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正阳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党组织的建立及民主革命时期的活动
民国15年(1926)6月,北伐战争全面开始后,共产党员王了凡、孔剑舞、余子静等受上级党组织派遣,先后从上海、信阳回到正阳开展党的活动。7月,正阳党小组成立,开始发展党员。9月,中共正阳支部建立后,从县城逐渐向农村发展党的组织,先后建立了中心庙、黄刘、诸葛寺等支部。
民国16年(1927)4月下旬,北伐军攻入河南。武汉国民政府慰问河南军民代表团到明港,中共正阳支部成员奉命前往迎接。代表团主席于树德(中央执行委员、共产党员)接见他们,并派共产党员贾一赤为特派员到正阳指导革命斗争。贾一赤、孔剑舞等回到正阳后,随即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向群众宣传国民革命道理,号召群众参加革命斗争。在贾一赤的指导下,建立起有共产党人参加的国民党正阳县县党部,开展惩治贪官污吏,驱赶外国传教士,抵制日货等活动,革命风暴席卷全县。
民国16年(1927)夏,蒋介石公开策动清党反共,疯狂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使大革命遭到失败,党组织被迫转入隐蔽斗争。为了贯彻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开展武装斗争,正阳党组织一面积极发展党员,一面筹建农民武装。同年9月,根据中共豫南特委指示,中共正阳支部召开党员代表会议,由特派员贾一赤主持,建立中共正阳县特别支部委员会(简称中共正阳特支),辖诸葛寺、陡沟、黄刘、中心庙、寒冻5个支部。民国17年(1928)8月,全县党员发展到140多人,中共正阳特支以“教师联合会”名义,由中共河南省委特派员张玉华主持,在中心庙茶庵寺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建立中共正阳县委员会(简称中共正阳县委),下设城关、诸葛寺、龚湾、陡沟、中心庙、寒冻6个区委。县、区委成立后,积极筹集枪支,组织游击小组,向豪绅地主开展斗争。民国19年(1930)2月,中共正阳县委在诸葛寺区召开扩大会议,根据斗争的需要,成立正阳县农民游击大队,下辖4个中队,1个手枪队。8月,中共正阳县委发动龚湾、中心庙两起农民武装暴动,参加党团员和游击队员100余人。9月底,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在许继慎、徐向前的率领下,从信阳移师到正阳陡沟镇,在县委领导的武装暴动队伍的配合下,全歼国民党新编十二师驻陡沟补充团。之后,部分县委领导带领暴动队伍400余人参加了红军。
民国19年(1930)11月,中共正阳县委根据中共豫南特委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土豪、分粮食斗争。地下党组织在斗争中不断发展。到民国20年(1931)下半年全县党员发展到400余人,建立24个支部。
民国20年(1931)冬,正阳被划为“赤区”,国民党派骑兵第一师到正阳“剿共”,在陡沟、龚湾、诸葛寺区捕杀大批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县委及各区委遭到破坏,形势恶化。民国21年(1932)2月,中共豫南临时特委派特委委员到正阳恢复工作,建立起中共正阳县整理委员会。7月,由于活动过于暴露,负责人被捕,其他成员和少数基层组织被迫分散隐蔽。到民国25年(1936)9月,正阳共产党组织基本停止活动。
民国26年(1937)“七七事变”后,全国抗日战争爆发。10月,中共豫鄂边区省委派肖章到正阳恢复党组织,建立起中共正阳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共正阳工委)。民国27年(1938)2月,中共正阳工委在信、正、确边界先后建立起抗日救亡服务团、妇女救国会和抗日自卫大队,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民国28年(1939)11月“竹沟事变”到民国30年(1941)1月的“皖南事变”,国民党连续发动两次反共高潮。为保存革命力量,中共正阳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华东局“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指示,区委以上干部300多人,先后向大别山抗日根据地撤退,党组织停止活动。
民国33年(1944)4月,日军侵犯河南。5月13日正阳沦陷。7月,中共豫鄂边区党委派淮南支队到达正阳,歼灭正阳地方反动武装300多人,8月,由新四军五师组成的豫南游击兵团在正阳的胡冲店,歼灭国民党正阳县国民兵团500多人,开辟了汝、正、确抗日根据地。
民国34年(1945)8月,抗日战争结束。年底,国民党挑起内战,派重兵进攻大别山革命根据地。根据中共豫南地委指示,中共汝正确县委带领地方武装和党、政、军干部千余人,向中共豫南地委驻地(确山孤山冲)撤退。民国35年(1946)6月,撤退人员又随新四军五师参加了“中原突围”。民国36年(1947)8月,晋冀鲁豫解放军在刘伯承司令员、邓小平政委的率领下,千里跃进大别山。刘、邓大军一纵途经正阳熊寨时,留给地方党组织部分武器装备,使汝正确游击队得到迅速发展。
民国37年(1948)1月,中共豫皖苏西南工委决定成立中共正阳县委员会和正阳县政府,下辖寒冻区委,并在寒冻区开展急性土地改革运动。
民国38年(1949)2月,中共豫皖苏八地委(驻新蔡)决定,撤销汝正、汝正确县委,建立正阳县委和正阳县民主政府,正阳县委书记侯采苓、副书记杨甫、委员吴厚民、吕健民;县长侯采苓,副县长胡友禄。辖汝南埠、寒冻、陡沟、铜钟、城关、熊寨、阮店7个区,原汝、正、确县大队改为正阳县大队,政委杨甫,大队长吴厚民,副大队长李卓英,辖一、二、三、四连。3月12日,正阳县城解放,县委,县民主政府迁入城内,从此,正阳人民彻底摆脱国民党政权的反动统治。
第二节 解放后党的组织系统
一、中共正阳县委
