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反贪污贿赂工作】 1999年,全区检查机关遵照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从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反贪污贿赂工作摆在检察业务的第一位来抓,严格执行法律,准确把握政策,集中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重点部位案件和严重危害经济改革的犯罪案件。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了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的力度。全年全区共立查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57件,占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27.9%,尤其是成功地查办了三起县处级干部经济犯罪要案,实现了查办此类案件零的突破。二、重点查办了一批发生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经济管理部门等四个重点部位的经济犯罪案件,共立案件52件,是上年的2.5倍。三、严厉打击破坏改革、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驻马店市检查院、确山县检察院分别办理的两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和驻马店市检察院、遂平县检察院办理的两起假冒商标案,均为国家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切实起到了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四、全区反贪部门强化侦查意识,加大了初查和秘密侦查的力度。在办案中严格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牢固树立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相统一的观念,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反贪污贿赂斗争的开展。全年全区其受理各类经济案件43件,立案查处299件316人,其中贪污贿赔案件200件215人,占立案总数的67%,万元以上大案162件,是去年的1.32倍;结案285件,结案率达95%;移送起诉258件,占结案数的90%,比上年上升20个百分点。通过办案直接为国家挽回损失839.4l万元。(李灵慧)
【刑事检察】 1996年全区检察机关以维铲社会稳定为根本职责,突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这一检察工作的重点,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做到快捕快诉、不枉不纵。一、强化“严打”斗争,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刑检部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始终把矛头指向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流氓、车匪路霸、重大盗窃等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坚持“两个基本”,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到不枉不纵。在稳、准、狠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年依法决定不批捕507人。三、坚持打防结合的方针,认真落实刑检环节的综合治理工怍,不断扩大“严打”效果。全区检察机关在紧紧抓住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这一首要环节的同时,还坚持以案说法,认真落实教育及防范措施,起到了化解矛盾,预防犯罪的作用。四、在注重与其他政法机关协调配合的同时,加大了监督力度。批捕环节在认真做好侦查监督的同时,还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在立案监督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在侦查监督方面全年追捕353人,是上年的1.87倍,追诉121人,是上年的1.08倍。全年共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现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15人次,对7起量刑不当的案件提出了抗诉。全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逮捕3234人,比上年同期上升8.9%,其中重特大案犯899人,占批捕总数的28%,共审查起诉2007案3102人,是上年的1.4倍。(李灵慧)
【法纪检察】 1996年全区检察机关法纪检察工作的重点是查办徇私舞弊、侵权渎职等五类重点案件。结合中央反腐败的精神,加大查办徇私舞弊案件的力度,全年共立此类案件16起,比去年增长100%,增长幅度居全省前列。还重点查办了玩忽职守、刑讯逼供、非法拘禁、重大责任事故等重点案件,特别是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政法人员的犯罪案件,率先查处,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全年共立五类重点案件80件,比上年增长67%。全年全区共立各类法纪案件131件,比上年增长了18%,其中立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83件,占立案数的63.3%,立重特大案件48件,占立案数的36.3%。从立案数看,大要案、重点案件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有明显的增加。(李灵慧)
【监所检察】 1996年,全区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把着力点放在维护监管改造场所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上,狠抓监管改造干警贪污贿赂犯罪和在押犯重新犯罪案件的查办。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8件,纠正各种违法现象1702人次,向监管改造场所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2421次,保障了监管改造场所法律的正确实施。(李灵慧)
【控告申诉举报检察】 1996年,控告申诉举报检察工作注重发挥“窗口”作用,大力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发动群众揭发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2566件,经审查后,初查506件,立案侦查126件,为反贪和严打斗争提供了案源。同时,还狠抓“两不一免”申诉案件的复查和刑事赔偿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全年共立刑事赔偿案件6起。与此同时,控申部门还积极开展文明接待活动,接待并处理突发性集体上访事件多起。(李灵慧)
【民事行政检察】 1996年,全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积极稳妥、准确有效的原则,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突出抓了申诉案件的抗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26件,其中立案审查256件,提请抗诉108件,提出抗诉58件,向法院发检察建议196份,被采纳169份。通过抗诉,使一部分积沉多年,当事人反复上访的错案得到了公正解决。民行检察部门在狠抓抗诉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深层监督,狠抓民行案件审判工作中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案件的查处,加大了民行检查监督的力度。全年全区民行检察部门共立查审判人员贪污受贿、恂私舞弊案件5件5人,有力地推动了民行检察工作的开展。(李灵慧)
【刑事技术检察】 1996年,全区刑事技术检察部门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中心任务,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服务自侦部门的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刑事案件技术材料的鉴定复核审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积极配合各业务部门深入推进文证审查和监管改造场所保外就医复查工作,配合计财装备部门,加强了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的技术装备建设工作。全年全区检察技术部门共受理各类技术检案3332件,其中法医学检验1042件,文痕检验965件,司法会计检验178忤,物证照像783件,物证录像211件,现场勘查716件,出具鉴定书、检验报告1408份,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李灵慧)
【检察队伍建设】 1996年,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讲政治”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讲话,按照地委、政法委部署,积极实施“四个一流”工程,以“抓队伍,促办案,树形象,创局面”为基本方针,以提高干警的两个素质,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为着力点,坚持“六抓”的方法,使全区检察队伍建设跨上了新台阶,受到了高检院、省院、地委的充分肯定和表彰。
一、集中精力抓班子。全区两级院领导班子紧紧围绕“顾大局、讲团结、作表率、比奉献”这个主题,狠抓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没,坚持团结,反对内耗;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一言堂;坚持发挥群体优势,反对个人大包大揽。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了三项讨论:一是如何当好一名检察长大讨论,号召大家争创“三个一”,即一个好班长、一个好班子,一个好助手;二是如何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大讨论,进一步认清“当初入党为什么,如今为党干什么,今后为党留什么”;三是如何履行检察官职责大讨论,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
二、联系实际抓教育。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在全区检察干警中开展了三大教育,即: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教育。在抓教育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抓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培训干警1166人次。
三、从严要求抓管理。一是狠抓制度管理。分院印发了10章90项886条《制度汇编》,全区干警人手一册,不仅有效促进了机关的规范化管理,而且在省内外检察机关中收到了良好的反响。二是狠抓目标管理。制定了《全区检察机关责任目标及考评办法》,使每项工作都达到任务量化,措施硬化,责任目标化,考核标准统一化。并严格进行统一考核,从而增强了任务和位次观念,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四、大胆改革抓使用。坚持以提高干警素质、调动干警积极性为切入点,本着积极、慎重的原则,采取三步走(即,任职资格评审、择优竞争选聘中层领导、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方法,在全区检察系统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受到了省院和地委的充分肯定。
五、防微杜渐抓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着重体现”三严一爱”(即:严教、严管、严查、厚爱),对内部发现的问题不袒护,全区先后查处违纪干警11人。二是加强外部监督,主要实施“一牌三卡”篱笆工程。全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发放案件跟踪卡6160张,拒礼拒贿登记卡230人次,折合金额26万元,发出征求意见卡2986张,收回2162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树旗立竿抓典型。通过树立典型,使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动力。从而在全区检察干警中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热潮。并涌现出一批受到上级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正阳县人民检察院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于文举被省院记个人一等功,刘代峰、牛兴伟被省院记个人二等功。李奎卿、陈克明、刘怀印被省院记个人三等功,李景太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优秀政法工作者”称号。(李灵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