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正阳县卫生事业落后,公共卫生、医疗设施既少且差。医生技术不高,药品匮乏,又无专门的防疫机构,地方病不能控制。天花、霍乱、伤寒病流行,产褥热、新生儿破伤风患者死亡率极高。清同治元年(1862)三月,县内疠疫大行,被传染者很多,死者枕籍。民国20年(1931),水、旱灾害交替,导致霍乱流行,病死无计。民国31年(1942)春荒,人以树皮草根充饥,伴随伤寒、痢疾、天花、疟疾、流脑等病流行,病饿而死者极多。村庄一片荒凉。陡沟乡孟寨村,民国37年(1948)全村出生婴儿21个,有16个死于“七天风”(新生儿破伤风)。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卫生工作制订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投放大量的卫生事业经费,用于县、乡、村三级防治医疗网点建设。1951年,县人民政府设立卫生科,开始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后建立了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卫生防疫站、药品检验所和卫生学校;区、公社、乡普遍建立卫生院;村建立卫生所。至1985年,全县已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303处,病床发展到754张,千人病床1.26张。卫生事业经费逐年增加。1951年,岁支1.5万元(折新人民币),1985年增加到102.5万元。1985年,全民医务人员发展到689名,集体医务人员为335名,农村、工厂、企业卫生保健员和接生员891名。全县平均每300人有一名卫生保健人员。
由于全县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防病治病的能力提高,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得以有效地控制或被消灭。据1982年调查统计,全县人口死亡率由建国初期的244%‰,下降到5.1%;人均寿命由建国初期的32岁提高到69.25岁。
境内传统体育历史久远。民国年间,民间传统娱乐性体育比较活跃;田径、篮球项目在学校偶有开展。建国后,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兼管理体育工作。1958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50至70年代,县内体育比赛较多。进入80年代后,县内田径成绩提高较快,但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均无以前活跃。
第一章 卫生防疫
第一节 公共卫生
一、环境卫生
1951年8月,县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主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兼任。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全县环卫事宜。之后,各区(乡)相继建立了爱卫会办公室,街、村设爱卫会领导小组,工厂、企业、机关、学校普遍都建立了爱卫会基层组织。
50年代,为粉碎美国侵略者在朝鲜进行的细菌战,全县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消灭“五害”(蝇、蚊、鼠、蚤、臭虫),净化环境,投入数十万人清除垃圾数千吨,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
1958年6月,正阳县人民委员会制订了关于环境卫生管理规定59条,通告全县。并在县城各十字路口、街道旁和车站、市场等公共场所,分设环境卫生检查站数十处,以监督环卫管理情况,促进全民除害灭病活动的开展。
由于全民卫生运动的蓬勃兴起,“四害”(蚊、蝇、鼠、臭虫)大量被除,各种疾病发病人数明显减少。1958年疟疾发病2717人,比1956年下降54.9%;乙脑发病11人,比1956年下降42.1%;伤寒无发病。
60年代后期,由于“文革”干扰,曾一度放松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普遍出现“脏、乱、差”的局面。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一步加强了对环卫工作领导,调整与充实了爱卫会的组织,治理脏、乱、差,工作重点逐步纳入了标、本兼治的轨道。县对公共卫生基本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制订“关于加强城镇卫生管理八项规定”,调整集贸市场,整顿市容。1980年开始,对县城内的几条主要街道进行整修,一年内,翻修城内南北大街柏油路面一条,长1530米;翻修东西大街路面3条共6段,总长为1090米;新铺修背街小巷水泥路面17条,总长3168米;重修排水沟、下水道数十条;拆除街道两旁违章建筑18处,新建和改建规格统一、砖瓦结构公共厕所7处;设置垃圾箱12个,并绿化了环境。
