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筑施工
第一节 工程队
建国前,县城仅有一个专业建筑队称泥工队,有泥工20余人。城乡建房多为临时拼班筑建。时称建筑工人为木匠、泥匠。称领工的为“掌线”或“线头”。解放前夕,县城有木工25人,泥工41人。木、泥工中较有名气的是孙银成、安心吾、平万里、平万邦(外号称“平大掌线”和“平二掌线”)、张明新。木工中分长线(做梁檩屋架)和短线(做家俱)两种。泥工中分土活(草木结构建筑)、青活(砖瓦结构建筑)两种。这些木工和泥工解放后不少人成了正阳建筑行业的骨干。
建国后,随着经济建设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机关、居民大量建造新房。特别是1979年以后,正阳建筑行业迅速发展,队伍不断扩大。1964年全县有证建筑业5户,从业人员220人,资金1.04万元。1985年有证建筑业发展到54户,2560人;个体建筑队、联合建筑队遍布城乡。
建筑队伍规模较大的有正阳县建筑工程公司、房产建筑公司、城关镇建筑公司等。
一、正阳县建筑公司
成立于1949年10月,时名“正阳县建筑工会”,职工74人,办公地址在慎阳路西段(现城关派出所处),以零星建筑维修为主。1958年易名“正阳县建筑工程局”,从乡间抽调大批农民充实建筑队伍,职工猛增到600余人。1959年,选派木、泥工冯宝忠、余得水、张新太、袁克坤、张殿君、赵全义、潘世亮等8人赴蒙古人民共和国支援建设。1962年,调整国民经济,多数建筑工人离职返乡,在职职工减为94人。1971年改名“正阳县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公司拥有职工338人,其中,技术员5人,设备配套,固定资产86万元。
二、房建公司
原是县房管所领导的一个施工队,主要任务是维修保养公房,同时承揽其他工程。有职工172人,工种齐全,施工机械配套,有房屋1077平方米,固定资产9.33万元,技术力量雄厚,是正阳最早(1972年)试制运用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凌苦土”预制门窗构件单位,也是最先推行无木建房(圆拱顶)、外粉刷、水磨石等工艺的先进单位。为解决红瓦不足,从1972年开始制作水泥平瓦,使用效果良好。
三、城关镇建筑公司
1969年组建,名为“红卫街木泥工修建队”,时有职工40名。1973年职工发展到150人。1975年改名“正阳县城关建工队”,归城关镇领导。1981年职工发展到400人。1982年又易名为“正阳县城关镇建筑工程公司”。该公司自建600多平方米办公楼一栋,添置汽车一部及其他机械设备45台。先后承建了正阳二高、一小教学楼和外贸局5层大楼等项工程。1984年底,职工已达542人,固定资产50万元。
第二节 建筑设计
1982年前,正阳无专门设计机构。建设单位多是请人或自行设计,少数建设单位甚至无图施工。1982年6月,经驻马店地区批准,用上挂下联方式,成立“驻马店地区建设委员会设计室正阳设计组”,张永昌工程师为设计组负责人。同年7月10日县建委印发了《关于启用“正阳县设计组图标”及摘要转发省、地建委对勘察设计实行发证管理的暂行规定通知》。规定取得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才有权承揽勘察设计任务。县设计组承担丙级工业、民用建筑的设计任务。
1984年12月,经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批准,正阳县设计组改为丙级设计室,张永昌任设计室主任。
