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概况】 1996年,各级信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的意见》和《中共驻马店地委、驻马店地区行署关于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的意见》,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信访工作各项责任目标,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西平、正阳、遂平三县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县。其中遂平县实现了“三无县”(无赴京上访,无赴省以上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信访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妥善处理了大量信访问题。全区群众赴京上访目标考核登记总数为50起、76次、95人,居全省第15位,比上年起数上升28.2%,次数上升58.3%,人数上升63.8%,位次排列下降2位。群众赴省个人上访162起,178次,277人,位居全省第4位。重访率为9.1%,越级101次,越级率为56.7%,比上年起数上升58.8%,次数上升61.8%,人数上升73.1%,重访率上升1.8个百分点,位次上升1位。赴地个人上访520起,581次,1041人,重访率为10.5%,受理人民群众来信891案,1264件,重信率为29.5%,比七年案数下降7.92%,件数下降12.52%,重信率下降0.6个百分点。二是查结了一大批重要信访案件,狠抓了上访老户的控制工作。中央、省、地发函要结果的案件112件,其中省以上立案13件,省办信处交办14件,年终全部结案;地区自立案85件,年终结案81件,结案率占95.3%。省信访局交办15名信访老户,经过地、县(市)认真复查复议,得到了有效地控制和稳定,稳定控制率达90%。三是有效地控制了越级集体上访,群众大多数稳定在基层。全区共发生赴县以上集体上访463批,11576人,控制稳定在地区以下的455批,11503人,稳定率占总批数的98.9%,占总人数的99.4%。没有发生赴京集体上访。赴省集体上访目标考核数5批73人,比上年批数下降降61.5%,人数下降87.5%。来地区集体上访91批2968人,比上年批数下降66.2%,入数下降76.8%。目标考核数58批1944人,其中驻马店市12批240人;上蔡县6批112人;汝南县4批181人;泌阳县3批280人;平舆县3批103人;遂平县3批 103人;确山县3批48人;新蔡县2批48 人;地直22批829人。正阳县、西平县无到地区集体上访。到县(市)集体上访368 批8619人,比上年批数下降13.49%,人数下降28.1%。四是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了一大批有价值的信息。全区信访部门向省信访局报送信息98条,向同级党委、政府报送信息438条,其中地区信访办通过《信访工作简报》、《信访快报》、《信访反映》、《信访摘报》、《信访信息》等形式向地委、行署提供重要信息218条,领导批示的148条。这些信息及时反映了信访动态,社会热点和改革开放中的问题。正阳、汝南、新蔡、泌阳、确山等县也及时向地区信访办报送了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1996年,全区信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赴京个人上访起数、次数、人数实发数均比上年上升,有5个县超出了控制指标,其中:新蔡县25次,上蔡县24次,平舆县19次,泌阳县17次,遂平县11次。这5个县达到全区控制指标的78.1%。二是赴省个人访越级101次,越级率56.7%,比控制指标高出6.7个百分。三是越级赴省集体上访驻马店市超出了控制指标,赴地集体上访实发数有5个县(市)超出了控制指标。其中:驻马店市超l7批,汝南县超11批,遂平县超3批,上蔡县超3批,确山县超l批。赴地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农村干部违法乱纪、农民负担过重、土地纠纷问题占集体上访总批数的67.8%,说明农村仍然是全区群众集体上访的高发区,下一步需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村基层信访工作。(李天禄)
【全区信访工作会议】 4月13日,地委、行署在驻马店市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地区领导刘心铭、陈振江、禹殿记。各县(市)委书记、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信访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1995年的信访工作,安排布署了1996年度的工作,表彰了1995年度全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刘心铭、陈振江、禹殿记分别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认为,1995年度全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为保持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下贡献,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把社会稳定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积极推行了群众逐级上访制度。三是加强了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工作。四是建立约束机制,加强了检查监督。五是加强了基层信访网络建设,信访工作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李天禄)
【地委,行署印发《关于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的意见》】 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的意见》,1999年6月4日,地委、行署印发了《关于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的意见》(驻发[1996]18号文件)。《意见》指出制定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减少越级上访,严格控制集体上访,就地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保证全区“九五”计划的顺利实现。基本要求是:严格实行信访工作领寻责任制,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使群众来信来访基本控制、消化在县、乡两级和基层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制的基本手段,一是行政手段,二是法律手段,三是经济手段。基本方法是运用综合治理的方法解决好信访问题。
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核心是六项工制度:一、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正常情况下,地区每半年,县(市)每季度,乡镇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二、党政领导轮流公开挂牌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地区党政领导轮流公开挂牌接待来访群众,县、市、乡两级领导接待日每月2—3次。接待日的地点、时间和接待领导,接待范围等,要提前—周公布于众。谁接待的问题,谁负责处理到底。三、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各级党政领导同志要经常阅批比较重要的人民来信。县、市领导同志对重要信件要多批快办,县自立案要达到来信总案数的60%,乡、镇领导同志对群众的每封来信都要阅批。四、领导包案和回访、汇报制度。对集体上访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信访案件,地、县、市和乡、镇领导都要分包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对处理不了或处理后不服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由上一级领导同志包案处埋。五、目标管理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地委、行署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确保落到实处。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主要责任目标是:严格控制越级集体上访和越级个人上访及重访,保证上级立案要结果的案件按期结报,降低个人越级上访率和重信重访率。各县市保证不发生赴京集体上访,赴省集体上访每年不超过l批,来地区集体上访控制在地区下达的责任目标内。六、引导群众逐级上访制度。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引导群众逐级上访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依法行事,真正使群众明白上访的起点,主动到乡镇或主管部门反映问题,走逐级上访的路子。(李天禄)
【陈振江对土地纠纷案件的指示】 5月25日,是地委副书记陈振江公开挂牌信访接待日。陈振江听取了驻马店市两起群众集体上访查处情况的汇报,驻马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付伟和老街乡、香山乡的负责同志汇报了老街乡小刘庄村委和前进村委第七村民组20亩土地纠纷,香山乡前张村委蒋庄村民组和杜庄村民组44亩土地纠纷,这两起土地纠纷案都是经地区中级法院判决后,一方不服而先后到省政府集体上访。双方情绪部比较激烈,随时可能发生抢收、抢种或械斗。陈振江副书记针对这两起土地纠纷问题,作了三条指示:一、法院处理土地纠纷案要依照事实,依照法律,同时要征求县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在他们配合下进行调解处理,要杷法院的判决与党委、政府的工作结合起釆,在达到统一认识,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再进行判决。二、县市、乡镇党委、政府在处理土地纠纷案中,需要请法院协助时,不要仅依靠法院,放弃党委、政府的工作,在诉讼的法律程序中党委、政府不能撤手不管,还要做好调解工作。三、法院在判决之后,矛盾仍不能解决的,要区分情况处理,但不论什么情况下,决不能动用大批警力去解决群体性矛盾。(李天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