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税
财 政
【财政收支】 2016 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59.2 亿元,同比增加14.9 亿元,增长10.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4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同比增加12.8 亿元,增长1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2.2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7%,同比增加10 亿元,增长16.1% ;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5%。市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55 亿元,同比增加2.2 亿元,增长4.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2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9%,同比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6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9.4%,同比增加2.6 亿元,增长15.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8%。2016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4.6 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同比增加29.2 亿元,增长7.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1.8%,同比增加3.7 亿元,增长7.9%。全市民生支出完成337.5 亿元,增6.5%,占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1.4%。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3.7亿元,同比增加2.75 亿元,增长9%,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1.3%。 (董华亭)
【支持结构性改革】 2016 年,市财政支持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一是加大对企业资金扶持力度。争取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中小企业发展、“互联网+”等基金,加强资金统筹,突出支持重点。市级组织评审、安排分配7 户企业2015 年度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1576 万元,全市14 家技改项目和2 家服务平台项目争取上级先进制造业资金支持3488 万元。32 家企业参与申报2016 年度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已有7 家企业参加路演进入基金公司关注项目。争取高成长服务业资金5582 万元,支持发展高成长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技术服务业。落实奖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涉企资金支持,为全市11 个产业集聚区207 户提供276笔贷款,争取奖励资金224 万元;组织企业及村镇银行申报2015 年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200 万元;落实省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争取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4353 万元。出台《驻马店市企业还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土地出让金短期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已为119 家企业办理25.6 亿元短期周转金业务,获得省财政厅补贴3000 万元,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局面。二是运用政策杠杆激励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奖励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兑现全市10 强10 新企业奖励100 万元,项目建设奖励资金60 万元,工业上台阶先进单位奖励29 万元,方舟游艇上市奖励10 万元。三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原银行93.6 万元,邮储银行197.9 万元。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200 万元,支持各类众创平台建设,对创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进行奖补。争取上级各类科技创新资金1393 万元,其中争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认定奖补300 万元。四是加大资金支持。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国家发改委专项建设基金,共争取8 个项目资金3.07 亿元;加大对县区政府及企业筹资支持力度,支持县区及其他项目建设资金36.27 亿元,其中转贷有关县区及其他项目21.07 亿元;偿还银行借款本息16.94 亿元;市财政牵头,由市投资公司分别为遂平县城投公司和平舆县鑫企实业发展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增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五是支持去产能。落实国家、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争取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5707 万元,筹措资金800 万元,用于南方钢铁去产能设备拆除工作。(董华亭)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6 年,市财政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6 年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市级共投资项目115 个,拨付资金32.45 亿元,支持中心城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二是资金筹集。加大与金融机构沟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 模式、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城市建设发展。2016 年,共计筹集项目建设资金119.3 亿元,其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筹集项目资金38.3 亿元,通过市投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筹集项目资金40 亿元,通过现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与金融机构开展工程保理、资产证券化等业务筹集建设资金23.5 亿元;采取PPP 模式筹集息邢、周驻南高速征地拆迁补偿资金9.7 亿元;通过市投资公司筹集建设资金7.8亿元。三是棚户区改造。加强与省国开行、省豫资公司、开发企业沟通,做好国开行49.32 亿元贷款管理及后续放款工作,累计拨付国开行棚改资金21.25 亿元。与省豫资公司和省国开行沟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练江河三片区及火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共计融资44 亿元。四是落实促进农民进城政策。落实鼓励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政策,筹集购房补贴契税补贴资金1.41 亿元、工作经费10 万元,保障购房补贴、契税补贴及时足额发放。2016 年,累计办理购房补贴6117 笔7340 万元,契税补贴17293 笔4923 万元,财政补贴支出约1.23 亿元,化解商品房库存6117 套。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持续至2016 年12月31 日。 (董华亭)
