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史志编纂
第一节 县志编纂
一、旧志简介
自置县至正阳解放,有据可查者,编修县志活动共7次。
第一次:始于明正德十年(1515),县训导张恕编辑成书。书佚。
第二次: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成书,县教渝焦济编修。书佚。
第三次: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成书,孝廉何麟编修,名《真阳县志》,计10卷,补遗1卷。
第四次:清顺治十七年(1660)成书,知县刘心寿修,田育性纂。书佚。
第五次: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成书,安圻修,晏允恭、刘梦兰纂。名《真阳县志》,计8卷。
第六次:清嘉庆元年(1796)成书。清前任知县彭良弼等修,正阳县教渝、新安县拔贡吕元灏等纂。彭良弼,江西南昌县拔贡,乾隆四十三年(1778)来任。书名《正阳县志》,计10卷。卷九、卷十为杨德容补修。现存县志办公室。
第七次:始修于民国4年(1915),时停时修,直至民国25年(1936)成书,前后22年。刘月泉、刘炎光修,陈全三、魏松声总纂。书名《重修正阳县志》,正文8卷加首1卷末1卷。现存县档案馆。
二、新志编纂
1959年,由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督办,抽调10多名干部,着手编修新的正阳县志。此项工作刚开展不久,即因自然灾害而停止。
今本《正阳县志》的编纂始于1982年,1996年成书,历时14年余,大体经历了4个阶段。
1、组织宣传阶段(1982年11月至1983年9月)。
1982年2月,正阳县志编纂委员会成立。为搞好资料征集,县直各局委(办)、乡(镇)政府均建立修志机构,各单位都确定了专门修志人员。县志办对部门修志人员多次进行业务培训和具体指导,从而为县志的资料搜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搜集资料阶段(1983年10月至1986年12月)
①搜集部门志。全县部门志出书的有5部,写出打印稿的有14部,手写稿有26部,共45部,县志办全部搜集到手。②向在外地工作的老同志发函数百封,收到回信一批。③走访在外地工作的老同志,征集口碑资料。④在本县和外地档案馆、图书馆,查抄档案资料。经多方努力,共搜集各种文史资料1600余万字,从而为撰修正阳县志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3、形成《正阳县志》初稿阶段(1987年1月至1989年12月)
正阳县志篇目先后作过六次修改。在县志试写稿编写过程中,先后派出编纂人员赴外地学习修志经验,参加修志专业学习和培训。经过县直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县志办全体人员的努力,1989年12月完成了新编县志初稿。1990年5月在省、地史志编委主持下,对《正阳县志》初稿进行了评审。
4、修稿付梓阶段(1990年5月至1996年10月)
正阳县志初稿评审后,根据领导、专家、学者和兄弟县(市)修志内行评议意见,总编室首先对篇目进行了第七次拟订,各编辑按照修改后的篇目,对自己编写的初稿反复进行加工修改,于1994年4月完成送审稿。同年7月2至4日省、地、县共同会审,根据会审意见,对篇目作了第八次调整。经过责任编辑的精心雕琢,总纂的认真编纂,文稿才得以付梓。
第二节 党史征编
中共正阳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党史办),于1981年元月成立,属县委领导下的一个临时机构,办公在党校,工作人员均系临时抽调。1984年5月正式成立党史办公室,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7人。1985年配备干部3人,主任、秘书、干事各1人。1986年,党史办迁到县委办公楼。
按照“广征、核准、精编”的方针,全体工作人员为广泛征集资料,调查访问10多个省、市,300余人次,征集资料1000余份,照片30多张,至1985年底完成:《民主革命时期正阳县党史大事记》、《抗日民主统一战线在汝正确》(2800字)、《正阳县人民不屈不挠的斗争》(3500字)、《正阳县委领导的分粮斗争》(3600字)、《抗战时期的汝正确》(3900字)、《白狗庙暴动》(2400字)、《刘邓大军千里跃进途中的汝河雷岗战斗》(7000字)。撰写党史人物传两篇,计10000字。完成《正阳县委革命斗争史》(征求意见稿)。
第三节 地名志编纂
正阳县地名工作始于1980年9月初,县政府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县、社设办公室,大队配地名普查员。10月,参加地区行署在上蔡县进行的试点工作。12月,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在城郊公社刘冢大队进行。
1981年4月,正阳县人民政府调整地名领导小组。5月,培训地名普查人员,有公社管委副主任、宣传委员、民政助理、文教助理、拼音教师参加。并在城郊公社皮庄、大曾庄两个大队实习。各公社抽调140人,组成22个地名普查组,共培训地名普查员839人。6月,地名普查外业登记工作结束。7月,内业整理工作开始。普查结果:
一、澄清了各类地名数据
县名1个,县驻地1个,公社(镇)名22个,大队名280个(含3个居委会),自然村名3932个,街巷名38个,场站62个,企事业单位100个,人工建筑93个,古迹与纪念地4个,自然地理实体40个,共计4572个。
二、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
一地多名、一名多写、名地不符、有名无实、有实无名及重点的、不雅的均按标准化处理。街名“洋楼道口”,有损民族尊严,根据自然特征更为“慎阳路”。自然村名“马鳖洞”、“王八楼”,有辱人民形象,分别更为新李庄、楼上等。对不规范字、生辟字和方言用字如“奋”改为“侉”等字。共更名37个,命名14个,纠错235个。
三、完成地名普查图、表、卡、文4项成果
复制标准《地名成果表》5套;《地名卡片》4套;《1:5万基本地形图》4套;概况文字材料6套;立卷归档149卷。
1985年,撤销“正阳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地名办公室”归县政府办公室管辖,属科级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编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