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整治
【大气污染防治】 2016 年,驻马店市印发《2016 年度驻马店市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在扬尘治理方面,全市对排查出的245个建筑施工场地、128 个道路施工场地、69 个市政施工场地、48 个拆迁施工场地等,全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市中心城区先后下发整改通知书389 份,约谈企业3 家、强制停工1家,责令项目停工整改8 项。对261 个重点扬尘路段进行治理,共覆盖防尘网443 万平方米。市公安、交通和住建部门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全市整治“渣土车”7843辆,查处违法1259 起,暂扣驾驶证169 人次,查处违规运输企业22 家,收回运输许可证173 个。在燃煤污染治理方面,全市4 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170 台燃煤小锅炉拆改任务、67 台非电行业燃煤锅炉废气治理任务均已全部完成。在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市12 家水泥粉磨站提标治理任务、8 家工业炉窑及105 家砖瓦炉窑的废气提标治理任务均已全部完成。在“小散乱差”整治方面,通过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等措施,54 家“小散乱差”污染企业现已全部关停到位,在此基础上又排查出93家也已整改到位。在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方面,全市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8180 辆,提前超额完成2016 年需淘汰17646 辆的任务。2016 年,驻马店市共投入大气污染治理资金127500.19 万元,其中地方财政资金投入81305.19 万元、企业自筹资金41395 万元、其他资金4800 万元。2016 年,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被省政府评为良好单位,并获奖励资金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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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2016 年,驻马店市修订发布《驻马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时市环保局协同市气象局成立驻马店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建立驻马店市重污染天气研判预警制度,及时进行空气质量研判。全年全市5 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并及时向省大气办报送应急响应信息专报近10 期。2016 年10 月,驻马店市开展中轻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编制印发《驻马店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方案》,共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10 次,建立完善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及时启动应急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不利天气条件对全市的影响程度和时间。
淘汰落后产能。2016 年,驻马店市淘汰安钢集团驻马店南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97 万吨粗钢和69.66 万吨生铁项目,减排二氧化硫2751.09 吨/ 年,减排氮氧化物1254.63 吨/ 年。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6 年,全市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行业21 家全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均安装了废气治理设施,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全市368 座加油站、4 座油库、24 辆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驻马店市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自2014 年实施以来,已在中心城区建成站点150 个,锁车柱3700 个、投放自行车3000 辆,站点采用“通租通还”方式,即租车者可以在任何一个站点接还车辆,方便市民出行。 (甄宇嫡)
【燃煤散烧污染整治】 2016 年10 月,驻马店市专门成立驻马店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完善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印发《驻马店市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市工商、发改、工信、环保、质监等11 个部门统筹开展协调,全面开展禁燃区内餐饮等行业使用散煤专项整治。共排查煤炭经营户1264 户次,全市取缔燃煤销售点139 户,拆除散煤生产设备189 台,城市建成区全面取缔各类燃煤销售点。加强“煤改气”“煤改电”和“洁净煤”生产供应体系建设,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和“清洁煤”替代。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2015 年,驻马店市实施10 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完成242 台10 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全市建成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范围内10 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到位。
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2016 年,蓝天工程任务中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2 台35 吨/ 时燃煤完成提标治理,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加大燃煤污染治理,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4 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完成;全市完成227 台10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完成67 台非电行业燃煤锅炉废气治理。同时,按照“气代煤”方案,全市新铺设天然气管网近40 千米,改造老旧管网46.6 千米,安装燃气锅炉62 台,大锅灶909 台。 (甄宇嫡)
【扬尘污染整治】 2016 年,驻马店市加大建筑施工、拆迁场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建筑施工工地采取施工工地全围挡、场内道路全硬化、土方堆场全覆盖、车辆出入全冲洗、渣土车运输全封闭、房物拆迁全喷淋“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各类料场、堆场采取封闭、覆盖、防风抑尘网、喷淋等防治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全面做好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的全部进行整改,落锁停工,直到通过验收才能开工。2016 年,全市共投入11524 万元,购置洒水车184 辆,机械清扫车167 辆,配齐中心城区及各县环卫设备,城市主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已达到80%以上。 (甄宇嫡)
【水污染防治】 2016 年,驻马店市实施碧水工程,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河流治污专项行动,针对中心城区练江河、开源河、朱氏河、黄酉河治理及各县城区河流截污、管网完善等共安排41 个重点工程,截至2016 年年底,27 个重点工程完工。8 个地表水省控断面中,薄山水库、板桥水库、上蔡前相湾3 个断面达标率为100%,新蔡李桥、西平杨庄2 个断面达标率为66.7%,汝南沙口和正阳梁庄村2 个断面达标率为50%,泌阳涧岭店断面达标率为41.7%。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26 个地表水市控断面平均水质达标率为32.7%,其中除上蔡县断面累计达标率较高外,其余各县(区)达标率均小于70%,驿城区、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断面累计达标率均为0。截至2016 年年底,冷水河截污、遂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正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正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4 个项目已完成,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评审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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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联防联控。为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建立跨界水污染防治防控合作机制,妥善处理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及水污染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驻马店市与安徽省阜阳市、新蔡县就洪河水污染联防联控有关事宜积极协商,已起草拟定《关于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草案)》。
开展总磷污染源调查。2016 年8 月,组织开展总磷污染源调查工作,对驿城区、西平县、汝南县和泌阳县等4 县区选取部分企业进行总磷污染源典型试点调查,初步掌握全市总磷污染物排放情况。2016 年12 月,组织召开驻马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技术研讨会,邀请3 名国内知名环保专家指导、授课,提高县区环保部门管理人员和污水处理厂技术人员的污水处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不达标河流达标方案编制工作。按照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碧水工程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2016 年~ 2020 年)》要求,对现状水质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洪河、黑河、汝河、泌阳河4 条河流编制达标方案,分解细化治污任务、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确保完成水质目标任务。 (甄宇嫡)
【乡村清洁工程】 2016 年,驻马店市成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完成省定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指导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各创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按10 个省级生态乡镇、13 个省级生态村政府目标任务进行下达。确山县、正阳县编制完成生态县创建规划并通过省厅技术评审。省级生态乡镇的10 个乡镇、省级生态村的13 个行政村申报材料通过省环保厅技术审查,省环保厅对上蔡县重阳街道等8 个省级生态乡镇及13 个省级生态村考核合格并给予命名。生态示范创建完成数位于全省省辖市前列。驻马店市属于重金属污染非重点区域,2016 年全市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与2015 年相比,实现零增长。 (甄宇嫡)
【主要污染物减排】 2016 年,驻马店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需分别控制在12.79 万吨、1.265 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需控制在3.91 万吨和4.8 万吨以内。四项污染物总削减比例基本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均在年度控制目标以内,全市许可预支增量使用量没有突破年度分配量。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根据2015 年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对各县、区总量预算指标进行测算,明确各县、区可利用的总量指标,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督促遂平、正阳县人民政府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进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省厅要求,开展排污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全年共完成收费25 笔。全市2016 年重点减排项目全部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8.72% ;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9.56% ;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甄宇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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