【支持发展现代农业】 2016 年,驻马店市健全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争取上级支农专项资金24 亿元,支持农业生产、惠农补贴、农田水利、防灾救灾、动物防疫、重点岁修、农村基础设施、林业发展、现代农业、扶贫开发等;安排专项资金2188.5 万元,确保第十九届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召开;安排资金4.05 亿元,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和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9.4 亿元发放到农户手中;落实农机补贴1.7 亿元。一是推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安排专项资金3068 万元,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安排“阳光工程”培训资金930 万元,支持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现代职业农民,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争取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资金12706万元。落实资金1.22 亿元,支持都市生态农业建设、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二是加大扶贫投入。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贫困革命老区和贫困县、贫困村作为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推进脱贫攻坚工程。筹措投入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8.51 亿元,为全市扶贫开发事业提供资金保障;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全市5 个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67 亿元;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美丽乡村建设。2016 年,全市共争取美丽乡村试点建设资金2.89 亿元,其中成功申报2016 年美丽乡村项目9 个,调整项目3 个;按照省厅要求,提前申报2017 年非贫困县美丽乡村项目指标14 个。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计划项目430 个,投入金额9880 万元,受益人数达95.81 万人,支持改善农村道路、桥、村内排污管道、绿化、照明等;争取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资金1020 万元,市级财政安排奖励资金800 万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四是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全市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2.42 亿元,支持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18.5 万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和农业、林业部门产业化项目。五是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2016 年,玉米承保300.33 万亩,花生承保86.93 万亩,育肥猪承保160.28 万头,新增大豆、油菜、水稻、奶牛险种承保,开办地方特色险种肉牛保险,投保数量和保费收入规模均位于全省前列。 (董华亭)
【保障改善民生】 2016 年,市财政完善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筹措并下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8.39 亿元、医疗救助资金7805 万元、孤儿生活补助资金2600 万元、五保户供养补助资金15232 万元,全市45 万城乡低保对象、4.29 万五保供养对象和3393 名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社会保障“兜底线”作用发挥明显。全市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9 亿元,基金支出89.9 亿元,累计结余80.9 亿元,1152 万人参保,1081 万人次享受待遇。与人社部门配合,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改革。截至12 月底,已有342 家市直单位实现养老保险征缴发放,覆盖人员18395 人,市本级投入养老并轨改革资金9705 万元。医疗保障方面,市县财政投入33226 万元支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筹措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235252万元,参合农民630 万人,参合率达98%,累计补偿参合农民医药费31 亿元,受益924 万人次;筹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5168 万元,参保居民69 万人,参保率90% 以上,累计补偿医药费2.9 亿元,受益4.3 万人次。筹集资金21939 万元支持落实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标准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开展12 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筹集资金9075 万元支持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投入财政资金8331 万元落实各项计划生育补助政策,投入财政资金3293 万元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筹措就业专项资金1.44 亿元,支持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04%,低于省控目标,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争取上级资金405 万元,支持实施便民技能振兴工程;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3 亿元,扶持5955 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带动17435 人就业;拨付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18.5万元,185 名应届毕业生受益。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落实免费教科书资金9269 万元,落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8528 万元;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农村小学每生630 元/ 年、初中每生830 元/ 年,全市共落实城乡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6919 万元;落实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8026 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大修改造和抗震加固等;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3176 万元,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筹措资金8700 万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政策;安排资金2131 万元,足额发放原民办老师养老补贴。按照用于职业教育的教育费附加不低于教育费附加预算的30% 的政策要求,拨付资金5374 万元,支持职教园区学校区建设;争取上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5261 万元,支持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筹措资金,支持黄淮学院向示范性应用技术类本科院校转型发展,2016 年在落实好生均经费1.2 万元基础上,建立健全对黄淮学院经费投入长效机制,每年设立1000 万元转型发展资金,并为其安排基建贷款贴息540 万元。指导黄淮学院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900 万元。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016 年共落实资金10867 万元,用于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困难幼儿幼儿园家庭经济资助等。支持文体科技事业发展。落实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988 万元,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落实资金95.6 万元,支持全市121 个乡镇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演出132场;落实经费86 万元支持开展“中原文化大舞台”活动,全市落实舞台演出47 场,放映公益性电影1150 场;配合文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下乡”活动,拨付补贴资金300 万元政府购买演出350 场;落实资金1622 万元,支持“三馆一站”等公交性文化事业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强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国家补助地方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文物保护、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奖励资金1420 万元。