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 年,驻马店市获得立法权,设立法制、城建、科教文卫3 个专门委员会,增加6 个行政编制,公开选调6名法律和文秘工作人员。经反复酝酿并报经市委同意,常委会首部立法选定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在《驻马店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起草过程中,常委会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和条例起草修改工作,共发放征求意见稿800 余份,召开各类座谈会7 次,征集修改意见200 余条,进行50 余次修改。《条例(草案)》经常委会第33 次会议一审、第36 次会议二审通过,准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科学编制2017 ~ 2021 年全市立法规划,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64 件,筛选出《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14 件,作为5 年立法规划项目。从中选定《驻马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2 件作为2017 年立法计划项目。出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对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和解释作出详细规定,为驻马店市政府规范开展规章制定工作奠定制度基础。(郭 爽)
【全市立法工作会议】 2016 年5 月6 日,驻马店市立法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宪中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昕出席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第21 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暨培训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驻马店市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素平、张德轩、张丽彩、苗建勇、栗明伦、王志华及秘书长李斌周出席会议。张德轩主持会议。王素平就国家地方立法研讨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张宪中指出,此次会议是驻马店市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召开的第一次立法工作专题会议,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肩负起立法工作的责任和使命,发挥立法在发展驻马店的立法引领及推动作用,推动驻马店市的立法工作有一个良好开局,使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张昕就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立法工作做专题辅导。 (郭 爽)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2016 年9 月12 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宪中主持会议。会议分别听取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卫计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畜牧局等单位负责人和驿城区、确山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对《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
11 月3 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驻马店市板桥水库和薄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市政协常委修改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轩主持会议。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部分市政协常委以及驿城区、泌阳县、确山县、西平县的市政协常委,围绕《驻马店市板桥水库和薄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的立法思想、条例适用和具体条款修改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
11 月25 日,市人大常委会邀请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和法学界、新闻界、侨界人士代表28 人,召开《驻马店市板桥水库和薄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截至2016 年年底,《条例(草案)》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 次会议一审、第36 次会议二审通过,准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郭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