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乡镇人大换届选举】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全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按照省乡镇人大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关于1996年全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工作的意见》安排,全区192个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于1996年春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为此,从1995年11月至1996年5月底,经过建立组织、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选举人大代表和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
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地委及时批准成立了以副书记路俊福为组长的指导小组,组成办公室,批转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方法步骤、法律规定、时间要求等。在每个阶段,主任郭怀庆、副主任张书英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面对面进行指导,保证了乡镇人大换届的顺利进行。一是重点突出,主要环节的工作抓得扎实。工作中突出抓了四个环节:依法成立乡镇选举委员会和确定代表名额;抓好骨干培训,保证选民登记不漏、不错、不重;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做好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和代表选举工作;精心组织,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三是分类指导,重点村、区工作做得细致,工作中注意抓好试点,指导面上工作;讲究实效,选举时机不成熟的选区不急于赶进度;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有针对性地做工作,切实加强后进村、区的领导和组织,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选举合法,反映民意,实现了按时、顺利、圆满、合法的基本要求。全区192个乡镇共划分选区5165个,4389208名选民参加了投票选举,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2415名;代表的比例结构合理,参政议政能力强,体现了人民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选举产生乡镇人大正、副主席419名,正、副乡镇长1057名。(李国营)
【评议司法机关工作】 继1995年对全区司法机关检查评议以来,按照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的审议意见,1996年集中精力狠抓了遗留的12起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专门召开地区评议司法机关顿导小组会议,对12起案件进行了逐件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时限要求。二是分别向公检法机关下发了继续抓好遗留案件整改的文字通知。三是由地区人大工委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牵头,组成督导小组,会同公检法机关联合办公,具体分析案件,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四是先后三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不到位的案件,加大监督力度,并适时将各单位进展情况向评议领导小组通报,以求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止1996年5月底,县市评议出的513起案(事)件,整改落实487起,占95%,案犯在逃继续办理的26起,占5%。地区评议出的49起案(事)件,整改落实47起,占96%,案犯在逃继续办理的2起,占4%。整改过程中,全区共处理违法违纪干警73人,其中受党政纪处理的54人,调离司法机关的4人,追究刑事责任的7人,清退合同制民警8人,退回不合理收费13万元。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驻马店地区评议司法机关的工作汇报。省人大党委会副主任刘广祥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这次全区范围的评议司法机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为地方人大监督开辟了新的途径,二是为司法机关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三是为推动执法工作提供了新的动力。公检法司机关以评议为动力,注重抓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使全区的司法机关建设出现了新的局面。(李国营)
【农业、土地“两条例”的检查评议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驻马店地区于1996年3 月10日至7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对《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简称“两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评议。检查评议中主要抓了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地区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县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全区14000名人大代表参与了检查评议活动,走访选民38万多人次,收集各类意见4950条。四是搞好自查自纠,力争未评先改。全区农业、土地部门自查出各类问题420条,主动进行了纠正。五是精心组织,开好评议大会。全区10个县市和123个乡镇先后召开了评议大会。地区召开的评议大会上,10位省、县(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评议发言,评议出案(事)件39起。经有关部门认真整改,除4件正在办理或进入法律程序外,其余35起均已整改落买。通过对农业、土地“两条例”的检查评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得到了强化和发挥;增强了人大代表的主人翁意识;促进了种子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一步密切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李国营)
【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 1996年地区人大工委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分别对劳动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决定、省科技进步条例、宗教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近10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掌握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提高了全区人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使法律监督进一步得到强化,保证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1996年地区人大工委在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中,重点进行了减轻农民负担和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前的集中视察。 6月份,按照省人大安排,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由工委主任郭怀庆、副主任张书英等带队,组织四个视察组,对全区10个县市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视察,了解了农民负担的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请各县市抓紧解决,有效地遏止了农民负担加重的问题。11月份,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前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安排意见,组织全国人大代表李松武、王殿勋、张敏和省人大代表郭怀庆、刘绍棠、杨公山、魏桂云、常天义、崔正义、张淑荣、彭学敏、刘方、张源清、吕顺芝、石训等对全区有关工作进行了综合视察。先后到确山、汝南、华中医药集团、金桥开发区等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地区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听取了代表们视察情况的反映意见和对全区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视察既为全区经济发展战略提出了好的建议,又督促解决了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代表们的参政意识和议政能力也得到了提高。(李国营)
【讨论修改法律、法规(草案)】 1996年,根据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采取召开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呈送人大代表和业务部门修改、办公室组织业务科讨论等形式,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草案)》、《河南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草案)》、《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相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画防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草案)》、《河南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修改)草案)》、《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草案)》、《河南省信访条例(草案)》、《河南省食品卫生条例(草案)》、《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草案)》等近30部法律、法规(草案)进行了讨论修改,提出修改意见100多条,有效地推动了地方立法工作,保证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李国营)
【侯志英率团视察驻马店】 1996年8月21—22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志英为团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法勤为副团长的省人大视察团一行12人来驻马店地区检查指导工作。在驻期间,视察团听取了地区人大工委、地区行署关于《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简称“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和检查评议工作汇报。地区人大工委主任郭怀庆、副主任李天敏、行署副专员金正学和地区农业、土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侯志英副主任听取汇报后对驻马店地区“两条例”执行情况检查评议工作表示满意。他认为,驻马店地区的检查评议工作领导重视,部署周密,精心组织,重点突出,工作扎实,边检查边整改,未评先改,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并指出了当前种子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把种子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在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做好地区和县(市)一级的种子管理与经营机构的分设,强化四证管理和种子质量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就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侯志英副主任要求,要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步伐,加强土地宏观管理,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对下步整改工作,视察团指出,被评议部门要以诚恳积极的态度,接受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在整改上下功夫,解决好代表反映的问题,给代表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实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巩固检查评议成果,真正使检查评议工作做到善始善终。(李国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