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地直机构“三定”工作】 1996年,地区编委办对地直57个党政群机关下达了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方案,共下达行政编制 1393名,内设机构308个,科级职数538个。一、统一了“三定”方案的格式、内容和报批程序。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三定”方案,报送地区编办进行审核,最后报地区编委主任会议研究审批。二、坚持转变职能的原则审定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首先根据不同部门的特点,分别提出转变职能的重点和具体要求,使每一个部门都能明确转变职能的方向和任务。其次由各部门对现有职能进行分解,合理确定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在“三定”的具体操作中,总的原则是:比照省直对口部门的职能,结合本区实际进行制定,对职能有交叉的部门,以省直对口厅局的职能界定为依据进行界定。三、坚持宜粗不宜细相结合设置的原则,根据职能配置情况,从实际工作出发,审定各部门各单位的内设机构。一般按平均4名编制设一个科室掌握,地直机关共设置300多个科室,比改革前减少10%左右。四、坚持精干高效原则,核定各部门各单位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这次及机构改革,省下达全区地直机关行政编制1390名。分配编制时掌握的主要原则是,分系统按比例进行分配。地委机关、行督机关和人大、政协、群团机关(主要括工会、青年团、妇联,所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为15:80:5。工勤人员控制在机关编制总额的10%左右。既按照各块之间的分配比例分配,又考虑机构编制的现状,还考虑各块之间精简比例的相对平衡,性质相同,工作量差不多的部门,精简比例和编制数大致平衡。部门领导职数的配备,按省规定,一般配备3一4名。(游国红)
【县市机构改革工作】 从1995年11月中旬地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以后,各县市按照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积极育序地展开了机构改革工作,至1996年2月底,9县1市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经地区编委审核后,已经地委、行署批准实施。据统计,原县市党政机构共566个,现批准设置317个,精简26.3%。全区县市行政编制总额为7230名,比现有10565人减少3335人,精简36.l%。上蔡县确定了“三定”工作中应掌握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精简的原则,政企分开,职能上下对口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上,采取了三步走的程序,一是要求各单位按照要求报送“三定”方案初稿;二是在对初稿审核的基础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就职能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同题进行深入座谈讨论,修改后正式上报;三是参照地直部门的“三定”方案,逐单位进行修改和调整,并上报县编委审批。截止年底,上蔡县48个党政群机关及一级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已正式下文。(游国红)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11月中旬,全区乡镇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会议在遂平召开。各县(市)委组织部部长、人事局局长、编委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部署了全区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和有关工作。会后,各县市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先后召开了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下发了《关于乡镇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按照改革精神,每个乡镇设置5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贸易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科教文卫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全区乡镇编制总额7400名,现有人员8342人,需减少942人,平均精简11.3%。(游国红)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1996年,根据《驻马店地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基本完成了地直副处以上事业单位的“三定”工作。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了16个直属事业单位,在“三定”工作中,编制和内设机构参照党政群机关“三定”工作的原则进行,对原有的单位编制按15%的比例精简,新建单位编制控制在18名之内,内设机构也从严控制。二是对部门领导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重新核定工作正在进行。部门领导的副处以上事业单位共53个,已正式下文的35个。三是对部分科级事业单位进行了适当调整。四是完成了乡镇农口各服务站的机构改革。按照省政府《关于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通知》和省编委《关于乡镇事业服务机构编制管理和编制标准的意见》,结合全区实际,分别下发了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林业管理技术服务站、水利站等机构编制方案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七所八站”的主要任务、管理体制、经费供给形式,核定了人员编制。(游国红)
【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1996年,在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纪律。5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擅自增设机构、机构升格和超配领导职数等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继续坚持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一”制度和“四不”原则,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地直和县市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全区未出现擅自增设行政机构,扩大行政编制,提高机构规格和增加领导职数等违反纪律的现象。根据“新成立副科级以上行政事型单位,都要报市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的精神,各县市副科以上的事业单位已由地区编委审批。二、继续坚持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二是坚持和完善《编制管理卡片》和《人员列减编制度》。在机构改革期间,地区和县市编办仍坚持和完善《编制管理卡片》和人员列减编制度,对新建单位及时建立编制管理台帐并办理了编制管理手册,对新进人员仍坚持按工作程序办事,坚持手续完备后再列编的制度。地区编办全年共办理人员列编手续591人次,减编手续370人次。三是积极参与了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复员退伍战士的分配安置工作。坚持“统配”人员一律不准进行政机关,对全供事业单位从紧从严控制,对差补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也从严掌握。三、完成了1996年度的机构编制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游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