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2016 年,驻马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时调整,经常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食品安全保障等重大事宜。年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对各县区2015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评,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下发新修订的《驻马店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明确将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经费和报酬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出台芽苗菜管理办法,进一步界定部门职责。组织各监管部门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突击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针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农村食品市场、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牛羊肉、畜禽水产品等30 多项综合整治行动。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筹划7 项重点活动和16 个部门主题日活动,引导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泌阳、西平等5 个县申报,参与创建;驿城区、开发区调整食安委成员单位,明确综合执法局职责。 (王 丽)
【食品药品监管保障】 2016 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写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争取,把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应急体系建设、宣传培训等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实施食品检验检测项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建设6800 平方米的食品检测楼全面组织施工;西平县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全省5 个试点县之一,计划建筑面积7100 平方米,正在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全市乡镇所已全部建立,办公场所平均达到每所3 间~ 5 间,各县区累计投入1000 余万元为乡镇所配备执法装备,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全年共参加731 人次;市局业务骨干深入县区培训一线业务人员,到乡镇“现场教学”;各县区局创新培训模式,拓展培训内容,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 (王 丽)
【依法行政】 2016 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普法宣传,先后组织开展“道德与法律同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12331”投诉举报主题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做好法制审核。聘请法律顾问;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全年共审查行政发文180 件,上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3 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预先法律审核,共审核食品药品行政处罚2016年10月17日,驻马店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下乡扶贫讲座案件60 件,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6 次,组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3 次;回复申请信息公开56 件,组织答复行政复议28 件。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印发《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活动方案》,确定市食品监管支队、遂平县局等5 家单位为活动示范单位,开展督导和调研,服务型执法意识增强。 (王 丽)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2016 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驻马店日报》开设食品药品宣传专栏,每周1 期,宣传食品安全治理成效,曝光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全年累计发稿343 篇;编发食品药品监管简报,并分送市四大班子领导,全年共印发简报70 期;开通市局及各县局微信公众号,拓展宣传形式。妥善处置2 起突发舆情,及时消除负面影响。组织全市系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利用行风热线、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及时播报监管成效;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按程序处理并回复,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协同治理。 (王 丽)
【食品药品体制改革】 2016 年,全市179 个乡镇(街道)共设立派出机构179 个,到位监管人员819 人,到位率达到87%。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行政、事业人员到岗1241 人,到岗率77%。“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序推进。实施“两证合一”;承接第一批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和执业药师注册事项;下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市区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初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出台《驻马店市开办零售药店验收标准》,及时解决开办零售药店标准不清晰的问题;优化审批流程,对不需要现场检查的许可事项,实行“立即办”方式,在材料审查合格情况下,现场受理,当场办结。 (王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