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工作
【物价水平和特点】 1996年驻马店地区物价形势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其一是物价上涨幅度较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回落,城市零售物价涨幅较上年回落6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4.3个百分点。农村零售物价涨幅较上年回落6.2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也有所回落。其二是物价总水平在上年涨幅较高的基础上继续上涨,城市商品零售物价涨幅达到8.9%,虽然实现了不超过10%的物价调控目标,但涨幅在全省仍居高位,超过全省平均涨幅1个百分点。农村商品零售物价涨幅超过10%,连续40个月高于城市零售物价上涨幅度。尤其是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高达16.4%,对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啊。其三,上半年物价水平上涨较猛,尤其是第一季度,驻马店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高达20%,汝南县零售物价涨幅达到16.6%。下半年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措施逐步到位,各级政府重视物价工作,物价部门加强物价管理,加大价格执法力度,物价涨幅逐月回落,后5个月零售物价涨幅均在5%以下。其四,鲜菜价格涨幅高达60%,为多年来所罕见,成为推动物价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而家电、化妆品、首饰、机电类等商品价格低迷不振,欲升乏力,涨幅较小,家电类商品价恪甚至为负增长。(陈万洲)
【全面实现物价调控目标】 1996年第一季度,驻马店地区物价形势极为严峻,物价涨幅一直在两位数上居高不下,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也上涨过猛,引起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和市民的强烈反应,面对较为困难复杂的局面,全区物价部门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在大力发展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的基础上,普遍实行并完善了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形成了首长负责、部门分工、齐抓共管、综合调控的局面。全区物价部门建立了市场物价形势监测跟踪制度,继续严格执行价格监审办法,对粮、油、肉、蛋、菜,食盐、自来水、学杂费、医疗收费等20种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进行了全面监审,实行并完善了提价备案、提价申报和差率控制制度。为了稳定“菜蓝子”价格,全区普遍对肉、蛋、菜规定了市场指导价和最高限价。开展了以落实明码标价为主的市场物价大检查,全区城镇市场明码标价率达到90%以上,农村市场达到80%以上。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全区严格控制了各种调价项目的出台,加强了对价格权限的监督管理,纠正了个别地方政府越权定价行为。通过种种努力,全区物价上涨过快的势头迅速得到了遏止。物价涨幅明显回落,驻马店市零售物价全年平均上涨8.9%,顺利完成了10%的物价调控目标。(陈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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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1996年,地区物价局根据国家和省物价部门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测算,周密安排了食盐、化肥、中小学杂费、电力、铁路运输、邮电资费和粮食购销价格调整方案的顺利出台,而且保持了粮食市场和粮食制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同时,为解决本区突出的价格矛盾,适度调整了小火电、小化肥、供热价格,限定了民用液化气、粮食制品的销售价格上涨。在全区推广试行了综合电价。全区调价总金额1.2亿元以上。这些调价方案的出台,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陈万洲)
【农村市场物价管理】 驻马店地区是农业地区,加强农村市场物价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是物价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1996年初,地区物价局党组根据全区农村市场物价形势,作出了县级物价部门把工作重点从城镇转向农村的战略部署。各县市物价局积极贯彻地区局的决定,采取有力措拖加强农村市场物价管理,坚决制止各种涉农物资乱涨价和乱收费行为,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经过精心测算,地区物价局制定了地产化肥的广、销价格和外购化肥的作价办法,控制了化肥价格的自发上涨。同时,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资、农电、中小学收费等问题加强了监督管理,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通推行了明码标价制度。通过各种努力,部分主要涉农物资价格有所回落,涉农乱收费行为有所收敛,农村市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部分县建立下农村物价管理机构,农村物价管理得到全面加强,县、乡、村三级物价管理网络正在逐步形成。正阳县、遂平县农村物价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和省物价部门的表彰,正阳县物价局在国家召开的农村物价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陈万洲)
【行政事业收费管理】 1996年全区物价部门把治理乱收费当作物价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狠抓了国家明令禁止、降低的收费项目的贯彻落实,查出乱收费案件300多起,乱收费金额146.89万元,共取消乱收费项目460项,降低收费标准41项,吊销了11家乱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二是狠抓了社会反映强烈的公路收费、教育收费和金融、医疗系统收费的清理整顿,共查出违纪金额167万元,退还群众35.6万元.三是继续实行和完善了“两征三卡”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收费许可证年审和换证工作。全区共审验有收费行为的系统48个,收费单位5335个,收费项目1072个,换发收费许可证本6335份,副本6200份,执收公务证8329份。通过年审换证,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巩固了治乱成果。(陈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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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监督检查】 1996年全区物价部门围绕抑制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保护国家和广大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并结合本区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中小学收费、化肥、粮食、电力、公安、交警收费、邮电资费等专项检查和一年一度的物价大检查。全年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收费单位3267个,比上年增加78.1%。查出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2476起,非法所得金额261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42.7%和67.5%。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1189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01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41.6%和53.2%,退还用户83.55万元。为维护国家物价政策法规的严肃性,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关系,净化投资环境,控制物价上涨幅度,抑制通货膨胀,实现全年物价控制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陈万洲)
