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交通管理
第一节 运输管理
建国前,县内货物运输分散,无统一管理机构。建国后,运输管理逐步走上正规。1951年,县运输站对货物运输实行“三统”管理(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统一票据),由运输站组织货源,调派车辆,结算运费。1957年县成立交通运输指挥部,下设“联合运输办公室”、“群众运输管理站”,对各种运输工具实施统一管理。1961年后,县运输站直接管理货源、运力、运价。通过旬、月、季检查运输计划完成情况,平衡货源。1964年“联合运输办公室”改为“计划运输办公室”,简称“三统”办公室。凡是县内货物运输,均由“三统”办公室统一运输管理、统一运力调度、统一运价票证。后又按“统一安排货源、统一平衡运力(劳力车辆)、统一管理运价”进行管理。1974年后,县内渣油路网络形成。企事业单位相继购置汽车,有货自运。农村社队手扶、四轮拖拉机农忙务农,农闲参加运输,陆路运输迅速发展。1984年“计划运输办公室”更名为“正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简称运管所),中止“三统”管理办法,重申统一运输价格规定,统揽全县所有机动运输工具的管理权。
1985年7月,对县内车辆实施源泉管理,凡公私车辆的驾驶人员需持驾驶证、行车证、工商营业证、保险证、准运证、养路费缴讫证方可行驶,全县95%以上客货运输车辆纳入管理。
第二节 安全管理
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公路行车增多,交通安全渐被重视。1974年,成立县交通监理站配监理人员3人。主要负责交通法规宣传、机动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等。1978年驻马店地区在正阳召开无重大交通事故现场会,正阳县交通监理站受到了地区表彰。1985年,监理人员增至7人,检验机动车522辆,审验驾驶员742人。全县处理交通事故28起,死亡7人,伤18人,赔偿经济损失2300元。
第三节 路政管理
县境公路点多线长,牵涉面广,路政管理重要而复杂。建国初,路政管理由当地政府组织的群众义务养路组担任,雨天以木制吊杆作路闸,禁止车辆通行。1958年修成碎石路面的干线公路,禁止铁木轮车通行。为制止砍伐路林,偷盗里程碑、分界碑,养路工日夜巡逻看守。1964年重申公路占地和道路管理办法,路政状况有所好转。1974年后,铺筑渣油路面,路侧群众以路为场脱粒、晒粮、搭棚摆摊,造成部分路段交通阻塞。为此,省、地、县多次发出通告,宣传公路管理条例。1983年县成立田林路综合治理指挥部,贯彻路政管理办法,实行县、乡、村分层负责包干,签订奖惩合同,不断组织检查,保证运输安全畅通,路政状况逐渐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