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作
【综述】1996年,驻马店地区劳动工作“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主线,紧紧围绕“两个根本转变”,进一步深化劳动体制改革,劳动事业得到全面发展。新的用人制度基本确立,劳动力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区有29.53万名职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全区就业局势基本稳定。1996年,全区共安置城镇待业青年3549人,组织劳务输出86万人次,创经济效益约18亿元,为全区的经挤发展作出了贡献,职工工资稳步增长,保险福利待遇得到落实,全区有11332个单位参加了养老保险,23501名离退休职工能按月足额领取退休生活费用。为驻马店地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陈富生)
【劳动管理】1996年,驻马店地区劳动管理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新的用人制度基本确立。在全区各级劳动部门的努力推动下,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996年底,全区国有、集体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职工达19.43万人,占职工总人数的97.7%;股份制、三资、私营、个体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职工达l.3万人,占职工总人数的94.7%;乡镇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职工达8.8万人,占职工总人数的87%。
二、加大了劳动执法力度,稳定了劳动关系。(一)劳动监察工作步入轨道。1996年,地区劳动局成立了劳动关系与监察科,平舆县、驻马店市成立了劳动监察室,其他各县在机构改革中也都成立了动监察机构。全区有持证监察员18名。全医建立和完善了劳动监察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制定了劳动监察工作的程序和办事制度。1996年,在日常巡视监察和举报专查的同时,开展了2次全区性的《劳动法》执法大检查。在各县市自查的基础上,地区又重点对窑场、乡镇企业进行了抽查,通过执法大检查补签劳动合同4672份,清退童工16人,纠正违法无效合同1260份,罚款27000元,并依法查处了一批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1996年,全区受理群众举报18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20人次,解决了地区棉纺织厂70名女职工在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期1年内不上夜班的问题。通过开展劳动监察工作,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了仲裁机构,培训了专业人员,形成了劳动仲裁三方办案机制。1996年,全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6起,当年结案43起,结案率达93%。接待群众来访1680人次,处理集体上访6起。在劳动合同签证工作中纠正违法无效合同3862份,劳动合同签证率达95%。
三、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得到加强。一是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第六次“安全生产周”和《矿山安全法》宣传活动。二是1996年,认真组织了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发现重大火险隐患135处,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62份;发现事故隐患125处,整改率达82%。矿山安全检查3次,检查单位73个,查出隐患314条,整改270条,整改率为86%。三是完成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检测、检验工作。1996年,全区共检验锅炉318台,检验率96%;检验压力容器256台,检验率88.3%;检验电梯64台,检验率100%;检验起重机械l8台。以上检验均超额完成省定指标。四是严肃查处了事故。1996年,全区共发生工伤事故23起,死亡15人,重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3l.24万元,均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严肃认真地做好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结案工作。
四、职业技能开发有了长足发展。(一)1996年,区内的职业技术培训基本形成了技校培训、企业培训、行业培训、社会培训一体化的格局。全年全区评聘技师484人,技工学校培训中级工841人。其他各类培训高级工180人,中级工296人,初级工380人。(二)技校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工作进展顺利。1996年,全区各级各类技校37所,录取新生2741人。技校毕业生分配录用也好于往年,全区共接收各类技校毕业生978人,止年底已安置831人,占毕业生总数的85%。(三)技校建设得到加强。对原有技校狠抓了教学质量的提高、技能训练的加强和教学条件的改善。根据职业技能培训需要,经省厅批准,新建了地区经贸技校、正阳县技工学校,1996年已开始招生。(陈富生)
【劳动就业】1996年,认真做好了劳动就业和城市职工解围工作。一、抓好就业局势的稳定。根据驻马店地区基础薄弱,就业矛盾突出的特点,认真贯彻执行了“三结合”的就业方针,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实行多轮驱动,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就业,较好地稳定了就业局势。1996年,全区共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就业3549人,其中到全民企业就业的1507人,到各类集体企业就业的757人,其他渠道就业的1285人。二、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跨省区有序流动工作。狠抓了乡镇劳动服务站建设,把劳动工作延伸到乡镇,初步形成了以县劳动服务公司为龙头的一条龙劳务输出体系。减少了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动,增加了有组织的劳务输出。1996年,全区劳务输出达86万人次,创经济效益约18亿元,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三、失业保险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全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1363个,职工14.8万人,参保率94%。全年全区应收失业保险金204万元,实际征收173万元,征收率为84%。全区在册失业职工10573人,当年实现再就业8444人,为失业职工发放救济金152万元。四、做好城市职工解困工作。1996年,成立了驻马店地区城市职工解困领导小组,行署专员马万令任组长,地委副书记陈振江、行署副专员禹殿记任副组长。地委、行署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城市职工解困与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全面部署了解困与再就业工作。各县市相继成立城市职工解困与再就业领导小组,筹集解困资金,安排“双节”慰问困难职工和救济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已筹集解困资金580万元,其中地直筹集21万元。(陈富生)