民国38年(1949)2月,成立中共正阳县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停止活动。1970年1月,成立正阳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恢复党的活动。1971年2月,第三届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正阳县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1951年11月成立,1956年7月改为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委)。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撤。1981年3月,县第四届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正阳县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1985年4月,增设办公室、党纪检查科、信访科、审理科、经济检查科。
县委办公室民国38年(1949)3月为秘书室,1951年10月改为办公室,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活动,1971年1月为办事组,1973年11月复名办公室。
组织部民国38年(1949)2月建立,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活动,1971年2月为政工组,1973年11月恢复组织部。
宣传部建于民国38年(1949)2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活动,1971年2月政工组内设宣传组,1973年11月恢复宣传部。
统战部建于1953年3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活动,1979年4月恢复统战部。
财贸部建于1954年7月,1963年5月改为财贸政治部。
文教部建于1959年12月。
农村工作部建于1954年4月。
工业部建于1957年9月,1963年5月改为工交政治部。
武装委员会建于1950年1月,1966年停止活动,1981年5月恢复。
县直机关党委1952年10月设县直机关党总支,1962年5月改为县直机关党委,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1975年4月恢复。
党校建于1951年9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停办,1971年2月恢复。
正阳报社建于1956年7月,1960年12月停办。
书记处成立于1958年4月,设第一书记1人、书记4人。1960年10月撤销。
老干部局成立于1983年1月。
档案局建于1979年4月。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建于1984年3月。
信访办公室建于1984年5月。
政策研究室建于1984年5月。
党史办公室建于1981年4月。
保密委员会建于1954年11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停止活动,1981年6月恢复。
政法委员会成立于1984年3月。
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成立于1985年4月。
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于1984年5月。
1985年,县委主要工作部门有:县委办公室(辖机要科)、组织部(辖审干办公室、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宣传部(辖“五四三”办公室)、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武装委员会、县直机关党委、党史办公室、党校、老干部管理局、政法委员会、档案局、保密委员会、信访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和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区、乡、社(镇)党委
解放初,正阳县设7个区(镇)党委。1950年5月,汝南埠镇改为县辖镇,全县共8个区(镇)党委。1951年7月,城关镇党委改为一区党委,新建吕河、王勿桥2个区党委,全县共10个区(镇)党委。1954年6月,撤销一区党委和汝南埠镇党委。1956年2月,撤销区(镇)党委,建立23个中心乡(镇)党委。1957年3月,23个中心乡(镇)党委改为23个行政乡(镇)党委。1958年5月,23个行政乡(镇)合并为9个大乡,党委随之变更,同年8月25日,将9个大乡改为9个人民公社,乡党委改为公社党委。1961年3月,建立城关镇党委,9月,10个公社(镇)党委改为10个区(镇)党委。1962年5月,撤销10个区(镇)党委,恢复10个公社(镇)党委。1966年5月,建立油坊店、雷寨、大林、皮店、兰青5个人民公社党委,全县计15个公社(镇)党委。在“文化大革命”运动初,各公社(镇)党委,停止活动。1968年5月,各公社(镇)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1970年4月,各公社(镇)“革委”建立党的核心小组,恢复了党的活动。1971年5月,各公社(镇)恢复了党委。1975年3月,建立傅寨、永兴、新阮店、岳城、西严店5个公社党委。1977年6月,建彭桥、梁庙2个公社党委。至此全县计22个公社(镇)党委。1983年12月,22个公社(镇)党委改为22个乡(镇)党委。
三、基层党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有党委会、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小组。
县、乡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1955年共有党委7个、总支1个、支部103个。1980年有党委28个、总支2个、支部300个。到1985年党委增至29个、总支9个、支部335个。
