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1996年全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加快房改步伐,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截止年底,全区共出售公有住房200多万平方米,占全区公有住房总量的45%,归集售房资金2.2亿元;通过点带面、使全区初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面已达40%,共归集公积金600多万元;积极进行租金改革,全面调整租金,逐步向成本租金过度,到年底提租金面达100%。(张玉忠 李炳超)
【住宅建设及房地产综合开发】1996年全区共开工建设各类住宅125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达12平方米,居住面积超过7.5平方米。房地产综合开发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全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569亿元,施工房屋面积30.17万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16.56万平方米,销售商品房屋面12.7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0.5%,商品房屋峻工面积占全区房屋竣工面积的比重为65%,商品房开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达6%。年底对4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年检,26家年检考核合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于吊销的8家,给予限期整顿的6家,自行解体4家,净化了开发企业的竞争环境。
1996年,经过认真的组织、积极申报争取,驻马店市被列为国家安居工程试点城市。争取到国家安居工程贷款2000万元,全区第一个安居工程17万平方米的鸿驿小区于11月顺利开工建设。(张玉忠 李炳超)
【城市建设拆迁】 1996年强化了对城市建设拆迁的管理工作,9县l市建立健全了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完善了各项拆迁程序和规章制度,建立了拆迁项目审批制度和拆迁许可证制度,使全区的城市建设拆迁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全年全区共拆迁各类危旧房屋8万多平方米,有效地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城市面貌。(张玉忠 李炳超)
【房地产市场体系初步完善】1996年全区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房地产市场流通活跃,交易管理覆盖面逐步扩大,业务范围发展到公私房的买卖、租赁、赠与、继承、分析、交换、典当、抵押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各项业务。到年底全区房地产管理总收入746万元,比上年增长10.6%;房地产交易总收入达60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17%。加快了规范化房地产固定交易场所的建设,扭转了房地产交易不规范、私下交易多的局面。驻马店市房地产交易所被建设部命名为“房地产市场管理达标单位”。房地产中介服务日渐发展,到年底全区经省建设厅审批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已达11家。其中,二级2家,三级9家。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人员已达300多人,在全国首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全区通过6人。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推行了微机化管理,各县(市)建立起了房屋产权信息管理系统。(张玉忠 李炳超)
【地、市房地产分级管理、两级联动】 根据驻政办[l996]77号文件精神,驻马店市房地产管理实行地、市分级管理.两级联动。驻马店市规划区域内的地属工矿,行政事业、企业、外驻驻单位等单位和个人的房地产由地区建设局直接管理,市本级的房地产仍由市里直接管理。(张玉忠 李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