全市科学技术支出完成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 版)》和《驻马店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2016 版)》;在《驻马店日报》上开设专栏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2016 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110.99 亿元,节约资金19.95 亿元,资金节支率为15.2%。发挥财政评审职能作用,全年全市完成评审项目3927 个,送审投资额232.98 亿元,审减31.99 亿元,审减率13.7%。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驻马店市公务用车改革后节约资金3443 万元,节支率7.51%。全市交通补贴已于4 月开始补发,补贴从2015 年12 月开始计发。同时,委托中介机构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市级取消的一般执法执勤车辆进行评估和拍卖,市财政局取消的10 辆公务用车已全部移交市车改办进行拍卖处置。推进预算公开。市级所有部门预算全部报市人大审议,市县(区)两级政府预算、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全部予以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达到100%。政府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时按经济分类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单独予以公开。 (董华亭)
【财政管理】 2016 年,市财政局加强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按规定应当收回的存量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对审计发现应收回的存量资金全部予以收回。组织开展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专项行动,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和2014 年6 月30 日以前的结转资金统一收回。对已收回的存量资金加快形成实际支出,防止形成二次沉淀。全市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1 亿元,全部形成实际支出,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市县财政专户整改规范工作,严格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和备案管理,从严控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设置。启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工作。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公务支出,提高公务卡支出占非转账支出比重,增强公务支出透明度。2016 年,办理网上支付业务78760 笔,支出金额17.3 亿元;办理公务卡结算支出54176 笔,报销还款金额4330 万元,公务卡支出点非转账支出比重为92.8%。 (董华亭)
【PPP 项目推广】 2016 年,市财政局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依托专家顾问团队做好PPP 项目的发起和筛选工作,根据项目的类别、项目的进展情况、国内同类PPP 项目的实操经验、潜在社会资本投资意向和需求,对全市发起和筛选的PPP 项目进行汇总和归类,按照项目的入库级别,建立项目储备库。全市共储备PPP 项目42个,总投资需求达到496.9 亿元,其中财政部示范项目库2个,投资需求为13.7 亿元;省级项目库17 个,投资需求为305.6 亿元;市级项目库23 个,投资需求为177.6 亿元。(董华亭)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2016 年,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3.42 亿元,支持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和科普工作,科技成果在更多领域得以应用和转化。支持平安驻马店建设。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基本完成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债务化解工作。落实警察警衔津贴资金3757 万元,保证全市政法部门警察警衔津贴及时发放到位;下达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208 万元,保证政法部门办案(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基层党建工作经费2000 万元,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升工程。支持平安驻马店建设,落实社会管理创新、涉法涉诉救助、法律援助、特殊疑难信访救助等项目资金924.3 万元。(董华亭)
【财税体制改革】 2016 年,市财政局承担14 项重点改革事项任务,已完成6 项,长期任务5 项,等待上级政策3 项;分类审议清单中需出台的意见办法共8 项,已完成4 项,剩余4 项需待上级政策出台后及时跟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以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为主体,合并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国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水利建设投资公司组建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市政府批复已正式组建成立运行。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协调市地税、国税部门对接,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及时交接手续;适时调整市与两区收入划分办法,及时调整上报2016 年收入预期目标,及时调整国地税收入计划,准确核定新增值税收入基数和返还基数,确保“营改增”政策在全市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2016 年,驻马店市将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2016 年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61.6 亿元,一般债务率57.4%,专项债务率104.2%,综合债务率55.2%,一般债务率和综合债务率均低于100% 的风险警戒线。加强置换债券资金管理,全市争取新增债券21.5亿元,争取置换债券32.62 亿元,节约利息支出约2 亿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制定下发《驻马店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相关政策依据。2016 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项目金额共计2667 万元,涵盖公共文化、基本住房保障、市政管理、劳动就业服务等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筹集项目资金38.3亿元。基金化改革。按照“资金变基金、无偿变有偿、直接变间接”改革思路,加强基金化改革研究。出台《驻马店市市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实施意见》,授权市公共资产管理公司出资7500 万元与中原证券合作设立驻马店市产业发展母基金,推动产业发展建设,该基金正在组建中。根据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设立“浦银(驻马店)城市运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用于全市现代服务业、城镇化建设、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该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适时启动使用。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制度改革。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2016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修订《驻马店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招于开展2016 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确定司法、农业、社保等157 家为2016 年会计信息质量被检查单位,其中市直26 家,县区131 家。根据单位情况采取调账和进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单位92户,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703.53 万元。 (董华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