农村支部,解放初期52个,1966年235个,1985年增至303个,有些规模较大的村民组还建立了党小组。
第三节 党代表大会
民国15年(1926)至1956年,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主要由上级指定或任命。1956年6月实行党代表大会制度,到1985年4月,共召开了五届党的代表大会。
中共正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6月2日至7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428人,列席代表20人,缺席6人。大会讨论制定了《1956年至1957年全面规划》;审查批准了县委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由刘培贤等19人组成的中共正阳县第一届委员会,刘培贤任书记,朱勋禄、裴振达任副书记;选举产生了县监察委员会,朱勋禄兼任书记,李国贤、赖帮运任副书记。会议选举出席中共河南省代表大会代表3人。
中共正阳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5年7月16日至21日召开,出席代表454人,列席代表8人,大会审查批准了县委的工作报告;通过了《正阳县1965年至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选举产生了由27名县委委员、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正阳县第二届委员会,许强任第一书记,江流任第二书记,卢学端、张廷珍、薄欣、韦克斌任副书记,张文海、杜志茂、江欣元、张宗杰、郝升祥、樊志国、高建德为常务委员;选举产生了监察委员会,郝升祥任书记,杨振华任副书记。选举出席中共河南省代表大会代表6人。
1971年2月15日至17日,召开了中共正阳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45人,列席代表21人。大会审查批准了中共正阳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进行一次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由28名县委委员组成的中共正阳县第三届委员会,冯守信任书记、贺保安、张万富任副书记,井福祥、许旺升、徐富海、薄欣、杨士林、阎长学、兰新才、王金英、刘林喜为常务委员。选举出席中共河南省代表大会代表3人。
1981年3月21日至25日,召开了中共正阳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92人。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正阳县委工作报告和《中共正阳县委1981年至1983年调整国民经济规划意见的报告》;选举产生了21名县委委员组成的中共正阳县第四届委员会,代明显任书记,刘福祥、简国安、吴玉书、刘玉思任副书记,席长友、孙浩、李国贤、曹治坤、张海波为常务委员;选举产生中共正阳县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简国安任书记,张友山、李学勤任副书记。
1985年4月10日至13日,召开中共正阳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75人,列席代表35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狠抓经济改革,进一步开创正阳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报告》和中共正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21名县委委员组成的中共正阳县第五届委员会,禹殿记任书记,林殿杰、车永远、李世周任副书记,王灿勤、高文育、胡俊领、康国方、梁效禹为常务委员;选举产生了中共正阳县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高文育任书记,刘文斌任副书记。
第四节 解放后党的重大活动
一、剿匪反霸
正阳解放初,土匪、恶霸不甘心灭亡,妄图推翻新生政权。1949年4至5月,匪首余子干、王永相、王学良秘密组织“奇侠护党救国军”,纠集千余名匪众攻打雷堰、汝南埠、铜钟支前工作队和区政府。5月,县成立剿匪反霸委员会,基层建立健全治安组织,发动群众清匪。当时全县有土匪30余股,2000多人。军分区派3个团协助清剿汝南埠、铜钟、王牌寺等区的大股土匪,小股土匪由县大队负责清剿。武力歼灭顽匪1350人,俘获292人。经宣传贯彻“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有24股土匪缴械投降,另有2276名国民党军政人员投案自首。在全歼土匪的基础上,8月,反霸斗争开始,县委书记王达夫带20多名工作队员在王牌寺区蹲点,取得经验后,在那里召开各区乡农民代表大会,当场枪毙了恶霸地主刘西雨。从此,各区的反霸斗争同时展开。到10月份,全县共斗争恶霸地主130人,当场宣判40人,枪毙13人,剿匪反霸斗争的胜利,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二、镇压反革命
1950年,县内残存的反动势力,秘密组织反革命武装,阴谋举行暴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惩治反革命条例》,12月,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在调查摸底,搜集罪证,贯彻惩治反革命条例,放手发动群众,培养积极分子的基础上,对反革命分子进行搜捕与打击。1950年12月至1952年10月1日,先后4次逮捕反革命分子2592人。其中,1951年3月9日(农历二月初二)逮捕的最多,这一天全县共逮捕反革命分子898人。家住正阳的国民党中央立法委员易伯坚、国防部委员、少将阮勋、县党部书记长高贺斋、县三青团书记袁良、县游击大队长罗麻子等先后被捉拿归案。收缴长、短枪325支,机枪2挺,枪榴弹4枚,手榴弹177枚,子弹8502发。在镇反中,除处决了一批罪大恶极的汉奸、特务、恶霸及反动会道门头子外,还依法判处死缓169人,判处有期徒刑1317人,判处管制1126人。同时,开展了取缔反动会道门、打击反动道首的斗争,共逮捕反动道首95人,对极为反动的道首予以镇压。到1952年11月,县内的反革命分子基本肃清。镇压反革命,稳定了社会秩序,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