【劳动工资】1996年,驻马店地区建立了新型的企业工资管理体制。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制度创新、机制转换、科学管理”的思路,实现了转轨,建立了限高保低、适度增长、加强监督的新型企业工资管理体制。一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区内主要实行了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和“两率”调控3种形式。经核定,全区实行工效挂钩的国有企业314户,职工88200人,分别占国有企业总户数和总人数的68.4%和76.7%;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国有企业84户,职工15600人,分别占国有企业总户数和总人数的l8.3%和13.6%;实行“两率”调控的企业2户,职工2803人。宏观调控企业面达95%。二是狠抓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工作。1996年,对全区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企业2249户,职工30915人。其中未执行最低标准的企业262户,占11.6%,职工290l2人,占9.34%。适用最低工资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13744人,占4.4%。从调查情况看,区内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任务还相当艰巨。三是指导企业增长了工资,建立了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加强了对企业经营者收入的管理。1996年,对全区国有企业经营者1995年度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企业418户,经营者418人。经营者的年收入为5294元,是职工年工资收入2997元的1.77倍。四是落实了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全区检查单位282户,其中重点检查单位56户,职工16943人,查出违纪金额40.95万元。(陈富生)
【劳保福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1996年,驻马店地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认真测算、论证,出台了《驻马店地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方案》(驻政[1996]18号),全面实 shi 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台,使区内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新的飞跃,从而带动了养老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一、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止年底,全区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达1632个,占应参加单位数的88.7%。二、强化了养老保险金收缴。全区国有企业(含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应征收养老保险金8075.74万元,实际征收6872.08万元,征收率为8511%;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应缴纳养老保险金983.24万元,实际征收759.89万元,征收率为77.28%。全区合计征收养老保险金9058.98万元,综合收缴率84.26%。三、切实保障了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全区国有、集体企业现有离退休职工23501人,基本上都能按月足额领取退休生活费用。全年全区共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用7365万元,人均3132元,月人均261元。四、巩固了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试点工作。汝南县开展的退休职工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受到了企业和广大离退休职工的拥护。确山、正阳2县实施了女职工生育保险。正阳县出台实施了工伤保险。五、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全区形成了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组织网络,县、乡、企业都成立了退管站。地直、驻马店市、确山、正阳等县举办了离退休职工运动会,受到了企业和广大离退休人员的欢迎。
认真落实职工的保险福利待遇。一是认真做好劳动鉴定工作。在鉴定工作中,坚持了“二公开,一监督”的办事原则,即:公开鉴定标准,公开鉴定结果,广泛接受企业和伤病职工的监督。使劳动鉴定工作基本做到了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宽严适度,客观公正。1996年,全区共受理职工因病伤退休419人,经过鉴定符合标准的253人,占60.3%,体检复查122人,占29.1%,不符合标准的44人,占10%。二是做好职工退休审批工作。全区共审批职工退休1765人。其中国有企业正常退休1072人,工残退休65人,患职业病退休1人,病退246人,退职6人。集体企业正常退休341人,病退27人,退职7人。照顾招收退休工人子女72人,其中城镇19人,农村53人。三是建立了企业退休养老金自然增长机制。使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制度化。1996年,全区国有企业增资的退休人员共16669人,月增资37.7万元,月人均增资22.70元;集体企业退休人员6627人,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3.9万元,月人均增资21.10元。四是按照企业离休人员的离休金与当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同等职务(职称)和同等条件离休人员离休金平衡的原则,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进行了调整。止年底,全区审批离休人员调整离休金989人,占72%,月增资金额13.24万元,人均增资133.9元。(陈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