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民政工作概况】2003年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强化社会事务行政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年度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市民政局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民政系统基层单位行风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民政计财工作严格资金管理,全市民政事业费平均递增率达到12.35%。民政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稿100余篇。制作了《民政之声》工作网站,与市政府联网建成了电子政务网,有3个县建立了机关办公局域网。市民政局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人被评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4月份全市民政系统举办了民政法规政策宣传周活动,播出了4期民政“行风热线”节目。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制得到全面落实,完善了民政信访工作制度,设立领导接待日,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效制止了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认真开展“双创”和帮扶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和文明社区建设,与市食品公司5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手,为市食品公司20多户困难职工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手续,为4名下岗职工安排了工作。高度重视“非典”防治工作,成立了组织,制定了预防方案,坚持消毒、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为“非典”患者家庭解决了生活困难,将113万元社会捐款发放到防治“非典”一线单位和人员手中。精神文明建设有新的进展,西平县民政局、遂平县殡仪馆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有10个乡镇敬老院被省民政厅命名为省级文明敬老院;有8个民政基层单位被树为全省民政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西平县、市军体所、驿城区橡林乡民政所、平舆县殡仪馆和6名同志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王彦林 孟红灵)
【城镇低保】2003年全市低保制度逐步完善。上级拨付低保资金5552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低保金预算326万元。为全市97264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689.7万元,低保对象差补标准增加到55元。(王彦林 孟红灵)
【救灾救济】2003年全市下拨救灾款3450万元,各级财政落实救灾预算资金762万元。完成了因灾倒塌房屋的重建工作,全市扶持8347户灾民建房18991间。积极实施开仓借粮,春季,正阳、汝南等县8577户群众借粮103.9万公斤,经省政府批准,8个县53万人开仓借粮2000万公斤。积极搞好救灾捐赠,接受捐赠现金78.16万元,捐赠物资折款290.3万元。(王彦林 孟红灵)
【农村救济和五保供养】2003年底启动了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排查农村特款群众53925人,积极开展艾滋病区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全市艾滋病区困难家庭5443户、21223人,其中孤儿550人、孤老162人,投入37万元对其实行生活救助。投资410万元,新建房屋251间,修缮77间,收养孤儿71人、孤老22人。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市大部分乡镇五保粮款乡筹乡管,及时足额发放,五保对象的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全市有省级文明敬老院10所,市级文明敬老院41所,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供养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散居五保对象生活,医疗、住房得到有效保障。(王彦林 孟红灵)
【优待抚恤及拥军优属】2003年的“双节”及“八一”期间,向驻军赠送电脑12台,慰问优抚对象款物价值25万元。市、县区主要领导两次慰问演习部队,送去价值60多万元的慰问品。基本解决了驻军反映的社会治安、路灯照明、损毁路面维修、驻军部队子女入学、驻军家属安置等实际问题。先后完成了5批4500多人次新兵军供任务。驻市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全年下拨优抚对象抚恤款1885万元,各县区统筹1600多万元,基本保证了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救按时足额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补款达到了月人均105—130元,义务兵家属年优待标准大部分达到了当地上年人均纯收入的70%,;重点优抚对象年优待金200—500元,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药费基本上实报实销。全市2万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可报60%,治病难的问题基本上得到缓解。审核上报了伤残军人迁入51人,办理丢失补证24人,调整伤残等级11人,报批取得伤残人员资格18人,报批追烈2人。(王彦林 孟红灵)
【退伍安置】2003年接收退役士兵4559人,其中退伍回农村2932人,城镇应安置1649人,已安置1649人。接收军队复员干部3人,接收军地两用人才747人,开发使用710人,开发率达95%。城镇退役土兵自谋职业296人,比2002年增加了32%,占城镇安置总数的20%,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补助费17.65万元,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经费17万元(王彦林 孟红灵)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2003年接收安置了11名军队离退休人员;全面落实了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为军休干部订阅报刊杂志1000多份,下拨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经费489万元,管理经费46.7万元,保障了军体人员生活和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地方财政用于军休干部的医疗补贴费用达20多万元,走访、慰问老干部500多人次,赠送慰问品折款20万元。驻市和西平县干休所先后投资近200万元,为市军休所新建了活动室、健身房、阅览室,维修了车库,新增绿化面积300平方米,新添健身器9台。(王彦林 孟红灵)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全市2833个村委会都推行了村民自治,培训村干部14000多人,提高了新一届村委会干部自身素质。建立健全了村委会下属组织,修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了实处。组织开展了“村民自治模范县(区)”创建活动,汝南、正阳两县再次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在城市,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建立健全了社区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基本上形成了市、县(区)、街(镇)三级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开展了社区居委会整合和直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西平、遂平、确山、新蔡、汝南、平舆等县在科学整合社区居委会的基础上,依法完成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有力地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全市有8800多名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实现了社区再就业。(王彦林 孟红灵)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火化遗体35600具,平均火化率达到88.17%以上,较2002年提高32个百分点,遂平、正阳、平舆、西平、上蔡、新蔡6个县火化率均达到100%。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较快,有6个县1886个村完成了农村公益性基地规划建设,占全市村委会总数的65.6%。实行集中登记制度,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更加规范。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从10月1日起,婚姻登记取消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办理资格,全部集中在县区民政局办理,设立12个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59120对,其中涉港澳台110件。(王彦林 孟红灵)
【民间组织管理】完成了342个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其中合格的287个,不合格的13个,限期改正的19个,撤销登记的13个。完成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复查登记工作,办理发放社团分支(代表)机构证书100个。认真做好新成立民间组织注册登记工作,审批新成立社团1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2个。对全市132个民间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抽查,规范了民间组织收费行为。加大了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取缔了3个非法民间组织,纠正了1个社会团体违法经营行为。(王彦林 孟红灵)
【区划地名和勘界】调整了正阳县城区周边行政区划,做好了部分乡撤乡设镇准备工作。 完成了市区201条路、街、巷的命名、更名和重新公布工作,印制出版了《驻马店市市区道路标准名称图》。加快了城区道路标牌的设置步伐,全市新增道路标牌210块,新设楼门牌1.3万块。完成了驿城区周边边界测绘工作,整理了测绘技术资料和边界走向说明书。驻马店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勘界工作先进单位。(王彦林 孟红灵)
【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全年销售福利彩票3200万元,其中电脑型彩票3000万元,即开型彩票200万元,筹集公益金1120万元。(王彦林 孟红灵)
【社会福利事业】认真落实“星光计划”建设项目,全市首批15个“星光计划”实施项目单位,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投资1045.4万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通过了省民政厅检查验收。全年办理收养150起,涉外收养2起。有社会福利机构11家,床位440张,有院民360人。2003年全市福利企业总数48家,职工总数1069人,其中残疾职工520人,残疾职工上岗达到90%,完成产值6700万元,利税600万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5%和8%。2003年8月1日,驻马店市救助管理站揭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实现了管理方式的转变。全年接待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2290人次,处理无名尸体18具。受助人员满意率100%。(王彦林 孟红灵)
【老龄工作】理顺了老龄工作管理体制,基本落实了老龄工作机构和人员经费。召开了全市尊老敬老“十佳”单位、家庭和个人表彰大会,开展了部分县农村老年人赡养情况调查和《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试点工作,部分县去落实了百岁老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费。(王彦林 孟红灵)