三、土地改革
1950年2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成立以县委书记王达夫为主任的“土地改革委员会”。遵照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搞好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全县6个区的土改运动分两批进行。王牌寺、袁寨、汝南埠、铜钟4个区(亦称1、2、3、4区)93个乡为第一批1950年4月开始,陡沟、熊寨2个区(亦称5、6区)35个乡为第二批,1950年12月开始,每批土改基本分三步进行:(一)放手发动群众,组织以贫雇农为骨干力量的农民协会。(二)划分阶级,斗争地主恶霸。(三)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1951年2月,土改结束。全县共没收、征收地主、富农的土地45.03万亩,没收地主的房屋2.99万间,耕畜8169头,农具6.6万件,粮食124万公斤。全县有30万农民参加土改,29万余农民获得了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
两批土改由于时间短,规模大,加上群众觉悟以及干部经验、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存在“夹生”现象。为此,县委决定开展土改复查工作,复查的内容是:(一)进一步发动群众,查阶级、查敌情,打倒残余的地主势力。(二)解决土改遗留的问题。(三)民主建政。1951年3月,全县的土改复查工作结束。至此正阳土地改革的任务宣告完成。
四、抗美援朝
1950年6月,美国发动侵朝战争。8月,县、区成立抗美援朝宣传运动委员会,通过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及各种系统会,举办宣传员训练班,利用广播站、读报组、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意义。1951年5月,县、区、乡组织群众集会、游行示威,声讨、反对美帝国主义侵朝。6月,全县城乡开展和平签名运动,签名者达20多万人。年底,全县人民捐献24亿元(旧币),买正阳号飞机1架,大炮1门。从1950年11月起,先后4次有2174名青年志愿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88名优秀的正阳男儿牺牲在朝鲜战场上。
五、“三反”“五反”运动
1952年1月7日,县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动员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三反”分两批进行,县直机关和二、三、六、九区(包括区直机关)为第一批,一、四、五、七、八区及各乡为第二批。经过学文件、讲政策、自我交待、群众揭发检举等过程,基本弄清了干部职工中的贪污、浪费和作风方面的问题,但当时都未作处理。
当年8月,根据省委提出的以整风会的方式解决“三反”中问题的指示,县委采取集中学习、集中解决问题的办法,将干部职工分两批集中起来进行整风。第一批,从8月12日至28日,655人;第二批,从9月4日至19日,556人。挖出有贪污行为的849人,贪污款70300万元(旧币),粮食7.48万公斤,官僚主义严重、作风恶劣、道德败坏的190人。根据问题性质及经济退赔情况,经查实后,给予各种处分的共57人。其中受党纪处分的2人,受团纪处分的6人。
1952年,全国在工商业界开展了反对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及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因当时县内企业少,城镇工商户仅840家,按上级指示,没有系统地开展“五反”,只在6月份组织工商界集中学习一段时间。
六、肃反
1955年11月,县发动职工干部清理清查混入干部队伍中的各类反革命分子、隐藏在机关内部的特务。运动开始前,县委部署各机关、各单位要全面澄清每个工作人员的家庭出身、个人经历及重大历史问题。在基本掌握干部队伍状况的基础上,对国家机关、商业、工业、文教、卫生、交通、邮电等333个单位的3681名干部职工,分5批集中到县学习。通过领导动员、学文件、讲政策、自已交待、群众揭发检举及内查外调,共清查出历史反革命29人,特务1人,恶霸1人,土匪19人,国民党员、三青团员8人,坏分子2人,现行反革命28人。根据问题性质,按照政策,逮捕4人,开除公职2人,送回原籍处理17人,管制50人,免予处分的15人。肃反运动于1956年6月结束。
七、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1952年,党中央制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用不太长的时间,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县委积极贯彻这一路线。