统一制订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经营行业卫生检查标准,对各类经营门市部进行了卫生标准鉴定。达到卫生标准者,发给合格证书;不合格的则对其进行整顿。1980年至1985年,全县发放卫生合格证书350份;因不合卫生标准被处以停业整顿或经济制裁的90个单位(户)。
农村公共卫生着重抓了“两管、五改”即:管水源、管粪便、改厕所、改畜圈、改锅灶、改水井、改良环境。
1981年,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以后,“讲卫生”和“环境美”被列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了公共卫生运动的开展。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已蔚然成风。这一年,通过卫生大检查,全县评选“卫生光荣之家”404户,评选卫生先进单位49个,并张榜公布,以示表彰。
二、食品卫生
1981年5月,正阳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的通告》,制订了食品行业卫生标准,对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人员普遍进行了体检。凡患有各种传染病不适合于从事食品行业的人员,一律调换了工种。通过体检,为1739人发放了健康合格证。
198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布执行。全县深入宣传贯彻《卫生法》,对各食品行业加强了检查监督。凡符合卫生标准的,发给“卫生许可证”,无证者不准经营。通过多次检查,多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户,改善了卫生设施,提高了食品卫生合格率。熟食、肉类及其烧、腊、卤制品等,由原来的全部不合格,合格率提高到55.1%;糖果、糕点类基本达到国家规定卫生标准。冷饮生产车间,设置了更衣室、消毒池、熬料间、紫外线灯;城关建立了“条件可食肉”消毒加工站和干鲜水果消毒站。1983年至1985年,每年约消毒加工肉类1.5万多公斤,漂白粉液消毒水果5万多公斤。
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停业整顿、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罚款等办法进行处理。3年间计处以罚款223起,近万元;没收销毁变质食品36起,6700公斤,冰棒31.6万支;查封6家,责令停业整顿26家,追究刑事责任1起。
三、学校卫生
正阳县学校卫生工作自60年代始,由县卫生科配合文教部门进行管理。1980年,县卫生防疫站调配了学校卫生专业人员,初步做了调查研究工作,为正规化管理打下了基础。
1980年3月、1981年10月和11月,进行了3次学校卫生检查,重点解决了住校学生的寝室防潮、防寒、防虫问题。1981年11月,对正阳一高、二高、一中、一小、三小和油坊店完中、铜钟完中7所学校学生进行了身长、体重、胸围、呼吸差、血压、血红蛋白质生长发育情况及视力、辨色力、砂眼等患病情况进行调查。初步掌握了在校学生的生长发育水平及影响学生健康的主要因素。调查结果表明,学生视力减退是当时较为普遍的严重问题。通过分析,查明了学生视力减退的主要原因,为预防学生视力减退提供了依据。
第二节 防 疫
一、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是人类同传染病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建国后,县卫生防疫部门每年都为群众免费预防接种。1950年至1985年的35年间,共接种各种疫苗700万人份,年均20万人份。通过预防接种,县内已消灭了天花,伤寒、副伤寒、霍乱、副霍乱、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的发病率大大降低。
二、消灭蚊鼠害
消灭蚊鼠,是控制和消灭虫媒及动物源性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正阳传播疾病的蚊子主要是中华按蚊。蚊子的密度及其叮咬率,据1983年6至10月份调查,牛诱月平均为181.4只,人诱月平均为50.6只。鼠类有2科3属5种,即褐家鼠、小家鼠、黑线姬鼠、黑线仓鼠和大仓鼠。鼠密度,灭鼠前后分别为27.22%和2.79%。
1、灭蚊
每年进行数次。常用灭蚊药物有可湿性六六六粉、滴滴涕乳油剂、敌百虫、敌敌畏等;农村则采用药物灭蚊与艾蒿点燃烟熏驱蚊相结合的方法。1951年,为粉碎美国的细菌战,党和政府发动全县人民开展了以消灭蚊、蝇、鼠、蚤、臭虫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卫生运动。1957年以后,把除“四害”(蚊、蝇、鼠、臭虫)作为讲卫生、消灭疾病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1965年夏,组织县城机关、学校、工厂、企业和街道居民,进行大规模灭蚊活动,每天一次,连续一周。1978年和1979年连续进行两年。1979年至1985年,县城灭蚊采取划分责任区、分片包干的方法,雇用临时工4名,在每年的5至10月份,每天喷洒滴滴涕或敌敌畏乳剂。农村药物灭蚊,1975年3月,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购买可湿性六六六粉5750公斤,灭虫灵1.6万包,发放到农村各户,共烟熏住房8.47万间,饲养室4734间,处理饮用水井1316眼,以消灭越冬蚊。1979年4月,又进行一次杀灭越冬蚊活动。全县每个大队分配可湿性六六六粉50公斤,50%敌敌畏一瓶,发至农户,拌麦糠点燃烟熏房间,共烟熏住房50万间次,饲养室13170间。
