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正阳人民安于农业,即使个别富户,其累资亦仍用于置田买地,从事经商者甚少。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京汉铁路通车后,山西、湖北商人来正,建会馆,设店铺促进了正阳商业的发展。民国中期,县商号渐多,行业渐全,商业渐盛。全县大小集镇43个,商户达800余家。日军侵占县城期间,大肆抢劫,商户严遭摧残,市面冷落。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县商业渐有恢复。后因国民党发动内战,县城混乱,商户纷纷关门停业。至建国前夕,本县商业一直萎缩不振。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市场渐趋繁荣。经过建立与发展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形成了新的商业体系。1956年私营商业经社会主义改造后,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国营、合作商业壮大,成为市场的主体经济。1957年国营、合作商业购销总额2647.1万元,比1952年增长3倍;社会商品零售额1495.1万元,比1952年增长2.7倍。
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供销合作商业和公私合营商业并入国营,取消个体商业,改变了管理体制。因经营方式采取“大购大销”,造成购销失调,商品积压,损失很大。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国民经济发生困难,市场物资短缺,除国家统购统销的粮食、棉花外,对人民生活必需品先后实行凭票、证定量供应。1963年至1965年,调整管理体制,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改善经营管理,商业稳步发展。“文化大革命”时期,商业系统管理混乱,自由市场关闭,走单一经营的路子,导致流通渠道不畅,服务质量下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业系统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多条渠道,实行多种经营,形成国营、供销、集体、个体四种商业体制并存的开放式的社会主义市场,城乡出现了市场繁荣、购销两旺的大好形势。1985年与1956年相比,全县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由496.5万元,增加到11901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1446.3万元,增加到14542万元。
第一章 市 场
第一节 集 镇
清嘉庆元年(1796)县内集镇43个,民国时期增加7个,计50个,其中,城关和汝南埠、寒冻、陡沟、铜钟五镇集市,较为繁荣。
县城为全县经济和交通的中心,进出商品的主要集散地,各种店铺商行,沿街设立。民国初年,县城商业有26个行业,商户200余家,摊贩密集,铺面对开。南关最为繁荣。
汝南埠镇:为县内农村第一大镇,位于县城东34公里。镇处汝河南岸渡口,进出物资靠汝河船运,商贾往来频繁。常有商户20余家,从业者百余人。市面热闹,生意兴隆。
寒冻镇:位于县东北边沿,北临汝河,是汝潢交通要道,商业较繁盛。清末民初,织绫业发达,寒冻丝绫远近闻名。
陡沟镇:位于县南部边沿,镇处淮河北岸渡口,距县城27公里,外商往来方便,市面繁荣,交易活跃。清嘉庆《正阳县志》载,陡沟织布独盛,家家设机,男女操作,其业较精。故有“寒绫陡布”之称。陡沟布细密,畅销山、陕、皖。历史上陡沟靠淮河水运之便,外商常运木材、陶器、杂货来镇销售,购回陡布和土特产品,生意兴隆。
铜钟镇:位于县东南25公里,地处南北交通要道。民国为县内黄豆重要购销市场之一。该镇南北街道,旅店、杂货店、熟食店、糟坊等店行,沿街设立,每逢集日,赶集群众,熙熙攘攘,甚为活跃。
四大镇外,其余一些集镇规模较小。
民国时期,各集镇销售的大宗商品以粮食、布匹、食盐和土特产品居多。1944年日军侵占正阳,烧杀掠夺,无恶不作,商户避入乡下,县城及大集镇商户深受其害,商业衰落。抗日战争胜利后,市面稍有恢复。
建国后,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小商小贩基本消失,只有国、合商业和合作店组,一些小集镇先后衰落。随着乡、村机构变革和工作中心的转移,1960年后,全县只剩下集镇28个。乡政府机关驻地集镇,设有国营粮店、外贸经营处、供销合作社、银行营业所、信用合作社、邮电所、医院等机构,非乡政府机关驻地集镇,设有供销门市部、粮店和小店铺等。“文化大革命”时期,集镇冷落,市场萧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执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生产迅速发展,各类商品增多,购销渠道畅通,城乡集镇欣欣向荣。
第二节 网 点
建国前,县内的商业,均为私人经营,以集市贸易为主,店铺、门市部均设于县城和重点集镇。建国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有较明确分工,国营商业主要聚集县城,供销合作商业重点在集镇和乡村。50年代初,兴办国营商业、合作商业,改造私营商业,国营、集体商业网点初步形成。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中期,网点急剧增加,形成新的商业体系。县城先后建有百货、纺织、盐业、石油、煤炭、医药、文化用品等综合、零售网点63个。农村集镇和乡村拥有生产、日杂、收购等综合、零售门市部和代购代销点共235个。1968年起,农村社队、社员经营商业活动受到严格限制。1969年国、合商业合并。1970年全县商业网点410个,其中国营368个,集体42个。个体商业寥寥无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营、集体、个体商业一齐发展。到1985年底,全县有经营机构4198个,其中粮油商店37个,副食品、食品商店87个,纺织品商店51个,百货商店35个,医药商店19个,日用杂品商店23个,煤炭商店1个,石油商店9个,五金交电、化工商店15个,农业生产资料商店37个,综合性商店213个,个体有证商店3325个,供销合作商业下伸经营点和门店346个,从业人员总计6569人(不含村代购代销点和个体从业者)。
经营网点遍布城乡,形成稠密的商业网,方便了群众,繁荣了市场。
第三节 商品购销
清末民初,正阳交通闭塞,工业薄弱,上市商品,以粮食、油料、土布、竹木、中药、生猪、皮张等为大宗。除销本县外,余者远销武汉等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输出黄豆3.65万公斤,豆油4.1万公斤,土布5600匹,猪4300头,羊皮5600张。输入商品则以食盐、食糖、煤油、火柴等生活用品居多,大都来自武汉、郑州等地。商品交流以肩挑、畜驮和手推木制车运载为主。民国时期,由于战乱频繁,人民生活贫困,社会购买力很低。日军侵占正阳期间,对农副土特产品强制收购,对食盐、煤油等日用品实行配售。抗战胜利后,取消配售制,各种商品比抗战时期增多。
建国初,市场上商品可供量很少。1952年后,国营商业机构和供销社先后建立,市场商品增多。年底,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50.8万元。1953年,粮食、食油、棉花及主要农副产品由国营商业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由供销社经营,当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上年550.8万元增加到1064万元。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改造后,国营商业扩大批发业务,区级供销社增设专业零售门市部,采用送货上门、流动服务、增设摊点等形式扩大购销业务。1957年与1952年相比,全县国、合商业购销总值由783.1万元增加到2647.1万元。
60年代初期,由于“大跃进”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工业生产下滑,市场供应紧张,特别是副食品,市场出现排队抢购的现象。为缓和市场供求矛盾,曾实行糖果、糕点、烟酒高价销售和凭证供应办法。1964年,市场供应开始好转。
“文化大革命”时期,商业机构撤、合、分不定,规章制度被打破,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市场供应再度紧张,供求矛盾持续多年不见好转。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乡商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社会购买力成倍增长,原凭证供应商品陆续敞开供应,名牌、高档和新产品,供不应求。1985年,仅商业局系统销售自行车1.03万辆,电视机987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