农业 对农业的改造是通过合作化运动完成的,正阳县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经历了3个阶段。(一)互助组阶段(1950.5-1953)。到1953年底,全县互助组有5168个,2.25万户,占全县总农户的25.98%。最著名的有:一区李树清互助组,二区曹国治互助组,三区韩守成互助组,四区朱汉章互助组,七区王治浩互助组。(二)初级社阶段(1954-1955),到1955年底,全县初级社发展到1789个,入社6.97万户,占总农户的80%。(三)高级社阶段(1956.1-1956.5)。到1956年5月,全县共建高级社210个,入社8.68万户,占总农户的99.4%。5月5日,县委宣布:全县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手工业 1953年,根据中央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开始对手工业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方式是将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到1956年,共建立手工业社18个,90%以上的个体手工业者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基本上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私营工商业 解放初期,全县城乡私营工商业户有1242户,从业人员近2000人,到1953年个体工商业户猛增到4126户,20538人。从1954年起,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改造的主要形式是实行公私合营,到1956年,90%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了手工业合作社(组),80%以上的小商贩加入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至此对私改造基本完成。
八、整风反右
1957年5月,党中央提出在全党开展整风运动,主要内容为,在党内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的斗争。正阳县的整风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是县直机关,第二批是社直机关。从9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参加整风的县、社干部1932人,中小学教师1127人,医务人员96人,工商界人士52人,共3207人。在集中整风时,经过学习、讨论、座谈、写大字报等形式,提出各种意见近4万条。这些意见大多是中肯的。也有少数人以帮助共产党整风为名,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公开反对党的领导。此时,停止整风,开始反击右派进攻。但是划右派时出现扩大化,全县共错划右派456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区)级干部36人,一般干部174人,医务人员30人,中小学教师203人,工商界人士11人,宗教界人士1人。他们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降职降薪、劳动教养之处分。根据上级指示,1959年至1964年,先后为256名右派摘了帽子,安排了工作。1979年,县委按照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对错划的右派全部给予改正,并安排了工作。
九、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为贯彻中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1958年春,县委制定了《正阳县以发展农业为中心全面跃进三十条规划》,号召在全县掀起大跃进高潮。各乡、社分别制定跃进规划,提出“超英赶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极“左”口号。6月29日,《正阳报》报道陡沟乡健康一社两青年培植的小麦亩产1590公斤。此后,该报不断以出“号外”、“喜报”,报道粮食“放卫星”及大办钢铁的“喜讯”。8月3日,正阳县钢铁指挥部成立,组织“上山下河”大办钢铁运动。全县先后组织1.3万余人,到陡沟淮河淘沙炼钢,组织1.5万余人到罗山吴家坡、周党乡及光山马畈乡建土炉炼钢铁。造成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8月,出现并社高潮,全县9个乡,210个农业社合并为9个人民公社,下辖75个营、650个连。人民公社由单一的生产组织变为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社合一的组织,形成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一体化。实行生活食堂化、生产集体化、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大二公的公社体制开始解体,1983年公社体制废除。
十、民主补课
1959年、1960年正阳连续遭灾,农业严重欠收,加之“浮夸风”、“共产风”盛行,使农村经济遭到破坏,农民生活极为困难,以至出现了一批人、畜非正常死亡的现象。1960年11月,中央、省委、地委先后派107人的工作队来正阳搞民主补课。当时工作队对部分“人、畜非正常死亡”定性为“民主革命不彻底”、“封建残余势力勾结党内少数蜕化变质分子,以'左'的面貌出现搞阶级报复”,“其问题性质属于敌我矛盾”,因此必须进行民主革命补课。对县、公社、大队班子全部进行改组。在改组各级领导班子的同时,发动群众揭发搞阶级报复的坏人。从1960年冬到1961年春,县集训各级干部1763人。通过批评教育,对大多数干部按人民内部矛盾作了处理。最后逮捕12人,开除公职2人,降职降薪3人,记大过6人,给予党纪处分201人。