2、灭鼠
广大群众在生活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灭鼠经验。灭具主要采用鼠笼、鼠夹、吊坯、滚筒、碗扣等,药物灭鼠则采用低毒高效安全的5/万敌鼠钠盐拌小麦为诱饵,每间房一次投放3至5堆,每堆约2克,连续5天,投饵后,每天检查一次,吃多少补多少,全部吃完,加倍补充。灭鼠前后(间隔10至15天),调查鼠密度,计算出灭鼠率。1984年1至4月份,在城关镇的胡大塘、城郊乡的相王、熊寨乡的房庄、铜钟乡的崔塘、王勿桥乡的邓小寨、汝南埠乡的滕庄、岳城乡的杨茨园、吕河乡的郭庄8个自然村,灭鼠前后,对家栖和野栖鼠密度、鼠种进行调查,总灭鼠率为91.41%。
三、主要传染病防治
1、疟疾
疟疾是由蚊子传播疟原虫寄生人体所引起的传染病,危害人民健康极为严重。建国前,县内疟疾常年都有发生,居民感染率高达90%右左。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疟疾防治。县、乡、村、队层层建立了疟疾防治领导组织,卫生防疫站成立“疟防技术指导小组”,实行群众运动与专业人员相结合,采取消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免费服药等措施,进行防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年用于疟疾防治经费平均都在2万元右左,最多的是1980年,疟疾专用经费支出3.84万元。
技术措施。①、休止期治疗:1965年春,全县第一次统一组织150人的治疗疟疾专业队,对1964年患过疟疾者进行普查,采用“佰、乙八日疗法”进行疟疾休止期根治。之后,每年3至4月份都对上年有疟疾史者进行休治。1976年,疟疾休治时,县、社、队组织专业队伍1100人,加上投入休治工作的干部、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防治大军近1万人,达到每个生产队有2名专业队员。②对现症病人加强管理。1964年至1973年采取卫生员和赤脚医生送药,坚持“氯佰八日疗法”(1980年以后采用“氯佰五日疗法”),做到“三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及时报告登记;“二不”:不捎药留药、不送大包药。③预防服药:每年从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止,对上年发病率超过10%和当年旬发病超过3%或有暴发流行趋势的生产队,进行全民预防服药。
从解放至1985年的30多年中,疟疾仍是正阳县发病率最高、发病人数最多的传染性疾病,且发病处于不稳定状态。经过多年的努力,疟防工作收到显著成效,发病率由解放前的90000/10万,下降至374.9/10万(1979年)。
2、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
流脑是由脑膜炎双球菌所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对人民健康危害极大。建国前,正阳曾多次发生大流行,造成人口,特别是儿童大量死亡。建国后,1956年冬至1957年春、1966年冬至1967年春和1977年春,有3次大的流行。1977年,全县发病2474人,发病率为449/10万,病死率达4.37%。
为了做好流脑防治工作,1957年元月20日,正阳县人民委员会下达“关于立即行动起来预防和消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等病的紧急指示”。1967年元月,正阳县人民委员会下达“关于防治脑炎的紧急指示”。并于1966年11月和1967年2月,县人民委员会3次下拨防治脑炎专款计2.25万元。1967年2月,省和地区派来医疗队进行流脑防治工作,同时、县社两级卫生部门抽调112名医务人员组成32个流脑防治专业队,深入重疫区,开展防治工作。1977年,流脑流行时,县里又抽调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和县直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及驻马店卫校来正阳实习学生共130余人,组成医疗队,分赴22个公社,深入村、队,宣传流脑防治知识、抢救治疗病人。
7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注射流脑多糖体菌苗,流脑暴发流行已被控制。
3、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
乙脑是由乙脑病毒所致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通过蚊子传播,多发于儿童。县内每年都有发病、流行于夏、秋季节。发病率在50/10万以上的年份有1967年、1970年和1976年。预防措施主要是防蚊灭蚊,隔离病人,进行脑疫苗接种。1978年以后,发病率已控制在2/万以下,病死率控制在10%以内。
4、丝虫病