【反暴利工作】 为了全面深入地开展反暴利和反不正当价格行为工作,地区物价局制定了《驻马店地区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实施办法》,并出台了衣着业、餐饮业、娱乐业、家电业、修理业等5个行业的反暴利和反不正当价格行为实施细则。为了大力推动这项工作,全区物价部门在河南省反暴利《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开展了声势较大的反暴利宣传活动,并举办了三期反暴利培训班。全区物价部门统一行动,步调一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利用区内20多家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要宣传媒体,采用了宣传车、板报、过街横幅、街头咨询、张贴标语口号和散发宜传材料等多种宣传方式,取得了广泛持久的宣传较果。全区物价部门对娱乐业、餐钦业实行了年度审验制度。审验等级店、厅1000多家,对其毛利率和价格行为进行了规范,初步查处了一些非法牟取暴利的典型案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陈万洲)
【房地产价格管理】 1996年,全区加强了商品房价格和土地价格的管理。一是出台了商品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和城镇国有划拔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暂行办法。二是适时调整了部分县、市直管房和经营性用房的租金标准。三是积极参与了地区住房制度的改革。四是加强了对房地产收费的管理,明确了建设、施工、管理以及技术咨询等服务收费标准。房地产价格已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验。(陈万洲)
【加强物价宣传工作】 1996年驻马店地区的物价宣传工作有较大起色,全区各级物价部门紧紧围绕物价工作的中心任务,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物价部门在稳定市场物价,维护消费者利益方面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成绩,宣传物价部门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做到了“报纸有名、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物价部门接受电视采访和跟踪报道22次,被地级以上报刊。电台等新闻单位采用宣传稿件60余篇,在地、县两级报刊发专版6块,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增加了物价政策和物价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物价部门的知名度。广大城乡消费者来访、来信和投诉电话、举报价格违法案件比上年成倍增长。(陈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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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信息工作】 1996年全区物价部门加强了信息网络建设,密切了同周边地区和全国部分地市物价部门的联系,扩大了价格信息容量和服务范围,拓宽了工作领域。45种农副产品旬报受到省物价局表彰。20种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按时报送,80种重要商品价格指数统计与分析受到地县政府重视。根据工作需要,在原《驻店价格信息》基础上,创办了《豫南价格信息报》,并发行了36期,向区内外近2000家企事业单位发布了数万条价格信息,信息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陈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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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成本监测】 1996年全区价格成本监测工作圆满完成了省物价局布置的农产品、工业品成本资料的汇总、分析上报任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价格成本资料档案。同时加强了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开展了调价前的成本预审工作,先后对驻马店市、上蔡、平舆、新蔡、汝南、正阳、确山等县的自来水供水成本,确山县、正阳县磷肥销售成本,上蔡、西平、遂平、正阳化肥广的碳氨销售成本和地区热电厂供热成本进行了认真测算,为合理地调整价格提供了可靠、详实的依据。(陈万洲)
【价格事务工作】 1996年,全区价格事务工作围绕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大颁布的《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政府制定的《河南省价格评估鉴定办法》,建立健全了价格事务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通过培训,绝大部分工作人员获得了省物价局颁发的资格证书,业务素质明显提高。经地区编委批准,地区价格事务所由企业性质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增加了5名编制。全区价格事务所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了对赃物、罚没物的价格评估鉴定工作,并且对一些无主物、纠纷财物、保险理赔物、拍卖公物进行了公正、科学、合理的价格鉴定,评股案值金额1000多万元,工作量有了较大增加。同时,还开展了价格咨询,价格认证等工作,拓宽了价格事务工作领域。(陈万洲)
【加强机构与精神文明建设】 1999年是机构改革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区地县两级物价机构基本稳定,并得到了充实和加强。地区物价局充实了内设科室,由原来的2科1室增加到5科l室,同时也加强了二级机构。各县市物价部门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机构或编制,充实了工作人员。
全区物价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在全区开展了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系统活动。二是各级物价部门普遍进行了机关思想作风整顿,加强了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三是美化和改善了办公环境。四是廉政建设继续深入,秉公执法,反腐拒贿的先进事迹不断涌现。物价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陈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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