十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4月,县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精神,在全县农村开展以阶级斗争为中心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粉碎封建势力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县委从县、社直机关抽出288名干部,集中培训后组成126个工作组进入社教队。社教在全县208个生产大队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开展126个大队。4月下旬开始,7月底结束;第二批78个大队。10月份开始,年结束。运动在每个大队分三段进行:①开展宣传,武装骨干,调查摸底,澄清情况;②发动群众揭问题,着重解决干部作风、干群关系及经济问题;③打击资本主义势力,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运动中,对搞投机倒把及其它资本主义活动的1224名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新旧对比教育;对侵占国家和集体财物的724名党员及大小队干部,除进行批评外并根据情节作了处理;对传播封建迷信的266名巫婆神汉和建小庙的440个生产队的干部群众,进行正面教育;对有破坏活动的252名“阶级敌人”,经群众批斗后,逮捕14人,拘留2人,其余交群众监督。运动后期,调整77个大队的领导班子,撤换149名大小队干部。
十二、文化大革命
1966年8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各中、小学红卫兵、红小兵组织相继建立。10月,县高、初中的部分学生外出串连。12月,文化大革命在全县展开。1967年2月9日,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县造反司令部”、“工联”、“鲁迅造反团”几个群众组织联合夺了县委、县人委、县财政局的权。从此,各级党政机关瘫痪。当月中旬,县委、县人委、县直机关各局(委)实行军管,各项工作由军代表主持。12月,县公、检、法机关受到冲击,失去职能。1968年2月,先后建立各公社革命委员会。5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县直各局(委)相继建立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之后,层层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清出的所谓坏人共613名,被冠以“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现行反革命”、“政治扒手”等罪名。其中许多人被诬陷、逼供、围攻、并遭谩骂。县城里的一派还开着汽车到兰青公社,毒打对立派群众26人,其中致伤4人,致残3人,死亡1人。此后,“二七公社”、“革联”两派组织在县展览馆展开围攻武斗。这种互相攻击的混乱局面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1970年1月,建立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5月后,逐渐恢复各公社党委。是年底,开展批林整风运动。1974年开展“批林批孔”运动。1976年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是年10月,粉碎“四人帮”,十年“文革”始告结束。
十三、拨乱反正实行经济体制改革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县委开始清除'左'的思想影响,进行拨乱反正,并把工作重点逐步转到经济建设上来。
改正错划右派 1978年5月15日,县委成立右派分子摘帽子领导小组,对错划的右派全部给予纠正,并安排了工作。受株连的家属的相关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
平反冤假错案 1979年2月,县委成立冤假错案平反办公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文革”以来的案件全面复审,凡属冤假错案者一律予以平反。至当年底,共为2072名干部群众平反,其中为94名干部落实了政策。
地、富摘帽 1979年3月21日,县委成立四类分子摘帽子领导小组,由公安局负责,对全县地、富、反、坏分子进行评议、审查,陆续为表现好的地、富分子摘帽子,并将其子女成份改称社员。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0年春,大林公社红旗大队李楼生产队(今大林乡冷冢村李楼组)率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获得成功。11月,县委总结了他们的经验。冬,地委印发了他们的经验。1981年5月,省农业生产责任制会议又印发了他们的经验。于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县全面推行。
城镇经济体制改革 1983年2月22日,中共正阳县委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1984年7月,正阳县《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8月,县委召开经济体制改革动员会。从此,经济体制改革在工商企业中全面展开。
第五节 组织工作
民国15年(1926)6、7月,王了凡、孔剑舞、余子静、李俊英四人受上级党组织派遣,先后从上海、信阳回正阳开展党的活动。7月,党小组成立后,秘密发展李振久、黄绍先、邹秉书入党。9月,先后发展黄运昌、孟继善、王子诚、李国荣、程师孔、程克逊、万庭华、黄运锦、孙崇荣等人入党。共产党员田奉先、胡成业从北伐军和信阳仪光中学回正后;在陡沟和寒冻先后发展田本谦、田魁先、魏坦森、孔志忠等人入党。民国17年至19年(1928至1930年)正阳党组织大发展,全县党员达400余人。民国20年至24年(1931至1935年),正阳白色恐怖,少数党员被国民党杀害,大部分党员分散隐蔽,或转移外地。抗日战争开始后,党组织逐步发展。民国27年至28年(1938至1939年)全县党员280余人。