丝虫病是由班氏丝虫和马来丝虫寄生人体淋巴系统所引起的慢性寄生虫病。县内流行的主要是班氏丝虫病,属中度流行区。1959年,开展普查普治工作,全县共查出微丝蚴阳性患者1.5万人,发病率为3.83%。此后,卫生部门曾作过多次重点调查。大规模的全面进行丝虫病普查普治工作是从1982年开始的。是年7月,县人民政府下达文件,要求自本年度起,力争在3至5年内全面完成丝虫病的普查普治任务。9月,县举办了80名医技人员业务培训班。10月中旬,编成两个专业队,配置显微镜30台。先后对彭桥、皮店两个公社居民进行采血镜检普查。到1983年元月,完成了这两个公社4.7万余人的普查任务。1983年3月,丝防专业队扩大到140人,分编为4个队,配显微镜52台,对兰青、陡沟、大林、铜钟4个公社进行普查,至5月下旬结束。6月中旬,丝防专业队扩编到5个,显微镜增至55台,到1983年底,全部完成全县丝虫普查任务。
这次丝虫普查工作,历时一年半。全县采血人数为57.78万人,占总人口的95.97%。查出微丝蚴阳性患病者3.39万人,阳性率为6.19%;有症状体征人数240人,体征率为0.043%。对查出的丝虫病人均予免费治疗。
5、头癣
头癣是由真菌引起的一种传染皮肤病,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危害很大。1979年,中共正阳县委下达文件,批转卫生局“关于全面开展头癣病普查普治的报告”。全县组织防治头癣医疗队265人,对22个人民公社分两批进行普查,从1979年6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全县普查53.22万人,普查率92.47%;查出头癣病人5148人,发病率为9.67%。其中:黄癣1911人、白癣292人,黑癣2945人。对查出的头癣病人全部给予免费治疗。后经对患者逐人检查,治疗效果良好。
6、黑热病
此病是危害人民健康的五大寄生虫病之一。建国前,黑热病(即大肚子痞病)给正阳广大群众造成极大的痛苦。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黑热病的防治工作,设立了专门防治机构,大力开展群防群治。1955年,全县进行一次普查。共查出黑热病患者193人,全部予以免费治疗。自此以后,发病率逐年降低。1975年以后,未有新发病例出现。
7、霍乱
霍乱是由霍乱弧菌所致的烈性传染病,病死率高。民国20年(1931年)和民国31年(1942年),正阳的两次大灾荒导致霍乱大流行。发病率约占当时全县总人口的30%。暴发流行时,有的村庄人口多半病倒,甚至有的全家病亡。建国后,由于认真落实了党的“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切实做好“三管一灭”(管水、管粪、管饮食、灭蝇)防止传染源,这类疾病再没有发生过。
8、天花
接种牛痘苗是预防天花病的有效措施。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实施全民普种牛痘。1950年冬季,正阳首次免费实施种牛痘15万人份,接种人数占全县应接种对象的75%。1956年全县进行第二次普种牛痘。1965年春,对0-55岁人群进行第三次普种,完成29.41万人份,其中初种3.41万人,复种26.00万人,接种人数占应接种对象的93.2%。第四次普种牛痘是1972年,共完成36.8万人份。最后一次普种是1978年,上级分配接种任务55万人份,完成52.25万人份。
通过广泛接种牛痘苗,天花病得到完全控制。
第三节 地方病防治
根据中央卫生部关于地方病划分范围的规定,正阳地方病有甲状腺肿、氟中毒两种。
为认真做好上述两种地方病的防治工作,1978年4月,成立中共正阳县委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一名县委常委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卫生局、商业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共10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调配工作人员2名,其中技术干部1名,具体负责指导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一、地方性甲状腺肿
是一种区域性流行疾病,主要是由于缺碘引起甲状腺增生肿大。1958年,世界卫生组织定名为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1958年,正阳开展对地甲病的普查普治工作,全县共查出并治疗此病患者3199人。病人主要分布于大林乡的沿淮村和熊寨街、寒冻街、汝南埠街的东南隅菜园一带。经采取水样检验,主要致病原因是饮用井水缺碘。对阳性体征病人采用口服碘糖片进行治疗,效果良好。
二、地方性氟中毒病
致病原因是长期饮用高氟水或食物内含氟量过高,形成积蓄性中毒。病情轻者,损害牙齿形成氟斑牙;重者,侵犯骨髓,致氟骨症。1983年12月,县卫生防疫站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对全县中、小学校学生进行口腔检查,在284所学校的98725名学生中,检查了98651人,检查率为99.93%,检查出氟斑牙6703人,患病率占6.79%。检查结果表明,正阳属于低氟区。
这次所进行的氟病检查,只是一次初步的线索调查,由于患者分布的范围较广,病因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确定后,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