1985年7月6日,县城建局下发了《关于搞好设计管理的通知》。通知严禁无证设计,即无设计证书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承担工程设计任务,所有设计图纸必须按审批权限,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组织施工。设计室承担设计的图纸要加盖图签、印章,凡冒用、模仿描绘者除无效外,应承担一切责任。凡设计图纸未加盖图签,或其它非发证单位设计图纸一律停止使用。县设计室按规定收2-3‰的图纸资料费。设计室成立后,相继完成了中共正阳县委办公楼、正阳县供销商场、正阳县人民医院病房楼等建设工程的设计任务。
第三节 施工设备
正阳泥、木工所用工具是瓦刀、泥抹子、锯、斧、刨、钻等,全靠手工操作,上下运输人力牵引,劳动强度大,效率低。60年代,开始使用拌灰机、带锯、圆盘锯等。70年代,城区兴建楼房,建筑物增多,手工机具逐渐被机械代替,较大建筑单位不断增添先进施工设备,如泥工使用了打夯机、搅拌机、混凝土拌合机、翻斗车、平板振动器、震动棒、升降机、钢模板合子、钢管脚手架;木工及电工使用了钻眼机、电钻机、氧焊机、电焊机等,并有汽车、拖拉机等设备。1985年底,县有证建筑企业,施工、运输、升降、加工等大小机械设备共19种,241台(件),其中,县建公司有57台(件)。
第四节 建筑工程
民国时期,袁氏庄园(袁寨)和福音教堂(俗称洋楼)为正阳两项最大建筑。
建国后,1958年,正阳县人民剧院动工,由县工程局承建,工程为砖木结构,楼式门面,跨度21米,建筑面积1183平方米,座位1302个,投资35万元。1974年12月毁于大火。1977年重建,工程由信阳建筑工程公司、正阳县建筑公司及镇建公司共同承担。结构为工字形,门厅、舞台3层,以爆破桩式下带形混凝土基础。观众厅跨度24米,两侧设封闭式休息廊,设2038个座位,建筑面积5089平方米,投资85.57万元。
1965年,建正阳电影院。工程由信阳市建筑公司设计、施工,门楼3层,建筑面积2045平方米,座位1233个,工程造价17万元。当年县第一幢商业服务大楼(南门里)建成开业,面积1443平方米。1971年第一幢百货大楼(城内十字街)建成,建筑面积1792平方米。1980年至1985年,县城机关共建楼房169幢,其中,4层以上的36幢。
建筑技术不断提高,建筑结构,由土木结构发展为现浇、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框架结构。装饰工程,外墙由清水墙发展到粘石、水刷石、贴瓷砖、装大理石。内部装修,墙面由石灰浆刷发展到涂料粉刷及张贴塑料壁纸。地坪由水泥地坪发展为水磨石、人造彩色磨石砌块地坪。天棚由竹席、木条棚发展为石膏板钙塑板天棚。住宿楼由一梯通走廊,多户式共用自来水、厕所,发展为单元式住宅楼,前有生活阳台,后有服务阳台,居室客厅分设,厨、厕、水、电设施齐全。
附:袁氏庄园
系袁乃宽长子袁家骥所建。座落于正阳县城东北20公里袁寨。此庄园始建于清宣统三年(1911),竣工于民国2年(1913),占地面积1.07万平方米,建房138间,面积2484平方米。建筑布局,颇为别致,传说是模仿北京故宫式样。进入大门楼(群众称午朝门),偌大庭院,尽收眼底。庭院四周高房耸立,俨如外城环绕,院中乃正方形主体建筑群。一进三幢的大庭院,分前、中、后三叠层。前栋正中无大门,只有一堵高大的龙壁正对门楼,穿堂入室的大门,却在这栋房屋的东侧。这栋房的后檐走廊北下边,有砖砌一长池,池正中有桥,紧接大门,此即登堂入室之正门。入门为东西向的长画廊,廊北第一下石阶,乃第一天井院,两侧有东西厢房各五间。过中堂后廊的东头,有“倒栽槐”1株,两头各栽“辛夷树”1棵。
建筑群四周走廊,均为移柱造形,隔加斗拱和平拱,还有兽石撑拱。廊柱拐角处,为“昂梁架”,回廊柱都以柱石顶立,房顶均为双层出檐,重唇板瓦滴水和简互沟水。瓦垅间有斜勾当,屋脊上装饰有仙人、龙、凤、狮、天马、海马和狎鱼等7种人物、兽象。屋檐四角有“风铎”,随风响鸣。每院有8门,门前沿砌有石阶及垂带石,前栋大门有1对石狮,雕刻精细。整个建筑古朴大方,故当地群众称之为“北京小故宫”。
建国后,该建筑物先做了10多年粮库,现为乡医院。由于年久失修,画廊已倾斜欲坍。此一建筑群,虽建于近代,却继承与发扬了我国古代建筑的精湛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