解放初期,党员发展对象主要是在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1950年底,全县党员344名,其中机关干部79人,农村265人。1952年在乡村干部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819人。1954年发展党员的重点在机关。年底,各条战线共有党员1994名,其中党群政法机关276名,工业交通62名,财贸系统186名,文教卫生系统35名,农村1435名。1956年至1958年,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从机关到农村大量吸收新党员,1958年底,全县有党员4649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组织活动停止。1970年1月恢复党的活动后,突击发展党员2131名,其中机关、工厂、学校511人,农村1620名。为坚持党员标准,1979年至1980年,县委组织评论突击入党的党员,经过党员和群众评论,承认党籍的784人,留党考察1年的112人,取消党籍的694人,手续不完备不予承认的541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党组织以新党章为标准,认真抓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纯洁党的队伍。同时,注重把吸收优秀中青年知识分子和各行各业的生产、工作骨干入党,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1983年至1985年全县共发展1519名党员,其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930名,占61.3%。使党增添了新鲜血液,提高了党员队伍的文化和专业知识素质。
第六节 宣传教育
一、宣传工作
党的宣传教育,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方针政策,确定宣传教育内容。民国16年至26年(1927至1937年),主要宣传国民革命道理,反帝、反封建、反剥削、反压迫、打土豪分粮食,发展农民武装,建立革命政权。民国26年至34年(1937至1945年),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发布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及共产党的抗日主张,激发人民群众的抗日热情。
民国34年(1945)8月,日本投降后,蒋介石发动内战。为推进人民解放战争,主要宣传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使革命力量得以发展与壮大。
1949年至1953年,围绕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进行宣传。县委宣传部组织机关、团体、学校的宣传队伍,在全县开展宣传活动。到1953年底统计,全县受教育人数占总人口的80%。
1956年全县开展《农业发展纲要》宣传。县委宣传部先后在县委扩大会议和有关部门会议上布置《纲要》学习内容和宣传要点。县文化馆、新华书店、广播站等单位,都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全县受教育面达75%,广大干群都不同程度地了解《纲要》的基本内容。
1958年3月,党中央制定“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宣传部及时向基层下达《关于深入开展宣传总路线的意见》。同时,县、乡组织1854个宣传队,5502个宣传组,20个业余剧团广为宣传,使总路线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了广大干群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1964年至1965年,宣传部发动干部学习毛泽东主席著作。机关干部学《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基层干部和群众着重学习《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等文章。为将群众的学习引向深人,宣传部组织编印学习辅导材料分发群众手中。县委于1965年11月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经验交流会,出席先进单位代表29人,积极分子代表97人。会议通过典型发言,表彰先进,使学习更加深入。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宣传部通过各种形式培养宣传骨干,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都集中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
1982年至1985年,全县广泛开展对中央(1982)1号、(1983)1号、(1984)1号、(1985)1号文件的宣传。为搞好宣传,县委层层培训骨干,利用宣传网络,向广大农民宣传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商品生产,繁荣农村经济,走劳动致富道路。
二、党员教育
