第三次人口普查显示:①婴幼儿、学龄前儿童、适龄入学人口和老年人口的比重变化大。同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相比,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大幅度下降,尤其是不满周岁人数由17528人减少到10298人,占总人口的比重由4.68%下降到1.74%。学龄前儿童、适龄入学人口、青年人数、已退出劳动年龄人口,虽增长幅度不同,但占总人口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②1982年全县人口平均年龄26.1岁,人口年龄类型为年轻型,并正由年轻型向成年型发展。③1982年正阳人口再生产类型接近增加型,正由增加型向稳定型过渡。
第三节 文 化
建国前,县民绝大多数不得温饱,不能入学读书,文盲极多。民国25年(1936)《社会调查》(河南统计月报)显示,全县总人口308959人,受过小学教育的11972人,占总人口的3.9%;受过中等教育的135人,占0.04%;受过大学教育的24人,不到总人口的万分之一;受私塾教育的1253人,占0.4%。成年识字者45895人,占14.87%。学龄儿童56333人,在校者4299人,人学率仅7.63%。
建国后,普及小学教育,开展成人扫盲教育,人民的文化程度显著提高。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共有各种文化程度人口275429人,其中男176673人,女98756人,男女比为1:0.56。6周岁以上人口平均文化程度,男性小学4.57年级,女性2.48年级。每万人中大学男性15.6人,女性3.7人;高中男性577.2人,女性251.4人;初中男性1951.9人,女性972.8人;小学男性3378.7人,女性2146.9人。12岁及以上人口男性209338人,女性207487人,文盲、半文盲人口,男性67630人,女性132458人,文盲率男性32.31%,女性63.84%。其中在文盲、半文盲中,15-19岁组文盲率为17.9%,20-24岁组文盲率为28.1%,45-49岁组及以上各年龄组的文盲率占72%以上,60岁及以上年龄组则高达91.8%。
全县居民文化水平,农村比城镇低。6周岁及以上人口平均文化程度为小学3.4年级,城镇居民达到初中一年级,而农村居民仅为小学3.3年级。文盲率,城镇为19.37%,农村为49.42%,农村是城镇的2.25倍。每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种文化程度人数,城镇都比农村高,尤其是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城镇129人,农村4.3人,城镇是农村的30倍。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还显示:居民文化水平,女性比男性低;年龄大者比年轻者低。
第四节 职 业
在业人口的职业结构,根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分类标准,在8个职业大类中,农、林、牧、渔业劳动者人数最多,达281951人,占在业人口的91.61%,高于全省(83.6%)、全国(72.02%)所占比重。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114人,占总人口的2.96%。大多集中在文教、卫生界、其中文教界5154人,占56.55%;卫生界1489人,占16.33%。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共3783人。其中,各类负责人占52.52%,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47.48%。
商业工作人员2601人,全县平均每万人中有商业工作人员44名。
服务性人员1716人,全县平均每万人中有服务人员29名。
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8515人,占在业人口307766的2.77%。
第五节 民 族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人口分属9个民族。汉族587018人,占总人数的99.34%,回族3842人,占0.65%,其他民族分别为蒙古族10人,满族9人,彝族5人,壮族4人,黎族4人,水族2人,苗族1人。
回族,明、清时期即世居正阳,分布较广,但多数集中居住于城关镇,汝南埠镇和城郊公社的李庄、马庄、铜钟公社的大阎庄、小阎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