解放初期,县内党员干部教育由组织部和宣传部共同协助县委管理,对全县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1951年9月,县委党训班开始承担党员教育训练工作。到1952年底,办党训班8期,为镇压反革命及土地改革培训骨干320名。1953年至1956年,办党训班10期,培训县、区、乡、村党员502人。学习党的“八大”会议精神、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农业合作化等内容。1959年9月成立县委党校,县委书记兼校长,配副校长和理论教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党校主要任务是组织县内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党的方针政策、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为党培训基层领导骨干。1959年至1965年举办13期学习班和读书班,培训党员干部2240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培训工作停顿。1982年,举办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学习班,培训学员5925人。1983年至1985年,举办各种学习班及读书班4期,培训党员1152人。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学习《邓小平文选》、《党员必读》。读书班系统学习《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马克思关于再生产的理论》、《陈云文稿选编》及《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1985年8月,经省批准,党校举办首届党政干部中专班,经考试,择优录取56名在职干部参加学习,学制两年。
第七节 纪律检查
1951年11月,县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1人,委员若干人,担负对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1953年至1954年,在粮、油、棉实行统购工作中,对强迫命令、无组织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此间,全县有82名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的20人,留党察看的10人,撤销党内外职务的8人,党内警告的32人,劝告12人。1955年围绕巩固农业合作化,对农村开展整顿三类社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犯社章、瞒报土地、雇工剥削、贪污、腐化堕落和违法乱纪的113名党员,进行查处。受党纪处分的90人,其中开除党籍的20人,留党察看的13人,撤销职务的5人,警告42人,劝告9人,劝退1人。
1957年至1966年,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也出现有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搞错的案件,予以复查纠正。1959年至1964年,先后纠正错划右派256人。1979年,县委按照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对错划右派全部给予改正,同时恢复工作。
1982年至1983年,在开展打击经济领域里严重犯罪的斗争中,对揭出有经济问题的189名党员干部作了处理。给予党纪处分的25人,给政纪处分的46人,政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40人,退赔和罚款的78人。1984年至1985年,县纪委着重抓党风教育。为纠正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县委统一部署下,于1984年11月,抽66名党员干部,组成33个调查组,分别到县直18个局(委)、13个乡(镇)进行调查。经查证,有47名党员干部以权谋私,41名党员干部行贿受贿和违犯财经纪律,53名党员违法乱纪。根据问题性质,于1985年4月作了处理。通过检查处理,促进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第八节 统战工作
统战工作是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之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
民国16年(1927),北伐战争时期,中共正阳支部与国民党员鄢仰素、徐显庭等建立国共合作的国民党正阳县党部,开展反帝、反封建、反对军阀统治的国民革命运动。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正阳县委与进步人士余旭轩、许尚珍、乔玉林、贺连三等建立统战关系,进行抗日救亡宣传,组织抗日自卫队,同汉奸、土匪开展斗争。解放后,历次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均吸收各界爱国民主人士参加,在历次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中,都安排有爱国人士。同时,历届的县人民政府委员或人民委员会委员中,亦安排有爱国人士。如民主人士许尚珍曾任正阳县土改委员会副主任。教育界进步人士马国俊任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副主席、政府副县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知识分子、台属许济仁、王诗英、张永昌、孙磊等先后任县政协委员会副主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侨务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和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平反纠正冤假错案。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对全县错划的右派分子,全部予以纠正,对确因右派问题受到株连的家属子女,凡符合政策的,都陆续安排了工作。
县委于1985年4月成立“正阳县归侨侨眷联合会”,兴办“正阳县华侨企业公司”,安置侨眷属就业。同时,对港澳台胞、归侨、侨眷等,均视具体情况,在工作、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